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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起“乌铁黑袍”真是太沉了,用尽了力量才试穿在身上,我只能走两步路,我就觉得很累了,大汗淋漓。我连忙脱掉“乌铁黑袍”,拿起“开符天笔”,想不到一支小小的钢笔,却让我的手抖得发慌,连忙松开了手,“开符天笔”居然太硬了,在地上砸出一丁点火花来,只听得“逢”的一声。
这一会,楼下的邻居却跑出来骂人了,说我特意拿汽瓶砸地板,我让他们骂一顿,我也没有出声,我出声也是错,我不如不出声,可不能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对吧!
想不到,这两件东西是如此个厉害,又是如此的重。
每天起床,我第一件事就是举“开符天笔”,一支小小钢笔却是用举来形容,可想这笔的份量,举完了天笔,我想穿黑袍,可是,已经累得不行了,穿上黑袍站都站不稳,又是“逢”的一声倒在地上,用滚地蕃薯来形容这会的我,准是不错的。
就是这么来来回回地练习这两件宝贝,我的肌肉也发达起来了,本来文质彬彬的我,现在在别人的眼里是满身的肌肉疙瘩,这么形容比较贴切实际,就在这么一个很阳光的日子,我想出去做点好事,正好见到老太婆过马路,可是迎面来了一辆车,我就这么冲上去举手把她提过了马路,然后,那老太太连声感谢:“谢谢肌肉哥,感谢肌肉哥。”这就很容易地证明出,我跟以前不同样了。
一个壮汉是怎么练习的,其实这个问题,那些电视台可以来采访我了,可是,没有电视台来采访我,在这个世间上,别人看到的是表面,看不到我下的功夫,我的肌肉表面跟别的肌肉佬没有什么不同,肉是要练习的,这点谁都很清楚。
这一天,天下起了雨,我实在是好奇了很久,练习了很久,也无聊了很久,我开始练习“乌铁黑袍”,把“乌铁黑袍”穿在身上,跑到大街上去淋雨,果真一点雨也滴不到我,我跑着,跳着,相信子弹也穿不透这件黑袍是事实。
突然,满街的人都在笑着:“哈,这小子疯了,怎么这样在这里又是跳,又是跑的,还不穿衣服。”
特别是最后一句“还不穿衣服”,我听起来相当的刺耳,我想生气,却没有生气,因为我想到了也许他们不是笑我的,我不但穿衣服,还穿了件黑袍,他们神经了。不过,我还是闭上了右眼,用左眼看着我的身上,天,我那里有穿衣服呀!全身上下光溜溜的,这下,我急了,连忙将黑袍脱了放在手上。
“呵,神奇了,你在变魔术呀?你是魔术师吗?”又有好事者发话了。
我知道,现在的人们看到的我是穿着衣服的人了,再也不是的疯子了,那么,为何会这样?或许……我不敢想太多,我打算回家时,移魂去吸魂石里问问高僧“精体”,这不是摆我一道嘛!无聊啊!他们这么老了,还开这样的玩笑。
我练习“开符天笔”的时候,只是偷偷地练习,这支笔的威力可非同小可,不但开出杀魂的符,还可以隔空挖别人的衣物,利害的时候,可以隔空劈开物件,只要是在可视的范围内都可以,试想一下,人的视力是无限的,那么,这笔劈物件的距离也是无限的,这种威力太牛了。
没有办法,为了达到我这练习的效果,我拿起了“开符天笔”走到了街上去,街上四处无人,想找个目标,在别人的身上试试,但在我的眼里每个人都是好人,找不到用来练习的人。就要这一会,我看到路上有一名小偷正在偷一名行人的东西,我嘻嘻一笑,拿起了笔,远远地瞄准着目标,就如用枪瞄准某样东西那样,决定在小偷的身上试一下。
当这名小偷把别人的钱包偷了放进裤袋的时候,我拿起了这笔,用笔瞄准了那名小偷,在他的裤袋画了一个圈,那裤子的这个圈就脱落了下来,跟着钱包也掉了下来。小偷莫明奇妙,还以为是自己的裤袋是这样的,也许他此时恨那名做裤子的裁缝了。
落在地上的钱包,小偷不敢去捡,用脚踩着,装模作样,一副没有什么事的样子,看着这小偷实在是艰难而可怜。我再次用笔瞄准了小偷的脚,在他的脚上画了一横,小偷的鞋像被人用刀重重地砍了一下一样,当场断开了。
小偷的鞋是断开了,这下他发觉不太对了,叫出声来:“妈呀,今天出师不利,撞鬼啦!”说完,钱包也不要了,落荒而逃。
这下,事主发现了小偷脚下的那个钱包,他还不知自己被偷了,四下张望,看看左右,在无人的情况下,他把钱包拾起来,快速地放进自己的口袋,脚步走得更快了。
我明白了,人总是自私的,这个自私相当的矛盾,我还是很想生气,我想在这名事主身上画一下,让他不穿衣服,可是想了想,还是算了,人家自私也是人之常情,难道有钱不捡吗?只不过,他很不好采,捡的钱包是他自己的。
我知道,这“开符天笔”真是太牛了,听说考试也很管用,就是还没有机会去试一试,等有了机会,我想我一定试一下的,现在,已经不是报社记者了,写文章也少了,想起,有这宝贝暂时用不上,只是用来惩罚人的还是挺多的,再想了想,也许可以当独门武器。
我将笔插回了口袋,居然,这笔在口袋乖乖的,一点也不显得重,也没有压坏衣服的样子,太奇怪了,不过同样的事发生,这支笔我的左眼也是看不见的,还是我的那只右边的“天眼”能看到。
在别人眼里,我是没有挂着笔的,可是他们却不知我挂着一支相当牛气的“开符天笔”。我现在的心开始有点踏实了,因为我心中不再空虚,我的心里有了宝贝。
回到家里,我记得还有一件事要做,就是移魂去吸魂石里走一回,于是就着床上往后倒去,用吸魂石往头上一按,魂魄又再次离开肉身,拿着黑袍,去吸魂石里问一问,为何那件“乌铁黑袍”穿上后,会在别人的眼里是不穿衣服的事。
我一来到吸魂石里,我的师父长胡高僧“精体”也就开始说话了,他说道:“呵呵,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问我的,你的事,我们都很清楚了,是不是没有练习好穿黑袍的功夫,就急着穿黑袍出去秀了呀?别急,年轻人,黑袍的功夫不够级别,是会出丑的,你练尽了功夫之后,别人是看不到你的黑袍,而是看到你原来穿的衣服,可以很正常地穿着,你穿上了,别人是发觉不了你的黑袍的。”
我这才明白过来,原来还是要练到顶级穿上这黑袍才不会出丑,我拜谢了我的师傅长胡高僧“精体”,也就回到了我的肉身,回到肉身后,我觉得很累,这一觉睡得相当沉,也很香。
谁想到,一觉醒来,接到的是李静娟的电话,她告诉我一件事,需要我去帮忙,只要是李静娟叫到的,我能不答应帮忙吗?只要不是伤天害理的事,我也就急着去帮忙了,从电话中得知,原来是她的一位女朋友被鬼附身了,现在在自己的家里发疯发狂,无法停止下来,说着另一个男人说的话。
正文 第二十一章节 李静娟的女朋友
更新时间:2009…12…4 10:55:13 本章字数:3070
作为女人的肉身在说着男人的话,这必定是鬼魂上身,而这鬼魂一定有冤情,我也必须去看看究竟如何才可以,当我穿回衣服的时候,我的楼下就传来了李静娟那QQ喇叭的声音,我急步冲下楼去,上了她的QQ车,她很是着急的语气说道:“麻烦你了,你再不去,我想她一定要自杀了。”
“那还不快开车,”我催促着,我觉得这事不是一般的严重,要是不严重的话,我想她也不会用这么样的语气跟我说话了。
QQ汽车开得很快,左拐右弯,穿越过了不少高楼大厦后,到达了一幢有九层的高楼前,就在九层的楼顶上面有一位女孩子在笑,那声音确实是男声。
“你听,这声音是不是你朋友原来的声音?”我怀疑地问道。
李静娟也侧耳认真听了起来,她很肯定地说:“这声音不是我朋友的声音,你上去楼顶看看,我在这里打电话报警。”
李静娟站在楼下着急地打着电话,而也就没有理会她,径直冲上了九楼的楼顶,就在楼顶,我见到了一位头发相当零乱的女孩,这女孩子打扮挺是时髦,双脚没有穿鞋子,脚上还系着一条小银脚链子,穿着白色的连衣裙,真是一位美人痞子,我怎么能让她就这么从九楼楼顶砸到地面,然后,这美女的女孩子就消失在个世界上呢!我要想尽办法去救她。
“姑娘,你有什么想不开的,我来听你说说,要跳先不急着跳,我也想陪你一起跳,如果你愿意的话,”我说这些话是慢悠悠的,显得一副不是想救她的样子。
“你,你也跳,呵呵,今天居然是跳楼日了,”女孩子说。
“不是的,我刚听说有人要跳楼,我跳楼是我的心愿,我能不找一个伴吗?正好,你在这里跳,我也不来了,正好有一个伴,不过,跳之前总把在这个人间觉得不舒服的话说完了再跳吧!”我说道。
“是啊!那就说说吧!我生前喜欢赌博,这女人原本是我的女友,老是反对我赌钱,我每晚都赌到深夜,这女人天天都在骂我,骂得我旺气全无,都怪她,一夜,我居然输掉了十万,十万元啊!”女孩子说。
“不就十万元嘛!你用得着去死吗?”我还是无话找话说。
“我不是跳楼死的,我是那天输了钱,喝了酒,在回家的路上,被一辆卡车给撞了,就这么死了,我不值,我死了也要来找这女人算账,”女孩子越说越生气的样子,就有一种冲动,这种冲动就是要想往楼下跳去。
此时,楼下的警车已经来到,并铺垫了气垫,可是,楼太高,气垫太小,我觉得这女孩很难选择到楼下放有气垫的地方跳,如果我冲过去,强行拉住那女孩子,那我也可能拉不住,虽说我现在已经是肌肉疙瘩的人了,我还是把据不大,要是人的肉身被鬼魂上身,力量是相当大的。
就在女孩子要往楼下跳的时候,脚刚刚离地,我就在这一瞬间,我的右眼看到我的口袋里还挂着那支“开符天笔”,这样的情况,我伸手拿这支名“开符天笔”的钢笔来,隔空在女孩子的身上画上一个“定”字,这个“定”字,别人是看不见的,我只是隔空这么写完,那女孩子居然不动了,附在她身上的魂魄也不说话了。
这笔太神奇了,我也感觉到这笔的可贵,我跑到女孩子面前,用手指轻轻点她一下,再用力推一下,这女孩子居然像雕塑一样,我细细地欣赏着这女孩子,这女孩子身上的香味让我着迷,还有她那白晰的皮肤,实在是太迷人了,我的心开始有一些妒忌了,妒忌那附在她身上的男鬼为何生前不好好珍惜她,对待这么一位好姑娘,要是让我于心不忍。
楼下观看跳楼的人,惊讶地想叫,但发现女孩子居然在离地的时候定住了,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他们实在是不知如何叫了,是想惊讶或可惜那女孩子吗?是想猜那是怎么回事,女孩子跳了,却居然还在空中定住了,这年头怪事多,都怎么了?
我活了这么久,没有抱过女人,此时,我必须要把女孩子救下来,我扑上去,抱住了女孩子,把她强行也按在地上,我没有做对不起她的事,大家别想歪了,我只是将女孩按在地上,用在楼顶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