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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电影院-第1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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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冲是被一阵咖啡的香味给馋醒的。那醇厚的咖啡味道,熟悉又亲切,让他恍惚以为是在电影院。吕洞宾每次都给他泡这种咖啡,冲泡出来的咖啡口味十分浓稠,喝完后嘴里还会留下淡淡的薄荷香味,林冲甚是喜欢。
    但是很奇怪的是,每次林冲追问吕洞宾这种咖啡叫什么名字的时候,吕洞宾都笑而不语,只是说:你觉得好喝就喝着呗。你只要知道它是世界上最贵的咖啡就行了。
    “马丁,这咖啡的味道太香了,它叫什么名字?”
    林冲见马丁也喜欢喝这种咖啡,自然不肯放过追究真相的机会。
    “麝香猫咖啡。之前有喝过吗?”
    “有喝过几次,觉得口感不错,只是不知道名字。”
    “嘿嘿,有人把它叫做猫屎咖啡哦,它还有个不太好听的名字,被称为‘有史以来最香的大便’。”
    林冲一脸愕然……

第一百四十一章:翼马的营养物质
    “这猫屎咖啡,名字虽然不雅,但却是事实。这种咖啡产于印尼,印尼是咖啡生产的大国,有种野生的叫做麝香猫的动物,是一种杂食动物。印尼人叫它们“Luwak”。
    Luwak喜欢挑选咖啡树中最成熟香甜、饱满多汁的咖啡果实当作食物。而咖啡果实经过它的消化系统,被消化掉的只是果实外表的果肉,坚硬无比的咖啡原豆会被Luwak排出体外。经过这一消化过程,咖啡豆产生了神奇变化,风味独特,味道特别香醇,是其他咖啡豆无法比拟的。
    一般咖啡豆的制作过程,是将咖啡果实经日晒后,除去果皮、果肉和羊皮层,最后取出咖啡豆。而Luwak的消化系统破坏了咖啡豆中的蛋白质,从而使咖啡苦味降低,增加了圆润口感。从Luwak的粪便中提取、加工出来的咖啡原豆,就是猫屎咖啡。”
    马丁得意洋洋地向林冲卖弄着他的咖啡学识,但是林冲不知道怎么,听着听着,手上那杯醇香的咖啡却渐渐变得沉重,他依稀还能从咖啡的香气中闻出不一样的异味。那是什么异味?呃,算了,打住,不想了。
    林冲想,美国人真是不厚道,刚一踏上这片土地,先是给自已来了一泡骚尿,接着又是什么“猫屎”咖啡,这地方还真不是人呆的。不行,得赶紧把息壤的事解决了,赶快回国去。
    这么一想,林冲把手里硕大的咖啡杯一放,对奥巴马说:“快吃饱饭,20分钟后马上启程。”
    “启程?去哪里?”
    奥巴马楞了一下。
    “去印地安人部落里,你们家族不是和他们有往来嘛?肯定知道他们的部落在哪里。”
    “喂,林,我只是说带你来奥玛哈,现在我已经完成任务了,可没有说要带你去印地安人的部落啊。”
    奥巴马想起部落里那些奇异的风俗,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林冲看在眼里,知道不给这个小伙子一点刺激是不行了:
    “你过来,我和你说句话。”
    奥黑走到林冲身边,马丁倒是挺有绅士风度地走到了窗台边,摆出一副我不会偷听你们讲话的架势。
    “你如果带我去印地安人的部落,我就为你注射生化疫苗。”林冲用只有奥黑能听见的声音对他说。
    “啊?天啊?你居然……”奥黑还来不及喊出来,林冲就一把捂住了他的嘴。马丁虽然看上去象个无害的老头,但他的这栋建筑可不简单,谁知道后面还有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势力,他可不想把自已拥有进化疫苗的事,嚷得全美国都知道,然后在往原始部落进发的过程中,引来一群西部牛仔跟在自已的屁股后面直追。
    奥黑见状,也硬把下面那半截话生生忍在肚子里。他知道事关重大,因为在机场安全区内,也不断有人传闻,政府残存的势力会研制进化疫苗来对抗丧尸病毒的感染,但传闻毕竟只是传闻,目前为止,奥黑只听林冲一个人确切说过他身上有疫苗。这当然是一件轰动的大事,如果传出去,后果不堪设想。
    这份利诱果然够劲,奥巴马吃起东西来的速度只能用风卷云残来形容,不到十分钟,随着最后一口猫屎咖啡的下肚,奥巴马已经做出立即拔腿要走的姿态。
    “年轻人,别忘了你的宝贝,我上楼去拿。”马丁见林冲要走,赶紧提醒他。这老头还是个厚道人,林冲一笑,道:“你放着欣赏吧,等我把吕洞宾的雕像抢回来,我会运回这给你,到时再把它们还给我。”
    “啊,那真是太好了。我可以多欣赏几日了。”马丁大喜过望,赶紧拍胸脯保证,“我会好好保管它们的,包管它们不损伤一根毫毛。”
    在公路上,两匹翼马拉着车上载着的沉重的东西,虽然经过两日的长途跋涉,它们不仅疲态未显,反倒精神抖擞。因为,它们从自已载的货物中,闻到一股十分滋润心脾的味道,这种味道,对它们来说,就是最好的营养元素。
    虽然啃食丧尸也能给它们补充部份营养,但那只是低级营养,相当于人类吃甲鱼和啃罐头食品的区别。
    公路上,沿路席卷过来的狂风,不时把翼马拉的车后架上的遮雨布掀起,在这一掀而起的空档中,露出了一双大脚的轮廓,不同的是,这双大脚是木质的,如果仔细嗅闻,这双大脚还带着淡淡的香气。这种香气虽然淡,却弥而不散,经久不息,持续绵延。
    这就是沉香木雕成的吕洞宾,也是林冲此行的任务目标。
    与檀香不同,沉香并不是一种木材,而是一类特殊的香树“结”出的,混合了树脂成分和木质成分的固态凝聚物。一般来说,沉香的密度越大,说明凝聚的树脂越多,其质量也越好,所以华夏国古人常以能否沉水将沉香分为不同的级别:入水则沉者,名为“沉水”香;次之,半浮半沉者,名为“栈香”;再次,稍稍入水而漂于水面的,名为“黄熟香”。
    沉香中的水沉,宽度大多不超过十厘米,长度不超过几十厘米;质优者一般质地较密,甚至坚硬如山石,这尊吕洞宾的沉香木雕像高2米,早已突破水沉的极限,并且居然要动用翼马来拉动,其质地紧密可想而知。因此拍出上亿的天价实在是不足为奇,甚至可以说是太便宜了。吕洞宾如果知道自已“身价”这么高,是不是会老怀大有安慰呢?
    沉香木的材质,除了虔诚的信徒将其做成雕像表示一种敬畏和崇拜以外,实则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用途____沉香木具有药用价值:
    沉香气味芳香,性辛,微温,无毒,具有行气镇痛、温中止呕、纳气平喘等功效,常用于治疗气逆胸满、喘急心绞痛、积痞、胃寒呕吐、霍乱等症。华夏国中医典籍的相关记述也甚多,如《本草备要》谓之“能下气而坠痰涎,能降亦能升,气香入脾,故能理诸气而调中,其色黑。体阳,故人右臂命门,暖精助阳,行气不伤气,温中不助火。”《大明本草》谓之“调中补五脏,益精壮阳,暖腰膝,止转筋吐泻冷气”。”
    沉香的这些功效,翼马虽然不知道,但却能够从那醇厚温和的香气中感觉到一股舒服的气息。
    拥有沉香吕洞宾的巴神,原本是出于对吕洞宾的崇敬才拍下这件拍品的,如果不是年轻时偶然接结识吕洞宾,他断无可能成为世界财富阵营前列的人物。
    所以当他在拍卖会的现场看到吕洞宾这位大恩人的雕像时,当即两眼发亮,不惜一切代价把他拍了下来。但当他把这尊表达崇拜之意的雕像放在自家客厅里,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了沉香木的恩惠。
    要知道,玄月村自古就产沉香木,这尊吕洞宾的雕像,可是当时玄月村身为国家级工艺大师的族长亲自挑选材料,亲手雕制而成的。选材用料自然都是顶级的。而由于沉香木这种医用特性,巴神天天沉浸在这种无形的香氛中,对于他的身体自然起到了莫大的好处,所以巴神才能以90多高龄无疾而终。
    翼马这种动物,虽然口不能言,但它的智商却可以等同于地球上十岁左右的儿童,由于沉香熟悉的味道,让它想起了自已曾经生活过的那个遥远的星球。它记得,在那个星球上,自已的族类都喜欢啃食这种味道的物质,能为自已晋升提供强有力的能量动力。
    在这个贫瘠的星球上,翼马还是第一次与这种它的星球上的能量物质这么近距离的接触,光是它的气味熏陶,翼马就已经觉得自已身上的肉翼有蠢蠢欲长之势了。如果能吃上几口,肯定会产生非同凡响的蜕变。
    可是,一想到这种物质是属于主人的,翼马就忍住了想要吞吃沉香木的强烈**。
    主人,在翼马心里,那是无比强大的存在。在它们的星球上,翼马和主人是绝对顺服的关系,主人要翼马生就生,主人要翼马死就死,翼马不需要过经过大脑就能直接执行主人的指令,就算前面是火坑主人叫它直接跳下去那也是没问题的。
    所以,尽管知道沉香木是大补之物,翼马还是只能吸溜着那大补的香气,而不敢打沉香木的丝毫主意。
    作为此行任务的执行首领雄风,走在队伍最前面,时不时跳上公路边的小山包上,站在高处,眺望远方,或是趴在地上,把耳朵贴在地上,倾听远方传来的声音讯息,辩别着是否可能出现的敌情。
    雄风这么慎重,是因为此行关系重大,如果他不能很好地完成任务,那么他的整个部队可能就要因此灭亡。这一点,是连部落首领和其它长老都不知道的。
    只有雄风知道,那个圆球里主人的能量,它能把自已切成几段,重新进行改造,自然也能举手间就把只靠木棍和弓箭生活的原始部族消灭。

第一百四十二章:隐秘路标
    经过主人改造后的雄风,在**能力大增之外,头脑的灵智也进步飞速。在主人赠给他的武器的威胁下,雄风没想到,马丁竟那么快地屈服了,乖乖地交出了雕像。
    虽然如此,一路上雄风也不敢大意,毕竟,除了这把武器,其余的族人在有武器的白人面前,仍是弱势群体。
    看着公路尽头那郁郁葱葱密林的出现,那条绵延不绝的山脉亲切熟悉的样子,雄风心里大大舒了一口气。
    进入森林,那就是他们族人的天下了!
    “林,咱们还是乘坐电动速滑车吧,这玩意虽然没有开车舒服,但是好处是噪音小,不会造成太大的动静。”
    奥黑建议道,他心想,如果惊动了印地安人,被他们用火蚁窝来招待,那就大大不妙了。想起火蚁啃人的尖锐毒辣,奥巴马不由地缩了缩脖子,身上起了一阵鸡皮疙瘩,那可是他童年时期一次永远法忘记的深刻记忆。
    “你熟悉这里,由你来决定吧。”林冲倒无所谓,要不是他现在没法带人赶路,他连电动速滑车也不用了,直接跑步就行了。
    告别深藏不露、大智若愚的马丁,林冲和奥巴马来到藏电动速滑车的房子,取出车,二人再次上路。
    根据奥巴马的介绍,林冲知道这里其实离印地安人原始部落并不远了,大约直线距离也不过80多公里。但是,进入森林后的路就很难走了,主要是密林里有各种毒虫猛兽,对一般人来说可谓危机重重。
    林冲虽然不怕动物,却害怕迷路耽误时间。但从奥巴马的表现来看,他不光对奥玛哈这一带十分熟悉,就连在森林里也是有一手。
    在森林边缘,奥巴马蹲在地上,仔细地在生长着细密草丛的地上东摸西看了一会,对林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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