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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老方怎么来了?”大宝嚼着饼,含糊不清地说。
我隔着马路,喊住了组织病理实验室的方俊杰科长,叫他过来一起吃早饭。
“清早出了结果,我就赶紧赶过来了。”老方说,“这结果有些出乎意料,我觉得在电话中讲不清,就找车队派了车,送我过来了。”
“一个案子派两辆车出勘,你不怕别人说你浪费纳税人的钱啊?”大宝还是满嘴食物,含糊不清地说。
我用筷子敲了一下大宝的脑袋,转头对方科长说:“什么情况?”
“从组织病理学的结论来看。”老方说,“肩膀上的,才是射入口。”
“啊?”我们三个人异口同声,把邻桌的几个姑娘吓了一跳。
几个姑娘看到了一脸惊愕的林涛,转头嬉笑议论。
“等会儿再说。”我环顾四周,说,“回宾馆房间再说。”
匆匆吃完,我们一起回到了我的房间。我打开电脑,接过老方递过来的U盘,点开了U盘里的几张照片。
“你们看。”老方说,“这几张是肩膀上创口的软组织切片。我们可以看到,在显微镜下,创口边缘的皮肤组织有卷曲,还有细胞的灼伤坏死。而在腰部的软组织切片上,我们就看不到这样的情况。”
“仅仅依靠这一点细胞坏死能定吗?”我问。
老方摇摇头,说:“那还欠缺了一点,但是我在切片里发现了这个。”
说完,老方又切换了一张显微照片,说:“肩膀创口周围的肌肉组织里,有几根纤维!这几根纤维经过HE染色(HE染色,全称苏木精一伊红染色法,是一种用于病理分析的染色技术)可能变色了,但是依我的经验,大概可以判断这是绿色衣物上的纤维。”
“死者里面穿着白色衬衫啊。”大宝说。
“可是外面确实是一件绿色的迷彩服!”我说。
“可是,这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呢?”林涛问道。老方的结论推翻了林涛的推断,他是第一个不服气的。
“我们想一想,子弹是单一方向的。”老方说,“子弹从后背的衣服开始,打破衣服,再打破皮肤,然后从体内打破另一侧皮肤和衣服。也就是说,子弹只会把射入位置的衣服纤维带入肌肉组织,而不可能把射出位置的衣服纤维带入射出口的肌肉组织。否则,子弹就逆行了。”
“我懂,很有道理!”我点头认可。
林涛一时有些蒙,想了半天,他也缓过了神,说:“可是……可是会不会是你把我们取下的两块组织弄混了啊?¨
“这在我们法医组织病理学实验室,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老方斩钉截铁地说,“一来,我们取材的时候,会严格分门别类;二来,从镜下也可以看出肩膀部位和腰部的皮肤、肌肉细胞排列的不同。所以,不可能弄错。”
“那就奇怪了,什么情况下,子弹能从肩膀后面垂直于地面打进身体内呢?”林涛挠着后脑勺。
房间里顿时安静了下来,大家都在静静思索,只能听见我点击鼠标的声音。
“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我重重地呼了一口气,鼠标停留在电脑屏幕显示的一张图片上。
大家都来看电脑。
“房塔先的脚?”大宝说,“这能说明什么啊?”
“死者的鞋带是散开的。”我说,“我们假想一下,如果死者因为鞋带散开了,蹲下身来系鞋带,那么是不是就可能有人从他的左侧肩部垂直于地面打上一枪?”
“啊?你……你是说,这是一起命案?”林涛说。
“你说的,如果肩膀上的是射入口,那么死者自己是绝对不可能形成的。”
我笑着说,“我认可你这个观点。只是你说别人也形成不了这样的枪伤,我不认可。我刚才说的这种情况,有可能形成这样的枪伤吗?”
林涛点了点头。
“那……我们仅靠这一点就确定这是一起命案?”大宝说,“依据足够吗?侦查部门会因此而立案侦查吗?”
“当然不仅仅是这一点。”我说,“之前,我就一直有个疑惑。如果是在山顶上自己误伤了自己,也不会立即跌落山坡啊,这又不是在拍电视剧。”
“那……是被别人扔下去的?”大宝说。
我指了指照片中房塔先的尸体,说:“这人有180斤吧?谁也没那么容易扔他下去。但是踢他,让他滚动起来,滚下山坡还是有可能的。”
“我知道了,你说的是死者第十二肋骨骨折的事情。”大宝说,“那为什么不能是摔的呢?”
我点头赞许,接着说:“首先,骨折的地方,有不少出血,说明不是死后损伤,也不是濒死期损伤,而是生前损伤。其次,骨折的是第十二肋骨。你们都知道,和别的肋骨不一样,第十二肋骨很短,且一端是游离在腹腔的,韧性十足。如果是摔跌或者和平面物体撞击,那么断的应该是其他较为坚硬、固定的肋骨。第十二肋骨断了,只有可能是突出的物体直接击打在第十二肋骨上,才会导致这根孤零零的肋骨骨折。”
“我明白了。”大宝说,“一个人趁房塔先系鞋带的时候,对他开了枪。他倒地后,那个人又踢着他的腰部,把他踢下了山坡。房塔先在滚落到二氧化碳湖平面以下时,立即窒息死亡。整个过程就是这样了。”
“还有一点,就是这个人可以拿着枪站在房塔先的身边,房塔先还毫无防备。”我说,“这是犯罪分子刻画。”
“即便是刻画了,还是很麻烦啊。”林涛说,“第一,从前期调查看,房塔先到底是一个人去打猎,还是约了别人一起去打猎,没有人看到。第二,即便是有人看到了他和谁一起去打猎,我们也没有任何可以甄别犯罪嫌疑人的依据啊。
没有任何证据,如何谈破案?”
林涛说的是事实,大家伙儿又一次陷入了沉思。
“先把情况给县局通报吧,事不宜迟。”我说,“我们要相信侦查部门,能够查出这个背后打黑枪的人。”
“现在想想真是后怕。”大宝说,“如果真的依了村主任,不进行尸表检验,尸体一烧,就真的产生冤魂了。”
“冤案就冤案,什么冤魂?”林涛捶了大宝一下。
“所以说,法律和规范的制定,都有它的道理。”我自豪地说,“既然有这些规范,我们就必须要严格执行。”
说这话的时候,我想起了数年前,我第一次出勘命案现场。死者是我的同学饶博(饶博的案子,见“法医秦明”系列第一季《尸语者》中“初次解剖”一案)。若不是严格的尸检,怕是也无法对几名伤害他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责了吧。
虽然我们的这个勘查结果有些出乎意料,但是我们言之凿凿,杨大队和诸多侦查员也并没有提出异议。
按照我们的部署,侦查员们开始对全村的村民进行排查,排查那些和房塔先较为熟悉,而且喜欢打猎、具备自制枪支能力的人。
在我的要求下,重点排查对象是以前和房塔先结伴打猎的青壮年。我觉得,能用脚把一个180斤重的人踢下山谷,必然是个青壮年男性。
而林涛在会后,提出再赴现场的要求。
“你是说,要我们寻找弹头弹壳?”我惊讶地说,“那么空旷的地方,怎么寻找那么小的东西啊?”
“找不到也要找。”林涛说,“我的牛都已经吹了,枪痕是我们痕迹检验专业的专长。事实也是如此,一旦我们找到弹壳或者是弹头,就可以依据那上面的痕迹来和发射它的枪支进行比对。”
我也知道,枪支撞针打击弹壳底火的时候,在弹壳上留下的痕迹都是很有特异性的。而枪管里的膛线在弹头上形成的痕迹,也一样可以作为同一认定的依据。也就是说,案件至此,只有弹壳或者弹头,才是唯一可以作为证据的线索。
“我要是凶手,一定会把弹壳带离现场。”大宝说。
“是的。但是,弹头穿过人体,从上往下,打进泥土里,怕是连凶手都找不到吧。”林涛说。
“连凶手都找不到的东西,我们怎么找?”大宝说,“我们连开枪的地点都不能认定。况且,现在我们重新回到现场,天又该暗了,光线不足啊。”
“那是因为凶手啥也没有。我们嘛,即便是天黑,也不怕!”林涛神秘一笑,从勘查车的后备厢里拿出一个物件,说,“你们看看这是什么。”
这是一个长相和战争年代的探雷器一模一样的东西,只是小了很多,大小和一个大号的锅铲子差不多。
“这不是鬼子的探雷器吗?”大宝说。
“道理是一样的。”林涛说,“这是金属探测器,我把这玩意儿改良了,很小,易于携带,而且探测效果确实棒棒的。”
说完,林涛把探测器在我的身上扫了一下,发出了嘀嘀嘀的声音。
“那你还不如把机场安检的物件拿过来直接用。”我嘲笑林涛的故弄玄虚。
“和那个差不多,反正很好用就是了。”林涛尴尬地说。
虽然我知道金属探测器这个东西,但是我们很少用它。不过,我确实小觑了这个东西。在现代化社会,到处都是金属,所以用这个东西在一般现场寻找金属,一点儿也派不上用场。可我没有考虑到的是,这是个在野外的现场。在这个被植被覆盖的山顶上,想用肉眼寻找一个小物件确实不容易,但是用这个金属探测器寻找一件金属制品确实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毕竟,荒山野岭,是没有金属物件的。
据说,他们只用了半个小时,就找到了弹头的位置,然后用了十分钟,就从泥土里挖出了弹头。
之所以用“据说”,是因为我实在爬不上山坡了,在车里等着他们凯旋。
找到了这枚弹头,不仅仅印证了方俊杰的推断——子弹是从上往下打的,也为破案坚定了信心。有了这个确凿的证据,只要能找到枪,我们就能进行认定。
我们一路哼着小曲儿回到了专案组,专案组还不知道我们这个好消息。在杨大队的率领下,所有的侦查员都眉头紧锁,翻看着卷宗。
“我们找到证据了!”我从物证箱里拎出一个物证袋,袋子里装着一个黏附有泥土的弹头。
“真的吗?¨杨大队异常兴奋,说,“我们也有嫌疑人了。”
“哦?怎么发现的?”我问。
“通过一系列梳理,我们大概知道了有八九户人家是有枪的。”杨大队说,“但是这些枪是不是都藏起来了,谁也不知道。所以,我们用了一招‘打草惊蛇’。”
“打草惊蛇?”我惊讶道,这破案就和打仗差不多,三十六计都用得上。
“我们请示了市局,然后在村里张榜公布。因为这起原本大家都认为是意外事故的案件,涉嫌枪杀案,所以我们对所有的枪支都进行了摸排。”杨大队说,“现在公安局完全掌握了枪支的动态,并要进行搜查。今天晚上为最后期限,如果在这之前上交枪支,一律不拘留,只罚款。如果不交,就会按照涉嫌杀人进行处理。”
“结果,所有人都交了枪?”我说。
“是的,除了村主任家。”杨大队说。
“村主任家有枪?”我问。
“有的。”杨大队说,“而且村主任的儿子房铁门,是房塔先的好友,经常相约打猎。”
“那就很可疑了。”我说。
“不仅如此,我还联想到,村主任一直在妨碍我们解剖尸体。”杨大队说,“当时我就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