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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情寐语-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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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咳,没事,反正你一追逐爱情就心无旁骛了,但你总热爱傻缺文青,这真的是病,不治将恐深。”

我欲辩忘言,早年的老陈并不这么铿锵,是一个脏字都不说的好青年。

《史记》说孔子有弟子三千,有一个叫子路的。子路与孔老师初识时曾大打出手,后被孔子感化,成为弟子兼保镖。孔子说:自有子路在身边,再也没人敢说我坏话,一说,子路就揍丫。

这简直就是我和老陈的古装版。

十五岁认识陈爱莎时,她的双胞胎哥哥老陈就像警卫员一样跟在我们后面。老陈沉默寡言,遗传了他爷爷的老红军情怀,有着高度的精神洁癖,嫉恶如仇。在他面前我脏话都不敢说,总担心他批斗我恶趣味,我为此很恼火,于是就惦记着找个碴儿泄愤。

一天他拿起我手边的书,翻了几页,色变道:“怎么看黄书啊你?”

一瞧,他愤怒的手指落在一段上:十七八岁的男孩,斜背一个军挎,里面一把菜刀,腰间挺挺的,中横一管阳物。一样的利器,捅进男人和女人的身体,是不一样的血红。

我鄙视地吼:“能不断章取义吗,懂什么叫京范儿的语言艺术吗?浑蛋!”

导火线被点燃,打架嘛就要先往自己脸上贴金,向敌人脸上泼大便。我们两败俱伤。

我对陈爱莎抱怨说:“你哥气量太小了,成不了真英雄,曾国藩人称千年第一完人,去过青楼后还写日记以飨后人呢!一本黄书就把你哥闪瞎了,亏他的偶像还是阿基米德,阿基米德还裸奔过呢!他这承受力怎么当科学青年?真怀疑他理科怎么拿到的满分。”

相互仇恨好久,直到老陈在楼梯角哼哼唧唧地拉住我,说读完了那本书,有发现神迹的惊喜。他检讨说是一个误会,说偏科偏执、思想贫乏是最大的邪恶。

他开始恶补文科,频繁借阅我的书。人一旦开窍,便是日进千里。在怪力乱神的文字光耀下,他渐成一名战士,才辩无双出将入相,还出招帮我剿灭了许多仇家,比如五十肩。

其实五十肩不值一提。他是我大学时的男友,一个摇滚鼓手,因为排练搞出了肩周炎,去医院时和小护士瞎搞在了一起。那是我的初恋,很是受挫。

陈爱莎说:“情欲是可以杀死人的,比如制服诱惑什么的。你穿得太严密,落败不意外。”

我说:“我以为文艺的男生都喜欢形而上的东西,现在参悟就该另辟蹊径,向视觉系发展,袒胸露乳,见他扑倒就好。”陈爱莎说:“贱人自有天收,等着看。”

后来小护士跟更有钱的人跑了,他飙泪跑来说只有我是不嫌贫爱富的姑娘,要重续前缘。他去我实习的公司蹲点,前台小姐都被他收买,找我说尽他的好话,那些赞美赋予了他比顺治帝、柳下惠还闪亮的光圈。

就在我姿态渐软时,他东窗事发了——有个姑娘跑来公司捉狐狸精,说和五十肩交往半年竟然被劈腿,她要手刃小三。我瑟缩在办公室,我竟然“被小三”了,他早有正牌女友。最终,被手刃的竟是前台小姐,原来五十肩在蹲点时顺便也将她拿下。

我在同坨屎上滑倒两次,老陈终于看不下去。他当时在学空手道,虽然只有二段,但对付流氓已足够,总之被掀飞在公司门口的五十肩从此消停了。

我约老陈吃饭,他问我是否从失败的初恋中学到什么。

我支吾一阵,表现出了一点儿恨意难平。他说:“作为一个务实的女性,仇恨前男友不如吸取教训更靠谱。既往不恋,当下不杂,你看了那么多书却不能学以致用,傻缺,回家再看遍《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书中自有脑力智宝。”

初相识时我因这本书鄙视他,孰料十年河东十年河西,现在换他鄙视我了,还咬牙切齿,像在吃一个姑娘。

第二日,一票女同事跑来,说见到我和一个神清气爽的青年在餐厅相谈甚欢,得知只是我的“闺密”,都表现出了一些兴奋。

我说:“你们都不要觊觎他,作为一个研究所上班的科学怪人,他的偶像是阿基米德,才智像阿里巴巴,作息时间像在阿拉斯加。如果你们不是阿拉蕾他是不会看你们一眼的。”

三、削足适履

我给陈爱莎发信息,让她下班来书店拿点儿东西——我外公中医院的秘制药膏,带给扭伤了手的老陈。

陈爱莎说她已经在台湾,她解释说是公司的安排,太仓促没有跟我说,会带礼物回来赔罪。这不具备说服力,我猜想她是去找蔡先生。

大学毕业后爱莎跳了五次槽,和老陈一样,她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她对前几家公司全都绝望,说风气太坏,领导锱铢必较,职员睚眦必报,一进公司就心累。直到遇见新上司蔡先生。

蔡先生和一般商人不同,他从不挥斥方遒喷得大家头昏脑涨,他只做适时的发言,卡地亚袖扣闪着冷静的光。爱莎很快昏了头。蔡总宁静致远、睿智内敛,他只在意武功不在意江湖,他就是她的阿喀琉斯之踵。生产淡季蔡总回台湾,人间自是有情痴,我猜爱莎是追了过去。

一周后他二人果然携手归来。爱莎翻看手机,说:“看他写诗给我,说我比阿佳妮还美,比伊豆半岛的樱花隧道还撼动人心。”

老陈一哆嗦,从盘子上抬起头,说:“怎么我身边的女性都这么容易被蛊惑?这蔡总不过是一个画了皮的伪文艺中年,不好好经商非要把自己搞得气象万千骗姑娘。话说在其位要谋其政,不务正业是要亡国的,请看宋徽宗和李后主的血泪史。”

爱莎瞪他:“你整天捣鼓化学器皿,都成阴谋论者了,接受一个事业比你有成、才华比你横溢的人就那么难吗?”她又转向我,“你刚在设计师的阴沟里翻船,我也不要听你说啦。”她说了句“你们慢慢吃”就翻着白眼离开了。

老陈拿一杯水给我,说:“我现在很担心我的老同学豪猪,他喜欢爱莎很久了,正在辛苦地存一套房子的首付,我要怎样同他解释说爱莎爱上了一个车房俱备的台湾同胞?”

我倒是和他的想法不同,我说我了解的爱莎一直是一个很容易被好品质打动的人,她喜欢那个人一定是看重他的情怀而非贪慕权贵。豪猪虽然可怜,但这么久都无法打动爱莎,也许并非只是没有一套房子的问题,我觉得豪猪应该撤了,鲁迅先生都说了不赞成无谓的流血牺牲。

老陈有点儿意外,说:“啊!你怎么对别人的事这么清醒,自己却不停地在犯二呢?你先淡定,后面那桌有一个贼眉鼠眼的男人一直在张望你,你们认识吗?”

我回头看见罗医生,悚然心惊。

我一周前看牙医时,罗医生在冷光灯下幽幽地说:“你的牙齿真是美丽。”然后抄起钻头出神地望着我。我想起一条“美国变态牙医向患者嘴里注射精液”的新闻,夺门而逃。

他从病历卡上找到我的信息,来到小书店,表示只是欣赏我,就像钟楼怪人仰慕艾丝美拉达一样。他说:“你有我见过的最美的牙齿,我医者不能自医,就让我默默地观望你吧。”

他眼神顽强,不像神经病。我无可奈何。

围观我几天后,他忽然出了幺蛾子。他说:“据我观察你总在电脑前看鸡肋日剧,午餐只叫速食外卖,下午除了发呆就是打瞌睡,这是不是太堕落了呢?”

我怔住。他继续谴责说:“你不喜欢欧洲电影吗?不尝试煮健康食品吗?为什么辞职开书店呢?脱离社会生活人会变懒惰,韶光易逝,你不觉得羞耻吗?”

我震惊,人各有志,凭什么我按自己的意愿生活就是羞耻。而他逻辑混乱,偷窥狂加癔症,他凭什么这么宽于律己严以待人啊?

轰他出门,几天没见,谁知会在这里狭路相逢。

他从后面桌幽幽地踱过来,说:“据观察对面这位不是你男友,那请听我几句肺腑之言。”

他说:“以前算我错,我喜欢你才想把你改造成理想中的样子,我想过了,挑剔不是一个称职恋人该有的属性,付出才是。我要为你改变,我知道你喜欢作家冯唐,他学医,后弃医从文,我现在正向他看齐,也开始写小说,你去买这期《知音》,会看到我的处女作。”

后来老陈说他很想劝导牙医,弃医从文需要天赋,不是谁都能成为鲁迅、余华、渡边淳一的,请他发乎情止乎理智。但这样讲太伤人,他开不了口只能投给牙医同情的目光,尔后对我说:“脑残志坚的医生,你更适合走热爱妇女路线,《知音》很适合你,祝你用‘知音体’杀出一条狗血路。”

四、静香和大雄

爱莎羡慕我看牙医都有桃花,而她的现状只需一句诗概括:曾是寂寥金烬暗,断无消息石榴红。她在蔡总失踪的第十天元气大伤,没人知道蔡总去了何方,爱莎说没想到他竟有一个热爱自由的灵魂。

一周后,蔡总终于出现,说从西藏归来,并给爱莎讲了一个泣血的故事。他说:“我啊曾有个感情深厚的女友,订婚前夕她去西藏朝圣,结果航班出了状况,坠落在青藏高原。此后的数十年我都在悲恸里呜咽,这成了一个结界。爱莎,我知道不以婚姻为目的的交往都是耍流氓,但结界消除前我真的无力给你太多承诺。”

爱莎愁肠百结,说:“怎么办?我根本无法打败一个消失的恋人。”

结论下得过早,事情很快峰回路转。她办理完离职手续,想去和他说声再见,结果在办公室门口被惊魂。那传说中坠机的女人穿越而来,把蔡总的办公桌正拍得“啪啪”作响。

爱莎见过她的照片,当即吓瘫。路过的同事把爱莎拖起来,说:“你要离职了,就透露点机密给你,咱们蔡总是超级劈腿王啊。他这台湾太太每年都跑来高喊要离婚,他一直不肯签字,怕财产损失吧。不多说了,你保重。”

爱莎说:“我甩了他数巴掌,代表这些被坑爹的日子。他还辩解说享受生活最重要的是两人在一起开心就好,何必非要进入婚姻的俗套。游戏人生的男人都该被弹蛋到死。”

老陈从报纸上抬起头,说:“容我简单说几句好吗?”爱莎从书架上抓到一本书抛过去,说:“收声。”

老陈说:“哦,是本《哆啦A梦》,那我深入浅出。爱莎你小时候爱看这个,你知道静香起初喜欢出木杉,最后为什么还是嫁给大雄了吗?因为静香是一个追求安全感大于生活刺激的人,她最终垂青大雄说明她长大了,学会将眼光放平实,大雄不风光,没别人花招百出,但他胜在纯良,贵在安稳。所以,不要爱上虚假繁荣,不要用痛苦去证明爱,不要急切地争取被爱,你本身就值得别人爱,世界上会有这样一个你的亲人。”

我哑然,这个举例着实有点二,但不觉竟然有些鼻酸。

爱莎从沙发上弹起来,说:“对,我亲爱的哥哥你说得对,快重复给林小园听。”她转向我,“林小园你听到了吗?老陈同志不风光,没别人花招百出,但他纯良又安稳,不要忽视他,他对你发乎情止乎礼很多年了。”

五、炸掉坏蛋小鸡鸡

老陈说:“其实我一直很想讴歌你,但没有文艺细胞。”

他把我的书架摆整齐,拿下《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说现在他还会反复看这本书,他让我看这段话:“小白脸戴黑边眼镜,能写会画,负责单位的宣传稿,上台表演自编的山东快书,表情儒雅,小脸绯红。自古以来就是这种男人最讨女人欢心,所以汉武帝要阉了司马迁,我特别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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