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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他是想到了什么,整个人跟死灰复燃了一样,我盯着他一溜烟儿消失的身影想,恩,我怎么这么会安慰人。
因念着王万华和叶莺的事,我晚间辗转就是睡不着,一翻身出了门,竟瞅见言悔的屋内还亮着灯光,心下一思量,便悄悄摸了进去。
言悔坐在桌前,翻翻写写,看着很是忙碌,我蹑手蹑脚地行至他身后,本以为他没能察觉到,正想伸爪蒙上他的眼,却不料……
“这么晚,还不睡。”他突然转身,反倒把我吓了一跳,还好我禁吓,只一瞬便恢复如常了,反问道:“你还不是没睡。”
他揉了揉太阳穴,又转过身去忙着事。
我拉过一个独凳坐在他旁边,纠结了良久,终是开口:“阿悔。”
“怎么?”
“你之前不是说万华的病难治,那也就是说,还是能治好的,对吧。”我一脸希冀地望着他,倚着凳子直晃悠。
言悔嗯了一声,顿时让我的整颗心都安定了下来,看来还是有法子的嘛,我身体前倾:“那……”
“你想治好他?”言悔停下笔,支着头侧身看我,我本就离他近,这下,双目陡然对视,我不禁一个吞咽动作,双手紧紧地抓住了凳子。
烛光摇晃,我和言悔的影子被投射在墙上,状似依偎。
他伸过手来将我散乱的发撩至耳后,指尖的温度烫红了我的耳朵,也热了我的脸,我怔愣地点点头,坐正了身体。
“某人不是说,他这样也好,能远离世俗险恶吗?”
“啊?”我想了想,这某人好像说的是我,“哦,是我说的。”
言悔摇了摇头,算是拿我没辙,他将桌上散乱的书籍合好,整整齐齐地摞在一边,又看了看自己整理出来的几页纸,说:“我已经在找法子了,你只管放心就好。”
原来他这么晚没睡也是为着王万华的事,我见他很是疲惫,二话不说,抢过他手中的纸拍在桌上,就把他拉去床上了。
“这事儿又不急,你倒是好好休息。”
言悔一挑眉,掩嘴打了个哈欠,叹道:“还真是困了。”
然后他瞄了我一眼,盛情邀请,好吧,姑且算是盛情邀请道:“一起睡?”
不知为何,我硬生生从他这话里听出了挑衅意味,切,又不是没睡过,而且说实话,我打心底是不拒绝这种事的,于是,我便很实诚地钻进了他的被窝。
言悔凝滞了片刻,随即为我盖好了被子,侧躺下来。
而我,慢慢地竟起了睡意,哈欠是一个接一个,昏昏沉沉中,我对他说:“阿悔,万华今天的样子,让我心里好难过。”
“换做是我,你心里也会难过吗?”他眼眸一沉,问道。
也不知是从哪里涌上来的冲动,我凑过去搂住他的腰身,埋在他的胸口道:“若是阿悔你如此,这种事光想想就好难过,你可别。”
话毕,又是一阵哈欠,我只觉得整个人都困酥了。
言悔拍着我的头,轻声说:“睡吧。”
……
过了半月,阿爹的病起色了不少,这些时日,叶溪一直守在医馆,说是照顾阿爹,其实是防着王万华,顺便撮合言悔和他姐,还真是有够忙的。
罢了,这种人,无视就好。
我在街上一阵闲晃,手里且攥着两根冰糖葫芦,远远地,竟瞧见了一早便出门的叶莺,她也看见了我,神色微变,忙背过手去,像是藏了什么东西。
我一蹦一跳地靠过去,笑嘻嘻地说:“莺儿,没找万华玩么?”自那日起,王万华再未来过医馆,问过阿琴阿棋,说是在家里忙事,却不知道在忙什么。
叶莺看着别处,小声说:“没,万华他最近好像很忙。”
趁我出神之际,她绕过我便想溜走,不过我眼尖地瞅见了她藏着的东西,随即手快地将其抽了出来:“这什么啊?”
摊开来是一张有着横竖两道折痕的白纸,上面写着蝇头小字,笔墨尚新,我细细地一读,竟是烟花巷选花仙的通告。
【作者题外话】:想写言大夫撩妹><
☆、第二十九章 临场换人
“玫姐!”叶莺慌急地想要抢回去,我左躲右躲,就是不还给她。
“莺儿,你拿这做什么?莫不是想去参选花仙?”
叶莺见抢不回去,只是低着头站在我身旁,听我这么一问,咬着唇陷入了沉默,看来,是默认了我的猜想。
这花仙虽比花魁听着要高尚了许多,却终究是些烟花女子之间的选评,这么说倒不是我瞧不起她们,只是叶莺这般的清纯女子,若是进了烟花巷,难保不被那里的臭男人盯上,招来麻烦。
我皱着眉看她,瞧她也不是很情愿,便问:“为什么要去?”
踌蹴了小会儿,叶莺叹了叹气,才喏喏地答道:“若是成了花仙,就,就能得到很多钱……”
一听有钱,我不禁睁大了眼:“多少钱?”
叶莺指着纸张最末的地方,说:“这么多。”
不想我居然看漏了这么重要的信息,要说,这烟花巷也真是阔气,竟然拿出这么多钱当奖金,都足够买两家言悔的医馆了。
“可,你要这么多钱干什么?”我虽然看重钱财,但现在可不是财迷心窍的时候。
“阿爹的病快治好了,可我还没有筹够药费,阿弟也快上王城赶考了,到处都是要用钱的地方,我,我实在没办法。”
我不禁轻笑,拍着她的头说:“傻丫头,阿悔是你干哥哥,你在自家看病,给什么钱,就算你给,他也一定不会收的,至于别的用钱的地方,阿悔和万华都能帮上你的,你就别担心了。”
叶莺倔强地摇摇头,道:“不,我不能总是麻烦你们,更不能去找万华,我喜欢他,真的很喜欢,我不想这份感情里掺杂了金钱,不想他阿爹看不起我。”
这话说的我心弦一震,兀自思量地折好手中的纸张,递还给她。
而后一手轻轻地搭上她的肩膀,我难得的用上了正经的口吻:“莺儿,玫姐知道了,那天我陪你去。”
她正欲开口拒绝,我已笑着将没吃的那根糖葫芦塞进了她的嘴里。
“甜么?”我问。
叶莺鼓着嘴点头。
街上人来人往,我微眯着眼,露出危险的神色:“烟花巷乃是非之地,什么样的人都有,你这傻丫头孤身前往,指不定要吃多少苦头,没准儿,连下半辈子都葬在那里了。”
她被我吓得一愣一愣的,果然只是个单纯的小姑娘啊。
松开她的肩膀,我咬下一口糖葫芦,含糊着说:“不过这烟花巷嘛,我倒熟得很,有我在,定不会让人欺负了你。”
叶莺含着糖葫芦看着我,默默地点了点头。
到了那天晚上,我谎称要去河边看景色,便拖着叶莺匆匆地离开了医馆,好在言悔没察觉到什么,一切嘛,尽在我掌握之中。
从烟花巷后门溜进去,我直接领着叶莺去了最高的那处楼阁。
“青黛,快来帮我干妹妹打扮打扮。”我一进屋就毫不客气地坐在了主人家的床上,嘴上叫嚷,却是低头玩着手上的银手镯。
一袭雪白长裙的青黛从帘后踱步而出,柔声道:“便是这位姑娘吗,我瞧着可水灵着呢?你怎么不早些介绍给我认识。”
叶莺有些不安地靠向我,我轻笑着安抚道:“没事,青黛和我是老相识了,你也可以叫她一声姐姐。”
“青黛姐好。”叶莺脆生生地喊道。
青黛笑着拍了拍手,便从外面走进了两位侍女:“小妹妹,你先随她们去沐浴吧。”
我握了握叶莺的手,给她鼓励:“去吧。”她点点头,便乖巧地随着去了,如此,房里,就只剩下了我和青黛。
“她的姿色虽好,要夺花仙,却不易。”青黛优雅地倒上一杯酒,递与我。
我接过一饮而尽:“不易,却非不可,莺儿唱歌可好听了。”
青黛靠着我坐下,纤纤玉手挑起我的下颌,一番打量之后,她调笑说:“若是你去,花仙可不就是你的囊中之物了。”
“才不要,一群男人看着你,那眼神很恶心好吗。”我撇开她的手,一想那种画面,就浑身的不舒服。
“我记得,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不就是在男人的目光下脱衣跳舞了吗?”
我连忙止住她:“拜托,那是为了完成任务,而且,我一件衣服都还没脱完,他们就身首异处了好吧。”
青黛撑着床边,盈盈笑意,我嘟了嘟嘴,一倒彻底霸占了她的床。
等了片刻,不见叶莺回来,却是等到侍女慌慌张张地跑进来,满嘴的不好了,我跑去看,还真是不好了,她们在叶莺沐浴的时候加了香料,却不想叶莺对此过敏,顿时浑身红肿,呼吸也变得困难。
勉强为叶莺穿好衣服,她难受地说着算了,我心里一横,便嘱托青黛马上找烟花巷里的大夫来为她诊治,至于竞选花仙,就由我替叶莺去。
坐在梳妆台前,青黛一面为我上妆,一面说:“那小丫头对你这么重要?”
我啧啧嘴,回道:“她啊,是万华喜欢的人,是阿悔的干妹妹,也是,一个单纯坚强的傻丫头,除去她弟弟,我还是蛮喜欢她的,唉,你都不知道她弟弟有多讨……”
“停,张嘴。”她取来红纸让我抿朱唇。
被打断的我,一阵无语。
梳好了发髻,看着珠玉满头,我不满地让青黛摘下大半,她无奈地顺了我的心意,却还一边叹惋着:“方才那样,可好看着呢。”
我淡淡地瞥了她一眼:“可是重。”
她一翻眼,算是无视了我,倒弄了好一会儿,问道:“衣裙,你要穿什么色的,红色吗?”
“当然。”我邪魅地勾起嘴角,只是看着镜中的自己。说不上何以如此钟爱红色,若是说因为此色如血,那也未免太血腥了,但,也许真的就这么血腥。
乐悠悠地在原地转了一圈,裙摆扬起,我叉着腰站定,看着身上这套极其奢华的衣裙,很是满意。
青黛为我理着身上的绸带,低头瞥见了我腕上的银手镯,就要取下来。
“你,你你干什么!”我捂着手腕,受惊般地往后一退,让她扑了空。
“啊?”她不解地看着我,“你莫不是想带着这么素的镯子,配我这么一件衣裙吧。”
瞧她这话,像是这只镯子值不上什么似的,我昂着头不满地瞪着她:“怎么着,我告诉你,能和我这镯子作配,那是这衣裙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闻我此言,青黛只觉好笑,她摇着头说:“罢了罢了,不和你争,看你,这般宝贝的样子,莫不是情郎给的定情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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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公子赵歌
定情信物……情郎……
我抓着银镯,怔愣在了原地,然后一抹诡异的红不经意间染了脸颊,我咬着唇一哼:“不跟你闹了,是不是快轮到叶莺了?”
青黛惊讶于我的反应,愣了好一会儿才开口道:“怎么,你要用叶莺的名儿登台?”
“当然,我是替莺儿去,自然要用莺儿的名。”
“那你把这面具戴上,毕竟也是长老的人了,别给我惹出什么事来。”在她的场子假冒人什么的,可不就砸了信誉。
我反射性地回:“脸都遮住了,还有什么看头。”
她却不依不挠,道:“神秘感懂不懂啊,快带上。”
……成吧,我噘着嘴将那簪着玫瑰花的半张黑色面具给带上,对着镜子多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