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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鹰王准备吃完饭就回去,早一点,晚一点并不要紧,天湖已经毁了,三天多的时间足够莫达劫掠的了,族里的孩子和女人在自己回去之后一定不会在了,人口从来都是每一个势力积极争抢的对象,叛乱之初,大家以杀人为最高的荣耀,战乱后期,大家奇怪的发现没人帮自己牧羊了,然后就开始抢劫人口了,孩子和女人在高原上比金子还要珍贵。
大锅的水开了,肉煮熟了,锅里煮的就是黄又廷,所以他的早饭也只能是黄又廷……
笑林老道唏嘘不已,给云峥讲述了元山上发生的所有事情,对那个单薄的女子钦佩的无以复加,想要救援,却无处下手,火焰太大了,大到人不能靠近的地步,雄鹰王后撤到老爷岭的时候他曾经冒险去火场查看,进了堡垒以后才发现,那里已经彻底的烧成了瓦砾堆。
“所以您打算去为那个叫做花娘的女子复仇?太危险了!”
笑林呵呵一笑道:“一个忠烈的女子死了,那么就该有人为她送葬才是,老道不才,愿意做这样的一个人,否则英灵合不上眼睛啊,老道就算是战死了,也能陪着那个烈女走一段阴曹路。一个女子单独走太凄凉了些,所以雄鹰王该死!
云铮正要说话,却见笑林道士已经不见了,只有苍凉的歌声传来,而后消失在林莽里。
“急什么啊,笑林,那个女子要是死了,我把脑袋给你!”云峥小声的嘀咕着,这样的女子如果不见一下吗,实在是三生的遗憾。太厉害了。兵凶战危之下还能有这样的脑子,云峥太佩服了,不过,这个时候。她会在哪里呢?要是自己的话。该去哪里呢?
元山上还有地方冒着淡淡的黑烟。这里已经成了一个死人的世界,不管以前多么凶名卓著的人,如今也只是一滩肉泥而已。
狗头山上更是荒凉。连苍鹰都不愿意飞过这里,烟火气弥漫着整个山头,就在最靠近大门的地方,两块砖石突然掉了下来,一只满是黑灰却非常纤细的手从小洞里探了出来,又迅速地缩了回去,就像是一只受惊的兔子。
又过了很久,又有砖石掉了下来,这一次,一个不大,但是很沉重的包袱被扔了出来,紧接着探出来一颗乌漆吗黑的脑袋,只有满头的秀发和耳朵上的坠饰才能表明这是一颗妇人的脑袋。
整个人蠕动着从洞里钻了出来,凸凹有致的身材绝对不是区区一袭小衣能遮盖的住的,刚一上来就贪婪的大口呼吸,窝在洞里差一点被活活的憋死。
从包袱里拿出一袭粗布青衣,快速的换上,又将耳朵上的坠饰卸掉,找了一点烟灰将耳洞填上,脚上的绣花鞋也被她换成了一双薄底的快靴,背好包袱,谨慎的观察了一下四周,就狸猫一样的钻出了大门,瞅了一眼被黑灰覆盖的华马蜂,就匆匆的下了狗头山。
对满地的尸体她好像没有半点的不适应,整个身子贴着墙根快速的移动,她好像对路径非常的熟悉,三拐两拐就下了元山。
在走进松林之前,回头看了一眼元山,元山依旧雄伟,白云围在山腰,只是物是人非罢了。手里握着一把短短的匕首,这个女子义无反顾的一头扎进黑松林。
或许是上苍保佑,或许是那些野兽都去了元山吃尸体,她平安的走出来黑松林,面前就是让人望而生畏的蒸笼峡。
“蒸笼峡,蒸笼峡,苍鹰不顾,猛虎徘徊,人人都把这里当做生死险途,老娘倒要见识见识!”女子轻声的为自己打气,从包裹里拿出一点吃的填了肚子,又把自己带来的水囊灌满了清泉水,深深的呼吸了一口气,终于迈开了她的脚步。
蚂蝗给了她最恐怖的折磨,等她走到清水泉边上的时候,已经精疲力竭了,看到汩汩的从沙子里泛出的清泉,把自己的脑袋扎在水里,痛快的喝了一个够,她的水囊早就一滴水都不剩了。
全身都被汗水浸透了,低头闻闻自己的衣衫,厌恶的皱皱眉头,四处观察一遍,就小心的把自己的双脚泡进水泉里,冰凉的泉水让她的暑气全消,终于经不住洗澡的诱惑,再一次观察了一遍四周的情形,就脱掉了身上的衣衫,美美的浸泡在泉水里,舒服的呻吟出来,泉水洗去了身上的烟火色,露出了凝脂一样的肌肤……
就在她努力克制着自己想要再泡一会的诱惑的时候,身子猛地一僵,轻启朱唇道:“如果您是一位登徒子,就该下水一会,如果您是一位正人君子,就该转身,这样贼目烁烁的盯着人家洗澡是为那般?”
身后的大石头上传来一个慵懒的声音道:“这怨不得我,我好好的在大石头上睡觉,有天仙翩然而至在这里沐浴,不管是作为登徒子还是作为正人君子,都没有理由放过这样的人间盛景。
那女子掩着胸口霍然转身看见对面的大石头上趴着一个俊秀的少年郎,头发只是随便的扎起来,从脖子上垂了下来,双手托着下巴,一双贼兮兮的大眼睛正在看着自己。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书院的学子如今都变得这样下流吗?”见到是一个半大的孩子,女子的心放下了一般,一双媚眼却在急速的扫视四周。
“不用担心,这里没别人,驮队在前面两里地远的地方,我在这里就是担心你走不出蒸笼峡,特意过来帮你一把的。”云峥从石头上跳下来,走到泉水边上,捡起女子的衣衫远远地抛进了滚烫的热水泉里面去了。
女子大急,想要从水里出来到底缺少胆量,恨恨的对云峥说:“一只半大的小公鸡而已,想要占老娘的便宜就直说,扔我的衣服做什么?”
“你的衣服上有蚂蝗,不扔了等着它们喝你的血吗?好歹也是元山上的重要人物,怎么就分不清好赖。”
“你是谁?”女子的声音里透着一股子寒意,紧紧掩着前胸的手臂也垂落下来,一把匕首就出现在她的手中。
“我是谁?如果不是我准备杀掉元山的盗匪,你有能力脱困吗?见到恩人也不知道说声感谢的话,还大声的质问,真是过分。”
“吐蕃人是你引来的?”
“是啊,你们在豆沙关屠城,总不能逍遥法外吧?”
“不就不担心吐蕃人占领元山?他们是比元山盗更加可怕的敌人!”
“没错,所以我又让吐蕃强盗去抢劫雄鹰部的老巢去了,等到明年开春,山那边该没有雄鹰部这么一个部族了吧?”
云峥一面回答女子的问话,一面将一个小小的包袱递过去接着说:“这是我的衣衫,我稍微高些,你将就着穿,没关系的,我这人很干净的,甚至有一点洁癖,所以你不用担心会穿到一个臭男人的衣服。”
女子接过包袱打开看了一眼,发现衣服果然很干净,而且这个少年郎还非常细心的给自己准备了里衣,就是这双袜子比较奇怪。
“我要穿衣服了!”
“你穿啊,没人拦着你。”
“滚到石头后面去!”
云峥嘿嘿一笑,就去了石头后面。
花娘一边穿衣服,一面觉得好笑,为什么自己对这个少年好像很难升起敌意,即使在这样古怪而危险的情形下依然提不起戒备之心?
穿好了衣服,花娘这才捡起自己的包裹,走到石头后面,发现那个少年正在对自己笑,想到自己刚才赤身**的样子也觉得好笑,两个人干脆就大笑起来,引得树枝上的蚂蝗雨点般的往下掉。
云峥是对这个女子好奇,至于看人家**,这是男人的爱好,而花娘在强盗窝里生活了十年,早就对贞操和节义看得很淡,从不多的话语里彼此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那就是我们不是敌人。
“知不知道,有个老道爱上你了,为了你现在去追杀雄鹰王去了,我问过他干嘛要这么做,,他说你是一个烈女,为你复仇天公地道,如果不幸战死了,也能陪你走一段阴曹路,担心你一个人走起来恓惶!怎么样,感动了没有?这可是我听过最动听的情爱话了。”
“果真有一个这样的人愿意为我复仇?”
“千真万确,我估计他得手的可能性有八成,因为那个雄鹰王的心已经乱了。”
“那就好,只要他活着回来我就嫁给他!”
“暴殄天物,你这么美丽,而他是个脏道士,亏大了,你如果真的想嫁人,不妨考虑一下我,我很有钱的。”
“你知道什么是男人吗?如果你说的那个男人真的存在,我立马嫁给他有什么关系,愿意为我去报仇,愿意为陪我走一段阴曹路,这样至情至性的男人不管长成什么样子,女人都应该死死地抓住,这样的好男人,在大宋基本上死绝了。
至于你?只不过是一只喔喔叫的小公鸡!”
第四十三章浮华
笑林背着长弓,稳稳的站在一棵松树的横枝上,这里是最好的伏击地点,狙击雄鹰王固然是为了那个义烈的女子,更多的却是为了云峥的计划,想要豆沙县完好无损,首先要做的就是让雄鹰部覆灭,而这里面最大的变数就是雄鹰王,只要除掉他,这个部族就会立刻被别的部族吞并。
彻底的断绝后患,这个计划才会完美,才不会有人认为吐蕃雄鹰部的覆灭和宋人有关,说起这些事情,笑林的心里就充满了悲哀,一个堂堂的大国,居然找不出多少敢战之士,能战之士,檀渊之盟在所有人的庆幸中降下来帷幕,却没有知道在蜀中,有一个落拓的道士听闻这个消息之后就嚎啕大哭,明明战胜了,却要给人家每年送去钱财,这是何道理?
难得见到一位敢玩弄异族虎狼的人,所以笑林才会甘愿被云峥这样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所驱驰,如今证明,云峥的计划是完美的吗,可行的,只要自己杀掉这个雄鹰王,就能为整件事情落下一个完美的帷幕。
吐蕃人来了,前面的哨探显得很是漫不经心,这一次徒劳无功,让每一个吐蕃武士都变得无精打采,回到天湖又会如何?那里已经变成了焦土,自己所拥有的一切都已经变成了莫达们的战利品。
前哨过去之后,紧接着过来的就是伤兵,笑林小心的隐藏好身子,免得被那些仰面朝天的伤兵们所发现。马后面拖着树枝扎成的爬犁,伤兵躺在上面,被崎岖的山路颠簸的咬牙切齿,而更多的伤兵躺在上面已经一动不动了。
自古以来战场上下来的重度伤患能活下来三成就算是老天照顾了,越是炎热的天气,死亡的人就越多,所以,吐蕃人喜欢在寒冷的日子里作战,不喜欢炎热的夏天。
雄鹰王在这两天里似乎苍老了很多,向来笔直的后背已经变得佝偻了。骑在马上。不住的点着脑袋,愤怒过后,疲倦和沮丧就像潮水一般向他席卷过来。
“不该相信那个汉家子的话,不该相信黄又廷的蛊惑。更不该在自己没有做好防护的情形下轻易地离开天湖。而最不该出现的事情就是轻敌。盘踞元山的不是宋国的军队,二十一些杀人如麻的强盗,低估了他们保卫自己家园的决心。这才是自己最大的失误。
猛然间,雄鹰王感到头皮发紧,后颈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这是他历经多年战阵养成的警觉性,想都不想的就猛猛的把身子往战马的左侧倒去。
三支利箭呈品字形呼啸着向他扑了过来,而后才有弓弦的鸣响,勉强用右手上的臂盾格飞了一支箭,其余的两只箭却狠狠地插进了他的胸腹间,掉在地上的雄鹰王想要努力的看清楚到底是谁杀了自己,然而无论他怎样搜索,都没有看到敌人的影子。
一只脚还套在马镫里,身体被受惊的战马拖拽着在地上滑行,身后留下一道粗粗的红印……
“谁要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