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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不禁放下了帘布。今日此去,或许再无返城之日,从此,就与这洛阳城一刀两断了。
未央从怀里掏出断箫,“是宿命,让你今日两断。”她自言自语,默默流泪。“仕嘉,你要好好活着,好好带大夕儿,不要来找我。”谁也没有想到,未央的这次进宫,竟成了一次没有归期的分别。更让人挂念的是,双方都是生死未卜,两不相知。所谓,“死别已吞声,生别常恻恻”,如若阴阳两隔,那么只能大哭一场,因为知道,再也没有挽回的余地了。而人活着却要两相分别,让人如何不终日哀痛?
未央一行人行至边关,才听闻消息,称乔颂嘉与孟让的军队攻陷了大兴宫,孟让自立为王,可是不出三日便发生内讧,孟让在沐浴时被手下杀害,乔颂嘉随即被推举为王。
“怪不得当年他说我不嫁给他会后悔。”未央心想,“可我从未贪图富贵荣华。不过,既然是他为王,仕嘉和夕儿应该不会有事了,这样我也就放心了。”未央心里想着这些,马车已经一路颠簸,出了关去。
进入突厥境内,便离目的地不远了。突厥的风光与中原的亭台楼阁、小桥流水不同,这一路上,未央所见到的多是“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的大漠景象。这也跟突厥人淳朴的民风,直率的秉性有着深厚的关系。
一路十多天,未央也逐渐习惯了关外的气候。晨来露重,夜来风疾,朝气寒深,晚霞凝紫,对于从未出过洛阳城的未央来说,这一切都是新鲜的。这一路的景色,也给未央增趣不少,见未央对这一切觉得新奇,萧后便给她介绍。
“这突厥国,本归附于柔然,为其炼铁奴,后来势力逐渐强盛,一百多年前,突厥首领起兵反抗柔然,柔然可汗兵败自尽,突厥便以漠北为中心,在鄂尔浑河流域建立了现在的突厥国。”
“母后,那我们过去也要住帐篷吗?”未央好奇地问。
“母后虽然未曾到过突厥,可史书上有说,‘突厥皇宫始建于中原汉朝时代,仿汉朝宫殿所造。’义成也与本宫说过,突厥皇宫住起来并不差大兴宫多少。所以母后才想,到突厥来避避,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不知不觉中,车队便进入了漠北城。漠北是突厥都城,也是突厥皇宫的所在地。
作者有话要说:
☆、葡萄美酒夜光杯
马车逐渐驶向突厥皇宫而止,未央下车,抬头看到了宫门上刻着几个突厥文字,而义成公主已经站在门口迎接。见到萧后,义成公主忙上前欲行跪拜礼,萧后趁她双膝未着地就托起她的双臂,“诶,你现在已经是突厥的大可敦,不必如此。”
“娘娘,二十多年没见您,义成对您甚为挂念。没想到一转眼,未央公主都这么大了。”义成是个重情义的人,她远嫁的时候,未央还是抱在手里的小毛头。
“是啊,一晃二十多年了。”萧后叹气道。
“娘娘,快请进吧。这便是突厥的‘狼牙宫’了。”说着便安排人将马车带走,亲自领萧后和未央进去。
未央看义成公主一身突厥人打扮,别有一番异域风情。论姿色,她这大可敦的位子可是坐得稳稳当当。
一行人行至殿内,只见几根雕梁大柱,与大兴宫颇有几分相似。而正中间亦是一方正椅,上铺虎皮,椅上坐着一位戴着毛边皮帽,身披貂毛披肩的壮实男子。义成先向这男子用突厥语行礼,然后转向萧后和未央,“娘娘、公主,这位便是我们的可汗了。”
“噢,打扰可汗了。”萧后有礼道。
“皇后和公主远道而来,我等自是欢迎。你们中原人有句话叫,‘有朋自远方来’,诶,后半句怎么说的。。。”可汗汉文说得颇好,只是这句孔子的名言说到一半,却卡住了,他转眼看向义成。义成忙接到,“不亦乐乎。”
“对对,不亦乐乎!跟大可敦学了这么多年的汉话,还是不够啊。”
“可汗哪里话,我觉得可汗的汉话说得可地道了。”这是未央说道。
“哦?这位姑娘是。。。”可汗目光投向未央。
“可汗,这是未央公主,是娘娘的女儿。”义成在旁解释道。
“原来是公主,大可敦,你也介绍一下我们的儿子。”
未央沿着可汗的眼光望去,义成身后站着一位英俊的小伙,尤其那一双浅棕色的眼眸,换做任何一个女人,都会不禁心动。
“噢,这位是我们的儿子,叫霍加。”
霍加?记得当年仕嘉曾说,在路上遇见一个年轻的西域美男子,本想结交,谁知恳求之下,那男子只是留下一个名字便扬长而去。那个美男子,好像,就是叫霍加啊!
“未央冒昧,不知是哪个‘加’?”
“哦?公主对我们加儿有兴趣啊,哈哈哈。”可汗打趣道。
未央不知该说什么,义成忙出来解释,“本来突厥名字,没有汉字,只是他自幼学汉话,硬是给自己找了个同音的汉字给安上。是加封的‘加’,他觉得这个‘加’字吉祥又喜气。”
未央心里打鼓,仕嘉也说那美男子的名字是加封的“加”,看来就是他了,难怪连仕嘉都说他气宇不凡,原来是义成公主与可汗所生,怪不得是兼备中原人的秀丽俊俏与突厥人的异域风范。未央第一次见到这般脱俗男子,不禁愣了神。
霍加站在一旁,听母亲这么说自己,连忙插嘴到:“母亲,明明是那教书师傅说就这个字儿子写得最好看。”
未央听闻不禁扑哧笑了出来。
“你,你笑什么。”霍加见未央笑,不禁问道。
“我不告诉你。”未央对这个小伙子来了兴趣,打趣地回道。
霍加见她不愿回答,毕竟在父母面前,便也不再多问。而此时仆人又正好端上茶水来。
义成见茶水上来,“娘娘,我怕你们吃不惯这的奶酒,特意命人去挑的茶叶。此处不比洛阳,茶叶稀少金贵,我好不容易才挑出一点点茶叶,后来想要不就将此茶水混入奶中,没想到也是别有一番滋味,娘娘和公主请尝一下罢。”
“大可敦哪里的话,这茶透着浓浓的奶香味,又没有生奶的腥味,我们可真是第一次喝到如此美味的茶奶呢。”萧后客气地回道。
“娘娘说得对,不如就叫它茶奶,又贴切又好记。”义成道,引得众人一阵欢笑,气氛瞬间变得更加轻松了。
初来突厥,又是义成公主做东,少不了一顿晚宴款待。未央正好一路没吃到什么大肉,这天晚上可是一下子把这十多天的肉都吃了回来。烧牛肉、烤羊排。。。每一样都让未央过足了荤瘾。
美食美酒,就差美人了。可汗一呼之下,狼牙宫内的舞者便悉数登场。未央第一次见到突厥风格的舞蹈,颇为新奇。这里的舞者与中原不同,不仅有美女,还有很多帅小伙。男女共舞,这在中原可是万万不可能的,可在这里,却仿佛是司空见惯的事,不禁让未央对突厥国的自由开放竖上一个大拇指。
正当她端着酒杯看着眼前晃来晃去的男女时,一只有力的大手伸向她,将她一把拉起,拉进舞场。未央对这“突袭”毫无防备,瞬间重心不稳,向拉她的那人倒去。未央感觉到自己的额头撞上了一睹厚实的肉墙,随即被人扶稳站定,抬头一看,才发现此人正是霍加!未央的脸霎时变得通红,好在夜间光线闪烁,又有火堆的迷雾,让对方不那么容易察觉这一切。
“你可真像羊儿身上未剪的长毛,轻轻软软的扶也扶不住,哈哈。”霍加笑道。
“你才是长毛呢,你看你,衣服上都长毛了,哈哈哈。”未央指着霍加的毛边衣袖反击道。
听闻此话,霍加煞有其事地抬起自己的胳膊,对着胳膊道:“哟,公主你怎么爬到我身上来了。”
这话听着暧昧,未央一时不知该怎么接话。而霍加只是一副开玩笑的样子,拉着未央的手像其他男女一般跳起舞来。未央并不会这边的舞蹈,不过在霍加的带领下,一伸腿一抬臂,也慢慢有了架势。
“来两壶酒!”霍加豪气地对身边的仆人喊道。不一会儿,二人手里便各多了一壶酒。
“你的汉话说得真好,学多久了?”未央好奇地问道。
“那你先说,今天在父汗面前,你为什么笑我?”霍加耿直的眼神与上扬的嘴角笑意相伴,火光下让未央觉得这幅皮囊真是人间少有,不记录到《历代美男名册》上实属过分。
不知是喝多了,还是看傻了,她使劲想也想不出自己白天为何忍俊不禁。“我,我忘了。。。”
“忘了?嗯,我也忘了,学汉话多久了呢。”霍加也故意作出一副思考状。
“哼,不愿告诉我就罢了,我才不稀罕呢。”
霍加听着哈哈笑了起来,他抬头望着星空,自言自语道:“说起来,我也是去过你家乡的。”未央眼前忽然变得迷糊起来,他又接着说,“从小大家都说我母亲是突厥国里最美的女子,可是当我那年去了洛阳,才发现,中原女子都是如此美丽。今天见到你,”霍加忽地低头,棕色的眼眸里充满情欲,“我发现你才是这里最美的花。”
“霍加,我头好晕。”未央晃晃手中的酒壶,发现竟已空了,平日很少沾酒的她今天看来是喝尽兴了。正如霍加所说,她确实柔软得如那羊儿身上未剪的长毛,一下瘫软在霍加身上。
长久以来生活在平淡世界里的未央,此刻忽然觉得自己到了另一个疯狂的世界。如果说洛阳城里的一切是一场梦,那现在或许只是另一个梦。
作者有话要说:
☆、似此星辰非昨夜
第二天醒来,未央只觉头痛欲裂,再一掀被角,发现自己竟身着突厥睡装。她大惊,是谁帮自己换的衣服?她使劲回想昨晚最后和谁在一起,可是现在回想起来,满脑子都是霍加的脸,不会是他吧?!未央想到这里,不禁用被子盖住自己的脸。
这时,她听到有人在敲门。
“谁,谁啊。”未央问道。
门外传来不算标准的汉话发音,“公主,我是平儿,奉大可敦的命令前来服侍公主。”
未央心中暗想:原来是大可敦给我配了个丫头使唤。便道:“进来吧。”
“你怎么会说汉话?”虽然说的不是特别标准,一个下人能说到这般流利已是少见。
“平儿的父亲是来边关打仗的隋人,在这遇到了母亲,生下了我。可是后来父亲就战死了。平儿小时候是听汉话长大的,多少也算有点童子功吧。”
原来是个因战事而生的孩子。“那你的名字也是你父亲给取的吗?”
“嗯,父亲说,虽然我是随着因战事而来的,但是他希望今后可以边关百姓可以平安,便叫我‘平儿’。”
“哎,你父亲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隋人士兵,也有着如此期许。好在如今两国交好,不起战事,你也可以安心在这狼牙宫里服侍可汗了。”
“平儿一直在大可敦身边服侍。”
“哦?也对,你会汉话,服侍大可敦,理所当然。”未央转念一想,这里能说流利汉话的人不多,大可敦选侍女,好的人选大大减少,像平儿这样看着机灵的丫头,定是要选了去的。
“平儿,我有话问你。昨晚上,谁送我回来的?”
“昨夜是霍加王子送您回来的。”
“那是谁替我换的衣服?”未央紧张地问。
“当然是平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