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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会儿,那怪物便追过来,在灰烬处转了几圈,转身走了。
我怕它再奔回屋里,白枫看见非吓昏过去不可,也就慢慢地跟在它后面。它走到那胡同口,略微停了停,好像在辨别道路,接着却顺着街道走去。
我嘘了一口气,总算将他骗走了,眼见他踢踏踢踏地将要消失在朦胧的夜色里。心里突然想:他会去哪里?
既然他不再回去,也不用去担心白枫的安危,于是我便跟在它后面去瞧个究竟。
它一路向南行,走了一会儿,道路渐渐变窄,四周也渐渐开阔,一股泥土的清新气息随着夜露一起送进鼻孔,已经到了小镇郊外。
再走一阵,眼前出现高高矮矮的坟头,有的还泛着黄黄的泥土,松松软软,白色的纸幡随着微风左右摇动,那是新坟;有的则生满了野草,矮小的就像一个小土丘;有的立着高大的石碑,石碑上镶嵌着死者生前的照片,满含笑意;有的却光秃秃的空无一物。这里应该是小镇上的集体墓地,一想到这里躺着许多都有可能变成僵尸的死人,我不禁感到头皮发麻,眼见它在坟地里高高低低地走了一会儿,身子一矮,就没了踪影。我急忙转身逃开,脑子里却想起来一个故事,说有一个人走夜路,半路上被几个歹徒跟踪,好几次都不能甩掉,于是急中生智,跑到一片坟地里,一屁股坐在一个坟头上,叹了一口气,幽幽地道:“终于到家了!”那几个歹徒以为遇到了鬼,吓得哭爹喊妈地跑了。正在他洋洋得意的时候,突然看到旁边坟头上有一个老头双手拿着锤子和凿子,正在认真地凿着墓碑,于是这个人问:“大爷,这么晚了,你在这干嘛呢?”那老头回头笑笑,说:“没事,你先睡吧,不知道是谁把我名字刻错了,我出来改改!”这个人当场吓晕过去!
这本来是一个很恐怖的故事,却被小沈阳改成了一个笑话,到处说,现在我耳边却隐约响起了咔咔的敲击声,只觉后背一阵阵发凉,顿时觉得这笑话一点也不好笑,于是发足狂奔起来!
等我跑回那所房子,看到白枫脸色煞白地蜷缩在墙角,还呆呆地举着手里的手枪。
第二章 掘坟
白枫呆呆地喝了一口咖啡,望着窗外射进来的暖洋洋的阳光发呆,脸上稍微恢复了一点血色,她突然转过头开口问我:“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自从昨晚遭遇怪尸之后,白枫就像丢了魂似的,虽然我立即带她离开了那所房子,离开了小镇,回到了S市,可是一晚上她都呆呆出神。一闭上眼就从噩梦中惊醒过来,我只好守在她旁边不敢离开。就这样一直折腾了一夜,她才稍微安稳下来。我理解这种恐惧对一个一向不相信正常人类生活以外的东西的人心灵的震撼,那不是简单几句安慰话就能轻易释怀的。想想我第一次接触这类事件时的表现,也比她好不到哪儿去!
我皱了皱眉头:“这个我也没有想清楚,如果说是僵尸的话,却有几点难以理解。第一,僵尸一般在人刚死不久的时候发生,那是因为人刚死后,许多意识所形成的磁场还没有消失,脑子里还有一些深藏着的潜意识,如果人没有火化,往往会形成僵死!可是这老头已经死了三年多了,就算他墓穴所在的风水极好,致使尸体入地不朽,可是脑子的潜意识不可能存留三年而不消失。可是从昨晚的情景看,他的尸体虽然没有腐烂,也是基本上干枯了,身体上根本就没有体液,脑子里也不可能有,脑子在干枯的情况下是不可能保留潜意识的!”
白枫一双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听得很认真。我看她没有厌恶的表情,知道自己的叙说并未引起她身体不适,于是又接着说:“第二,要是僵尸的话,墨斗和桃木剑在它身上不可能不起作用。你在香港鬼片里也应该见过,就算是千年僵尸一旦遇到这两件东西,也会有反应,虽然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原理,可这是老祖宗传下来百试不爽的法宝!”
白枫插嘴说:“那这么说狗血也有作用了?”
我点点头:“是的,不过狗血不是最厉害的,如果用女人经血的话效果会更好!还有一点,僵尸伤人,僵尸一旦遇到生人就会被生人呼出的气息吸引而暴起伤人。”
白枫被我的讲述吸引了注意力,也许是因为我给她剖析出昨天晚上那个不是僵尸而没那么害怕了,精神也有了一些好转,又问:“不是想喝人血吗?”
“那是西方的吸血僵尸。严格来说,西方的那种不算僵尸,因为它们不是尸体,只是介于生死之间的怪物!”我喝了一口咖啡,接着说:“不过奇怪的是,当我取下遗像并放上罗盘改变了那间屋子磁场的时候,它的感应很灵敏,好像它的脑子并没有完全死掉,潜意识中对磁场的把握很准确,这又和僵尸很相像!不过,案情已经大致清楚了,正是因为它的突然造访,致使一家三口因为恐惧而导致心跳过速死亡,这也是种因得果,如果他们将尸体及早火花,悲剧也就不会发生了。现在你可以向上面交差了!”
“那尸斑怎么解释呢?”白枫突然问。
我想了一会儿,实在也没有更合理的解释,只好说:“一般来讲,人死之后,因为机体已经处于缓缓消亡腐败中,一旦被深埋地下,处于密闭的环境里,如果这里比较潮湿,就会长出尸斑。可是,尸斑不大会传染,也许这种尸斑比较特殊,就好像瘟疫一样,见风就会传染,这个要等到解剖之后才能有结果,也许解剖之后也无法辨别其特性,不要对现代科学抱有太大的希望!”
白枫在听到“瘟疫”两个字后,身体不自禁地哆嗦了一下,下意识地去看自己的手臂,她光滑的手臂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可能发现身上没有尸斑,心里才略微轻松了些,轻轻呼出了一口气。
我半开玩笑地安慰说:“尸斑是不会传播给生人的,你倒是想,可惜没有这个待遇!”
白枫白了我一眼:“那接下来呢,你要怎么做?”
“将凶手缉拿归案!”我笑着说。
白枫吃了一惊:“你要将尸体挖出来!”
我笑了:“我不光要把尸体挖出来,而且要对它进行解剖,至少应该搞清楚是什么原因导致它突然变成了僵尸!这就是我的兴趣所在了,也是这次来的目的,总不能留一个疑团给你们,不然我的名声不就给毁了吗!”
白枫看着我,突然笑了:“你真奇怪,你看看你脸上都放出光了,就那么兴奋吗?你就一点不害怕?”
“害怕解决不了问题。我以前是很胆小的,小时候晚上都不敢出家门,可是后来很多古怪的事都开始找上我,我突然明白了这个道理。不知道才是最可怕的,只有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弄清楚,你会发现,很多看起来骇人听闻不可思议的事情,都有着一个合理的解释,这样也就无所谓恐惧了!”
白枫低头沉默了一会,好像下定了很大的决心一般:“那下边我们应该怎么做?大白天的就去掘墓吗?”
我微微一呆,诧异地问:“我们?你的意思是说你不退出吗?还要跟我查下去?”
白枫笑了笑:“你不是说,害怕解决不了问题吗!再说,现在我是你的助手,事情在没有完全搞清楚之前,你没有权利赶我走!”
我突然发现她笑起来两颊上会有两个浅浅的酒窝,很迷人:“好吧!那现在咱们分头行事,你马上回局里,向陆队长报告咱们的发现,最好能够让他协助一下,在咱们掘坟的时候,不至于引起镇上人们的恐慌!”
“好吧,这个没问题,那你呢?”
我神秘地笑笑:“我要去拜访一个老朋友,他也许可以帮助咱们解开谜团,我回头就去找你。”
※※※
当我见到蔡峰时,他正在S市中心医院里的急诊室为一个大腹便便的人挖着鸡眼。他刀功很好,手术刀在他手中仿佛魔术师手中的魔棒,他只须轻轻一点,就可以点石成金,化腐朽为神奇。所以得鸡眼的那个人显得很受用,恹恹欲睡,等到手术结束的时候,他居然有点不情愿离开,也许他将这次手术当成了一次足底按摩了。
蔡峰是我五年前在查一宗上百只小猫突然疯狂起来,互相撕咬,导致离奇死亡的案件中认识的。他来自很偏远的农村,当时还在读医科大学,在一家医院里实习,我委托这家医院的一位教授解剖死猫尸体的大脑,看看是什么疾病导致了群猫的突然疯狂。可是他解剖了十几具尸体依然没有半点发现。正在我要放弃这个线索的时候,蔡峰却自告奋勇地找到我,很坚定地告诉我他可以找出原因。我虽然心里怀疑,不过还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理让他放手一试。可以说他的自信是有道理的,他确实在死猫脑子中找到了一条移了半寸位置的神经,而且还断定这是因为某种特殊的声音导致了神经的移位,正是循着这条线索我很快抓到了利用音乐控制群猫犯罪的嫌疑人。从此我便和他成了朋友,不过几次接触之后,我也发现他是一个生性高傲而又不善于掩饰的人,我可以预料到他的前途定然多舛,但没想到五年没见面,他还在受着命运的捉弄!
他脸型瘦削,肤色略黑,戴一副眼镜,眸子在镜片后面显得很深邃。他见到我一步跨进来显得很吃惊:“怎么会是你?”
我笑着说:“怎么不会是我,我就不应该来看看老朋友吗?”
“我知道你很忙,真没想到你会出现在这里,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找我?”
我没有和人瞎侃一通的毛病,于是转入正题:“有一件很奇怪的事情需要你帮忙!”
他自嘲道:“我除了会解剖几具小猫的尸体之外,就是给人挖鸡眼,能帮你什么忙?”
“要的就是你这把可以迅速挖掉鸡眼的神刀,不过这次鸡眼不是长在脚底下,而是长在死人身体里!”
他听到死人两个字,神色突然变得十分怪异,不过只一闪就恢复如常:“你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于是我就将这件案子的来龙去脉和昨天晚上的怪异遭遇向他简略说了一遍。
蔡峰沉吟道:“你怀疑这僵尸被人做了手脚?”
“至于是不是有人做了手脚我不敢肯定,可是我敢肯定它头上生的这个脓包和僵尸一定有着某种关联!”
他为难地说:“你知道我现在只是一个急诊科医生,连上手术台的资格都没有,这种解剖手术没有精密的仪器很难办到,就是解剖能够顺利完成,也需要烦琐细致的化验,如果没有先进的设备配合,恐怕难以查明真相!”
“你们医院设备应该可以吧?”我问。
“设备没有问题,主要是怎么获得医院同意,我们院长不会允许占用手术间解剖僵尸的。你不知道,他是很固执的老头,而且在S市称的上是医学权威,在全国都是顶尖级的,如果他不同意,就算是市长来了也不给面子!”
我笑笑:“这倒是个难题,不过我想办法,你只要同意主刀就可以了!”
蔡峰点点头:“没问题,乐意为你效劳,我跟那个僵尸来个亲密接触就是了,他还能吃了我不成!”说完,很不屑地笑笑。
正在我们说话的时候进来一名护士,她身材小巧玲珑,皮肤很白,面容姣好,眉目间透着一股聪敏灵秀之气。蔡峰很亲昵地握着她的手向我介绍:“这是我女朋友白小娟!”然后又说了我的名字。
白小娟听到我的名字很惊讶地上下打量着我,说:“你就是异度侠,你经历的那些奇怪的事情都是真的吗?”声音清脆悦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