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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她的女儿,没错,当年在草原上,她许给丁一的那个小女孩,如今已长成少女。
丁一望着那少女,原本的历史上,她是草原上威名远扬的女性统治者满都海赛音啊。
“要入丁家的门,却要守丁家的规矩。”一直躲在丁一身后的柳依依,这时便鼓起勇气站了起来,对着巴达玛和海赛音说道,“夫君若是要收外宅,妾身自也无话,但若要入丁府,却不能这般无礼。”
外宅,就是养在外面的女人。
景帝的老娘,就是当时皇帝养在外面的女人。
很显然巴达玛并不是个二货,她要比她所表现出来的彪悍外表,精明上许多。
她很清楚什么叫外宅,所以她马上对十五六岁,个头已不比她矮的女儿,指着柳依依道:“叫她姐姐,她是你男人最老的女人,你要尊重她!”以巴达玛对华夏礼节、规矩的了解程度,还有她那已很娴熟的大明官话,最老的女人,可以肯定,这绝对是故意的口误。
“姐姐。”海赛音倒没有她母亲那么多的心思,她跑到柳依依的身边,跟后者比起高度来,“你好高噢,比海赛音还要高!”不过她很快又高兴起来,“海赛音还会再长高的!”
而丁一只觉得头大无比,他破碎的情感,着实不可能在这么一瞬之间就被修复,不可能被刘吉和柳依依他们暗中议论的什么冲喜所弥补。
“三儿。”他叫了陈三,依旧是十年前的称谓。
陈三点了点头,给丁一磕了头,只要不是军中命令传递,不容许过多礼节,只能按着操典执行,平素他遵从着大明通行的礼节,真的如同对侍父亲一样,去对待这位把他提拔于草莽之中的先生。行罢了礼,他才招呼着巴达玛一行人向外而去。
“安答!你答应要请我喝酒的!”巴达玛念念不忘,出了院子仍吆喝了一嗓子。
还有一个跟着陈三过来的人没有走,他一直守在院子里,一件旧去的军服穿着身上。
“吉达,过来。”丁一由着柳依依搀扶出来,笑着向着这个草原上的男儿招了招手。
“那颜!”吉达过来给丁一磕了头,拭了拭眼角道,“吉达已教我的三个崽子,还有另外九个有出息的崽子,守着那杆旗!吉达入关来,是想侍候那颜一起去的!”
侍候那颜一起去,就是殉葬。
【曾有一种论调,就是朱元璋受了蒙古人的影响,才会恢复人殉的恶俗。因为人殉在汉代以后开始消失,到了唐代已很少见。到底是不是这样,不好确定,但至少在草原上,人殉的习惯,一直存在。到努尔哈赤的年代,还依然存在,努尔哈赤死前,就指定阿巴亥殉葬,“俟吾终,必令殉之”】
吉达就是来给丁一殉葬的,所以他安排了自己的儿子,和其他九个少年,继承守旗的职责,然后随着陈三入关来。所谓跟随至死,大抵也不过如此了。
英宗是非功过后世诸多评说,但土木堡之役这个污点,谁也不可能去给他洗地的,别说那是王振弄的,他要不信王振,哪能弄出这么大祸事?
而英宗命令废除活人殉葬这件善政,只要略有点独立思考能力的,也都会称赞。
“不要这样,便是有一日,我死了,你还活着,答应我,一定要好好活着。”丁一拍打着吉达的肩膀,笑着对他说道,“你想怎么样?回草原去?还是跟在我身边?”
“那颜的旗,总是要人守护的,吉达愿永远守护那颜身前的大旗。”
丁一点了点头道:“好,那你留下。”
待着于谦回府了,丁一见了礼,便辞了出去,上了四轮马车,往金鱼胡同而去。
先前他病得突然并且越来越严重,无论医务兵还是御医,那真的不敢移动他,深怕路上有什么颠簸,引起病情有所恶化,那真的就麻烦了,所以才会一直寄居在于宅之中。
丁一这身体状态,当然除了巴达玛之外,没有一个人会让他喝酒的了。
而巴达玛尽管想借发酒疯的劲儿,来灌丁一喝酒,或是想把丁一灌酒,再发生点十来年前没得手的事都好,也是没什么机会实现了。因为她哥哥也先来了,伯颜帖木儿也来了,同来的还有石亨、孙镗这些都是重罪在身,现在在大明皇家军事学院任教的老军头。
“你看,我还是这般的强健,若是放马草原,你不再是我的对手!”伯颜帖木儿看着丁一虚弱的模样,却就高兴起来,“我打不赢你,那颜打不赢你,你却终究打不赢这生老病死啊!哈哈哈!”
丁一微笑着向他举起装着茶水的杯子,并没有太过在意这先前的敌人,给予的嘲讽。
这有什么值得去反驳的?对于丁一来说,已经征服的对手,他愿意给予最大的善意和宽容——人的基业都没有,让他发几口劳骚,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陈三却就没有丁一这么宽阔的心胸了,他端了两碗酒站了起来,走到伯颜帖木儿的面前,把一碗酒递给他,邀他喝了,掷碗于地,摔得粉碎:“就算你有机会再驰马草原,你的对手不是先生,是我。而且我得告诉你,草原,已不是当初的草原!还有多少人随意跟随你?你也有看邸报的!”
在大明皇家军事学院任教职,当然邸报也自然有抄送了一份的。
伯颜帖木儿被这么一番抢白,脸色就极为难看的,因为陈三说的是事实,看着邸报,草原上经过了这么些年,一个是天地会的煽动,让那些部落头人被推翻;一个是在大明第三师的组织之下,用关外的皮毛、牛马,来换关内的粮食输送;一个是后备役的工作。
所谓如果不曾见过光明,也许可以忍受黑暗。
当头人被推翻以后,草原上还有哪个男人甘心交出初夜权给头人?还有哪个牧民愿意,头人和小汗,说要打仗,就能拉牛羊走?有秩序,谁想要混乱?谁不想好好过日子?
大明的强盛,不是在于征服多少地方,而是在于汉化了多少地方!
ps:今天终于情况稳定一点了,明天恢复更新。
第三章立储(十一)
关外草原开始那两年,都音部落那血腥的屠刀,让稍为敢有点骚动的部落,消失得很快。大明第三师那边,是禁止无凭无据动兵马的,因为营盘里的标语也好,平时的思想教育也好,丁一关于禁止民族屠杀的问题,都是长期不断在宣讲的。
但都音部落不是明军嘛,也先在时,他们就是这样的嘛,一言不合,整个部落没老人的,能留在部落里的人,都青壮,包括女人也一样,都是提得动刀,骑得了马,开得了弓的!后来又配了一些大明第三师淘汰的遂发枪,那是愈加的凶残,蛮横得要紧,听着那个部落敢说丁一的坏话,就几千人杀过去。
那两年,草原上骂大明皇帝没事,缅怀也先同样没事,骂丁一就出事。
只要传出去,都音部落就派人来杀了,根本不理是非曲直和真假的。
“草原上的检察、司法系统稳如磐石,群众基础更是坚不可撼,伯颜帖木儿,你信不信?你现时逃出关去,只要去有人烟的地方,不出半月,你或你的人头,就交到大明第三师营盘里!”陈三冷笑对伯颜帖木儿这般说道,“你有什么资格,跟先生相提并论?”
检察、司法系统,没有错,就是这名字,也是字面上同样的意义。
的确是稳如磐石的,为什么?因为是所有的部落,主动要求建立起来的。
他们被都音部落搞得受不了了!
动不动就来杀人,怎么打?都音部落五六千人,除了千来个崽子太小。其他四五千人,包括半大崽子。都能扯着小弓骑马来砍人的,有了遂发枪。那更是连那些半大崽子都能杀得了人。
就是大的部落,也扛不住突然二三千人来放一通遂发枪就走啊,一通遂发枪下来,怎么也能撩倒二三百人吧?弓箭又没够着,人骑着马就跑了,等反应过来,早没影了啊!小部落那更是苦不堪言。
于是没办法,就去找明军诉苦了,本来他们不想去找明军的。扛不下啊。
明军也表示他们没办法,因为不能光凭这些部落一面之辞。除非是如陈三对着伯颜帖木儿所说的:“草原不再是某个那颜的草原,草原上在几年前就有了法律,足可保护自己与仇人,都不受到非法侵害的法律!”
至于都音部落,很好解决,这几千人明显是一群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和丁一的狂热崇拜者的合集。一封当时丁一在吕宋寄回去的信,就成了他们的新的戒律。当然大明第三师提出,如果他们不遵从律法。以后将不再向他们提供遂发枪和加入明军的名额,也是一部分原因。
所以到了后来,基本没谁想搞事了,好好放牧。而且只是在大明第三师那里。参加预备役训练和登记姓名,大明官语考核过关,年景不好。没有牛羊,凭着记录在案的信用值。也可借贷到近乎无息的粮食,并不用抵押什么东西。
“在猫儿庄。我并没有这样羞辱你。”也先拔开了身前的伯颜帖木儿,他的眼光越过了陈三,望着丁一,尽管已不再是草原上不可一世的枭雄,但他仍然有着他的气度和霸气,“还是说,狼王已老,再也无法束缚狼群里强壮的公狼?”
丁一微微地笑了起来,在万贞儿的搀扶下,站了起来端起杯,对也先道:“抱歉。”
“三儿,过了,伯颜不过是开句玩笑罢了,过门是客。”
陈三回身向丁一行礼道:“是,先生,弟子鲁莽。”
然后他一脚踏在椅上,毫无征兆地拔出刺刀,往大腿上一插,血喷如泉,身边医务兵和警卫员连忙上来,给他包扎,陈三就站在那里,如同那不是他的腿一样,对着也先道:“见谅,我没听懂是玩笑。我这个人笨,下回最好别让我听到,用我先生来开玩笑。”
“刀不错,能给我看看吗?”也先阴沉的脸上,露出笑容来,他向陈三伸出手。
陈三拈着刀尖,把刺刀递给了他。
也先也一脚踏在椅上,一刀就这么下去,如同陈三一样,一刀两洞,然后把刀还给陈三:“果然是好刀。不过,伯颜他真的就是开个玩笑。”
“你能喝酒?”陈三咧嘴笑了起来,向着也先这么问道。
“草原的男儿,自然是能喝酒。”
这时丁一由万贞儿搀着过来,摇头道:“喝个屁的酒!胖子,你看着三儿;伯颜,你看着也先,他妈的两个伤号喝什么酒?过来陪我喝茶!”
正在缝合的陈三当场就老实了,倒是同样正在由医务兵给他缝针的也先,昂起头却说道:“你可以杀死也先,却不能让也先不喝酒!”
“你是我安答的兄长,也是我的兄长,你受了伤,我自然不许你喝酒。”丁一笑着说道。
也先盯着丁一半晌,方才摇头道:“那年在猫儿庄,你没说,是我妹妹的安答。”
“你说得是。”丁一没有否认,点了点头。
当年丁一自然不会说出这关节,那是乞怜,那绝对不是丁一的性格。
现在他会这么说,因为他是强者,强者才有施舍的权利。
也先沉默了片刻,点头道:“你是真正的强者,好,也先陪你喝茶。”
但丁一总归没有陪也先喝茶,因为怀恩很快就捏眉弄眼地出现了。
当万贞儿扶着丁一,随怀恩出了厅堂,走进长廊里时,怀恩便开口道:“万姐姐,还是我来扶着哥哥为好。”万贞儿在宫里这么多年,当然听出了话外之音,那就是等着见丁一的人,她不合适见,至少不合适在这时节,在靖海郡王府见着。所以她也就没有坚持,向丁一行了礼,便退了下去。
等着见丁一的,却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