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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么?于清雅又仔细看了几遍,真没发现歌词哪里有改动的地方。
于清雅一脸狐疑:“你真有改动?”
林天宝微笑点头:“嗯!”
请恕于清雅眼拙,她实在看不出《但愿人长久》的歌词有哪儿改动过,还好有万能的搜娘!
第173章你确定这词能唱?
于清雅想到搜娘,立刻从床头柜上拿起手机狂搜一下《明月几时有》,然后对照《但愿人长久》的歌词逐字逐字地看着,一字不落。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咦,于清雅眨巴着一对明亮眸子,她还真发现了歌词的改动之处,原著是“又恐琼楼玉宇”,歌词中是“唯恐琼楼玉宇”,若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这一字改动。
于清雅又接着看下半阙,“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古语有云“一字千金”,她家小宝没有说谎,他确实对《但愿人长久》的歌词做了改动,只不过仅仅改了一字。
于清雅放下手机,摇晃着手里歌词,问道:“这就是你所说的改动?”
林天宝呵呵一笑,厚着脸皮道:“老婆,你也不想想苏轼是谁?他可是鼎鼎大名的唐宋八大家之一,而他创作的《明月几时有》又有‘中秋第一词’的美誉,你老公我能改一个字已经很了不起了。”
于清雅白了恋人一眼,娇嗔道:“净往脸上贴金。”
媳妇说得没错,他的确往自个脸上贴金了,谁让这个世界从未有人演唱过这首《但愿人长久》呢?估摸着大家都没有想到《明月几时有》不仅能朗诵,而且还能歌唱。
果不其然!
媳妇用古怪的眼神打量着他,启齿问道:“你确定这首词能唱?”
当然确定了!
不管邓丽君版的《但愿人长久》,还是王菲版的《但愿人长久》,皆是经典,高下难判,这就像《那些花儿》一般,年长的都喜欢老版的,年轻的都喜欢新版的。
其实在地球,翻唱《但愿人长久》的歌手不少,与那些版本的《但愿人长久》比之,那就知道什么是经典了。
林天宝自信一笑,点头说道:“是的,我确定。”
于清雅不由又白了恋人一眼,“你是木头人吗?怎么踢一脚动一下?既然这首词能唱,那你还不赶快唱来听听。”
“得令,小的这就为夫人演唱。”
于清雅闻言,忍不住噗哧一笑,她着实被恋人的搞怪腔调逗乐了。
在演唱之前,林天宝闭上了双眼,在于清雅眼里,他在酝酿,实则他在选择,无论邓丽君版的还是王菲版的《但愿人长久》都是经典,两个版本两种风格,他在思考演绎哪个版本的《但愿人长久》?
林天宝权衡了一下,最后选择邓丽君版的《但愿人长久》,这倒不是说王菲版的《但愿人长久》不够好,王菲的声音清澈富有灵性犹如天籁,但林天宝觉得邓丽君版的《但愿人长久》颇具唐宋风范,更能诠释《明月几时有》的那种意境。
林天宝立刻吩咐猪猪在脑海播放着邓丽君版的《但愿人长久》,听了一遍,林天宝找到了自己想要的感觉,睁开双眼,清唱道:“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在歌声响起的一刹那,于清雅全身起了鸡皮疙瘩,天呐,原来《明月几时有》除了朗诵外,还能演唱!
林天宝有着“天籁之音”的加持,加上他全情演绎,一下子把歌唱活了,完完全全唱出了《明月几时有》的意境。
《明月几时有》的词美,林天宝的歌声更美,他的清唱比朗诵更加有味道,他唱出了词人想要表达的那种皓月当空、亲人千里、孤高旷远的境界氛围!
于清雅美目涟涟,望向恋人的眼神充满了柔情蜜意,她家小宝怎能这样有才?
尽管《但愿人长久》的歌词并非恋人原创,可于清雅的心里也有着说不出的自豪,大家都没有想到演唱《明月几时有》,唯有她家小宝想到,这不是天才的大脑是什么?
“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一曲唱毕,林天宝问道:“老婆,你觉得我的这种唱法怎么样?”
于清雅脸上洋溢着激动与兴奋,夸赞道:“棒极了、妙极了!老公,你真是一个天才!”
林天宝摸着鼻头说道:“灵光一闪,灵光一闪。”
“往往天才不都是灵光一闪闪出来的吗?老公,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你的脑袋瓜子这么聪明呢?看着你越变越优秀,我在开心的同时也甚感压力,我以后该有多少竞争对手?”
“不要有压力,反正人家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
一句很感动的话,于清雅听了后却汗毛竖起,尤其她见到男友故作小女儿姿态,抛着媚眼,翘起兰花指,差点没反胃。
于清雅躲得远远的,一脸嫌弃道:“你能正常点吗?”
林天宝也着不住之前的自己,他哈哈一笑:“我还不是想让你放松放松吗?其实你不用想太多,纵然世界变了,我也不会变心。”
“真是肉麻,受不了你。”
女人永远口不对心,嘴上说肉麻,心里却受用无比。
像林天宝这样机灵的贴心好男友,他会揭穿女友的小心思吗?很明显,不会!
于清雅道:“教我唱《但愿人长久》吧!”
林天宝微笑点头:“好啊,你先跟着我唱一遍。”
不得不说,于清雅在唱歌方便超级有天赋,仅仅一遍,她就把《但愿人长久》唱得有模有样,几遍过后,她已经能唱出歌词的意境。
比之媳妇,林天宝就是一个伪天才,还好这个秘密只有他一个人知道。
这天,一对情侣把晨跑忘记了,两人彼此磨合对唱《但愿人长久》,他们打算在八月十五那天推出这首应景之歌!
不过,在推出这歌之前,林天宝必须向国家版权局备案,要不然捅出一个“侵权”的娄子,那就大大不妙了。
时间一晃,几近中午,林天宝突然想起今天他的从侄飞星城去上学,他貌似答应过要为从侄送行。
林天宝问着媳妇:“我要去机场送小默,你要不要一起?”
“时间过得真快,眨眼工夫,学生们又开学了,真怀念我们的大学时光。”
于清雅感叹一番后,说道:“我和你一起去送机吧!”
林天宝前脚出门,后脚就接到了从侄的电话:“宝叔,你出门了吗?”
“我刚出门,你到机场了吗?”
“还没呢,今天高速路上堵车,我们才刚刚进入都阳地界。”
“算算时间,我们应该同时到达机场,我们见面再说吧!”
“好的,那我就先把电话挂了。”
林子默挂断电话后一脸兴奋,林天泽瞟了一眼坐在副驾驶的儿子,脸露好奇道:“小默,最近我发现你和你宝叔走得挺近的。”
林子默会跟家人说他在网上写《太子妃升职记》吗?
正因为不会,他打着哈哈道:“这有什么值得奇怪的,我和宝叔都是年轻人,当然有共同话题了。”
“我不是反对你和你宝叔走得近,我只是想让你跟你宝叔好好学习一下,你瞧瞧人家也比你年长不了几岁,现在都成千万富翁了,和你宝叔一比,你爸我都觉得我这辈子活到了狗的身上。爸年纪大了,这辈子是不能指望了,未来就看你们年轻人的了……”
林子默暗地里翻了个白眼,人是不是到了一定年纪就特别絮叨?
第174章少帅真的是他叔!
放假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田博一想到马上离家远赴湘楚求学,心里有着说不出的复杂滋味,还好路上有同宿舍兄弟相伴,这也冲淡了他的离别愁绪。
咦,墨汁怎么还没有到呢?难不成他是爬过来的?
田妈妈与儿子有心灵感应,她见儿子同学半天不到,提议道:“小博,你要不要打个电话问问你同学好久到?”
有句古话叫什么来着?说曹操,曹操到!
田博这头刚掏出电话准备拨打,另一头林子默童鞋已经到了。
田博见林子默拖着行李箱东张西望,似乎在人群中找他,立刻朝其招手大喊道:“墨汁,我在这里。”
林子默环顾四周,始终没有发现从叔的身影,心想从叔应该还在路上吧?
林子默是高度近视不假,可是他眼睛不瞎,他自然看到了田博朝他招手,同时也看到了田博的父母来为儿子送行。
若不是对方父母在场,林子默指不定会跑过去泼一盆冷水,“哥们,别太兴奋,我要找的人不是你。”
话又说回来,他这位舍友不正是一位少帅粉吗?
林子默想到这儿,嘴角扬起一个弧度,脖子不是不相信他宝叔是少帅吗?这回,他非要让脖子目瞪口呆不可!
“爸,田博在那边,我们先过去与他汇合。”
林天泽微微点头,与儿子拖着行李箱朝田博一家走去。
“呵呵,又见面了。”
林天泽对田博父母并不陌生,两家儿子第一次离家时,他们为人父母的都抱着相同的心思,亲自陪儿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等,两家儿子住同一个宿舍,加之大家又是一个省的,正所谓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因此,两家父母寒暄了几句。
田爸爸微笑着问:“今天怎么就你一个,嫂子没来送孩子吗?”
林天泽道:“孩子他妈有事,今天来不了。”
大人们就这样展开话题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田博笑呵呵把手搭在林子默的肩膀上,在其耳边小声问道:“这个假期过得怎么样?有没有摆脱‘童子鸡’的称谓?”
林子默马上就要满二十岁,而他唯一的伴侣就是“五姑娘”,至今还保留着“童子身”,这一直是他心中的痛,田博这不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吗?
“把你的手拿开。”林子默没好气地把田博的手大力拍开,“你以为我是你们三只货?随便一头母的就能献出自己的第一次?”
田博把手缩回,一脸****道:“没有做个真正的男人,永远不会明白那其中的妙处。”
“是么……”林子默拖了一个长长的音,直接扒着田博的黑历史,“不知道上学期是谁风流一晚回宿舍狂吐三天?也不知是谁连续一周不敢踏出宿舍半步?真是可怜我了,为某人跑了一个星期的腿去食堂打饭。”
草了!
田博都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了,这不是揭开他的伤疤在他的伤口上撒盐吗?
这年头,化妆技术太牛叉了,化妆是美女,卸妆变女鬼,田博上学期钓了一个其他系的妹纸,化上妆模样看起来蛮漂亮的,卸妆后整个人瞬间老了二十岁,满脸雀斑,皮肤蜡黄,田博回想着自个曾经与这样一个女人发生超友谊关系,他的胃就在翻滚。
田博强忍着恶心,问道:“难道做兄弟就是这样揭人伤疤的?”
林子默立刻把皮球踢回去,“貌似是某个姓田的先揭人伤疤的,我这人一伤心啊就会想到别人的糗事。”
“好吧,我收回我之前说过的话,咱们这个话题就此打住。”
田博真想给自己一嘴巴,早知道他就不嘴贱调侃宿友了,现在他就跟便秘一样难受。
林子默强忍着笑意,说道:“行。”
顿时间,林子默发现当童子鸡也挺好的,田博这种“艳遇”,他宁愿不要。
“过去的事你就不要多想了,让往事随风而逝吧!”
话是这样说,林子默却忍不住笑了,他对某个人的糗事可是记忆犹新,看某人以后还敢不敢打趣他是一枚童子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