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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孟清歌的脑海里,马上联想起小时候听过的一个童话故事,里面有一个场景,就是小姑娘跟着王子穿过一片树林时,里面的树叶都是银色的,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这个,多少钱?”她指了指,问道。
店主这时,才抬头,漫不经心的看了她一眼,拿起旁边的布巾擦了擦手,然后拿了旁边的笔记本,在上面写了个数字。孟清歌发现,本子上面还写了很多别的字,这才知道,原来这个店主,是个哑巴。
店主开出的价格很贵,以孟清歌的收入水平来说,是她大半个月的工资了。可她实在很喜欢这枚叶子,拿去送人,是很好的礼物。她忍痛,拿出自己的银行卡来,递给店主:“我想要它。”
说着,她把卡递过去,这时身边一道声音突然响起:“买来送给谁,霍晋霆,还是那个陪你吃饭的乔医生?”
孟清歌一扭头,就看到黎少彦噙着纨绔大爷似的笑,看着她。她微微讶异了下,想不到在这里还能碰到他。她轻拧了下眉毛,对黎少彦的无礼觉得很不舒服。不过她还是忍着道:“看着喜欢,就买下了。”
黎少彦看了一眼那枚银叶,挑了挑眉毛,拿起来把玩了下,似乎不大感兴趣,又丢了回去,然后重新看回孟清歌道:“现在有钱了就是不一样啊,喜欢就买。”他嘲讽的笑了下,“不过孟清歌,你周/旋在两个男人之间,不觉得累吗?”
第九十章 何谓妥协,何谓朋友
两个男人?
孟清歌愣了下,随即反应过来,他应该是误会她个乔南的关系了,她淡淡的看着他,眼睛里面没有任何喜怒。而黎少彦,目光开始锐利起来,似乎要激怒她似的,已经显得咄咄逼人了。
孟清歌跟他对视了会儿,就在黎少彦开始对这种用眼神较劲的方式感到不耐烦时,孟清歌哂笑了下道:“黎先生,你跟霍晋霆是好朋友,但我想,你应该是没有把我当成你的朋友,你也不屑跟我这样的人交朋友。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乔南,是我的朋友。”
孟清歌可以感觉到黎少彦瞧不起她,觉得她在高攀霍晋霆,可她跟霍晋霆,是两个人之间的事,就算她跟霍晋霆有协议,也轮不到别人指手画脚,哪怕这个人是霍晋霆的朋友。
她没必要在他面前卑微,来换取他对她的认同。
在这个社会,她已经遭受了太多的不公平,也已经被生活迫得磨平了棱角,但霍晋霆是她的丈夫,黎少彦既然是他的朋友,那么对她,就算不喜欢,可以保持距离,但至少应该尊重,这也是对霍晋霆的尊重。
黎少彦被一顿呛白,手指轻点着额头,忽然想起第一次见到孟清歌时,在餐厅面对相亲的男人,她也是这样的咄咄逼人,口才极佳的说着关于钱的理论。现在,她是在损他,关于朋友的理论。
他微低着头,讽刺的笑了下,再一次觉得,霍晋霆找的这个女人,可真不简单。人前老实巴交,背地里花样多,还是根软钉子,不直接扎得你哇哇叫,就是让你浑身不舒服,还挑不出毛病来。
这时,穆凉玉从门口走进来,勾住他的手臂,看了眼孟清歌,对着她轻轻点了下头打招呼。在进来的时候,她正好听到孟清歌的话,唇角抿了笑。她认出她,是在会所那个,带走霍晋霆的女人。黎少彦三番五次针对她,无非就是为了传言中的那个云瑶小姐,只是眼前这个女人,并不知为何。
也就是说,黎少彦用错了力。
不过,聪明的女人不会卷入任何一场纷争,她看向黎少彦,柔媚一笑道:“黎少,再陪我逛逛?”
她这一开口,不管是对黎少彦,还是对孟清歌,都是给了他们台阶下。黎少彦看了看她,就着这个台阶下了。他拍了拍穆凉玉放在他臂弯的手背:“行,看中什么就说,我给你买单。”
说着,趾高气昂的走了。孟清歌扯了扯唇角,黎少彦的突然出现,还不至于破坏她的好心情。
店主对方才的争论一点都没兴趣,早已回到自己的手工世界里,等孟清歌转身看过去的时候,他已经在做收尾的工作,将叶子仔细擦干净。
乔南带着妮妮走过来找她的时候,她恰好付完款,看到他手里拎满了袋子,微微惊愕:“不是去拿手机吗?怎么这么多东西?”
其实乔南并非回餐厅去找什么手机,而是给孟清歌跟妮妮买新年礼物去了。
第九十一章 祭祖
他知道如果孟清歌在旁边,一定什么都不会要,只有拐了妮妮帮他挑。不过,现在他还不能告诉她,只温和的笑着道:“经过的时候,看到喜欢,就全买了。”
孟清歌脑海只浮现出四个字——有钱任性。
她把刚刚店主做完工,还没有来得及打包的银叶拿出来放到他面前:“你来得正好。这段时间,多亏了你的照顾,不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挺下来。一直很想好好谢谢你的,又找不到合适的机会。”
孟清歌腼腆的笑了下,又像是在对当初,死皮赖脸求他的事情觉得不好意思。她认真的说着,非常真诚的,感谢着这个朋友。如果没有他,妮妮跟她,大概早就不在了。
“这是手工做的,店主在做的时候,我就一眼看中了,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我记得,你一直很喜欢看书,不过,你不喜欢也没关系,还可以换别的。”
乔南望着她清澈的眼,却有些不能直视了,她的感谢,他承受不来。
心底的愧疚感更深了些。
若是当初早些找到她,也许,她就不用受那些苦了。而自己,若是早些放下对她的成见,自己的心若是不那么狭隘……他苦笑了下,亏自己还是个男人,居然还比不上她的豁达。
他垂下眼睛,看向她掌心的东西。
巴掌大的叶子躺在手心,看似古朴无华,但仔细一看,上面闪耀着细碎的光芒,是枚极为漂亮的书签。他把叶子攥在手心,粗糙的边缘刮得掌心一刺,抬起眼来,微微一笑道:“谢谢,很好看。”
这时,妮妮正扒拉着乔南的大腿,使劲儿踮着脚尖要去看,她个子太小了,根本看不到孟清歌送给乔南的是什么东西。
“乔爸爸,是什么,我也要看。”
乔南一低头,脚下好奇宝宝眼巴巴的眼神看起来好不可怜,他弯腰,一把把她抱起来,让她看个够。妮妮夸张的“哇”了一声,拿在小手里对着灯光对了好一会儿,玩够了才转头对着孟清歌道:“妈妈,乔爸爸也买了——”
“妮妮,保密。”乔南及时喝住了她,小东西差点就泄密了,小家伙也知道自己差点说溜嘴,马上捂住了小嘴,转了转乌黑的眼珠。
孟清歌看了看他俩,又憋着什么呢?
*
霍家老宅。
霍家有个习惯,在除夕那天的中午做祭祖的仪式。霍晋霆到达霍家老宅的时候,老钟已经等候在门口,看到他下车,上前恭敬的说道:“霍先生,太太已经在里面等着了。”
霍晋霆“嗯”了一声,吩咐老钟把车上的东西拿出来,然后走了进去。
大厅里,早已摆好了祭桌,几年前霍家经历了一场大变故后,祭桌上,又多了两只酒杯。伍千叶坐在一侧椅子上,看到他走进来,从桌案上拿了三支线香给他:“先给你爸上个香。”
霍晋霆接过,走到祭桌前,恭敬的拜了三下,将线香插入香炉。伍千叶走到桌案旁,执起摆放着的酒壶,往上面的几只酒杯里分别倒了些酒。
第九十二章 什么呀,这么沉
霍晋霆默默的看着母亲做这些,这时,伍千叶开口道:“老霍啊,我们娘俩,今年又请你吃了一顿。只是再过几年啊,我来陪你了,也不知道有没有人,做这顿饭来给我们吃。”说着,她瞥了杵在一边的霍晋霆一眼。
面对这逼婚,霍晋霆挺着背对着桌案方向,淡笑着道:“爸,母亲还要多看我几年,您吃好喝好,多保佑母亲。”
伍千叶放下酒壶,瞪了他一眼,就会耍嘴皮子。她真是要被他气死了,真不知道什么样的女人,能入他的眼。昨天出去打牌,她还被牌友笑,介绍了那么多名媛给她,结果,最中意的穆凉玉,竟然最后被黎少彦拐走了。她憋着一肚子气回来,到家就直接打电话骂了黎少彦一通,办事不利,以后再不找他当媒婆了。
霍晋霆只当没看到,这时,老钟提了满满两手的礼品走进来。那些礼品里,有他买了送来孝敬伍千叶的,也有别人托他转送的。按照往年规矩,老钟都是拿了放库房,等伍千叶挑了喜欢的留下,其他的就拿出去送人。
霍晋霆看到老钟胳膊底下还夹着一个紫色方形盒子,眼睛微微一动,叫住老钟:“把那个盒子留下来。”
老钟愣了下,随即马上留下那个盒子交给他。霍晋霆并没有打开盒子,而是直接送到了伍千叶面前道:“看看,喜不喜欢。”
伍千叶奇怪的看了一眼儿子。往年他送她礼物的时候,从没急着叫她打开看。她接过盒子,掂了下分量,还挺沉的,该不会是什么古董瓷器?
“到底什么呀,这么沉——”伍千叶不是很有兴趣的打开盒子,可当盒子一开,她的眼睛睁大了,惊愕变为惊喜,“这……这你从哪儿搞来的?”
盒子横着分了三个等格,每个格子里,都放了六个团子,对对排列,团子下面用碧绿的粽叶垫着。霍晋霆这两天连着吃的南瓜团子,苎麻叶做的青团,白色糯米团,组成一盒满是年味的糕点,每个团子上面,点上朱砂的红点,既漂亮,又有驱邪利吉的寓意,在这样的大城市里,尤其是对伍千叶这样身份的人来说,是稀奇的了。
这一看,就是手工做的。
让伍千叶最为惊奇的,就是那苎麻叶做的青团了,只有在无锡苏州一带的农村有做。她出身无锡,对这种东西最为熟悉,算起来,她已经好多年没有吃过了。
人一旦上了年纪,不管承认不承认,对过去的人和事,总有点念念不忘的意思。
伍千叶摸了摸青团,对着霍晋霆讲宝似的详细道来:“这东西做起来可麻烦了,你外婆当时教我的时候,我一点耐心都没,可我就喜欢这颜色。这青团啊,有很多种方法做,可以是麦汁做的,也可以是鼠曲草做的,但只有苎麻叶做的青团,颜色是翠生生的青色,而别的,经过蒸煮,是熟青,没这么好看,吃起来也没这个清香。”
… … … 题外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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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她不配你,浪费任何时间
伍千叶笑眯眯的,已经是爱不释手了:“这青团啊,配芝麻馅儿的最好,可惜我当年没学会,你外婆就走了。这后来就跟了你爸,嫁到了南城,就再没吃——”
伍千叶忽然停住嘴,因为霍晋霆正用好笑的眼神看她。伍千叶轻咳了一声,摆着姿态将盒子交给老钟:“拿去库房吧。”
其实在车上的时候,霍晋霆就打开看过了。
黎少彦曾经对他说过,说孟清歌那女人有心计。他不知道,她是否知道他母亲是无锡人,对家乡的东西有感情,还是她误打误撞,刚巧做了青团,不过,从她的心意来看,是费了心思的。
他道:“怎么,不喜欢了?”
伍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