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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婚99天,总裁好眼光!-第2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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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他说过,只要等简应琛上了大学,他们便要离婚的。

    江琪狠狠的看了一眼楼梯的方向,这个婚她死都不会离的!

    *

    F大里有很多考研的学生,所以即便在假期里,也是可以随便出入学校的。简应琛借用了F大的教室,孟清歌跟乔南便在F大开始了补课的日子,也提前过起了大学生的生活。

    孟清歌在开始几天的好奇跟兴奋之后,便老老实实的学习了。因为她发现,这个简老师比教导主任还凶,做错了一道题,得要多做两道题来“加深记忆”,这使得她不得不认真仔细的做题,就算是一个小数点,她都会检查好几遍。

    即便如此,她还是花费了很多时间跟精力,这导致的后果就是她只是跟练习册多了很多的相处时间,跟练习册相爱相杀而已。她连多看一眼简应琛的心情都没有了,实在不想让他觉得她很笨。

    另外孟清歌发现的一件事就是,乔南真的很聪明,只要他用功起来,做题根本就不是什么事儿。乔南时常在做完习题以后将册子一收,瞥一眼还在吭哧吭哧算题的孟清歌,轻飘飘的吐出两个字“蠢蛋”,然后就拍拍屁股走人了。

    这让孟清歌很郁闷。

    经常,很多时间都是孟清歌趴在桌上做题目,简应琛坐在另一边安安静静的看书,等她做完了,他便检查一遍,该怎样就怎样,一点都不徇私。

    这天,乔南还是早早的收拾了东西走人了。简应琛看出了孟清歌有些心浮气躁,笑着说道:“你不用跟他比,乔南本身的底子就好。”

    简应琛想是安慰她的,但孟清歌听完就更郁闷了,他这话好像就是在说她脑子笨。

    孟清歌很是羞愧,这道数学题都快把她难哭了。

    忽然,简应琛走过来,将她的练习册一收道:“今天不做题了,走吧。”

    孟清歌抬起头眨了眨眼睛,这个时候,简应琛没有往日严师的模样,对着她温柔一笑道:“帮我去挑个礼物。”

    简应琛在满18岁以后就有车了,他载着孟清歌一路往前开,孟清歌回头看了他好几次。

    他要她帮什么忙?

    答案在车子停下的时候揭晓。这里是南城最大的花鸟市场,简应琛解开安全带,说道:“你懂鸽子,帮我挑一下吧。”

    后来,孟清歌才知道,他的爷爷快要过七十大寿了,他想买一对信鸽当做礼物相送。

    孟清歌精挑细选了一对金眼信鸽,这样的鸽子是最好的。简应琛将笼子放到后车座上坐回车内时,孟清歌不确定的问他道:“你确定简爷爷是想要养鸽子,而不是拿来炖汤?”

    他的家世摆在那里,简老爷爷就算是颐养天年,也是应该拎着鹦鹉八哥去公园遛鸟,而不是去山上放飞鸽子吧?

    简应琛回头对着她笑道:“我爷爷几年前就搬到乡下去住了。那边的空气好适合养老,给他几只鸽子,是想让他多运动一下。而且这些小东西,不觉得挺可爱的吗?”

    他的眼睛这时格外的温柔,也格外的明亮,孟清歌觉得他意有所指,又不是很确定,笑得有些羞涩。

    简应琛看着她脸上泛起的淡淡的红晕,情不自禁的抬起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孟清歌的身子微微一颤,圆圆的眼睛注视着他,像是只受宠若惊的小猫咪。

    这是他第一次这样亲密的触碰她,孟清歌的心脏扑通扑通的跳,又有些害怕,他是把她当做妹妹。

    不知是空调打高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车子内的温度忽然升高了很多,只觉得有些暧昧的情愫在车内流淌开来。

    孟清歌的身上都起了些密密的汗,急忙错开了眼睛。简应琛笑了笑,轻咳了一声,这才发动了车子。

    日子过得很快,没过几天便是春节,简老爷子喜欢清静,寿宴没摆,只是几个小辈去乡下给他拜了个年。简盛光每到过年的时候就特别的忙,他跟江琪是提前去给老爷子拜寿的,简应琛自己开了车带着礼物过去。

    老爷子嘀嘀咕咕的道:“拜个年还分批来,你们一家还是不是一家人?”

    简应琛陪着笑道:“爷爷,我爸每到过年的时候事情就特别多,你又不是不知道。”

    他从后备箱里拿出买的鸽子,可老爷子一看到那对鸽子,脸色就沉了下来:“你这是什么?”

    简应琛是简老爷子最喜欢的孙子,每次过年礼物,他就算是送一束花,老爷子都是很开心,可今年,老爷子分明是生气。

    当着简应琛的面,老爷子没摔笼子,却是吩咐了保姆将鸽子拎进去煲汤,简应琛大惊失色,连忙拦了下来:“爷爷,我这是信鸽,信鸽!”

    简老爷子冷哼了一声:“我知道。”

    简应琛看出来老爷子是真不喜欢这鸟,竟然被孟清歌说对了。他微微皱了皱眉,那鸽子仿佛察觉到了危险,不停的扑腾着翅膀,将地上的灰尘都扑腾了起来。

    若是让孟清歌知道,这么有灵性的鸟儿被炖汤了,她肯定得伤心。简应琛好说歹说,最后承诺在乡下多住几天陪老爷子过完这个年,而那对鸽子在年三十的这天晚上就放飞了,当做是为老爷子放生祈福。

    简老爷子站在大门口看着黑漆漆的天空,心里沉甸甸的。

    老子小子,怎么都喜欢鸽子这玩意儿。

    *

    这个年,是孟清歌第一次跟阿姨一起过,只是家里只有两个人,显得格外的空荡。

    秦韵似乎习惯了这样的日子,做好了一桌子的饭菜。

    其实今年有孟清歌作陪还好一点,若是往年,每年都是她一个人对着满满一桌的菜,热气腾腾的上桌,等凉透了再倒了。

    孟清歌喝着热乎乎的汤问道:“阿姨,姨夫怎么过年的时候还要出差啊?”

    秦韵不自然的笑了笑,低头吃了一口菜,然后才道:“你姨夫每年过年的时候都要去百姓基层走访的。”

    电视机开着,这时候正好播放晚间新闻,就见电视台里正在播放市领导下基层慰问孤寡老人的实时新闻。简盛光跟在几个市领导身后,镜头切到他,正好将一盒什么营养品送到老人手里,跟人亲切握手。

    孟清歌看着马上笑了起来:“阿姨,姨夫在镜头上真帅,比起那几个大领导都帅。”

    秦韵笑了笑,笑容里有些苦涩,又有些被她逗到:“都老男人了,帅什么。”

    而这时的简家更加空荡。

    江琪一个人守着一栋大别墅,坐在餐桌上面对着一大桌的菜,她及其优雅的喝着汤吃着饭,笑着也要把这顿饭吃下去。

    简盛光回家来,只不过是简应琛放假在家,他象征性的露个面,然后便主动下基层走访去了,年年都是如此。

    他不肯给她一点点的机会,也拒绝在简老爷子面前展示一秒钟他们一家的恩爱和睦。

    他在用他的方式向她,向老爷子抵抗,二十年了,他一点都不肯妥协,一直都是如此……

    *

    吃过晚饭,孟清歌跟秦韵都窝在沙发上看春晚守夜,秦韵接到了简盛光的电话便握着手机去阳台上接电话去了。孟清歌从沙发里抬起头,透过玻璃窗看到秦韵捂着电话,像个小女人娇嗔的笑着。

    那一刻,孟清歌觉得秦韵特别的漂亮,比起在学校时她昂首阔步的样子,这样眉眼弯弯的她才是最美的。

    她很羡慕阿姨,有个那么爱她的男人。

    孟清歌拿出手机悄悄拍下了秦韵的照片,然后发呆,她是不是也要主动一些,给他发一条信息?

    这时她的手机也刚好响了一下,一条短息进来了。

    孟清歌打开一看,高兴了踢了两下腿,是简应琛发给她的微信,祝她新年快乐。

    孟清歌抿着唇笑,在网上特意挑了一张好看的图片发过去,想了想,她再补充:简爷爷喜欢你的礼物吗?

    很快消息就回来了:喜欢。

    孟清歌笑眯眯的,问他乡下好不好玩,简应琛回给她一个哭的表情,说那边很冷很吵,到处都是烟花爆竹的声音,有个熊孩子还烧了别人家的稻草堆,现在消防员正在救火。

    孟清歌再回给他一个惊悚的表情。

    一来一往,聊了许久。

    最后没话说了,孟清歌转了转眼珠子,将刚拍下的秦韵的照片发了过去。

    ——她是谁?

    ——我阿姨,是不是很漂亮?

    ——没你漂亮。

    孟清歌嘴角咧的都快道耳朵根去了:讨厌。

    ——真的,你很漂亮。

    孟清歌这是第一回被男生夸漂亮。在原来学校的时候,因为家里条件不好,她不会打扮,穿的衣服也破旧,那些男生们从来都对着漂亮女生看,从没多看她一眼。到了市一中以后要穿校服,孟清歌的关注度仅仅在于她是转学生,会耍鸽子,孤僻,最后一点,她有个漂亮的阿姨。

    孟清歌握着手机身体往沙发下滑,心里有种心花怒放的感觉,想打个滚却一不小心滚了下来。“噗通”一声特别的响,外面的秦韵听到声音往她这边看了一眼,孟清歌对她摆摆手,连忙趴回沙发上去。

    她的手指在按键上写:什么时候回来?

    这一次,过了好几分钟简应琛都没有回过来。手机的屏幕亮了又暗,暗了又亮,孟清歌几乎要以为是不是乡下信号不好的时候,手机铃声忽然响了起来。

    孟清歌手忙脚乱的接了起来:“喂——”

    “清歌,我回来那天是我生日,一月十四,记住了吗?”

    温柔的声音就像一股春风吹过,孟清歌傻愣愣的点了点头,等意识到他说了什么的时候,她想问他想要什么生日礼物,那边的电话已经挂断了。

    然后接下来的日子,孟清歌一直在数着手指头过日子,盼星星盼月亮的等一月十四号的到来。

    秦韵看她魂不守舍的,捏了捏她的耳朵道:“清歌,你是不是恋爱了?”

    孟清歌吓了一跳,脸都涨红了:“阿姨,怎么可能!”

    秦韵“嗯”了一声,有些严厉的道:“你现在还是学生,不管怎么说,都是学业为重,知道吗?”

    在这一点上,秦韵其实是有私心的。

    她跟简盛光没有孩子,而江琪的儿子读书很好。现在她把孟清歌接过来,也已经把她当做亲生女儿看待,自然会暗暗的将清歌跟江琪的儿子作比较。她不希望孟清歌的成绩很差,让简盛光失望。

    秦韵对孟清歌是寄予厚望的。

    孟清歌回到自己的房间,坐在书桌前摸了摸手机的屏幕,趴在摊开的练习册上。………题外话………今天的加更完毕,不好意思哈,比预计的晚了两个小时。初恋距离我有些遥远了,找了找感觉,哈哈哈~

 第304章 初吻,一更

    恋爱中的少女,总有着一腔孤勇,反对之声抵不过她们的蠢蠢欲动,孟清歌的心依旧为那个人而雀跃着。

    一月十四,在孟清歌的期盼里终于到来了,算起来,她跟简应琛有小半个月没有见到面。

    绿箩是南城小有名气的私家厨菜馆。孟清歌在门口整了整衣服,拿出小镜子再检查了一遍自己的妆容,上了一遍口红抒。

    这是她人生中的第一支口红,上次跟简应琛约在南山山顶的时候,她特意去买的,可惜全被乔南那讨厌鬼破坏了。

    不知为什么,她有种类似于情怯的情绪,笑容都是紧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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