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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萨她已经吃了两块,剩下的有些凉了。
黎少彦坐在沙发上,手肘支在膝盖上,动也不动的,明筱筱给他冲了一杯感冒冲剂过来,就见他木头似的坐在那里。
太反常了。
明筱筱被他感染的也不敢乱动,拿了一块披萨仓鼠似的吃了起来,一双眼睛滴溜溜的落在他身上。
从没见过黎少彦的身上,有这样悲伤的气息。
“别吃了。”
黎少彦终于动了,却是拿过她手里的披萨丢回到纸盒里:“都已经凉了,你吃下去也不怕不舒服。”他看了一眼她圆鼓鼓的肚子。
天地良心,他终于肯说话了。
明筱筱点点头:“那去热一热吧。”
黎少彦瞥了她一眼,站了起来。她的屋子小,一眼就认出了厨房的位置。走到里面打开她家的冰箱,空荡荡的好像日本鬼子洗劫过似的,连一颗鸡蛋都不剩。
黎少彦放弃了她的冰箱,最后在角落的柜子里找到一点小米,便熬了一锅小米粥。中途他走回来,把披萨拿了进去加热了。
黎少彦神情颓唐,但也注意到上次他见到的那个楚朝阳没在。他问道:“你男人呢?这么大的下雨天,他怎么没在家?”
居然让一个女人在这种天气出去,而且家里什么都没有。那个人是比明筱筱更白痴的生活白痴吗?
他瞥了一眼身上的睡衣,一定是她男人的。一个大男人穿这么幼稚的衣服,真是让人火大。
至今他都不敢相信,明筱筱已经结婚了。可看到她那么大的肚子,又不得不相信。
明筱筱本来想看他做饭的,走到半道听到他的问话,心虚的停了下来,好在这个时候她的脑子没有打结。她道:“他……公司派他出差去了。”
“出差?在你快要临产的时候?”
“嗯,为了多挣奶粉钱嘛,反正他会在我生产的时候赶回来的。”明筱筱挤着笑,撒谎那叫一个溜。
黎少彦信了,若是以往,这屋子里那么多蛛丝马迹,他怎么都能看出来戳破明筱筱的谎言,但这个时候,他全无心思。
谎圆过去了,明筱筱可以放心大胆的看他熬粥。
她不会熬粥,觉得等待的时间太长,水少了会变成饭,水多了完全就是一锅汤,滚了要瀑锅,还要站在那边不停的搅拌。
此刻黎少彦就站在灶台前,拎着一根长柄勺在锅子里不停的转圈,小米的清香味道已经飘出来了。
明筱筱靠在门框上,看着眼前的男人。
他穿着小熊图案的睡衣,额前的头发随意的散落着,少了几分往日漫不经心的痞样,完美的侧脸轮廓在日灯光下有着一层淡淡的珠光柔,那是一种别样的温柔,就像是一个……居家的男人。
在明筱筱的梦里,曾经有过很多次这样的他,她从没有想过真有这么一天。
只是,也就这样了吧……
他不会成为她的居家男人……
明筱筱的嘴唇微微浮起,勾出一缕若有似无的苦笑,慢慢的走回客厅打开电视。
电视机里在重播向往的生活,她就喜欢看这样的节目,最近迷上了黄磊大叔,每次看到他做的大餐就流口水。因为自己做饭不给力,她都是端着饭碗吃着糊了的菜,盯着电视机里的美味脑补。
她就想,嫁人就要嫁那样的男人,做得一手好菜,事业有成,恋家顾家。黄磊大叔中年发福了,但不妨碍迷妹迷他,年轻的时候风度翩翩,然后在时光岁月里夫妻两个一起发胖,变成月半,一起老,皱纹一点一点爬满脸颊,多浪漫呀……
黎少彦端了锅子走出来,明筱筱让了让座,已经迫不及待喝上一口粥了。
小米粥配披萨,也是挺好的。
不过黎少彦似乎没什么胃口,他道:“筱筱,在你心里,云瑶是什么样的人?”
黎少彦也不知道,怎么会想到来明筱筱这里,也许,因为他们都是被云瑶欺骗了的人吧。
明筱筱一愣,嘴里的披萨嚼了两下干巴巴的,有些咽不下去。
原来,他今天这样无精打采的,是为了云瑶啊。
也是,这个世界上大概也就只有她能左右他的情绪。
那他忽然到这里来,是找安慰来了?
明筱筱喝了一口粥,润了润嗓子,好不容易把披萨咽下去了,就听黎少彦沙哑着嗓子道:“筱筱,云瑶她抢了孟清歌的孩子。”
“……!”明筱筱一下子瞪大了眼睛,刚刚喝下去的粥差点吐出来,而肚子里的小魔王也好像感觉到害怕,踢了她一脚。
明筱筱来不及安慰小魔王,问黎少彦道:“她为什么要抢人家孩子?”刚问完,她想起来他曾经说过,云瑶以后再也不能生育了。那个孩子有霍以凝的心脏,可她也不能抢人家的孩子呀!
她头一次的从黎少彦的眼睛里看到无助、失望、痛苦还有气愤……
他那样深爱云瑶,难怪打击这么大。
黎少彦缓缓的说着云瑶的事情,最后他道:“筱筱,我以为她是被他父亲胁迫才会那样,我想给她最后一个重新生活的机会……可到最后,我才发现,我帮着她……帮着她做了刽子手……”
黎少彦不想承认做出那种事的人是他,可他否认不了,回避不了。现在他都不知道要怎么去面对霍晋霆,面对孟清歌。
明筱筱咬了咬嘴唇,那样的云瑶与她记忆中的也是相差甚远,她有些茫然,不过……
明筱筱想了想道:“少彦,云瑶在去美国后,我也一直有把霍晋霆的消息发给她,包括孟清歌嫁给霍晋霆的事。后来霍晋霆去美国出差,云瑶在洛杉矶机场与他那么恰好的相遇……”
她的眼睛忽的睁大了:“霍晋霆去美国的行程,我有告诉过她的。这么一想,她是故意装疯,装作被人追的样子,她是算好了跟霍晋霆遇上的!”
像是泄了气的皮球,这么一想,那她不也曾经做过云瑶的帮凶?她还帮着云瑶去排挤孟清歌!
明筱筱对云瑶的改变,是有所察觉的,从她以一个疯子的模样回来的时候,她就一直觉得不对劲。但她没把云瑶想得那么坏,从没细想过,现在想来,云瑶在那时就已经陷得已经很深了。
黎少彦的手指头握紧了。
这就对上了,霍晋霆一直想不通在洛杉矶的时候,云瑶怎么那么凑巧就与他遇上,而他还救了她,原来是这样!
明筱筱咬着嘴唇,郁闷的道:“少彦,我们对孟清歌有偏见一直是错误的。云瑶早就已经变了,也许从霍家家变的时候,她在那个时候就变了。她早就不是我们眼中那个善良干净的女孩,这些年我们为了自以为是的友情,都做了她的帮凶!”
明筱筱胃口全无,很是沮丧。
“呵呵……”黎少彦摊坐在沙发上,自嘲的笑了起来,都已经晚了。
他还想着去拯救她……做什么救世主啊……
明筱筱皱着眉毛:“那,那孟清歌呢?当初她为了孩子,什么事都敢做,现在呢?”
其实她已经可以想象那个女人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了。
三魂丢了七魄,那就是一具行尸走肉。………题外话………二更中午前发出,老规矩。再继续求票~PS,说点小事。今天下楼去买水果,回来的路上,一只白猫跟着我回家了。家里没吃的,我把我所有的鸭脖给它吃了,也给她洗了个澡,可惜还是没能留住。猫咪很乖,不挠人,还会撒娇,洗澡的时候就嗷嗷叫,可惜了,猫咪不爱洗澡是真理,门一开就跑了。哦,它还在我的洗脚盆里撒了泡尿,是个好宝宝,知道不要随地小便呢。不过我得再买个盆了……
第298章 那些被隐藏洗去的记忆如潮水瞬间涌来,二更
明筱筱还记得那时在医院,她准备去打胎的时候,孟清歌曾经跟她说过的事。
她轻轻的抚着肚子,当时不懂,只是不想让自己遗憾,可现在肚子越大,当她能够跟宝宝交流的时候,才真正明白当一个妈妈的感觉。
像是拥有了全世界抒。
如果有一天,有人来跟她抢宝宝的话,她想她一定会杀了那个人的带!
想到此,明筱筱看了一眼黎少彦,下意识的动了动,距离他远了一些,侧过身体护着肚子。
黎少彦坐在那里,眼睛明明灭灭,在想着什么,也就没有发现明筱筱的异样。
明筱筱沉默的坐着,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桌上的披萨再度冷了下去,此时谁也没有再要吃东西的念头。
心里很难过。
她想帮孟清歌做点儿什么。
*
另一边医院,简应琛一直守在孟清歌的病床前,她还在昏睡中,冷汗几乎将她浸透,她的嘴里还在不停的念着妮妮的名字,手指也在无意识中去拉扯手背上的输液针头,好像在昏睡里也要去把孩子找回来。
简应琛握着她的手,不让她在睡梦里伤到自己。
这样的孟清歌,让他心疼,更让他痛恨自己把她忘了。他不知道关于她的一切,这种无从着手的感觉,让他想毁灭一切!
三天三夜,简应琛不眠不休的一直守着她,等到实在熬不住了,打个瞌睡的功夫,孟清歌却不见了!
*
雨下了停,停了下,绵延不绝,到处都是湿漉漉的。秦韵从超市出来,手里拎着两只大大的袋子,里面装满了近期的生活用品。才走出几步,猛地被一个人撞到,东西撒了一地,秦韵晃了几晃,才勉强站稳身子,正要说几句,一抬头,她就愣住了。
简应琛心急去找孟清歌,但眼下这个情况,也只好先跟人道歉。可当他看清那张脸,也愣在了那里。
因着雨天,街上没有什么人,那些物品散乱的铺在地面上,很快就被雨水沾湿,可站着的两个人,谁也没有要去捡起的意思,一直的看着对方。
秦韵的眼睛渐渐的湿润了起来。她知道,远走了这么多年,避开了这么多年,可该遇见的,还是会遇见。
却是在这样一个糟糕的天气。
简应琛,那个人的儿子……
秦韵的唇角微微上扬,有些温柔,又有些难以介怀的埋怨,最后化作久未见面的熟人相遇时的一句简单问候:“是你啊,真是巧啊……”
“……”简应琛抿着薄唇看着面前的人。温婉的脸,那一双眼睛跟孟清歌的是那样的相像,甚至连气质,也是如此的相似……
面上他是冷静的,可心里却好像埋了座火山,就要喷发出来,脑子炸裂般的开始胀痛了起来。
在他的脑海中,有着很多杂乱的声音,惊呼声,尖细的怒骂声,痛哭的声音,还有不断低落的鲜血。
不知为何,他的视线往秦韵的肚子那边看去,身体微微晃了一下。
眼前的女人,他分明是应该认识的,而且记忆深刻!
“我听说,你找到了清歌,你们……在一起了吗?”
简应琛的脸色白了三分,脑海中有个声音好像从遥远的地方传来。
“你们……在一起了吗?”
那是一张震惊而又痛苦的脸,问完那句话以后,好像承受不住这个事实,身体往后退了一步。
同样的一句话,同一张脸,彼时万钧分量,现在是风淡云轻。
简应琛艰难的从嘴里吐出两个字:“秦姨——”
秦韵不知道为何他会是这样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