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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她有可能直接晕过去。就是拼了她这条命,这种异类的女人也休想进她的家门趁着吃饭的功夫,李凤丽微笑着将李文辉家里的情况问得清清楚楚。
妈爸是做什么的?
家里兄妹姐妹几个……吃过晚饭,朱玲给李文辉安排了房间,让他洗澡后早早休息。“我今天表现还行吧?我紧张得连筷子都拿不起了,阿姨会同意咱们的婚事吗?。”
她们娘仨儿,则躲进李凤的卧室秘谈。
“想好了,叫他了?”李凤丽阴着脸看着朱玲。
朱玲乖巧地点了点头。
“京城那么男人,怎么挑来挑去,就挑中他了?”李凤丽很是不满意,“若是我们坚持不同意,你们怎么办?”
“来时,文辉说了。你们不同意,他就等着,一直在M城等着。啥时候同意,啥时候算”朱玲微笑着看着老妈,“妈……他人挺好的。他家里人也都很好,他本身又是学技术的,以后不用担心失业”
“还想赖上谁?”李凤丽轻哼一声,“非亲非故的,他就不能住在这儿。”
“不怕大冬天里出人命,你就把他撵出去。”朱玲知道老妈是典形得刀子嘴,豆腐心,可还是忍不住红了眼圈。
“唉……女生外相,养你们干什么条件这么好,就没说给我找个高大、英俊、高学历的女婿回来”事成定局,可李凤丽心里还是会有些遗憾。“儿大不由娘,随你们的随吧……”
虽说以刚刚六十分的成绩通过准岳母的考核,但李文辉还是抑制不住的喜悦。每天和朱玲一起出门走亲戚、逛街。过完元旦以后,李文辉回老家同他父母商量结婚事宜。最后两家家长通过电话,决定了两人的婚事。决定让李文辉先回去,等过完年再来M城,先在这儿办一回酒宴。然后三月中旬,小俩口再回S省办一定酒宴。
敲定婚事,过了元旦。李文辉虽依依不舍,但一想到下回来,就能娶媳妇回家,他美滋滋地坐着飞机走了。
送走女婿,李凤丽便拉着朱玲满M城地逛,大肆购买小女儿的结婚用品。朱珠则每天在家看孩子,做好后勤,但老妈、小妹那副购物狂的模样,还是让她吃惊的大开眼界。“差不多就别再买了,家里快被你们塞买了实在想添嫁妆,干脆给她添些金银珠宝”
“结婚哪能空着手嫁人,不准备一些好嫁妆,只怕进了婆家也会被欺负”李凤丽以过来人的经验,为朱玲备下了丰厚的嫁妆。“礼多人不怪,多买一些,省得到用时,又找不到。”
终于朱玲的嫁妆制办齐了,李凤丽又恢复了白天替女儿看外孙的悠闲生活。朱玲和李文辉更是每天一通电话,不到电话发热,不知道挂断手机。
临近二零零六年的农历新年,吴浩明也趁机早早回国,同家人团聚准备过年。M城商场、超市挤满了抢年货回家的人们。李凤丽见识过那种疯狂的场面,干脆躲在家里看外孙。朱珠和吴浩明成了采买年货的生力军。
他们每天捏着老妈写的购物清单,穿梭在大街小巷里,采买过年时的年货。偶尔,朱珠也会拉着老公去商场购物,给他添制新的衣裳。
“这套怎么样?还看得过眼?”吴浩明打量这件一千多块的休闲西装,“会不会太贵了?”
“挺不错的,就他了,包起来吧”朱珠大手一挥,定下来了,她抬头,想再夸他两句。
身后突然一个娇滴滴的声音,“明哥……好巧在这儿遇到你”
正文 第九十章 找上门!
那声柔媚的呼唤,让朱珠全身的鸡皮疙瘩集体站起。忍不住好奇,她回头看过去。不远处站着一个年轻的女子,看年纪大概在二十五、六岁,清秀的脸上涂了厚厚地一层涂料,过浓的彩妆反倒让她显得有些妖气。
她不认识,也从来没有见过这女人。她把疑问的目光投向吴浩明,却发现他脸上闪过尴尬。他认识她?
“嗯,是挺巧的”吴浩明淡淡地回答,眼睛却盯着老婆,生怕她会误会自己。
对于吴浩明的排斥,那个女人完全忽略不计,反而笑盈盈地走过来。“好久不见,过来买衣服?”女人的眼睛一直盯着吴浩明,完全把朱珠当成空气。
吴浩明却不想再同她多谈,拉着朱珠转身离开。
“明哥?”女人竟一路小跑地跟过来,“也快到中午了,不如找个地方一起吃午饭,一起叙叙旧。”
“我和你没什么好讲的,再见”吴浩明头也没回,直接拉着朱珠去付款。
朱珠一直冷眼看着,没插嘴,也没表示出任何不满。
女人见缠不上吴浩明,一直沉默地朱珠被她当成了面瓜,当成了突破口。“你是谁?明哥的女朋友?”
因为要照顾孩子,朱珠早就把结婚戒指取下来,正好让女人误会了她的身份。朱珠冷冷地瞟了她一眼,接过收银员的找零、收据,还是一句话也没说。
“你觉得你年轻,就比我有魅力?我十八岁就和他在一起了”女人忍不住对着朱珠不停爆料。
朱珠听了不急不恼,微笑着挽上吴浩明的手臂。“老公,我真得很年轻吗?”
吴浩明温柔一笑,“是挺年轻的,象不满十八岁”朱珠生产后身材恢复得极好,而且皮肤依旧白嫩光滑,完全找不到岁月在她身上留下的痕迹。再加她一向不化浓妆,平时爱穿休闲款的衣服,看着就跟刚出校门的学生。
“宁虹,别再缠着我们。我和你分手已经快五、六年的时间了,早就没关系了,我希望我们再见就是陌生人”吴浩明觉得他之前就已经把话讲清楚了,她现在如此黏上来,实在是不可理喻。
宁虹被吴浩明当场拒绝,觉得有些下不来台,可想到过住的经历,她还厚着脸皮,挤出三分笑。“明哥,何必。就是念在往日的情份上,你不应该说出这么绝情的话”
吴浩明丢了一记白眼,搂着老婆的肩,转身面对宁虹。“老婆,她是宁虹,我的前女友。宁虹,这是我老婆、我儿子的妈朱珠”
“老婆……孩他**?”宁虹惊讶地张大嘴巴。
朱珠挂着胜利的笑容,搂住老公的腰。“很高兴认识你,不过以后都……不见”说完,她便同老公亲亲热热地走远,走出宁虹的视线。
看着两人走远,宁虹的脸上泛起苦涩。当初跟吴浩明在一起时,她年轻骄傲,根本不知道何为忍让。和他在一起时,他们俩人总是在争吵、争吵可她真得爱他,当初他提分手,她厚着脸皮住到他家求了冯丽华整整三天,可她就是不肯吐口,让儿子与她重修旧好。带着情伤、多少有些赌气,她远嫁韩国,以为在异国他乡能找到自己的幸福,可……想起在韩国那些不堪的生活……宁虹紧咬红唇。回国后,她衣着时尚、出手阔绰,以旁人艳添的目光中,多少找回了一点自信。
想当初她为嫁去韩国特意找了个上了年纪的中年大叔,本以为年纪大会疼人,结果却……白天她忙着做家务,所谓的老公只要稍不满意就会拳打脚踢,到了夜晚,那人更是变态得让她在黑暗中,一次次向他救饶……终于让她熬成了韩国的公民,有了正式的身份证,她趁着男人醉后酣睡逃掉了。可是在那个陌生的国度,又举目无亲,她最后寄身在一家夜总会……她有钱了有了很多、很多的钱可是她的人却是空的。回想自己在二十几年的生命里头,吴浩明才是她这辈子真正爱过的人。所以她回来了,带着她的钱原想着她会同他再度牵手,可是他竟然结婚生子了?
她无法接受这种现实,她绝不允许她最后一个梦也碎掉就算抢,她也要把他抢回来坐进车里,朱珠笑盈盈地看着吴浩明。“原来她就是宁虹?久闻大名,今日竟然相见,真是难得呀”
“别怪声怪调的,我可跟她毫无关系”吴浩明极力为自己辩白。“我除了出国,全部时间都在家里呆着,哪有时间出去乱搞?”
“电影里听过一句话:这种事情也不需要太多时间”朱珠脸上带着笑,眼神却象是冰冰的刀光。“你们见过几次?老实交待”
“好、好、好我交待”他举手告饶,“一共就见过两次一次是去年买车请你们同学吃饭,在酒楼城见过一次。第二次,就是今天这次”
“中间隔了将近一年,你们就从来没联系过?”朱珠是相信他讲的话,不过她还习惯性的诈一诈他。
“真得没联系过我的手机号早就换过了,而且我又常常出国,这次真得是第二次我向老天爷起誓,不然就罚我天打雷轰”最指天发誓的招数,都被他翻出来用。
朱珠冷着脸,目光在他身上上上下下的打量许久,最后才淡淡地说:“就相信你一回,若你敢出界,让我抓到把柄,你知道后果……”
“谢谢老婆以后我一定离那个瘟神远远得,见到她影子,我绕道走”吴浩明又保证了许久,朱珠脸上才又露出笑脸。
“顺便问一句,那个宁虹挺年轻漂亮的,怎么就分手了?”比他小八岁的女友,怎么舍得分?
“性格不合呗”吴浩明开动车子,不甚在意地耸了耸肩,“我和她都是急脾气,争吵起来谁也不让谁,最后经常演变成全武行。总是打架,这日子就没法过。一方总想着压倒另一方,结果弄到两败俱伤。太累分分和和两年多,最后觉着她不是合适的老婆人选就分手了。还是现在跟老婆过日子舒服,不用整天吵架。”想起和宁虹的“战争岁月”,他忍不住地摇头。
朱珠淡淡一笑,便没有再追问,脑子里却回想前世吴浩明对她讲与宁虹相识的过程。宁虹可以说是吴浩明在街上捡来的女朋友。
想当初,吴浩明骑着拉风的摩托车满M城闲逛,突然想抽烟,便在一处售烟摊停下。懒得下摩托车,他便喊站在街边的女孩子帮他递钱买烟。那个女孩子就是十八岁的宁虹,结果这一买一卖之间,不良少女、不良年轻就这样勾搭到一块儿,成了火爆二人组。
“无知者无畏”朱珠百感交感的轻叹,“说你什么好呢?饥不择食?荤腥不忌?连这样的瘟神,你都敢惹,真是……无语呀”
吴浩明被她说得脸一阵阵发烫,“老婆高抬贵手,别再挖苦我了那时候也是年少无知,误陷敌营。我最后不是快剑斩乱麻了吗?知错能改,就是好同志”
“文彩越来越好了?”朱珠笑着瞥了一眼,“进步不小”
“那你看,你也不瞧一瞧我老婆是谁?”
朱珠和吴浩明忙着过年,遇到宁虹的事,也被他们抛到脑头。可他们却不知道,宁虹正在满城寻找吴浩明的踪迹。
其实先前,宁虹也多次去吴家原来的地址找过,可一直没敲开过房门(因为那时候冯丽华在南方,家里根本没人)。这次她专程买了礼物,直到天黑才去敲吴家的门。可给她开门的,却是完全陌生的中年妇女。“你找谁?”
宁虹呆住了,半晌才问:“这家不是姓吴吗?”
冯丽华把房子卖给了好友的儿子家,中年妇女正是这家的女主人。她自然是认识冯丽华的,见宁虹提着礼物,满脸的失望,忍不住好奇的问。“你跟冯阿姨是什么关系,是她亲戚?”
宁虹的眼前一亮,不住点头。“是亲戚,来过好几次,都没遇上……”
“吴家买了新房子,便把旧房子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