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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群混蛋,敢找死不成!”
“杀了他们!”
和秦国威武雄壮的呐喊不同,亚瑟王这里,众人纷纷叫喊,但是口号各不相同,更像是市井之间嘈杂的叫骂。然而,话语之间的信心,比之秦军,却犹有过之。
当天夜里,嬴政和亚瑟王同时受到了对方的一封战书,书中只有着一个字“战!”
第106章 剑与玉玺
第二天,西方帕米尔大草原。
一望无际的平原,是最好的战场,也是将士们最好的埋骨之地。
五月天山雪,无花只有寒。笛中闻折柳,春色未曾看。晓战随金鼓,宵眠抱玉鞍。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
平原上的青草似乎在两军的杀气面前都不敢抬头一般,纷纷垂下了叶子。这里,是男儿的战场,是血肉的交融,容不下一丝马虎。只要心中有着一丝的顾虑,等待你的,就只有死亡。
在这片绝佳的战场上,秦国的虎狼之师和亚瑟王的大军,正在互相对持。周围寂静得可怕,连人的呼吸都变得微不可查。在这肃杀的氛围中,嬴政和亚瑟王都在互相打量着对方。
亚瑟王骑着一匹高头大马,马的额头上长着一只独角,一看就知道不是凡种。亚瑟王一头金色的卷发披散在脑后,身穿一身银白色的铠甲,手中握着的正是他赖以成名的石中剑。他的眼神锋芒而锐利,整个人如同一只原野上的雄狮,是天生的王者。
而嬴政坐在一辆金黄色的战车上,身穿龙袍,袍上九龙盘桓,显示其九五至尊之位。战车之上,放着镇国玉玺,侧身悬挂着辘轳宝剑,另有万朵祥云时隐时现。嬴政虎目圆睁,那眼神使人不寒而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秦始皇与生俱来的皇者风范让人不禁心生臣服之意。
现如今,这两位东西方最伟大的王者终于正是会面。奇怪的是,他们彼此见面的第一个感觉,竟然不是愤恨,不是仇怨,而是惺惺相惜。普天之下,恐怕也只有这两个人可以理解对方,甚至,如果不是在战场上相遇,他们说不定会把酒言欢。
不过,既然站在这片战场之上,那就注定,他们之间只能有一个活着离开。相逢一笑泯恩仇,在他们眼里,不过是句玩笑。
从兵力上看,亚瑟王以拉斐尔的名义,在西方征调了大约八十万兵马,这已经是西方能够做到的极限了。从兵员的整体宿主来看,秦军也要略高一些,所以秦军还是具有不少优势的。
率先做出动作的是秦始皇,他朝着身旁的王翦使了一个眼色。王翦立刻会意,策马出阵,朝前大叫道:“吾乃大秦武成侯王翦,前方鼠辈,若不敢战,何不下马乞降!”声如洪钟大吕,震得众人双耳发痛。
亚瑟王嘴角露出一丝冷笑,王翦都把话说道这种地步了,怎能容的他不战?战就战!亚瑟王一生戎马,何曾有过不敢战的时刻。嬴政,既然你想战,我就陪你战个痛快!说着,朝身旁的兰马洛克点了点头。
兰马洛克早就跃跃欲试了,得到了亚瑟王的示意后,急忙从身边抽出一把骑士枪,快马来到阵前。按照西方的礼仪,兰马洛克显示向王翦行了一礼,然后朗声道:“王翦先生,你的行为已经侮辱了我的国王和骑士精神。圆桌骑士兰马洛克在这里向你提出决斗邀请。”
兰马洛克是力量最强的圆桌骑士之一,他的枪术在当时被认为是不可超越的,曾一个人独战三十名骑士,后被莫德雷德偷袭致死。
“聒噪!”王翦不屑地冷哼一声,一枪直奔兰马洛克面门朔来,战场交战,生死转瞬,谁会和你费这么多话。
兰马洛克似乎早就料到了王翦的意图,不慌不忙地将骑士枪一扭,磕开了王翦的长枪。二人随即战到一处,这下子可是将遇良才,双方激斗百余合,竟然不分胜负,而且有越战越勇的趋势。
王翦一条长枪如蛟龙出海,上下腾舞,蕴藏着无尽的杀机。只要兰马洛克分神一丝,都会陷入万枪穿心的死地。而兰马洛克的枪发却返璞归真,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快!快到不可思议的地步,快到连王翦都无法反应,王翦甚至连兰马洛克的身影都看不见,只能靠着武者长期位于生死之间的直觉判断他的枪尖下一次将出现在何方。两人修为等若,具是金仙中期,两条长枪掀起的风暴将周围数十丈的一切化为齑粉。空间不住地抖动,随时有破碎的迹象。
秦始皇看着久战不下的两人,眉头微微皱了一下,看了蒙恬一眼。蒙恬微微点头,身形向后退去,借助士兵的身形挡住了自己,弯弓搭箭,一箭直奔兰马洛克咽喉而去。在战场上,所有的目的都是为了最终的胜利,哪里有什么卑鄙之说,只要能赢,任何手段都是值得的!
离铉之箭何其迅速,只见金光一闪,箭尖以离兰马洛克咽喉不过寸许。王翦也趁机一阵猛攻,一把长枪化为满天枪影,包裹了兰马洛克四周的空间,令他连躲闪的空间都没有。
“住手!”只听一声大喝传来,那飞往兰马洛克喉咙的箭竟然生生偏离了几寸,就是这数寸的距离,它擦着兰马洛克的皮肤滑了过去,激得兰马洛克皮肤皱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却是亚瑟王在千钧一发的时候出手,弹出了一颗小石子,打中了箭的翎羽,才使得兰马洛克逃过一劫。亚瑟王双腿一夹马肚,来到阵前,看向蒙恬的目光中都是杀意。“卑鄙小人!”说罢,亚瑟王大喝一声,拔出了腰间的石中剑,攻击的目标却不是蒙恬,而是战场之中的王翦!
亚瑟王也不是傻子,蒙恬隐藏在大军之中,想要杀他,无异于痴人说梦。反而是处在旁边的王翦,只要杀了他,就是断了嬴政的一条臂膀。
那一剑,直朝王翦喉咙斩来,剑光在空中划出了一条清晰的痕迹,这一剑,已经超越了金仙的修为,连空间都为之崩溃。兰马洛克也不是什么死脑筋,有着这样一个绝佳的机会,他才不会再顾忌什么贵族决斗的精神,急忙用和亚瑟王一同出手,就如同刚才的王翦缠住他一样,他也死死地挡住王翦的长枪,令他连回枪护身的机会都没有。
“好胆!”嬴政终于坐不住,愤而出手了,他绝对不能眼看着王翦死在这里。否则,对于军心绝对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嬴政用手一指,战车上的玉玺忽然飞了起来,那玉玺迎风便长,来到亚瑟王头顶之上时,已是如小山般大小。带着无上的帝皇威势,朝着亚瑟王狠狠地砸下来。在那玉玺之下,空间片片碎裂。
传国玉玺,乃是嬴政用和氏璧雕刻而成,上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虫鸟篆字,为历代王朝供奉。当然,真正的传国玉玺早就被嬴政一同封藏于兵马俑之中,嬴政的玉玺,岂能让旁人得道。此番复活,嬴政更是以帝王心血喂养玉玺,早就成为了一间了不得的法宝。
这一招,明显是围魏救赵之计,你想杀王翦,好呀,用你自己来陪葬吧!若是真的成功击杀亚瑟王,那王翦也算得上是死得其所了。
亚瑟王无奈,他可不想和区区一个王翦同归于尽,连忙变换剑势,举剑上迎。整个人连同石中剑一起跃起,朝着传国玉玺狠狠地斩了下去。
传国玉玺和石中剑,这两者的差异是这么的巨大,可是在这一刻,所有人都静静地看着这次的碰撞。剑与玉玺,亚瑟王和嬴政,这两位东西方最伟大的君主,终于在这一刻正式交手。
只听“轰”的一声,亚瑟王被砸得如同流星一般坠落在马上。那匹骏马发出一声哀鸣,腿骨瞬间折断,栽倒在地。亚瑟王也在地上翻滚了好几圈,终于站起,吐出了一口鲜血。而嬴政虽然没有亚瑟王这么狼狈,可那是因为他坐在战车上的缘故。传国玉玺变得暗淡无光,被亚瑟王打得翻滚而回,嬴政也吐出了一口鲜血,险些从战车上跌落下去。
平分秋色!这一击之后的结果居然是平分秋色,恐怕连对战的两人都没有想到。
“杀!”在站起之后,两人几乎同时下达了冲锋的指令,百万大军顿时朝着对方冲杀过去。这片广袤无垠的大草原,瞬时变成了一处恐怖的修罗场。
第107章 被陷害的王胖子
从那天以后,帕米尔大草原之战,永远成了东西方最经典的战役之一。它给无数的军事课堂贡献了一个鲜活的实例,让所有人都知道,战争,原来真的是一门艺术,它被所有的将军引以为经典,并且广泛地流传于后世。
然而,在西方发生这场惊天动地的大战时,远在希腊的许琛也开始行动了。
那天他消失以后,足足过了一个月才回来。在回到那里的时候,妖族和水族的大军早就在白起和斩狂的安排下练得热火朝天了。白起不愧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四大名将之一,哪怕是许琛看他不顺眼,也不由得心生敬佩,这支大军让他练,实在是胜过自己无数倍。至于斩狂,他不在那里指手画脚的捣乱就不错了。
“你去干什么去了,这几天我的身子都快生锈了,到底还打不打了。我看你怎么一点儿也不着急呀,喂,你小子到底说的是不是真的,雅典娜那可是圣人,能看上你?”一见许琛,斩狂嘴里先跑出来一堆抱怨的话。
许琛懒得搭理他,向白起问道:“怎么样?”
白起点了点头,说道:“不愧是修者组成的军队,单单是粮草这一项就省了不少麻烦,他们辟谷最次也能坚持一月有余,这几天夜以继日的练,也开始训练得有模有样了。”
“他们就那么听你的话?”许琛疑问道,这些人虽说也是军士,但是他们心中可没有什么命令第一的信念。实际上,他们本身要更像修士,只不过平时住在一起,战时一起出手罢了。这样的一群人,随随便便跑出来个白起,他们居然能比绵羊还乖?
“不听话的人,我都把他们杀了,因为是妖族和水族的原因,他们死后化为原形的尸体,我都让剩下的人吃了。”白起的嘴里平平淡淡地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许琛顿时觉得胃里不停翻滚,尽力才将那种想要呕吐的感觉忍住,看向白起的眼神,却早已是一片惊愕。斩狂听完这句话,早就大吐起来,骂道:“白起!你个混蛋!我说那几天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野味,原来是唔”想到自己这几天吃得津津有味的食物居然是斩狂都想把自己的胃口从肚子里掏出来去河边洗洗了。
虽然这些妖族和水族的本体也是动物,或许和平常酒楼菜馆里的原料没有什么不同,但是他们生前毕竟是有智慧的物体,岂能与品尝的野兽牲畜相提并论?怪不得没有人敢发出一丝丝不满的声音,许琛清点了以下人数,发先已经少了一千多人,那么这一千人不用说了,都化作其余人口中的美食了。想到此处,许琛的胃里又是一阵翻滚。
白起看了他们一眼,冷漠地道:“你们太过娇生惯养了,须知,当年我们行军,穿越雪地之时,粮草告罄。只能将敌人的尸体当作食物,饮其血,啖其肉,到最后,为了活下去,甚至死去的战友的尸体也不能放过。这样,我们才算勉强走出了茫茫雪海。”
“唔我求你,不要说了。”斩狂趴在地上,一副虚脱的表情,一会儿的功夫,他连胃里的苦水都彻底吐出来了。
“呜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