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两人这一独处,陶旻便想就离婚的事探探他的口风,可还没开口,不知怎的,看着往日没心没肺的楚公子坐在办公桌前唉声叹气,竟有些同情他,一时间也不忍心单刀直入。
办公室很小,抹不开身。她靠在窗边看着屋外,问他:“最近挺忙的?”
“嗨……就那样。”楚恒靠在转椅里,双臂枕在脑后,叹了口气,“老头最近身体不太好,非要我过来帮忙。我一直想跟你说的,一直忙,也没机会。”
“酒吧怎么办?”
“交给Devin了。”楚恒从转椅里站了起来,挨着陶旻,也趴在窗台上,“等过一阵子老头好点了,我再回去。”
陶旻看了一眼他,没再说话。人在身体不好的时候往往都会有所醒悟,楚广源估计也不会例外。所以他一面想要楚恒回到驰众,一面又想要给他找个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好弥补弥补对楚恒的亏欠,或许也是弥补对楚恒母亲的亏欠。
谁知道呢……
沉默片刻,陶旻决心慢慢切入正题:“你爸也是想让你收收心,你回驰众,是帮他也是帮自己,混酒吧肯定不是他对你的期望。你要是想在驰众立足,和楚诚抗衡,光靠自己远远不够,还需要……”
“我没想着要和他争什么,”楚恒打断了陶旻,自嘲似的笑了笑,“我也争不过他。”
虽然都姓楚,都是楚广源的亲生儿子,他不是没试过,不是没争过,可他这辈子也争不过楚诚。争不过,还费那个劲做什么?
“行了,不说这个了。”楚恒呼了口气,从西服的兜里摸出两张票,递给了陶旻,“今天挺烦的,晚上陪陪我,好吗?”
票面上写的是“不插电演唱会”,陶旻对此不甚了解,也不感兴趣。她一心想着怎么继续刚才的话题,低头不语。
“我们还没有约过会,今晚陪我,好吗?”
听了他那句“我们还没有约过会”,陶旻鬼使神差地接过了票,有些歉疚地看着楚恒,可抬起头,得到的却是个温暖的微笑。
夕阳从不大的窗口透了进来,洒在楚恒的侧脸上,晕染上了微黄的光泽。陶旻看着,心里微微一阵荡漾,她低头,颇感不自在地问道:“哪儿来的票?”
“客户给的。”
“女客户吧?”陶旻随口揶揄道,却没想到楚恒尴尬地张了张口,承认也不是,否认也不是。
陶旻笑笑,这个客户倒是知道投其所好。“人家是等着你请她去看呢。”
“请她干嘛,我对你更感兴趣。”
…
楚恒办完了手头的事,早早下了班,开车带着陶旻往城里去。演唱会规模不大,在城里一个体育馆举行。楚恒三绕两绕,停好了车,两人就近随便吃了些东西,便进了场馆。
入场时,演唱会已经开始了。因为是不插电的演唱会,灯光效果非常弱,场馆里一片黑暗。楚恒走在前边,很自然地拉过陶旻的手,用手机打着灯光找到了位置。
两人落座后,楚恒却没有放手的意思,一直把陶旻的手攒在手心。
陶旻挣了挣,那男人却依旧不放手,还侧过头来在她耳边吹气:“约会就是要手拉手,你适应适应。”
楚恒温热的气息在她耳边萦绕,扰得她耳朵痒,心里也痒。如果这样才叫约会,那么她活到了近三十岁,和男人单独约会的次数简直屈指可数,哦,不用数,就这么一次。
陶旻想着想着,不由又想到了邵远光。他们两人认识了十年,相恋了两年,而这两年间,竟是一次像样的约会都没有。而近些日子,她印象最深的也就是他附在她耳侧,用各种各样的言语暗示她,挑逗她。而抛开这些,她竟感受不到他的丝毫爱意。
陶旻低头苦笑,她那时怎么会有信心和这样的人相爱?而现在,又哪里来的决心想要推倒婚姻,重新再来?
演唱会昏昏暗暗,只有舞台上亮着微弱的灯光。歌手唱得虽好,可陶旻却无心欣赏,她想着心事,眼皮渐沉,昏昏欲睡。
台上歌手一个飙高音,惊扰到刚刚睡着的陶旻,她的头猛地一沉,磕在了楚恒肩膀上。
“觉得无聊?”楚恒凑到她耳边低语,“要是困了,我们就回去。”
“没有。”陶旻知道楚恒作为酒吧主唱自然好这一口,她不愿扫他的兴,便说,“这几天赶报告,有点失眠,听着音乐好入睡。”
楚恒听了不由笑了起来,抬起手环住陶旻,让她把头靠在自己的肩膀上,又对着她温言软语:“真不知道你会失眠,以后你要是失眠了,我唱给你听。”
陶旻不再搭话,却也没了睡意,她靠在楚恒肩头,却睁着眼看着舞台上弹唱的歌手。
这会儿耳边响起的是一首爱情曲子,曲调明快、轻松,可说的却是一件极为沉痛和无奈的事情:挚爱之人和携手之人并非同一个人。
对于陶旻而言,不论是爱情还是婚姻,她都不在行,也没有太多的体会。但她也明白,两种东西是截然不同的,爱情是奢侈品,不一定所有人都能拥有,而婚姻是大多数人这一生都要去购买的必须品,有的人骑驴找马,有的人得过且过,但要是想同时得到爱情和婚姻,难于登天。
陶旻没有这种非分的想法,碰巧遇到了楚恒,得过且过了。可如今,她爱的那个人偏巧又出现了,好死不死还频频对她示好,勾得她忍不住想要尝试一下骑驴找马。
陶旻靠在楚恒肩头,沉沉地叹了口气,闭上了眼睛。她脑海里,理智的声音告诫着她:你的挚爱之人未必视你为挚爱,选择他并不一定会真的得到幸福。可另一边,情感的呼声偏偏更加高涨:也许你就是那个能够同时得到爱情和婚姻的幸运家伙。
作者有话要说:【萌萌哒存稿箱】:作者菌说,你萌要拍砖一定轻点拍……不要拍脸,因为作者菌还想见人QAQ……
☆、第34章 鱼与熊掌(六)
在陶旻半梦半醒间;演唱会终于结束了。散场时,灯光大亮;照得整个场馆如同白昼。
楚恒紧紧拉着她的手;跟着人群往外挪动。
五月的晚上,凉风习习。陶旻刚出到屋外;被风一吹,不由打了个喷嚏。她白天出门时;并未想到会在外边待到深夜;是以只穿了件薄薄的衬衣。楚恒看了;急忙脱下西服外套,搭在陶旻肩头。
陶旻没有推辞,拉紧了外套,走在他身边。
外套上有着淡淡的烟草味,混杂着干洗店洗衣水的味道,算不得好闻。陶旻觉得,这倒是像极了边上的男人,论能力、论修养,其实都算不上出色,但唯独就是让人觉得温暖,就像开春夜晚缺不了的一件薄外套。
楚恒的车停在了体育馆的对面停车场,两人过了马路往车场走去,难免遭遇上路边卖花的花童。
远远的,只见有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儿,手里捧着一捧玫瑰,晃晃悠悠地朝两人跑了过来。
陶旻对此避之不及,正准备绕远避开,可楚恒偏偏拉着她迎了上去,看见小女孩儿跑过来,还停住了脚步。
小女孩儿捧着鲜花,扬头看着楚恒,声音甜甜的:“大哥哥,买支花给姐姐吧?”
小女孩儿眼睛亮闪闪的,呼应着路边的灯光,可脸上却黑一块儿,白一块儿,显得脏脏的。
楚恒蹲在小女孩儿身前,顺手帮她擦掉脸上的灰尘,笑眯眯地问:“多少钱一支?”
“五块钱。”
楚恒听了,站起身,正准备去掏钱买花,却被陶旻拦住了,“诶,走吧。这种东西买了也是浪费钱。”
楚恒被陶旻这样一说,不由动作一顿。一旁的小女孩儿看了,伸手拉了拉楚恒的裤子,委屈得带着点哭腔:“哥哥,不贵的。要不……四块钱……”
楚恒看了眼小女孩儿,笑了笑,摸了摸她的小脑袋,问道:“你还有多少?”
小女孩儿低头认真数着怀里的花,数了一会儿,抬头说:“还有十支。”
“十全十美!都给我吧。”楚恒从兜里掏出了一张五十元的纸币,塞在了小女孩儿手里,又顺手接过她怀里的花,还不忘嘱咐她,“小丫头,天不早了,快回家去。”
陶旻站在一旁看着他,不由腹诽,这男人真是好骗,一个小丫头,在他面前撅撅嘴,装装委屈,他就把人家手里的花包圆了,怪不得当初自己一句话,就能骗他做了老公。
陶旻正想着,楚恒又牵起她的手,继续往停车场走去。
一路上,陶旻一直偏头看着他,那男人手里拿着捧红艳艳的玫瑰,什么表示都没有。难道他买下那么多花,只是为了帮刚才那个小丫头早点完成任务?是她自作多情,这花压根儿就不是给她的?
陶旻瞥了眼那捧玫瑰,忍不住问了句:“你买那么多花,准备怎么处理?”
楚恒咧嘴一笑:“明天拿去办公室,分给美女们。”
陶旻斜睨了他一眼,不再说话。
楚恒狡黠的眼神在陶旻身上扫了好几眼,直到她被看得不自在,翻了个白眼瞪了回来,他这才开口道:“你要不乐意,我就不给她们。”
陶旻扭开头,懒得看他,“你该给谁给谁,我又不稀罕。”
“行啦,我就是送你的,谁都不给。”楚恒坏笑着把花往陶旻怀里塞,“你呀,别嘴硬了,哪儿有女人不喜欢鲜花的?”
“女人就非得喜欢鲜花?早晚都得凋谢的东西,买了也是空欢喜一场,到时候还要拿去处理掉,多此一举。”陶旻低头看着那几束花,心里忽地没来由地恼,伸手一推,又推还给了楚恒,“我说了不要的!”
“哦,那我扔了。”楚恒说罢,作势就要扔进路边的垃圾箱。
“诶……”陶旻下意识拉住他的衣袖,可等到拉住了才知道,那男人不过就是逗逗她,根本没有扔掉的意思。
楚恒笑笑,把花塞给陶旻:“什么叫空欢喜?能高兴一会儿是一会儿,空欢喜也好过不欢喜。”
陶旻接过花,心里却压抑得很,低着头,不再说话。
楚恒拉着陶旻的手,揣在自己的裤兜里,“以前以为你这人爽快,现在发现,有时候还真是别扭。”
晚风一吹,玫瑰的香气侵袭而来,陶旻闻见,心头一阵惊乱。她也觉得自己最近变得越发矫情,像是被绊住了手脚,早没了原先的爽快。
楚恒看着她低头纠结的样子,便知道自己这回也算成功拿捏了她一次。想到这儿,他心里不由洋溢起胜利的喜悦,低头附在她耳边,温言道:“幸亏你遇上我,不跟你计较。”
…
坐上了车,陶旻心里一直在想着楚恒刚才的话。遇上了他,真的是幸运吗?她本来是怕麻烦才找了楚恒这样的人结婚,可现在,虽少了父母的唠叨,可她也没觉得少了多少麻烦,反倒是更加纠结不安了。
或许,他这个人要是对她不那么好,她也就没什么可烦的了。
就在陶旻凝默不语的时候,楚恒开着车下了环线,拐到了B大附近。
“今晚准备住哪儿?”他看着前方的道路,尽量装出无所谓的态度。
“我回宿舍。”陶旻下意识回答,想了想,又补充道,“明天早上有课。”
楚恒“嗯”了一声,心里略微有些失落。
沉默充斥着密闭的空间,眼看着前边就是B大的校门了,楚恒停车在路口等绿灯的时候,看了眼陶旻,假装漫不经心地说了句:“其实家里到学校也没多远,你要愿意,我可以早起送你过去。”
陶旻手里捏着那十支玫瑰,沉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