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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临望向了哈里夫所站立的位置,沉声道:“你们做出这种判断,可有证据?”
哈里夫笑笑,指了指脚下:“沈,我们在此处发现了两枚弹壳,就隐藏在地毯与墙角线的边缘夹缝中。根据弹道飞射轨迹,凶手必然是从这里开枪击中了死者,而死者的中枪倒卧的位置也符合这一点。”
沈临沉吟了起来。按照常规,贝丝和警局的推断不是没有道理,而现有的现场证据也指向了这一点。
如此可以假设:凶手是死者布莱尼特熟悉之人,他敲门进入房间,与布莱尼特发生争执,继而殴打布莱尼特,最后,站在落地窗前连开两枪击中布莱尼特,布莱尼特中弹倒地死亡。而凶手故意取走死者的钱包财物,造成了抢劫杀人的假象。
一切合情合理,符合逻辑。
但一个关键的疑点在于:凶手如果是熟人作案,敲门而入,那么,为什么酒店的监控中没有出现可疑人员?凶手是如何进入死者房间的?
退一步来说,再假设是酒店内部人员作案,那么,这又跟前面的推断发生了相悖,相关资料显示,酒店在册所有员工,未曾有与布莱尼特相识者。而经过检测,酒店监控录像并无伪造和删减的可能。
问题就出在这里了。
为什么?!
沈临皱眉沉思着。
见他沉思,哈里夫也没有打扰他,只是静静地站在一旁,耐心等待着。
沈临一边沉吟着,一边缓步走到落地窗前,放眼凝望着这栋摩天大厦窗外高楼大厦林立如丛的壮观景象。
第346章职业杀手
突然,沈临目光骤然落在窗外大厦的墙壁上,眸光闪动起来。
他能清晰地看到,并非光洁如新的泛着金属光泽的墙壁上残留着两只鞋印。他心头一动,立即用力打开窗户,探头向上望去。
这是一栋90层的摩天大厦,布莱尼特下榻的是14楼。从楼顶上攀援下来当然是没有这种可能性,除非是神仙鬼怪才能做到,人力不可为——但若是——
沈临目光一凝,旋即落在15层的这个位置的窗户上。而窗户边缘下沿,明显还有两枚模糊的鞋印。由此可证明,凶手是从15楼的同号房间攀援下来,打开窗户,袭击了布莱尼特。
由此又可证明,这绝非是熟人作案,而是职业杀手所为。
很显然,从楼上攀援下来杀人,这种高难度和高风险的动作,不是一般人能完成的,必须是受过训练的职业杀手,或者,特工人员。
沈临大概判断了一下,他也可以很轻松的完成,从15楼攀援下来袭击杀人的整个过程,以他的身手,这个过程前后不会超过3分钟,而且,不会惊动其他人。
“哈里夫警探,这个案子不是熟人作案,而是职业杀手所为。”沈临收回头来,淡淡道。
哈里夫惊讶地耸耸肩:“沈,你为什么会这么说?你有什么根据?”
沈临指了指窗外的鞋印:“哈里夫警探,警局的人勘查现场的时候,难道没有发现这些鞋印吗?”
哈里夫尴尬地搓了搓手,也没有过多解释,立即掏出手机来通知了杰克和贝丝。
也就是十多分钟后,贝丝和杰克就赶到了。
她一把推开门,抢在了杰克的前头,冲到落地窗跟前,探头凝视着窗外沈临发现的鞋印,挥挥手,回头向自己的助手艾玛大声道:“艾玛,拍照!”
艾玛赶紧上前来拍照,留取证据。
贝丝指了指外边的鞋印,柳眉轻皱道:“沈,这就是你的证据?仅凭几枚鞋印,就判断是职业杀手所为?”
贝丝拥有着一头金黄色的短发,又有一种瘦削和近乎病态苍白的秀美面孔,因为她常年跟尸体打交道,身上又似乎弥漫着一股阴冷的气息——但不能否认的是,她柳眉轻蹙的时候,也有别样的一番风情。
尤其是她今天虽然依旧是穿着她那件招牌式的黑色风衣,但里面却穿着一件粉红色的低胸毛衫,她的胸部算不上多么波澜,但从沈临的这个角度望下去,也能看见极其勾人摄魄的沟壑。
这个女人的气质太冷,而皮肤也真的是太白了——沈临敢说,他前世今生还是第一次遇上贝丝这么白的女人。
这是一个很特殊的女人,一个让人接触了就永远也难以忘记的西方女人。
苍白的肤色,弱不禁风的外表,这个貌似软弱的躯壳里却装载着一个强悍冷漠的灵魂。沈临心里暗暗摇头,赶紧撇开了自己的眼神。
“沈,请回答我的问题,而不要看我的胸!”贝丝皱眉大声道。
沈临愕然,他断然没想到贝丝会说出这种话来。
咳咳咳!杰克和哈里夫忍俊不禁,掩面偷笑,但也习以为常了。
贝丝根本不通人情世故,她的人生教条和行为规则与世人截然不同。在贝丝看了,沈临却是偷瞄了一眼她的胸——而且,似乎还不止一眼,那么,她就直说了,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的。
沈临无奈地耸耸肩,苦笑着岔开话去道:“贝丝博士,你看,15楼,窗户下沿也有模糊的鞋印,这几枚鞋印连贯和落下的位置,恰恰是一个人攀援借力的位置,这难道不是杀手留下的最有力证据吗?这种高难度和高风险,不是职业杀手又能是什么人?”
贝丝神色不变:“也有可能是空中清洗工高空作业留下的痕迹,为什么你一定要断定是职业杀手所为?在没有更加直接确凿的证据以前,我们不能轻易下结论。”
“三个月以内,这栋大厦没有清洗过表层。”沈临果断回答。
贝丝眉梢一掠:“你怎么知道?难道,沈,你调查过?你不是执法人员,你这种调查是非法行为!”
沈临皱了皱眉,心道这娘们太较劲了,几乎每时每刻都要瞄准他人的“弱点”或者“失误”之处,以法律规则的捍卫者自居。
他当然没有进行过什么调查,只是身处在这栋大厦中,他的光脑已经链接上了郁金香大酒店的电脑网络和主机系统,只要他愿意,任何关于酒店的信息他都能“一目了然”。
当然,他不能对贝丝如此解释,否则,会引来惊天动地的大麻烦。如果让这个国家的当权者知道他大脑中装载着一枚足以颠覆这个世界和时代科技的光脑的存在,他绝对会成为被觊觎的外星怪物和试验品。
“还用得着调查吗?贝丝博士,外表的墙壁蒙着一层淡淡的灰尘,这显然是长期没有清洗的迹象,难道,你们看不出来?”沈临沉声道。
对于贝丝的生硬,他心里非常反感。
贝丝笑了笑,挥挥手:“杰克警督,请你派人马上调查一下,看看酒店是不是真的像沈所言,近期没有清洗过大厦墙壁。另外,我们去15楼的同号房间查看一下,看看有没有更有力的线索和证据。”
其实,这个时候,沈临已经知道楼上的这个房间早已无人下榻了。但从酒店的入住信息显示,就在布莱尼特入住的一个小时以前,有个名叫汉尼斯的男人登记入住了这间房,而当天晚上——也就是布莱尼特案发前的半个小时,他又古怪地退了房,但却交了一天的房费。
沈临甚至利用光脑通过网络开始检索“汉尼斯”,但得到的信息却是一片空白。
在m国这个高度信息化的发达国家,身份信息空白的人大概只有三种:第一种是国家特工人员,身份信息受到封锁和保护;第二种是法律系统保护加入到证人保护计划中的关键证人,他们的信息受到国家机器的保护;第三种就是职业杀手之类特别人群了。
而很明显,汉尼斯极可能就是职业杀人,他就是谋害布莱尼特的真凶。
但这些,沈临不可能跟杰克或者贝丝明说。
酒店的管理者打开15楼的房间,贝丝和杰克以及沈临等人走了进去。而艾玛这些辅助性的警署工作人员开始紧急忙碌起来,对这间疑似凶犯下榻过的房间进行全方位的搜索和勘查。
沈临觉得这种勘查其实都是在做无用功。因为如果他没有判断失误的话,凶手既然是职业杀手,那么,他不会在房间内留下任何暴露自己的蛛丝马迹。清理现场,这是职业杀手最基本的功课了。
哪怕是最低级的职业杀手,也不会在这种细节上犯拙劣的错误。
作为未来社会的精英兵王,沈临前世整天跟这类人群打交道,自然对这类人群的风格有着超乎常人想象的了解和感知。
但贝丝就是贝丝,心思缜密经验丰富的贝丝竟然还是在落地窗的床沿上发现并提取到了一些指纹,这极有可能是凶手留下的——但在贝丝看来,这仍然不能作为直接的证据,因为酒店客房,入住的客人无数,谁也不能保证这一定是凶手留下的。
而且,贝丝探出头去,直观的发现15楼与14楼这两个窗户之间,距离超过了12英尺,周遭也缺乏可以借力踩踏的位置,对于一个人从15楼的窗户攀援到14楼破窗而入,不惊动外人和酒店管理者,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杀人撤离的一系列动作,她感到怀疑,这不符合常规,超出了人类行为的极限。
即便是特警和中情局和联调局的特工人员,都不可能做到。
这个时候,艾玛开始用笔记本电脑播放酒店关于14楼和15楼在案发当天时间段的监控录像。
贝丝站在落地窗前,摇了摇头:“沈,你的假设并不成立,或许,本案并不能排除是职业杀手作案的嫌疑,但凶手绝对不会是从15楼攀援下去杀人犯案的,你错了。”
沈临轻笑一声:“哦?为什么?贝丝博士请说说看。”
“这两层楼之间的两个窗户之间的直线距离超过了12英尺,墙壁又无借力之处,即便是借助某种工具,也很难悄无声息的避过酒店的监控下到14楼破窗而入杀人。你看到那有个摄像头,摄像头每隔3分钟就会旋转一次,监控到这个位置。你认为,一个人能在短短3分钟内完成这种高难度动作吗?”
“更重要的是,沈,不知你注意到没有,14楼的窗户是从内别死的,而窗户玻璃是坚硬的钢化玻璃,普通子弹都很难穿透,凶手悬在高空破窗而入?这怎么可能?”贝丝淡漠道。
“贝丝博士,对于一个训练有素的职业杀手来说,三分钟的时间足够了。你不要用常人的标准来衡量杀手的行为。另外,至于说玻璃,借助某些特别工具的话,杀手很容易就会破窗而入,同时不破坏玻璃本身且不惊动其他人。”沈临摊了摊手:“这不是什么做不到的事情,贝丝博士,你陷入经验主义的泥潭了。”
第347章打赌
贝丝听了沈临的话,忍不住冷笑起来:“沈,你太自以为是了。我是法医,人类法医学家,同时还是警署最有办案经验的执法人员,我勘查过的现场有236次,经我的手或者根据我的判断抓捕归案的犯罪分子超过300人。你说我是个人经验主义?不,不,这不是我个人的经验主义,而是实践经验主义,是理性支配大脑思维的合理判断!”
“对于你的话,我可以邀请本城最优秀的特警人员来进行试验,你想不想试一试?”
杰克在一旁插话道:“沈,不用试验了,贝丝博士的话没有错,任何人——哪怕是特工人员,都做不到。而且,案发当天,刮有大风,在15层这个高度,风量之大,不难想象。”
沈临轻叹一声:“我只是建议,你们听也可,不听也可,这只是我作为警署顾问的一种建议罢了。”
沈临突然心灰意冷,不愿意再搀和进去了。
虽然他非常想将杀害布莱尼特的凶手抓捕归案,但遇上贝丝这种一根筋的女人,又有杰克这些对贝丝的话奉若圣旨的粉丝帮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