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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扫了点腮红,提起包,准点出门。
“你不换衣服吗?”
那个男人依旧倚靠着栏杆抽烟,烟丝袅袅,让他眉宇间的风情朦朦胧胧。
身上的衣服确实太随意,不是出席正式场合的穿搭。
但他耸耸肩,面上泛
tang起微笑:“我们去蓉城。”
“……,什么?”
……
蓉城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古城。
原先庄园所在的那片地皮,是一处80年代建造的老旧六层高居民楼,后来城市规划,居民楼拆除,建造了现有的豪华庄园。
庄园内设有葡萄园和马场,先后易主,最终落到了洪兆南手上。
当年洪兆南是以高出市场价2倍的价格,从一位商人手中买下这处庄园的。
物是人非,地还是当年的地,但景色已经更改,往年不复。
这一趟蓉城之旅,洪兆南没有带任何手下,从江城出发,上高速公路,一路上两人沉默不语。
气温很低,车窗只留有一丝缝隙。
驾车的洪兆南,面目表情头一次认真沉稳,他扭头对敏娜说:“晕车的话,抽屉里有药。”
敏娜从车外收回视线,若有似无的讽意伴着笑溢出来:“你还准备了晕车药?”
“因为有一个难搞的女人在车上,一旦不高兴,就会甩屁股走人。”侧颊露出笑容:“邹敏娜,我想和你好好相处,毕竟这是回我老家的路上。”
归心似箭,即便洪兆南这种男人,也会心有触动,想起旧日时光。
“OK!”
速度飞驰,仅留一条缝隙的车窗风声呜呜,吹起她鬓角边的碎发。
从洪兆南角度欣赏,有种时光静好的美感。
“邹敏娜,我们不吵架,还蛮和谐的。”
面向窗外的脸颊,看不清那上面的表情,似是不为所动,一心一意欣赏着窗外风景。
……
蓉城大雨,气温比江城高几度。
单独两人的春节之旅,气氛还算融洽。
车子一直行驶到郊外寺庙前停下。
这一次过来,没有通知寺内住持,以往他来,门庭若市,而今瓢泼大雨,门前汪着水坑,形影凋敝。
后备箱有伞,驾驶位男子大步流星跑过去,掀开车盖,弯腰找出雨伞。
雨很大,这样一来,身体被淋湿,带着阳光味道干净好闻的黑毛衣湿漉漉的滴着水,副驾车门被人由外打开。
大伞沿的纯黑雨伞撑在车顶,里面的小女人踏出穿着高跟鞋的一双纤瘦细腿。
“洪兆南,也只有你这种人会在大雨天让女人穿成这样!”
踩踏到地面上的积水时,敏娜很生气。
她素来都不穿高跟鞋的,去美国后打扮更加野性,在她心目中,这种端庄淑女的打扮不适合她。
寒风伴着急雨,纷纷降临在她裹着丝袜的腿上,不时就感觉有些冷,并且冷的要命。
车门砰的关上,锁车后,洪兆南将邹敏娜拉至怀中,雨伞全数撑在她头顶,顺着伞沿滴落下来的雨滴,砸在他肩上臂膀上,毛衣湿了。
“洪兆南,你脑子真是有病,这种鬼天气跑来这种鸟不生蛋的鬼地方!还让我穿成这样!”
“我爸妈葬在这里,不要乱说话。”
他强行按住她的肩膀,语气虽严厉,但面目表情很是温和。
用自己的身体和伞,将她严严实实护住,虽然风雨交加,但男人体温高,女人被保护的很好。
……
风雨如晦,蓉城是美丽的。
冬季百花凋零,寺院中参天古树清香宜人,水汽从地面升起,天地之间一团云烟浩海,薄雾蒙蒙。
一男一女无声快步行走的背影,在这漫天大雨中,显得格外静谧美好。
洪兆南有他独特的另一面。
褪去身份地位,回归家庭,和普通男子无异,怀中女人似是他的太太,与他感情和睦琴瑟和谐,颜貌又很英俊典雅。
到达骨灰龛场,洪兆南收拢雨伞,顺势而下的雨水如汪洋入境,纷纷往下坠落,不过须臾,地面已是一片潮湿。
敏娜看着没有照片的墓碑。
上面刻有简单几字碑文:吾之思念,深远绵长。
“这是我爸妈的墓。”
碑阁后是双穴,埋葬每个人在世时最亲最爱的父母亲大人。
敏娜将视线移向洪兆南。
毛衣半湿,黑色更加纯正,他穿黑色真的很好看,越发衬得五官英俊,人形高大。
说着,洪兆南从西裤口袋中摸出白色方帕,丝绸质地,他的长指很是修长,指甲修剪的圆润干净,托着这块手帕,将墓碑擦拭的干干净净,怀揣着身为子女的最诚挚情怀。
房檐下大雨倾盆,随风吹来百合花香。
那支百合花摆放在碑阁中,清丽脱俗,香气淡雅,花朵开的正是最美时候。
“我妈去世,深深就被岳文山和洪至张送到福利院,我才十四岁,养不活自己,也养不活弟弟,但那天我跟福利院的人干了一架,很爽。”
“洪兆
南,你在跟我打亲情牌吗?”
男子转身。
漫天大雨下,竟也陡生清润尔雅的英俊模样,蒸发着春草气息的大雨,勾勒着他的颜貌清秀干净。
原本也就是个五官俊美的男人,少年时期,应该很是美丽,像焰火一样瞬间绽放过。
敏娜摇摇头失笑,转身立在檐下,无声目视着漫天大雨,心情说不出来是何种感受。
“邹敏娜,我在你身上能看到我自己。”
“少可怜我,我不需要别人同情,尤其是你。”
“你活的很骄傲,但你的骄傲是因为内心很脆弱。”
这话让敏娜锁紧了眉,她似乎有点不高兴,转身面向他,扬起下巴:“洪兆南,你想跟我吵架?”
“说直白点,我想娶你。”
“哼。”
敏娜摇摇头笑起来,扭头再次看向檐外大雨,整个世界仿佛被水充盈溢满,快要破堤而出。
“我做进出口生意,不可能不仰仗邹寄文,怎样,你考虑好了吗?”
“在你父母墓碑前,你确定你要我当面拒绝你?”
“我不是知难而退的人。”
“我也不是。”
两人同时不说话后,天和地突然非常安静,那些漫天雨声细小绵延,变成音符,悦耳动听。
……
将近傍晚,蓉城的这一场初春大雨才渐息渐止。
屋后有跑马场,绿荫草地泡发了水迹,虽很是狼狈,却也有生机勃勃的景致。
敏娜第一次来洪兆南买下的这处庄园,却爱上了这个宁静美好与世无争的地方。
蓉城原本也就是江南水乡,适合旅游定居闲云野鹤的生活。
她突然之间很不想回到江城,也开始厌倦美国快节奏的生活。
“邹小姐。”
房外有人叩门,是下午大雨归来时见到的那位兰姐,据洪兆南介绍,这位兰姐是毛长柔的亲戚。
他还真有闲情逸致,这些琐碎小事也都事无巨细的告诉她,难不成真想跟她结婚?
门开,屋外人淡淡颌首,表情怡然:“晚餐已经准备好了,邹小姐什么时候下来吃?”
“洪兆南呢?”
“晚餐就是兆南先生准备的,他在楼下等你。”
男人追女人时,都得这样放低姿态,将自己最好一面全数展现出来,再一点一滴的收回。
洪兆南换了衣服,似是洗过澡,干净清爽的坐在餐桌边,手边的红葡萄酒杯已经空盏,殷红色的液体像稀释后的血液,沿着杯沿往底部坠落。
走到近处发现他确实洗过澡,乌黑的短发还是半干半湿状态,不过身上味道很好闻,淡淡柠檬味似是还能诱发人味蕾耸动。
敏娜从善如流的坐在与他相对的椅上,抬起头淡淡扫他一眼,不知道他在高兴什么,起身时唇角卷起笑意。
这种笑意很温和,和他给人的印象很不同。
或许每个人都有双重性格,因人而异的展现在人前。
看着杯中半杯的红色酒液,敏娜想到了明天从江城起飞的航班,似乎无论如何,她都赶不上了。
如果今晚能把他灌醉,趁夜回到江城,也许可以搏一搏,与时间赛跑一下。
墨尔本,一个全新的城市,一个陌生的国度。
冰凉馥郁的酒液流进食道,敏娜想,她这一辈子,是不是永远不能待在想待的地方,过自己想过的简单人生?
“墨尔本,在南半球,离你的国家越来越远,你确定你能适应吗?”
她直勾勾的看着蓄着温和笑意的他。
“洪兆南,你到底在干些什么?”
对此,洪兆南一笑置之:“我妹妹瞒着我,帮你做她尽可能办到的事,这不禁让我想到曾经你拿着她的那点小秘密找洪兆琳交换。”
“呵!”
敏娜是生气的,有些事情她不愿意再提:“那么你想怎么样呢?既然我走不了了,我也不怕跟你鱼死网破。”
“我干嘛要跟你鱼死网破?”
洪兆南失笑,略微歪着脖子,神情淡淡出离,有份悲悯萦绕于心。
“你又不是我仇人,二十三岁的小丫头,有些事情做起来于心不忍,何况你那时候才十九岁,我见到我自己妹妹,我尽可能的镇定再镇定,可我脑海里全是乱七八糟的过去,当时对你没感情,只知道你是邹寄文的女儿,而我一旦成了邹寄文的女婿,做什么事他都会保着我。”
“如果你没做那么肮脏的事,今天你跪下来,或许我会动心。”
“那么你承认,你对我有感觉?”
“或许你有骄傲的资本,有些女人是热衷于霸道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凡事强迫性质会让她们觉得她们的男人很man,她们小鸟依人,被保护被要求甚至被做爱时都会产生无与伦比的被这个男
人霸占着的激动感觉,但不好意思,也有些女人喜欢温和脾气好的暖男,凡事以你为第一,无条件妥协,无条件道歉认错,以家庭妻子孩子为第一。洪兆南你不妨问问,走入婚姻的女人,渴望的都是这样一份温暖细水长流的感情,所以要么收起你的霸道,要么去找情窦初开看偶像剧的少女。”
洪兆南点头却也失笑:“你曾经也是看偶像剧的无知少女,何况你今年才二十三,在我面前你装什么成熟老练?”
“那你装什么世纪大暖男?你洪兆南是给人做羹汤的吗?!”
没想到两个人会吵起来。
敏娜激动时脖颈会挣出青筋,椅脚刮擦地板的声音阴森可怖,但洪兆南没有皱一下眉头。
他安然坐着,身体后靠,执起酒杯,却没喝。
随着手腕的轻动,殷红色酒液在杯壁中上下晃荡,水平面上下起伏。
“邹敏娜,你究竟喜不喜欢那个美国佬?”
“他叫凯文,不叫美国佬,你再叫他美国佬,我就叫你没妈的孩子。”
言辞这般犀利,兰姐都忍不住四肢百骸竖起了汗毛。
吊顶水晶宫灯,奢华绮丽,明亮光线下的洪兆南,面色沉寂,好长时间没有动一分一毫。
“如果我今天要了你的命,也是你不知死活惹出来的。”
敏娜便把衣领解开,扬起纤细的颈子:“你要了我的命吧。”
死一般沉寂。
酒液微微晃荡,光线折射出琉璃般不真实的色彩。
洪兆南脸色是铁灰的,他真的生气了。
……
雨停后的夜,寂静空荡。
望着遥远夜色,敏娜喝了杯水。
不欢而散的夜晚,洪兆南细心烹饪的晚餐全部倒入了垃圾桶。
兰姐在厨房煮着面,案板上有切碎的绿色香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