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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长大的。”
林安儿依稀记得,五岁时她刚来金家时,听人提起过这位乳娘,说她患了伤寒,这才没有跟着自己一起来到金家。那时她还庆幸乳娘没来,否则一准儿就能识破她这个假货。
“你是我的乳娘?可我回娘家时也没见过你啊。”
“三爷和三奶奶过世后,金家来接您过门,那是童养媳啊,可没想到林家的几位老祖宗竟然就答应了,也难怪,那时府里乱成一团,各房都在抢着抚养小姐,小姐到了哪一房,这爵位也就袭到哪房头上,小姐就是香饽饽金疙瘩,老祖宗们手心手背都是肉,也是难做,还不如让小姐早早过门。玉娘一门心思跟着小姐一起去,也好有个照应,可没想到这个时候却患了伤寒,担心玉娘把病气过给小姐,府里就把玉娘送到府外调养,半夜后,玉娘的身子没事了,就想回金家,这才知道小姐丢了,呜呜呜,我苦命的小姐丢了。再后来,玉娘就跟着我男人回了老家,后来我男人死了,儿子被过继给族中叔叔,我在老家也没有依靠,好在认识了老侯。”
说到这时,玉娘吸吸鼻子,重又擦擦眼泪,接着说:“在乡下时有一年进城,看到天下第一金的分号,便进去询问,才知道九小姐已经找回来,金家还做了皇商,玉娘心里高兴。老侯做事的铺子是绸缎庄子,别看他说这是金家少爷的,可玉娘脑子混,就没把绸缎庄子和金号联系起来。今天才知道,原来这就是咱家姑爷的铺子。”
玉娘说得动情,林安儿鼻子也发酸。可她对玉娘却没有一丝印像。
“玉娘,我小时候被贼人丢走,贼人嫌我哭闹,就给我灌了三碗老烧酒,后来我就生了一场大病,病好后就不记得以前的事了。我不记得你了,你别在意啊。想来府里的老人儿都会认识你,下次我回娘家。你和我一起去吧。”
林安儿对玉娘有些亲厚,却又有些恐惧。
她很想知道自己是谁,可又担心被玉娘识破她是假货,总之就是很别扭的心理了。
她想了想。试探道:“玉娘,我屁股上有块疤,是小时候弄的吗?”
玉娘秀眉微蹙:“玉娘粗手笨脚,可把小姐当珍珠宝贝一样带着,哪会弄伤身子,若是伤到小姐,不用三奶奶罚我,玉娘自己也都心疼死了,小姐这疤。小时候是没有的,或许就是您被贼人偷走时受的伤。”
“那我身上可有胎记啊黑痣啊什么的?”
玉娘摇头:“小姐就像个瓷娃娃,那些东西通通没有。粉粉嫩嫩,雪团儿似的。”
林安儿笑了,她不但小屁屁光溜溜,整个身子都是光溜溜,没疤没胎记,连痣都没有一颗。
玉娘还以为林安儿不相信她。问这些话试探呢,其实她并不知道。林安儿怀疑的是她自己。
老侯得知自家媳妇竟是大少奶奶的乳娘,喜出望外,叫了酒菜,一定要留林安儿在铺子里吃饭。
林安儿还是头一次感觉自己可能真是林安儿,她心里轻松,这顿饭吃了很多。
老侯原配去世多年,儿女在老家也早已成家另过,他一个人在京城吃住都在铺子里,如今娶了玉娘,昨天才回来,夫妻两个也没有另租房子,暂时住在铺子里。
玉娘回屋,从行李里拿出一只布娃娃,笑着拿到林安儿面前:“九小姐,这是你小时候的娃娃,是玉娘亲手做的,我病好后回到府里,知道小姐丢了,就回到以往您住的屋子,那里的丫头说您临来金家时,哭着要找玉娘,知道玉娘病了,您就把这个娃娃留下,说这个娃娃会魔法,能把药汤子变甜,玉娘吃了药病就好了。”
林安儿最怕吃药,每次吃药都是又哭又闹,玉娘就拿了娃娃告诉她,这个娃娃有魔法,能让药汤子变成甜水,再趁着林安儿没看到,加了蜂蜜进去。
得知玉娘生病了,两岁的林安儿就把布娃娃留给了玉娘,每每记起,玉娘都会伤心地哭上一会儿。
看着眼前的林安儿,玉娘仔细端祥,越看越是喜欢。林安儿吃她的奶水长大,就像她的孩子一般,这孩子从小就古灵精怪,又很娇气,如今已经十二岁,出落得花朵一般,玉娘就像做梦一样。
“玉娘,我长得像爹还是像娘呢,我看过爹娘的画像,可家里人都说那些画像也只有三分神似。”
“九小姐小时候长得像三爷,如今看来倒更像三奶奶,不同于其他大家闺秀,眉宇间有股英气,也只有三奶奶那样的女将军才有这样的气质。”
岳家也是将门,十五年前,大成与阿萨一战,岳家居首功,岳家嫡长女岳少兰率旗下娘子军立下汗马功劳,因其是女子,并未获封,但崇文帝却破例下诏书,称她为“巾帼典范”,又将岳少兰指婚嫁给了骁勇伯林钧,成就一段将门良缘。岳少兰之后将两岁的女儿留在府中,自己随夫出征,林钧战死时,援军未到,岳少兰孤军作战,最终撑到援军到来,她却举刀自刎,随夫而去。
在民间,岳少兰远比林钧更受人尊敬,很多地方都为她立祠,崇文帝追封她为忠烈夫人。她上阵杀敌,是为忠;为夫殉节,是为烈。
听到玉娘提起岳夫人,林安儿心驰神往,她紧紧抱住那个布娃娃,对玉娘道:“我如果也做了娘家,决不会丢下孩子自尽。”
这世上如岳少兰的又有几人,林安儿佩服她,却不想像她一样。
不论是前生,还是今生,不论是司空小妹还是林安儿,她都是没娘的孩子。
一一一一一(未完待续)
☆、第一四三章 以暴制暴(两章合一)
“姐姐,我现在知道了,我真的是林安儿。”
伊亭噗哧一声笑出来,敲敲林安儿的小脑袋,眼睛中满是慈爱,她们两个同年,可在林安儿面前,伊亭永远都是个大姐姐。
“就算像你说的,滴血验骨不足以信,但你爹的话总能相信了吧,还有那个蔡大头,大家都知道你是林安儿,只有你一个人钻牛角尖。”
林安儿也敲敲自己的头,是啊,自己好像不是个爱钻牛角尖的人啊。
“我遇到小时候的乳娘,我问她林安儿身上的记号,结果她说的和我的一模一样。”
伊亭好奇:“那你身上有什么记号?”
林安儿神神秘秘,还煞有介事地向周围看看,低声道:“我的记号就是。。。。。。根本没有记号,你见过没疤没胎记连颗痣也没有的人吗?我就是。”
“切”,伊亭学着林安儿的样子不屑地撇撇嘴,“谁说没见过,我也是!”
“真的?我不信,我要验验。。。。。。”
两个小姑娘推推搡搡,笑作一团。
此刻已是深秋,这一年她们都是十二岁。
与此同时,在北内州的官邸之内,总兵邱云渡打量着面前的少年。
这少年不过十七八岁,脸颊是健康的小麦色,浓密的眉毛下,一双星眸洋溢着和煦的光辉。他逆光站在邱云渡面前,午后的阳光在他身后形成淡淡的光圈。宛若一道金边镶嵌在他的肩头。
而他的人更像一缕阳光,即使这里是滴水成冰的北地,他也让人感到温暖。阳光般的温暖。
与此成为鲜明对比的是他身上的衣服,这是一套下等士兵的军服,此时衣衫褴褛,大块的血污让这身军服已看不出颜色。
看得出他受了很多伤,衣衫暴裂处,有的伤口已结痂,而有的伤口处却又添了新伤。那是皮鞭的印迹。
而他站在邱云渡面前,腰背依然挺得笔直。脸上是喜悦的表情,就如同这里不是威严的总兵官邸,而是一片开满鲜花的田野,他就是在田野上嬉戏的孩子。阳光下的孩子。
“你就是田野?”
“是。”
“那你知道我是谁吗?”
“统领北地十八州的总兵大人。”
“那你为何不跪?”
“大人未曾向在下表明身份,而在下是军人,军人不会随便向人下跪。”
“好一个巧言善辩之徒,来人,拖下去再抽四十鞭子!”
一炷香之后,这个名叫田野的少年又站在邱云渡面前,身上已血肉模糊,但腰杆依然挺得笔直。
一只眼睛被额头上不断淌下的鲜血糊住,仅存的那只眼睛里却依然透出和煦光辉。
邱云渡看着眼前这个浑身血污的少年军人。他淡淡道:“本官是北地总兵邱云渡,下面站的何人,为何不跪?”
少年曲膝跪倒:“小人田野参见总兵大人。”
邱云渡冷冷一笑。这小子真是硬骨头,宁可挨鞭子也不下跪,却只要自己表白身份的一句话。
“你只是一个小旗,为何要杀死百户?”
这原本只是一件小事,昨日,一个小旗杀死了他所在营的百户。却并不逃走,杀人后到百户那里投案自首。这件事一石击起千层浪,这个名叫田野的小旗并不讲明杀人原因,百户为世袭官职,是朝廷命官,田野被打得皮开肉绽,却连一个字也不肯说。
原本像这样的事,千户有权决定他的生死,但田野杀人的时机把握得恰到好处,北地总兵邱云渡洽好来到他所在营盘观看练兵!
邱云渡只在这里停留半日,田野便利用这半日杀死了百户,被带到邱云渡面前。
“你趁着本官在此地的时候杀人,必有原因,说吧。”
田野笑了,满是鲜血的脸上绽开一朵灿烂的笑容,并不怪异,反而灿若朝霞。
“千户大人苛扣军晌,数名百户全都参与,他们日日押妓取乐,却不顾底层军人死活,就连朝廷派发的棉服也被调换。”
“可有实证?”
“有,我唯恐刺杀不成证据被人抢走,便把所有证据全都交给一名叫绿杨的营妓保管。”
“你相信我会秉公办理,不会与他们同流合污?”
田野扬起头,仰视着邱云渡,语气坚定:“我信你!”
邱云渡没有再问,挥挥手:“带他下去,好生医治。”
三个月后,北地总兵邱云渡身边多了一位亲随,那就是田野。
邱云渡是陈亲王遗腹子,自幼长在宫中,由崇文帝亲自教养,十五岁官拜北地总兵,统领北地十八州所有军务。
邱云渡是大成开国以来最年轻的官员,亦是最年轻的武将。
圣旨传来,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崇文帝会派自己最宠爱的侄子来到北地苦寒之地。在邱云渡的任务下发之前,所有人都在猜测,经过光复门事件之后,崇文帝会派哪位将领镇守北地。
当时几乎举朝上下全都认为,这个人选会落到林剑云头上。林剑云虽然是世袭勋贵,但他本人却没有太多军功,自林钧与阿萨残部浴血一役之后,边关和顺,多年未起兵戎。直到林剑云破了光复门,在此之间,大成已有近十年的太平盛世。
当年林钧在北地建功,如今林剑云又是在北地建功,二十多年来,北地闻林色变。眼下吴朝余党依然在北地残喘,由林剑云出任北地总督是最佳人选。
谁也没有想到,崇文帝却派了文官出任总督,又让自己的侄子。年仅十五岁的邱云渡担任总兵。
虽然此事出乎意料,但北地官员也都明白,邱云渡最是陈亲王之子。天生贵胄,富贵之极的出身,但他并非长子,袭爵之事轮不到他。大成重视嫡血长幼,崇文帝再宠他,也不会有违礼法让他袭爵。
邱云渡的未来除了要靠圣宠,更要靠他自己打拼。
崇文帝派他来北地。就是让他来镀金的。这步棋走得艰险,但越是艰险。就越是可见崇文帝对他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