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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里的花都是世上难寻的异宝,把些干枯的花拿来泡水喝,或者泡在洗脸水中洗脸,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功效吧!她自己的“面子”问题已经解决了,现在急于改善一家人的容貌。
她很希望娘恢复到从前的倾国倾城,也希望菲儿能变成一个水嫩嫩小萝莉,更希望两个小弟弟能变成白白胖胖的小正太,如果没有空间,她可能会慢慢的有计划的调理他们的身子,耐心的等他们恢复容颜。
但有了这个神奇的空间,她一下变得没有耐心了,迫不及待的想要实现一家子高颜值的梦想。
院子里的花儿很多,开败了的也不少,采薇采了满满的一小袋,才满意的停下来,这些干花的来历她已经想好了,就说是昨天在镇上买的,反正娘也不会轻易去镇上,就算是去了,她也不知道哪家买的,这个借口说得过去。
采完花,她又把这些花拿去给老乌龟看,唯恐当中有什么不好的,反倒弄巧成拙。老乌龟慢条斯理的查看了一遍后,告诉她,这些花没有任何问题,其中有些是养生的,还有一两种,是美容的圣品。
采薇这才放下心来,把花系好,藏进怀里,又到溪边打了满满一桶水,念一声:“出!”回到了先前的柴禾垛边儿。
拎着满满的水桶回到家,采薇把灵溪水倒进了水缸里,又烧了一壶热水,把几朵养颜的干花泡在水里,端给了杜氏和菲儿。
“娘,菲儿,喝点水!”
杜氏看了看碗里渐渐绽开的花儿,奇怪的问:“这是什么?”
采薇面不改色的说:“是我昨天在镇上买的干花,掌柜的说可以当茶喝,又可以泡来洗脸,既好喝又能美容养颜,很实用的。”
菲儿端起碗,尝了一口,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娘,你快尝尝,这水好喝得紧呢!”
杜氏端起碗,半信半疑的尝了一口,惊道:“果然好喝得很!很贵吧?”
采薇笑道:“不贵,因为是新东西,没人愿意买,掌柜的很便宜卖给我的,一大包,只花了三文钱。”
“竟有这等好事儿!”
杜氏庆幸不已,她喝了一碗,仍有些意犹未尽,便又伸出碗来,让采薇给她续上,菲儿也把碗里的水喝尽了,嚷着还要。
采薇把她们的碗有续上灵溪的水,心中很是愉快,她估摸着,娘和菲儿应该很快就能变得美美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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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白狐裘
家里的水缸很大,需要打六七桶水才能打满,采薇给娘安排完花茶的事儿,又拿起水桶,出去打水。
一出门,正好碰到从外面回来的武儿,小家伙低着头,嘟着嘴儿,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哎呀,我们武儿怎么了?”采薇蹲了下来,笑眯眯的捧起武儿瘦瘦的小脸端详着。
“长姐……”武儿撅着小嘴巴,嘟囔说:“你说,九斤哥哥为什么不听大人的话呢?”
“九斤怎么了?”
武儿闷声说:“九斤哥哥他一早偷偷的上山打猎了,如今山上野猪多,万一碰上了可怎么好,周婶子在家里都着急了。”
“什么?”
采薇的心一沉,大声问:“那周叔呢?有没有找人去帮忙找九斤?”
武儿摇摇头:“周叔昨天回周家屯了喝喜酒去了,晚上就宿在哪儿,到现在也还没回来。”
采薇捏着眉心,感到头疼的厉害。
这一根筋的傻小子,一定是为了她的赡养堂跑去打猎了,他也不想想,如今大雪封山,野猪遍地,他以为野猪是那么好应付的吗?
就算是她,从小在长白山的深山里接受训练,经常接触野猪,但在对付野猪时,也要小心翼翼,丝毫不敢掉以轻心。
在猎野猪时,要通过野猪的脚印,先观察你所捕猎的对象是一只单独生活的,还是几只在一起群体生活的,如果是后者,那你最好放弃自己的计划,因为野猪不但团结,而且非常厉害,它们不仅有坚硬的獠牙,还有一张刀枪不入的硬皮,尤其是被惹火时,那疯狂的报复,绝对超乎人类的想象。野猪属杂食动物,什么都吃,粮食,野草、果实、虫子,当然,也吃人,在这大雪封山的季节,如果一群饥饿的野猪群遇到一个人,是绝对不会放过的!
她压抑着自己内心的不安,安慰了武儿几句,打发他回屋去了,自己则借口去打水,快步离开,走过那个柴禾垛时,她把水桶丢进空间,自己轻身一人,向山上跑去,心中不断祈祷着,但愿那傻小子不要碰到野猪群才好。
可是,就算是他碰不到野猪,野猪也会找到他的,野猪的嗅觉特别灵敏,可以搜寻出埋于厚度达2米的积雪之下的一粒核桃,所以,就算那傻小子站在逆风的位置,野猪也可以准确无误的找到他。
现在,采薇只能期望,找到他的,是一只单独生活的野猪,这样他遇险的几率会小一些,虽然野猪大多是群居生活的,4——10只为一群,但也有单独生活的,采薇前几天猎到的那只,就是单独生活的!
跑出了村子,到山脚下,采薇低喝一声:“出来!”
“嘎——”
鹦哥扑打着翅膀率先飞出来:“嘎嘎,我又来到人间了,特么的好冷啊!”
白眉和白毛虎也一闪而出,白眉如一道白色的闪电,从枯枝上凌空落下,划出一道白色的弧线,伶俐优美的落到采薇面前。
白毛虎像一座白色的小山,弓着冗长的身子,一声低吼,震得大山颤了一下,树枝上的积雪伴着吼声簌簌而下。
“主人,您召唤我们有何吩咐?”
采薇低声说:“去山上,找一个高个的年轻男子,马上去找,不要让他有事,去救他!”
“是,主人!”
鹦哥骚包的在空中摆了个造型,刷的一闪就不见了,白毛虎紧随其后,在茫茫的大山中敏捷的跳跃着,最后化成一个白点儿,消失在她的视野中。
看着几只消失的神兽,她默默祈祷着:但愿几只神兽去的及时,但愿九斤平安无事,否则,她一辈子都会于心不安的!
片刻后……
她用意念,联系到了最擅长寻找的鹦哥:“鹦哥,找到了吗?人怎么样了?”
“嘎嘎,主人,找到了,找到了……”
鹦哥叫的很夸张:“可是,您要找的人根本不需要我们帮助,他一个人就把六头野猪都斩杀尽了,啧啧!好帅!好功夫!好剑法!只可惜了这件白狐裘的大氅……”
采薇扶额道:“呃……鹦哥,不是白色的袄子就叫狐裘大氅,九斤穿的那是白羊皮袄子。”
哎!到底是在仙界里呆久了的神兽,只知道些高大上的东西,连民间最普通的羊皮袄都不认得!
没等鹦哥说话,长眉的声音忽然传入耳畔。
“主人,我和白毛虎找到您说的那人了!他现被困在在树上,被野猪群包围了,不过,人没有受伤。”
啊?
采薇愕然,随即幡然醒悟。
——显然,有只鸟儿认错人了!
但是,不管怎样,那傻小子没事了,采薇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地了!
谢天谢地,她来得及时,那熊孩子一定吓坏了吧,不过,吓吓他也好,看他以后还敢不敢逞能?
此时,九斤正坐在高高的枝桠上,紧张又兴奋的俯瞰着吊睛白毛巨虎在树下挪腾跳跃着,转瞬间,便将那七八只带着獠牙的野猪尽数咬死。
太好了,七八只野猪都死了,就算白毛巨虎的食量再大,也吃不完的,剩下的,他都可以带回去,到时候卖了,卖钱给薇儿妹子的赡养堂用,薇儿的银子都花光了,没准儿现在正急着呢,等他卖了钱给她,薇儿妹子一定欢喜!
九斤坐在树丫上,喜滋儿儿的盘算着……
另一边的采薇,已经从九斤获救的紧张中释放出来,正不疾不徐的走在山路上,心中的算盘儿也打的山响。
九斤那面,有白毛虎在,她已经不担心了。
但是鹦哥那面,那个穿着白狐裘的家伙是谁?大清早的来这荒山上作甚么?能穿得起白狐裘的,一定不会是山上的猎户,那会是什么人?为何会一大早的出现在这鸟不拉屎的深山里?
哎,算了,不管什么人,都与她这斗升小民无关,与她有关的,是他斩杀的六头野猪,野猪肉贵,这六头野猪拉到镇上,一定能卖个好价,说不定,还能给娘和菲儿买一件儿首饰呢!
想着,采薇的心里越发高兴,仿佛看到了娘和妹妹带着首饰时那副美滋滋的模样。
联系了鹦哥,她知道那一行人已经离开了,遂提步向着鹦哥所说的方向走去。
山路崎岖,大雪覆盖的大山,将枯草断枝全部掩埋在下面,整座山白茫茫的一片,一望无际,与天相接。
采薇踏着厚厚的积雪,艰难的向上走着,大山绝寂,一路上,只有脚踩着雪的“吱咯吱咯”声,单调极了,她终于体会到了“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真实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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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带路
大山之巅,身高力壮,皂色锦服的侍卫围城一圈,持着地图,蹙眉细细的观看着,不时的眺望远方。
不远处,青衣玉带,碧佩金冠的男子,身披白狐裘,负手立于松树之下,背着一山白雪,映得一张玉面愈发俊秀,那张脸本来美极,略带几分书生气,却因眉宇间的一点焦虑,生生的多出几分魅惑来。
“主子。”
侍卫跪在地上,面露愧色:“大雪覆了山路,属下等无能,实在找不到出路了!”
“呵!”
男子轻笑一声,语气森然,那声音,令人想起冬日湖面上碎裂的寒冰,浸着煞骨的凉气,冷极!
“既是无能,本王还留着你们作甚!”
为首的侍卫一惊,随即频频以头顿地,“是,请主子赎罪,属下这就去想办法!”
谢罪后,诺诺的退下了。
“嘭——”
一声响,碗口粗细的松树飞出去,丈许后,落在地上,飞雪纷纷,漫了半山。
白裘男子收回剑,缓缓阖上眼,长长的睫毛,如羽扇般,将眸中的焦虑掩尽。
为了不被太子发现踪迹,他没有从城池经过,京城到此,一路从小径而来,翻山越岭,风餐露宿,吃了多少苦,躲过多少算计,临近了,却在这荒山之中迷了路。
昨夜到现在,他们不知在这座大山中转了多少圈,却始终没能走出去!
不是他心急,倘若再找不到前国师李纯宗,不仅是他,他的母后,他嫡亲的妹妹朝阳公主,只怕统统都要折在锦贵妃和太子的手中。
锦贵妃独宠于后宫,觊觎后位已久,太子也因他是嫡出而对他多有忌惮,倘若他再不做些什么,只能为人刀俎,我为鱼肉,母后和妹妹的性命,都要尽数断送在他们手中!
“——主子,快,快看,前面有人!”
一个侍卫突然大叫起来,激动的指着远方。
顺着手指的方向,一个身形瘦弱的女孩儿,正在山上疾步奔走着,女孩儿体态轻盈,步履轻松,那样子,分明是很熟悉山中的地形。
太好了,有救了!
几名侍卫心里暗暗念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