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处扇形裹边镂空,上方用一对双云扣作为点缀。这款式简单大方,因为微微露出锁骨而略带性感,但这性感颇有东方韵味,来的十分节制,不像西方晚礼服把半个胸都露出来了。
她这才发现自己一直提着一口气画完,赶紧长吁了一口气,稍微修改了几处细节,觉得七八分满意了,赶紧拿过去给任慧过目。
冯笑笑问:“会不会太露了?”
“哎呀,真好看。是露了一点,这胳膊、腿都露出来了,还露了一小节脖子,不过旗袍这么显身材的款式,本来就挺……那个……的,嘿嘿~”任慧捂嘴而笑。
冯笑笑心想,就连平时衣着保守的任慧都能接受这样的款式,那应该没什么问题。看来任慧也只不过是闷骚,心里对这样的款式还是挺向往的。
“那麻烦嫂子帮忙裁衣服咯,尺寸就按我的尺寸小一寸吧。”
冯笑笑其实已经基本学会了裁衣,只是还是没有任慧熟练罢了,这次做的是需要贴身的旗袍,她觉得任慧更让她放心一些。
“好咧,难得做这么好的衣服了,我也要用心一点!”任慧也两眼放光,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趁着任慧裁衣服的时间,冯笑笑踩着自行车出去,围着宁城的布匹市场转了一圈,直到买到了和那大红色料子最匹配的紫色裹边和双云扣,才心满意足的回了家。
女人爱衣服是天性,哪怕不是为自己而做,能够创造一件漂亮衣服的成就感也是无可比拟的,冯笑笑和任慧虽然只是两个小小的裁缝,都沉浸在“给人带来美”的快乐之中。
*
不到两天,这旗袍就做出来了,挂在衣架上等着衣主来取,这大红色最是打眼,立刻引来了不少熟客的围观,接着连鲜少再露面的崔小萍和一些年轻女工都专门回店里,就为了看一眼。
“哇,真是件好衣服,是不是哪家闺女嫁人穿的。”
“这种款式,还只有解放前的上海才有,没想到你们铺子也做得出来?”
“太美了,要是能穿上这样的裙子嫁人,这辈子都值了。”
冯笑笑听着,心中洋洋得意,这件旗袍即使放在二十一世纪,哪个女孩看到了不心生向往。想想在国际电影节的红毯上,很多女明星都选择穿旗袍来凸显婀娜多姿的身材,还是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最美。
只可惜建国后,提倡“不爱红装爱武装”,女性特征被严重压抑,很少再有人敢穿这种“四旧”出门招摇了,即使谁家里有几件压箱底的旗袍,也不敢拿出来。
直到八十年代审美复苏,中国女人在电视里看到港台艺人穿旗袍,才又勾起旗袍的回忆,看来审美也是要顺应时代的啊。
*
林锦平忙碌了一整周,到了周五才又想起那件旗袍,下班就立刻来到了月珍裁缝铺。一进门就看见挂在衣架上的红色旗袍。
他对于时装是个彻底的门外汉,说不出这衣服到底好看在哪里,却觉得这样子很是特别,他想象了一下妻子穿上的样子,应该很不错。
“林大哥,你来了?”任慧热情的迎了出来,脸上喜滋滋的。
“哎,已经做好了吧?”
“早就做好了,这几天挂在我们店里吸引了不少客流呢!”
“月珍……你们老板呢?”
“哦,你说我妹子啊?她今天有点不舒服,去医院了。”
见林锦平露出一丝担忧的神色,任慧又说:“别担心,就是最近太操劳了,我这妹子比较好强,刚生了孩子没几个月,就为了赶你这件衣服熬了好几个大夜。身子有些弱,加上这几天降温,有点凉着了。”
林锦平一听这话,心中竟然一阵感动,想这个月珍裁缝铺不过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小店面,却有这么负责的老板和员工,着实不易。
“我妹子特别交代了,要是这身旗袍大姐穿着不合身,立刻拿回来改,别怕麻烦。这是好料子,没机会量体裁衣,怪可惜的。”任慧边说,边用撑衣杆把旗袍取了下来,递给林锦平,又说:“您看看还有没有什么不合适的。”
林锦平近看这旗袍,领子用紫色丝带裹边,还配上了一对精致的双云扣,这都不是他带来,且剪裁精良、针脚细腻,一看就做工讲究,说:“我再给你们加点钱吧,十块钱是不是太便宜了。”
“哈哈,你这同志,还有嫌便宜的,要是觉得便宜了多来光顾我们就好,我们是明码标价,不会坐地起价的。”
林锦平正要走,任慧叫住了他,说:“差点忘了,我妹子今天出门前说了,如果大哥今天来,一定要告诉您,如果还没选照相馆,医院后门就有一家不错的,老板技术很好,还能帮忙化妆呢!”
“哎,谢了。”林锦平不知怎的,胸腔中涌起一阵温暖。
*
邵兰勉强撑起了身子,靠在身后的枕头上,接过旗袍。
她心中一阵酸楚,这本是她的嫁裙,以前一直没机会穿,如今这么好的裙子放在她面前,她却已经残了,怎么还能撑得起来这样好的衣服,看着看着竟然眼眶含泪。
林锦平关切的问:“怎么了,不满意吗?”
“挺好挺好,这家裁缝铺的师傅手艺不错,设计不错,做的挺精致的。”
“是啊,我也觉得。”
“你扶我起来,我想试试。”
“好。”
林锦平扶起妻子站起来,她身子轻飘飘的,他竟然没用上几分力气。妻子脱去住院服,露出一把瘦骨,抬起手吃力的钻进衣服。林锦平帮她整理好衣角,扣上扣子——长度刚刚好,裙角正好遮住脚肚子,腰上却空空的多出来几寸,犹如细竹套在一个布袋子里。
可妻子似乎并不介意,眼睛里露出难得欢快的神采,嘴里不停的说:“这颜色果然很好”、“这扣子真好看”“这料子穿着真舒服。”林锦平难得看到她像个小孩子一样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自己的心情也欢快起来了。
“我跟妈说了,让她明天下午带冉冉来医院,听说后门就有一家不错的照相馆。”
一听到附近居然就有照相馆,邵兰很是吃惊,她住在医院这么久,却对医院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
*
第二天,林冉被奶奶牵着来到了医院,他已经很久没来医院了,他不喜欢这里,每次来不是打很疼的针,就是要吃药,或者是要见到有些让他害怕的妈妈——他虽然年纪小,却知道妈妈病的很重,每次见到她,妈妈从来不抱他,也不怎么和自己说话,只是病怏怏的躺在病床上。
“冉冉!”
妈妈亲切的叫他,穿着红色旗袍坐在床边,她更瘦了,脸色依旧蜡黄,但今天眼神却显得神采奕奕,不像以前见她时那么没精打采的。
“快去给妈妈亲亲。”奶奶说。
林冉有些不情愿的走过去,妈妈在他胖嘟嘟的脸颊边亲了一口,说:“今天和妈妈去拍照好吗?”
他似懂非懂的点点头,说:“好。”
爸爸和奶奶都笑了,说冉冉今天不哭不闹的真懂事,是个大孩子了。
林冉有些得意,他并不是不喜欢妈妈,只是不喜欢这病房里死气沉沉的气氛,他虽是个孩子,却天生敏感。
林家一家三口走出了医院的后门,正是深秋,风有些大,邵兰的旗袍外面穿着一件林锦平的呢子大衣,但风还是从袖口和领口钻了进去。
“冷不冷?”
“不冷。”邵兰微笑着看着丈夫,她好久没有走出医院了,尤其是和自己的丈夫、儿子一起,身体虽然有些虚弱,心中却是暖的。
他们很快就找到了照相馆,面积不大,墙壁上挂着人物特写和风景的摄影画,摄影师看起来专业又挺和善,还有个小姑娘帮忙三个人整理仪容。
小姑娘给邵兰涂了点粉底,又在她薄薄的嘴唇上涂上红色的口红,把她疏于打理的乱糟糟的长头发盘起来,顿时,邵兰整个人看起来明媚动人了许多,虽然过于削瘦,但和她刚结婚那会儿有五六分像了。
邵兰看着儿子正歪着个脑袋盯着自己,大大的黑色瞳孔里有个小小的倒影,问:“妈妈好看吗?”
“好看!妈妈以后都这么穿,别穿医院的衣服了。”
摄影师被林冉逗笑了,让一家三口坐好——爸爸妈妈坐在两边,林冉坐在中间。
摄影师说:“爸爸笑的再灿烂点——对,妈妈头靠近爸爸一点——好——小朋友眼睛睁大,别眨眼睛啊。来,我说一二三——一二三——”
咔嚓!
林家一家三口最后一张全家福,留在了照相馆一张普通的柯达彩色胶卷上。
这天是星期三,医院后门那条马路上,梧桐树的叶子已经黄了,秋风一吹,零落的几颗干枯的黄叶子脱离树枝,打着转儿落在马路上,路上没有什么行人,只有个农村来的老太太在马路牙子上坐着摆地摊,她卖的是自家种的金钱橘,用方言叫卖着:“皮薄肉甜、皮薄肉甜”,隔着几米都能闻到橘子的香气。这天妈妈很高兴,爸爸也很高兴,林冉也很高兴,他不知道这份高兴是哪来的,只是因为一家人说说笑笑、互相传染,于是各自心情都更好了起来——
这大概就是林冉记忆里,关于妈妈最后的回忆。
作者有话要说: 来,菇凉们,留个言吧~~
☆、第14章 翻脸(一)
(1984年12月)
冯笑笑生下丫丫后,家里偶尔有些访客,大多是裴月珍少时的女性朋友,这天却来了一个叫“李队”的男公安,是冯建业生前的警队队长,个子不高但很壮实,长着粗眉方脸,三十五六岁上下,说话带着很重的外地口音。
冯建业在公安局的旧同事大多住的不远,都在这一片家属楼附近。这日是周末,他穿着一身便服,家里只有冯笑笑和刚出世不久的孩子,他一个大男人坐在女人孩子对面,显得有些局促不安。
“妹子,嘿嘿,这不听说你生了,我代表队里来看看你和孩子。”他提起两瓶麦乳精放在冯笑笑面前。
“谢谢你们惦记了。”冯笑笑收下礼物,抱着丫丫凑过去:“这是丫丫,来,给叔叔看看。”
婴儿丫丫睁大了眼睛看着李队,她面颊粉扑扑的,细长的眼眶里眸子黑亮,睫毛短短的,吐着舌头,偶尔还冒出几个口水泡泡。
“嘿嘿,这丫头真好看,真像建业啊!”李队说。
冯笑笑暗笑,还是头一次有人说这丫头好看。两人闲聊了一阵,兴许是怕提起伤心事,两人都没有再说起冯建业牺牲的事儿,只是聊些家长里短的。李队说了说自己的一儿一女还在农村,由他父母养着,前几天他媳妇儿回去老家了准备过年,冯笑笑则说了说裁缝店的生意。
冯笑笑认识这个叫李队的“叔叔”——只不过现在他更年轻些,整整三十年,他几乎每年逢年过节都会来家里坐坐。小时候,她听家里人说,父亲牺牲那晚,父亲就是和李队一起执勤的,歹徒作案后,看到公安心虚,拔腿就跑,两个人一起追,父亲追上了人,却出了事儿,李队一直觉得因为自己没能追上,有些间接害了父亲的意思,因此一辈子心内亏欠。
聊了差不多半小时,李队显得心事很沉的样子说:“妹子,有个事我一直觉得不对劲儿,想来跟你问一问。”
“啥事?队长,你说。”
“差不多你生孩子那阵子,就是九月份左右,建业的烈士抚恤金下来了,当时分局的会计通知了建业的父母,让他父母和你一块儿来分局领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