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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中禁吃鸦片烟,钱竹溪适被贼查出,捉去杖责,荷校鸣锣示众,秀士、博士,如是如是。
伪干王为伪天王下第一人,自命不凡,贼中称为“圣人”。有伪诗集示考试者,诗中皆不脱东、西、南、北四字。又将四子书涂改,称孔圣人为“孔阿二”,侮圣毁贤,罪不容于死。
伪考试之题有曰:“四海之内皆东王。”又曰:“天父原来有主张,磨来磨去试心肠。”尚有数题目,不能悉记。
伪示上伪职,自侯起俱有天朝九门御林字样。其系粤西起事老贼,皆曰王宗。系两湖、安徽之贼,皆曰天朝勋臣。
贼初至时,伪示上书太平天国庚申十年,盖以咸丰元年为伪元年也,后上又加书天父天兄天王字样。
凡伪王之伪示与他贼异,用黄纸若誊黄样,四边皆盘龙。伪天王之伪诏亦然。
南京!南京!新耶路撒冷!(12)
贼之衣服亦无定式。头上或以布、或以绸缠之,唯贼目及伪王得用红绸、黄绸,上缀帽花,余皆青色、黑色或花布,唯白色独无。上身之衣,短不过腰,衣袖小如竹筒,伸宿不舒。棉袄曰打袄,皆五分密行,色以红、绿为贵,长衫、棉袄、皮袍亦红、绿色者多,亦五分密行。大贼目及伪王得穿黄衣,或穿神袍,戴神帽,而发仍打辫,辫线甚大,有一二斤重者,大、小贼皆然。或有用红、绿线者,辫皆盘于发际,或结为旋螺状,曰得胜结,虽戴帽穿袍时亦然。裤管甚大,有二尺余,虽严寒皆穿单绸,常抽至腰下,两股尽露。鞋子以红、绿绣花为贵,贼目时穿厚底,余皆薄底,或穿草鞋,或赤足,穿袜者绝少。伪乡官之帽,皆贼与之,如范阳兜而小,色黄,戴者亦少,唯西周市周甫容、张市陈瑞芳时戴之,以为荣幸。
贼之月日,大月三十一日,小月三十日,无二十九日作一月者,亦无闰月,朔望、上下弦皆不知也。或谓此西洋之法,贼之变于夷也。贼欲于彼之十五日月圆,将木板上画月之形,令之荷校,诞妄极矣。
各镇店家账簿上不书年号,亦不书贼之伪号,但以干支纪年,其日月悉遵时宪书,不与贼同。至除夕、新年皆半开半掩,盖贼必以彼之除夕作准故也,亦迫于势之无可如何耳。
贼称本朝(清朝)曰“妖朝”,官曰“妖头”,官兵曰“妖兵”,神像曰“死妖”,骂人曰“妖魔鬼”。
贼称伪天王曰“真圣主”,伪王及头目曰“大人”,余皆曰“兄弟”,新掳入者曰“新兄弟”。初至金陵时讳言“长毛”,后亦不忌,老贼曰“老毛子”。掳富贵家子弟及年轻而貌端正者,认为己子,曰“公子”。掳女子少妇为妻,曰“正(贞)人”。掳十岁以上小儿,以好衣穿着随身事者,曰“小把戏”。掳少壮有力男子可使打仗者,曰“牌面”。掳老弱无力男子,使之打柴、割马草、挑水、煮饭、作杂工者,曰“牌尾”。在贼中作吹手者曰“典乐”,作厨子者曰“典厨”,吊硝者曰“典硝”,凡司其事者皆曰“典”。奸狡土人,不受伪职,而与贼往来者,亦曰“董事”。
贼每七日一朝,曰礼拜,谓祭天父、天兄也。天父、天兄者,贼之造作名目以惑人者也。祭用方桌二张连排于檐下,上设茶数杯,点烛一对,无香。贼目皆向外环坐,诵天父经一遍,经共二十四句,计九十六字,亦不知作何乱语。诵毕皆跪下,读伪祝文一篇,中有“一个当十,十个当百,百个当千,千个当万,万万千千,杀尽妖魔”云云,读毕而止。
贼中称天父曰“老亲爷爷”,天父之名曰“基督”,天兄之名曰“耶苏”。
贼目时至各乡镇,或庙宇中、或贼馆内,搭高台,南向而坐,旁坐伪乡官,若两司马而下皆环立庭前,呼土人聚其下,而告之以征粮、索贡之语,名曰“讲道理”。道理二字,何不幸而出之贼口乎。
贼于圣贤像、神像、佛像及专祠中之有像者,若范公祠、杨公祠、于公祠,皆毁坏无遗,若东周市普善庵内之佛像深藏而完好如故者,不多得矣。
贼铸伪钱,前面“太平天国”四字,后面“圣宝”二字,或在孔之上下,或在孔之左右,无定式也。
贼中之伪腰牌曰“圣牌”。以长竹竿装枪头曰“苗子”,弓箭、藤牌俱无。
旗帜最多且大,五色俱备,顶上俱有铁枪头。每十人中八人执旗,二人执鸟枪或洋炮。用铜帽子不用火绳者,夷人所卖也。
水路来往,船上间有水炮,旱路走者无之。
贼犯上海,掳得夷人之物,曰“发洋财”。
贼之掳人,以麻绳穿辫根牵之以走,掳至贼馆,不得外出,夜间以麻绳缚住手足,数日方免。
城中修造改作,用水作、木作及杂作者,俱令伪乡官雇之。城门上进出,皆于面上打一图记,以为识认,或向贼馆中取一伪凭,曰“飞纸”。
土人携家眷什物而避难者,恐途中被扰,向伪乡官取一伪凭,曰“路凭”。
南京!南京!新耶路撒冷!(13)
土人中不得剃发,而商贾有往上海、通州、海门去者,不能不剃。至从上海、通州、海门归者,短发又不便,因有向贼中说明缘故,而取伪凭为据者,曰“剃头凭”。
贼中铸炮,将在城与各乡庙宇中之铁香炉、铁烛筌(签)及钟、磬等物,搜括无遗。
画轴楹联,贼所不取,故毁坏甚多。闻贼馆中有以人家挽联悬挂者,不知何意,或谓挽联上有大人二字者最多,取意在此,可笑极矣。
贼之初至也,令人家门上贴一顺字,以为彼之顺民也,各乡镇亦间有贴者。
取年久墙砖,令人敲细成末,吊出墙硝,以充火药之用。乡镇上亦间有夺民房而作吊硝处者,曰“吊硝馆”。
吊硝每以大树及房屋中之大梁、大柱烧之,所以山木及大屋也毁去甚多。
常令伪乡官每图解稻柴灰数十担,亦以充火药之用。又令每图解树柴数十担,以为煮饭之用。
甘心作贼,类皆无赖下流罔命之徒。盖良善被掳,迫于势之无如何耳,断不以杀人放火为快事,且常存逃避之心。唯罔命者逞其所欲为,方视为得志之秋,所以愈凶恶愈得用。为伪王及大头目者,皆此等也。其中监囚甚多,缘贼陷一城,即将监囚放出,即用为头目故也。其余乞丐盗贼九流三教无不容之,故贼在馆中或在各乡镇,有时端坐椅中,忽然两足盘于椅下,忽然跳立椅上,丑形毕露,盖其本相固然也。
贼中作伪文书、伪札、伪示者,待之如幕宾,称之曰“先生”,出亦乘轿,亦有小贼服事者。
贼虽凶恶,而亦时时虑人,如在乡镇,日间无单身远行,夜间宿贼馆中,必群贼同睡一处,闻警无不逃避,亦知积怨于人者不浅也。
其抗拒官兵也,败不相救,甚有无故而自相践踏者,所以不难扑灭也。
贼中送礼,各物俱排设桌上,活猪、活羊亦然,小贼以竹杠舁之。
各贼馆中贼妻,亦时相往来,间有乘马者,亦有小女子服事如婢女然。
城上俱拆民房遍盖之,以蔽风雨,曰“走马台”。
城中民房,小者皆作柴料,大屋为贼馆者尚可,然伤于投诚后者亦不少,其余皆墙倾壁坏,门窗板壁拆毁无遗,甚至拆去楼板,而搁栅亦皆截去。
贼将房屋改作及拆彼造此者甚多,如钱贼之馆在陈家巷杨砚芬家,将对面民房拆去,改造照墙;又将后面民房拆去,改造花园,将常熟城隍神庙花园中之亭台楼阁移去。又陈家巷庆顺典当厅场上添造房屋一所,诸如此类,不可胜记。
衙门官舍,若常熟县衙仅存头门及大堂,昭文县衙仅存头门,道辕及游文书院唯瓦砾而已。文、武庙及两邑城隍庙尚可。忠孝祠、杨公祠、范公祠、安济堂俱毁。节孝祠、于公祠尚可。文庙大成殿拆为平地,今圣位(孔夫子牌位)暂供明伦堂上。文庙大成殿、崇圣祠两庑俱无,唯存明伦堂、尊经阁及斋房。
庵观寺院,若城中之致道观、致和观、慧日寺、方塔寺、白衣庵,及城外之破山寺、三峰寺、维摩寺、拂水寺、龙殿、小云栖寺、普福寺、普仁寺、资福寺、接待寺、新塔寺,毁坏甚多,间有存者,唯破屋数间而已。在各乡镇者亦有毁坏,然较之在城附郭,则大相悬矣。
贼有伪令,众贼皆听贼目之指挥,有不听伪令而适被贼目知觉者必杀,曰“犯令”。杀后将首级挂竹杠上,以黄纸书伪示,使二贼扛首级,一贼鸣锣,一贼读伪示,呼于贼众中,以为榜样,曰“喊令”。
贼之调出别处去,曰“出师”。在路上行时,旗帜皆卷。如贼目有伪令,使众贼掳掠乡村,则旗帜皆放开,狂奔尽起,故土人见贼过,以旗之卷与不卷,卜其掳掠与否也。
凡贼掳得衣服器用归,或在城外,或在乡镇,廉其值以卖,贪利土人每买之,而互相贩卖者,曰“先锋货”。日后仍被掳去,屡试而不一悟,甚有付钱而不得取物者,何其愚乎。
附二:《贼情汇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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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这是清朝张德坚《贼情汇纂》所记太平天国的印章、朝仪、服饰、仪卫、称呼、饮食等内容。观林林总总的太平天国的这些荒唐作为,大可发现这个政权的性质和政体仍然是封建等级制度的翻版。他们的礼仪繁琐森然,贵贱尊卑比清朝官府还严,世袭特权远远超过中国古代历朝历代封建王朝。其中对太平军的一些细节描述,有助于我们深刻思考这个政权最终失败的原因。)
伪 印
贼众皆乡愚市侩,多不识字,安知篆文,故所刻伪印皆宋字正书,四面刻阳文云龙边,留正中一行另镌一线边,刻伪官衔于其中,并无印信关防字样。伪王皆金印。伪天王印八寸见方,四面云龙,中空一行刻“太平天王大道君王全”九字。左首角上镌一金字,右首角上镌一玺字。左首边上刻“奉天诛妖”四字,右首边上刻“斩邪留正”四字,然非紧要诏旨,不用此印。另有三寸六分见方一印,四面龙文,中刻“旨准”二字,凡批答伪奏章及各伪书皆钤之。伪东王伪西王印,长六寸六分,阔三寸三分,亦云龙边。如杨秀清印,中一行刻“太平天国”四字,下忽双行以“劝慰师圣神风禾乃师”为一行,“赎病主左辅正军师东王”为一行,下接“杨秀清”三字居中。萧逆印伪衔亦双行并列。伪南王、伪北王印,字则单行居中。伪燕王、豫王印,伪侯印字,字皆单行,然必系以姓名,如“太平天国燕王秦曰(日)纲”“太平天国真忠报国佐天侯陈承瑢”之类。伪东王对伪燕王印,长各递减二分,阔递减一分,伪侯印长减四分,阔减二分。
伪王侯印凡笔画粗肥之处,皆中空如飞白体。伪侯、伪天官正丞相银印,以下皆木印。伪丞相印长五寸,阔二寸五分,以次至两司马,每降一等减长二分半,其阔皆对折,如伪指挥印长四寸五分,阔二寸二分半,是也。凡金银印,其质皆极薄,金印则金匣、金匙钥,银印则银匣、银匙钥。自丞相至两司马印,中一行但刻伪衔,不系姓名。伪衔甚多,各举一以概其余:如伪丞相则刻“太平天国天官正丞相”。各伪衔皆首缀“太平天国”四字,并改“国”为“囯”。凡伪印皆同,后不复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