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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4年中国社会大震荡-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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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矛盾。崇祯帝相信武力镇压政策,他支持兵部尚书杨嗣昌加赋银200万两,还假惺惺地下诏书“暂苦吾民一年,除此心腹大患”《烈皇小识》,134页。,实际上到他死时尚未停止加派。对此,清初史学家万斯同感慨赋诗道:    
    闯王来,城门开。闯王不来,谁将衣食与吾侪?    
    寒不衣兮饥不食,还钱粮日夜摧。    
    更有贪臣来剜肉,生填沟壑诚可哀。    
    闯王来兮我心悦,闯王不来我心悲!    
    君不见,朱泚当年据关内,大呼街市免加税。    
    又不见,刘豫当年据汴城,声传都市捐重征。    
    民畏重征不畏盗,自古如此君莫惊。    
    寄语有司各守职,慎勿迫民使为贼。《甲申朝事小纪》上册,120页。    
    事实正如万斯同诗中所言,是崇祯帝为代表的封建腐朽统治阶级为明王朝敲响了丧钟,驱赶他的子民拿起了反抗的武器。    
    李自成投身起义时,义军支派很多,他只是闯王高迎祥部下的一名“闯将”。当时农民领袖为了表达个人的斗争意志和特点,也为了亲属免遭官府杀害,均以各种绰号自称。较为著名的有“八大王”(张献忠)、“紫金梁”(王自用)、“混天猴”(张孟全)、“不沾泥”(张存孟)、“点灯子”(赵四儿)、“一盏灯”(张有义)、“豹五”(王之臣)、“曹操”(罗汝才)、“俭道神”(高嘉计)、“满天星”(张大受)、“飞来虎”(刘正国)、“革里眼”(贺一龙)、“射塌天”(李万庆)、“过天星”(惠登相)、“扫地王”(张一川)、“一只虎”(杨旭)、“老回回”(马守应)、“整齐王”(张胖子)、“一杆枪”(伍林)、“小秦王”(王光恩)、“一连鹰”(杨光甫)、“关索”(刘正国),还有“蝎子虎”、“翻山鹞”等名类。《烈皇小识》,69~70页。到崇祯四年(1631年),农民军已经有36营之锐,都各自为战,行动不一。李自成名义上隶属闯王高迎祥部下,而别为一营,单独作战。    
    崇祯帝为尽快扑灭起义,加强了官军的统一指挥。以洪承畴总督陕西三边,陈奇瑜总督陕西、山西、河南、湖广、四川五省军务,东西夹击起义军。崇祯七年(1634年),李自成军被困于汉中车厢峡。峡在兴安州(今陕西省安康市),其中有地数十里,四面绝壁,猿鹿无径《怀陵流寇始终录》,卷7,88页。,举目环顾,仅中间有一条狭窄通道,又赶上一个多月的连雨天,粮草断绝,人马死伤过半。李自成用顾君恩的计策:“重贿群帅以乞降,乃可得闻脱走也。”义军便贿赂陈奇瑜的部下,请求投降,才脱离险境。其他支起义军亦损失很大。次年初,老回回、革里眼、左金王、曹操、改世王、射塌天、八大王、横天王、混十万、过天星、九条龙、顺天王及高迎祥等总共13家72营农民军会集河南荥阳,共同研究联合作战问题。关于荥阳大会,目前有二说,一说有此会,根据为《绥寇纪略》及《明史》;另一说根本无此大会,《绥寇纪略》乃作者道听途说,不足为据。在主张有此会的学者中,又提出时间未必为崇祯八年元旦,可能稍后几日。我们暂且认为有此会可能性大。


天鼓已鸣发自西北的义举(3)

    这是13家农民军继续发展的关键时刻,会上身为“闯将”的李自成崭露头角,并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他看到13家领袖在如何对付官军的讨论中议而不决,遂主动提出:“匹夫可奋臂,况十万众乎!今吾兵且十倍官军,虽关、宁铁骑至,无能为也!计惟分兵随所向立效,利钝听之天”《小腆纪年附考》上册,6页;此语又见《绥寇纪略》、《明史?李自成传》。,得到13家领袖一致赞成。于是决定:革里眼、左金王抵抗川、湖官军;横天王、混十万迎击陕西兵;曹操、过天星守卫河上;李自成随闯王、八大王经略东方;老回回、九条龙往来策应;射塌天、改世王作为增援部队。诸军还同意李自成这样一条意见:“所破城邑,子女玉帛惟均。”由于李自成的建议,各支农民军走上协同作战,战场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    
    按照会议决策,李自成随闯王高迎祥、八大王张献忠东下,从河南进入安徽,攻下明朝中都凤阳。农民军焚烧了明皇陵,欢庆胜利,旗上大书:“古元真龙皇帝”《明史?李自成传》,卷309。崇祯九年(1636年)李自成和高迎祥分兵进入陕西,高迎祥在盩厔(今陕西省周至县)遇到陕西巡抚孙传庭的埋伏,被俘遇害,其部众“共推李自成为闯王”《明史?孙传庭传》,卷262。“李闯王”之号从此成为李自成的代称。崇祯十一年(1638年),李自成又在陕西潼关原中了埋伏,仅与刘宗敏、田见秀等18骑突围,潜入商洛山中《怀陵流寇始终录》,卷11,207页。农民军进入低潮时期,张献忠在谷城投降明军。次年,张献忠再举战旗,李自成重整队伍,又被明督师杨嗣昌围困巴西、鱼腹山中,连刘宗敏都动摇欲降了,李自成一度想自杀,被他的养子李双喜阻止,其形势之严峻,历史记载说:    
    (崇祯)十二年(1639年)夏……官军围自成于巴西、鱼腹诸山中,自成大困,欲自经,养子双喜劝而止。贼将多出降。刘宗敏者,蓝田锻工也,最骁勇,亦欲降。    
    李自成领导的义军,看来不仅有农民、军人、驿卒,还有工人,但不论成分多么复杂,其基本队伍是农民,这些人的主要生活出路是农业,是在生产力非常低下的封建社会靠天吃饭的广大贫苦人民。在他们的思想深处充满对天的崇拜和相信天命。荥阳大会上,李自成提出那么令人称赞的建议,其结果如何,他还是说“利钝听之天”。与官军作战中,低潮是误入峡谷;高潮是天灾盛行,饥民从之如流。而今陷入困境,李自成迷失了方向,又向天求救了。事情正是这样:    
    自成与(刘宗敏)步入丛祠,顾而叹曰:“人言我当为天子,盍卜之,不吉,断我头以降。”宗敏诺。三卜三吉。宗敏还,杀其两妻,谓自成曰:“吾死从君矣。”军中壮士闻之,亦多杀妻子愿从者。自成乃尽焚辎重,轻骑由郧、均走河南。《明史?李自成传》,卷309。    
    这一记载,活生生地显现出了360余年前中国封建社会农民起义军中的一幕。两位农民军领袖在走投无路的一刹那,是靠了“天命可以当皇帝”这根精神支柱,获得了转机。李自成、刘宗敏率领义军继续坚持同封建势力作战,究竟为了什么,岂不一清二楚。李自成率领极少数部众从郧阳进入河南以后,遇到了极为有利发展的形势。所谓“如虎出柙,遂不可制”,原因在于“是时两京、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大旱蝗,至冬大饥,人相食”。河南地区灾荒尤重,“饥民从者日众”郑廉:《豫变纪略》,卷3,65页,浙江古籍出版社。李自成军如同火种,顿成燎原之势,连破宜阳、永宁、万安、偃师等县,其部队迅速形成为几十万的大军。《流寇志》,卷4,69~70页。    
    面对李自成军队的猛烈攻势,一些地主阶级知识分子看到明王朝大势已去,率先加入农民军。杞县举人李岩(又名李信),尚书李精白之子,曾经拿出上千石粮食赈济饥民,受到乡亲们拥戴。绳妓红娘子率众造反,爱慕李岩,强与他结为夫妻。李岩不敢反抗官府,偷偷跑回家,反被地方官投入监狱。红娘子在当地饥民配合下救出李岩,他们率众一起投奔了李自成。卢氏举人牛金星,考试复查时被取消了资格,心中不满,自愿加入李自成军中出谋划策。他看到农民军有前途,就回家搬取妻子,被乡人告发遭逮,处以死刑,后被减刑。李自成大军一到,他赶快去见李自成,并向他推荐了卜者宋献策。宋献策是个三尺多高的侏儒,善奇门遁甲术,他告诉李自成一句谶语:“十八子,主神器”。“十八子”合为“李”字,意思是姓李的应当做皇帝。他们三人都成为李自成的主要谋士。李岩、牛金星及宋献策其人及其事,明清以来记载颇多,异说难免,尤其是李岩,有些文献失载,引起怀疑,有的认为根本无其人,皆待考。    
    史实证明,李岩等人对农民军推翻明王朝的统治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李岩尤为突出,他向李自成提出的建议主要是:一、取天下以人心为本,请勿杀人以收天下心。为李自成采用,以后“屠戮为减”。二、劝说李自成每攻下城市,把俘获钱米赈济饥民,以笼络人心。分到粮食的贫苦群众弄不清李岩和李自成的区别,干脆高喊“李公子活我”。三、针对明末三饷加派,明确提出“迎闯王,不纳粮”的革命口号,使儿童又唱又传,饱受沉重赋役之苦的人民群众因此被动员起来,倒向农民军一边。《明史?李自成传》,卷309。    
    崇祯十四年(1641年)起,李自成开始掌握战场主动权。这年正月,农民军包围河南府城洛阳。洛阳是明神宗第三子、福王朱常洵的封地。福王是明神宗宠爱的郑贵妃所生,子以母贵,明神宗一度有过立福王为太子的打算,然而明政府的大臣们坚决反对“废长立幼”,皇长子朱常洛才勉强被立为太子,即昙花一现的明光宗。明神宗似乎感到他的爱子吃了亏,拼命地给予物质补偿,福王结婚的费用花去30万两银子,于洛阳为福王修建的王府用银28万两,是普通王府费用的10倍。明神宗派宦官充任矿监税使到全国各地搜刮民脂民膏,把相当一部分送给了福王。福王就藩洛阳时,明神宗还下诏赐给福王庄田4万顷(合400万亩),因大臣们反对,减少到2万顷。俗话说,有其父必有其子,福王和他的父亲一样“性吝,喜蓄积”。明神宗赏赐他如此大量的财富,他犹感到不够,还向明神宗乞求赐给张居正的家产,江都至太平沿江荻州杂税,以及四川盐井茶税统归己有。福王所在的洛阳地区,按照明政府的食盐专卖政策,是河东食盐的销地,所得收入作为边兵军饷。福王申请淮盐专卖权1300引(每引约200~400斤不等),在洛阳地区开店卖盐,强令附近居民到福王所属店铺买盐,不准买河东盐,因此西北边兵乏饷。《明史?福王常洵传》,卷120。这些事实说明,福王是一个恶贯满盈的大地主兼官商。崇祯年间,河南连年旱蝗交加,哀鸿遍野,福王不思赈灾,唯终日饮酒玩弄女人为乐。李自成军兵临洛阳,城上明军饿着肚子抵抗,此时福王仍吝啬金钱,仅拿出3000两银子犒劳士兵,而这点银两又被总兵官王绍禹装入腰包。官军愤怒至极,干脆打开城门迎接农民军。福王被活捉,见到李自成摇尾乞怜,请求活命。农民军处死民愤极大的福王,把他的尸体剁成肉泥,杂以鹿肉下酒,称“福禄酒”,以解心头之恨。《豫变纪略》,卷4,74页。此事反映了农民起义对地主的报复,感情色彩浓了些,又被封建文人大加渲染,似乎农民军很是残忍,岂不知这个天潢之胄,“守国二十余年,无一事可称者”。正是有福王这样的恶霸敲骨吸髓的剥削,才出现了成千上万人“母烹其女”、“夫妻相食”的惨不忍睹景象,福王的可耻下场,恰是罪有应得!李自成在洛阳期间,“发府谷,及藩邸巨室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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