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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板上的经济学-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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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在市场上会有不同的价格,劳动量多的价格并不一定高,劳动量少的价格也并不一定低。价格与客观价值论所说的劳动并没有必然联系。在市场上价格由供求决定。需求取决于消费者的支付意愿。消费者对一种物品支付意愿的大小取决于他从消费该物品中所得到的效用或满足程度,即取决于他对该物品的评价。这种消费者对物品的评价就是我们所说的主观价值。主观价值决定了需求,是解释价格的重要因素。
  从更深的层面说,主观价值论还体现出经济学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经济学研究的最高目标是人的福利最大化,或总效用最大化。一切为了满足人的效用,这就是对人最大的关怀,也是我们所说的人文关怀的核心。关心人就要重视人对物品的评价,这就是主观价值论了。长期以来不少人受客观价值论的熏陶,对主观价值论采取了全面否定的态度。因此,在学习现代经济学时,从传统客观价值论转向主观价值论是一个痛苦的过程。我总觉得一个人只有从心灵深处放弃了客观价值论,接受了主观价值论才算真正进入了现代经济学之门。
  主观价值论的意义不仅是理论上的,还有指导我们行为的现实意义。如今政府为刺激消费需求而着急,国内居民储蓄已达10万亿元,说明拉动需求效果并不显著。企业也经常感叹产品没有市场,生意难做。应该说,随着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增加,我们还是有相当购买力的。中国人口众多,市场也是极大的,但为什么消费需求不足呢?我的回答是想寻找原因的人应该去读读《杰米扬的鱼汤》。把企业比作杰米扬,消费者比作福卡,就知道杰米扬的汤为什么推销不出去了。
  举个例子说。中国号称瓷器大国,但在市场上几乎是图案与造型相似的青花瓷一统天下。这样的瓷器你要多少呢?大概一套够用就可以,相同的瓷器再多一套就成了杰米扬的汤,边际效用递减了,甚至没地方放,都成负效用了。但是不是瓷器市场就这样有限呢?事实并非如此。我在美国时住在美国人家里。我的房东老夫妇两人;就有两大柜子瓷器。问他们要这么多瓷器干什么。他们说,不同的瓷器有不同的用途。英国瓷器高贵典雅,招待朋友用,日本瓷器结实耐用,自己日常用。特别是有一柜花色、造型各不同的儿童瓷器专门给小孙女用。孙女这次来了用米老鼠瓷器,下次来了用白雪公主瓷器……每次都有不同的瓷器,孙女来了爱吃饭,也愿意来。老人岂不从中享受到了天伦之乐?不同的瓷器造型和图案给老人带来了不同享受——也就是不同的效用。不同的瓷器边际效用不会递减,老人当然乐于购买。这样各种各样的瓷器能没有市场吗?
  当瓷器造型和图案单一时,它能满足的仅仅是实用的需求,再多超过实用的价值,自然边际效用要递减。但不同造型和图案的瓷器可以满足人不同的需求,尤其是心理需求——表示对朋友或孙女的爱。这时不同的瓷器就不存在边际效用递减,再多也不会像杰米扬的汤那样讨人嫌了。中国的瓷器没有任何变化,除了实用别无意义,消费者评价低,不愿为它花钱又能怨谁呢?
  避免物品的边际效用递减,使消费者有支付意愿,或者使产品价值高的关键就是创造产品差别。这里主观价值论的意义就体现出来了。制作一件有米老鼠图案和白雪公主图案的瓷器,与制造两件青花瓷器所用的劳动量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它们的劳动价值或用劳动量来衡量的客观价值相等。但消费者对它们的评价不同。两件相同的青花瓷器,边际效用肯定递减。这就是说,消费者对第二件的评价低于第一件。然而,消费者对一件米老鼠图案和白雪公主图案的瓷器的评价不会递减——因为它们是不同的,给消费者能带来同样的效用。这就是说;它们按消费者主观评价的主观价值不相同。我们在生产经营中应该关注哪一种价值呢?关注客观价值,生产相同的东西,像杰米扬的汤一样令人生厌;关注主观价值,生产不同的东西,消费者评价高,支付意愿高,愿意出高价购买,产品能没市场吗?你觉得哪一种价值论有用呢?
  按照主观价值论,企业应该创造出各种各样互不雷同的东西,让消费者对每种东西都有高价值期待。这时市场就做大了,需求就多了。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按消费者的需求生产。
  杰米扬的汤不受福卡欢迎,还是汤太单一了。如果杰米扬能做出各种不同风味的汤,即使福卡的食量有限,还会不断到杰米扬家喝汤,而不至于“从此不敢再去找杰米扬”了。同样,如果企业不是像杰米扬那样只做一种汤,能没有市场吗?
  杰米扬的汤谁也不喜欢。从克雷洛夫的寓言中你该学会如何做汤吧?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市场经济中的“为我”与“为社会” 
  一位保护野生动物的志愿者不幸牺牲了,留下下岗的父母和病卧在床的奶奶。志愿者的这种忘我精神令我们敬佩,但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我们应该提倡一种什么样的精神,如何处理“为我”与“为社会”的关系却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任何一个社会的兴旺都需要有每个人的奉献,在许多情况下,也需要一种“舍小家,顾大家”的忘我精神。当外敌入侵时,我们应该舍弃个人的一切,去保家卫国;当有危及人民生命与社会安定的犯罪行为时,我们应该置个人生命于度外,见义勇为;当发生自然灾害时,我们应该舍小家,保大家。在这些情况下,我们应该有著名哲学家、前北大副校长冯定先生所说的“正义冲动”。正义冲动就是一种没有私利考虑,没有成本收益分析,维护社会正义的行为。市场经济不是一个见钱眼开,以金钱为惟一导向的社会,它同样需要献身精神。
  但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在于承认人的“为我”之心。这就是说,市场经济中每个人有占有和使用自己合法财产的权利。这就决定了经济决策是分散的,由每个独立的个人自由地做出。人们在做出自己的经济决策时,所考虑的是这种决策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利益,以及要承担什么风险。换言之,人们在决策时考虑的是“为我”而不是“忘我”。这样的人是理性人,他们从“为我”出发做出决策,是一种理性选择。作为个体的人,“为我”是生物基因决定的。所以,承认人的“为我”之心,肯定他们“为我”的决策,是对人性的肯定。从本质上说,市场经济是一种符合人性的社会,所以也是人间正道。任何社会,无论经历多少曲折,走过多长的路程,最终要走上市场经济之路。违背人性的社会,无论它有过多少辉煌,最终都要灭亡,而且,给人类带来的灾难远远大于它一时的成就。
  市场经济的高明之处,不仅在于肯定“为我”的合理性,而且,更重要的还在于用价格机制把“为我”与“为社会”(或称为“利他”)统一了起来。在分散决策的市场经济中,每个人决策的正确性是整个社会繁荣的基石。“为我”决策,以及决策中权责利的高度统一,保证了决策的正确性。在现代社会信息不完全、不对称的情况下,如果仅由几个人(哪怕是与上帝同样全能的人)决策,即使这几个决策者良心好得很,一心为社会谋福利,也会由于信息不完全而做出错误决策。一旦按这种决策行事,则会带来沉重的社会灾难。当由个人决策时,他出于“为我”的考虑会努力收集相关信息,以使决策正确,而且,即使有个别人决策失误,也无足轻重,因为绝大多数人事关切身利益时,决策是谨慎而少失误的。
  当每个人“为我”做出决策时,价格机制使他的正确决策与社会相一致。人们从“为我”出发,总努力使自己拥有的资源得到最有效的运用。这就是要得到更多收益。例如;一个企业在为利润最大化而生产时,他总要考虑价格最高的产品。产品价格高,说明消费者需求多。生产这种高价格的产品岂不是既使企业获利,又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这时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为我”)与满足消费者需求,使他们效用最大化的目标(“为社会”)是完全一致的。企业利润增加使他有能力更多地投资,这就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增加了就业。何况企业利润增加又增加了税收。市场经济中,每个人都在价格指引下“为我”地决策和行事,其结果也就是“为社会”的。
  当企业为利润最大化决策时,它还要降低成本。降低成本要节约生产所用的资源,提高使用资源的效率。当每一个人和每一个企业都从“为我”出发决策时,资源效率提高了,从而整个社会的效率也提高了。这不是在“为我”的同时又实现了“为社会”吗?从根本上说,使社会进步的动力不是那些为社会、为他人的高尚口号,而是为自我考虑的“利我”之心。从根本上讲,“为我”与“为社会”并不矛盾。因为“为我”并不是去损人利己。在一个法制的市场经济中也只有“为社会”才能实现“为我”。那些损人利己者也许能一时“为我”,但从长远看,最终是“害己”。你翻翻历史,在法制的市场经济中,有几个富翁是以害社会,害他人成功的?把“为我”与“为社会”对立起来,似乎不舍己就不能为人,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有百害而无一利。“文革”是大喊“毫不利己”的时代,但从上面的“四人帮”到下面的“造反派”;哪一个不是在冠冕堂皇的口号背后掩盖了“为我”的野心?
  这点道理本来在200多年前亚当·斯密就讲清楚了。但许多人总习惯把“为我”与“为社会”对立起来,似乎“为我”必“损人”,要“为社会”必定要“忘我”。这位志愿者当初抛下下岗的父母和病卧在床的奶奶去当野生动物保护者,的确是“忘我”了。但结果如何呢?他不去从事有报酬的劳动,改变家庭贫困状况,下岗的父母与有病的奶奶尚要靠社会救济;这能是真正“为社会”吗?他的去世使这个原本贫困的家庭更为困难,这不又给社会增添了负担吗?对个人、对家庭尚且不负责的人如何能对社会负责呢?
  市场经济应该是“小河有水大河满”。每个人都做好“为我”的事,使自己富裕起来,才有整个社会的繁荣昌盛。只有扫完了自己门前雪,整个社会才能把雪扫尽。如果每个人都“忘我”地关心别人瓦上霜,不扫自己门前雪,这个世界不就乱套了吗?我们常常讲“从我
  做起”,其实每个人都做好自己的事,这个世界才会变得更美满。自己的事做好了,才有精
  力去做社会公益的事。
  在许多国家,很多人都关心社会,做志愿者。但许多志愿者都是中等收入以上的人。他们事业有成,经济状况良好,自家的门前雪扫干净了,再去管别人的瓦上霜。我们提倡的应该是这种“先为我,后忘我”的精神。富人热衷于捐助,事业有成的人热衷于当志愿者,正是这种精神的体现。那些自己尚且在贫穷中挣扎,家庭难以度日的人,首先是应该以自己的努力改变这种状况。这种努力当然是“为我”。当他脱了贫,致了富,减少了社会负担;增加了社会财富时,无疑就是“为社会”了。
  当然,我们并不是说穷就不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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