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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第三卷 全译-第8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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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六月,庚戌,进河南王度易侯为车骑将军,遣给事中吴兴丘冠先使河南,并送柔然使。

  '11'六月,庚戌(十五日),北魏提升河南王慕容度易侯为车骑将军,并派遣经事中、吴兴人丘冠先出使河南同时护送柔然汗国使节。

  '12'辛亥,魏主如方山;丁巳,还宫。

  '12'辛亥(十六日),孝文帝前往方山。丁巳(二十二日),返回宫中。

  '13'秋,七月,癸未,魏遣使拜宕昌王梁弥机兄子弥承为宕昌王。初,弥机死,子弥博立,为吐谷浑所逼,奔仇池。仇池镇将穆亮以弥机事魏素厚,矜其灭亡;弥博凶悖,所部恶之;弥承为众所附,表请纳之。诏许之。亮帅骑三万军于龙鹄,击走吐谷浑,立弥承而还。亮,崇之曾孙也。

  '13'秋季,七月,癸未(十八日),北魏派遣使节前往宕昌,任命宕昌已故国王梁弥机哥哥的儿子梁弥承为新任宕昌王。当初,梁弥机去世,他的儿子梁弥博继承王位,被吐谷浑汗国所逼迫,逃到了仇池。仇池镇将穆亮认为梁弥机侍奉北魏朝廷一向尽心谨慎,对宕昌国的灭亡非常同情。可是,梁弥博性情凶狠,残暴悖逆,将士对他都很痛恨,而梁弥承却受到大家的拥护,穆亮应奏请朝廷,允许护送梁弥承回国,朝廷下诏批准。于是,穆亮就率领三万名骑兵驻扎在龙鹄,击退了吐谷浑,拥立梁弥承登上王位。穆亮是穆崇的曾孙。

  '14'戊子,魏主如鱼池,登青原冈;甲午,还宫;八月,己亥,如弥泽;甲寅,登牛头山;甲子,还宫。

  '14'戊子(二十三日),孝文帝前往鱼池,登临青原冈。甲午(二十九日),返回宫中。八月,己亥(初五),前往弥泽。甲寅(二十日),登上牛头山。甲子(三十日),返回宫中。

  '15'魏初,民多荫附;荫附者皆无官役,而豪强征敛倍于公赋。给事中李安世上言:“岁饥民流,田业多为豪右所占夺;虽桑井难复,宜更均量,使力业相称。又,所争之田,宜限年断,事久难明,悉归今主,以绝诈妄。”魏主崐善之,由是始议均田。冬,十月,丁未,诏遣使者循行州郡,与牧守均给天下之田: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奴婢依良丁;牛一头,受田三十亩,限止四牛。所授之田,率倍之;三易之田,再倍之,以供耕作及还受之盈缩。人年及课则受田,老免及身没则还田。奴婢、牛随有无以还受。初受田者,男夫给二十亩,课种桑五十株;桑田皆为世业,身终不还。恒计见口,有盈者无受无还,不足者受种如法,盈者得卖其盈。诸宰民之官,各随近给公田有差,更代相付;卖者坐如律。

  '15'北魏建国初年,很多人自动依附于豪门强族。寻求庇护的人都不用为官府服役,可是,豪强贵族的横征暴敛,比官府征收的捐税高出一倍。于是,给事中李安世上书说:“每次遇到灾荒,老百姓就四处逃散,他们的田地大多都被豪强贵族们所霸占、掠夺。古代的井田制度难以恢复,朝廷应该使土地平均些,使农夫耕种土地的面积和人口数量相当。另外,对发生争执的田产,应该限定日期裁断。官司拖得太久又难以明断的田产,一律归现在使用的人,以杜绝谗佞欺诈。”孝文帝赞赏李安世的建议,由此开始讨论均田方案。冬季,十月,丁未(十三日),孝文帝下诏派遣使者分别去各州郡,与各州郡牧守 一同推行均田制,十五岁以上的男子,每人可以得到四十亩没有种树的农田,女子每人二十亩,奴仆婢女,按照一般成年人所配给田地的待遇分配土地。一头牛,可得三十亩农田,但以四头牛为限。所配给的农田,如果是隔一年才能耕种一次的贫瘠田地,增加一倍;如果是隔两年才能耕种一次的田地,增加两倍。以此供耕种和还田、受田增加减少的需要。老百姓到了应该纳赋的年龄,就配给土地,年纪已老以及去世之后,土地归还官府。对于奴婢和耕牛,根据奴婢和耕牛数量多少,决定还田还是受田。初次受田的人,男子给田二十亩,规定种五十棵桑树,种了桑树的土地,都是世世代代经营管理,死了以后也不用缴回官府。官府应经常统计人口情况,对土地有盈余的农家,不受田也不令他还田。对土地不够的农家,则依照法令增加配给。世代经营的田地,有盈余的人家,可以自由出售。各地地方官就在官府附近,按照等级,配给一份公田,地方官更换时,要把这份公田移交给接任的官员。如果私自卖掉公田,按照法律追究定罪。

  '16'辛酉,魏魏郡王陈建卒。

  '16'辛酉(二十七日),北魏魏郡王陈建去世。

  '17'魏员外散骑常侍李彪等来聘

  '17'北魏员外散骑常侍李彪等人来访。

  '18'十二月,乙卯,魏以侍中淮南王佗为司徒。

  '18'十二月,乙卯(二十二日),北魏任命侍中、淮南王拓跋佗为司徒。

  '19'柔然犯魏塞,魏任城王澄帅众拒之,柔然遁去。澄,云之子也。氐、羌反,诏以澄为都督梁·益·荆三州诸军事、梁州刺史。澄至州,讨叛柔服,氐、羌皆平。

  '19'柔然汗国进犯北魏边塞,北魏任城王拓跋澄率领将士抗击,柔然军远逃。拓跋澄是拓跋云的儿子。后来,氐族、羌族人起来造反,诏命拓跋澄为都督梁、益、荆三州诸军事,梁州刺史,拓跋澄抵达仇池城就职后,讨伐叛贼,安抚降附的部众,氐族、羌族的叛乱全都平息。

  '20'初,太祖命黄门郎虞玩之等检定黄籍。上即位,别立校籍官,置令史,限人一日得数巧。既连年不已,民愁怨不安。外监会稽吕文度启上,籍被却者悉充远戍,民多逃亡避罪。富阳民唐之因以妖术惑众作乱,攻陷富阳,三吴却籍者奔之,众至三万。

  '20'当初,南齐高帝萧道成命令门下省黄门郎虞玩之等人重新校订户籍。武帝即位后,又另行设立校籍官,设置令史,限定令史每天每人都要查出几件奸伪案件。这样连续几年都没有停止,老百姓为此愁苦不安,怨声载道。外监会稽人吕文度就此启奏皇上,武帝下令凡是撤销户籍的,都要发配远方戍守边疆,百姓大都畏罪逃亡。富阳百姓唐之,趁机利用妖术,蛊惑人们起来叛乱,攻陷了富阳。三吴一带被撤销户籍的人纷纷投奔富阳,人数多达三万。

  文度与茹法亮、吕文显皆以奸谄有宠于上。文度为外监,专制兵权,领军守虚位而已。法亮为中书通事舍人,权势尤盛。王俭常曰:“我虽有大位,权寄岂及茹公邪!”

  吕文度和茹法亮、吕文显三人,都凭借奸邪谄媚,受到武帝的宠信。吕文崐度身为外监,他独揽禁军大权,而使领军成为挂名的虚职。茹法亮担任中书通事舍人,权势更盛。王俭经常说:“我虽然身居高位,现在掌握的权力又哪里比得上茹公呢!” 

  '21'是岁,柔然部真可汗卒,子豆仑立,号伏名敦可汗,改元太平。

  '21'这一年,柔然汗国可汗郁久闾予成去世,他的儿子郁久闾豆仑继位,号为伏名敦可汗,改年号为太平。

  四年(丙寅、486)

四年(丙寅,公元486年)

  '1'春,正月,癸亥朔,魏高祖朝会,始服衮冕。

  '1'春季,正月,癸亥朔(初一),北魏孝文帝召集百官朝见时开始穿戴汉族皇帝的礼服和冕旒。

  '2'壬午,柔然寇魏边。

  '2'壬午(二十日),柔然汗国进犯北魏边塞。

  '3'唐之攻陷钱唐,吴郡诸县令多弃城走。之称帝于钱唐,立太子,置百官;遣其将高道度等攻陷东阳,杀东阳太守萧崇之。崇之,太祖族弟也。又遣其将孙泓冠山阴,至浦阳江;浃口戍主汤休武击破之。上发禁兵数千人,马数百匹,东击之。台军至钱唐,之众乌合,畏骑兵,一战而溃,擒斩之,进平诸郡县。

  '3'南齐叛民头目唐之攻陷了钱唐,吴郡各县县令大多弃城逃走。唐之在钱唐称帝,封立太子,设置文武百官。接着,又派他的大将高道度等人攻陷东阳,杀东阳太守萧崇之。萧崇之是高帝萧道成的族弟。唐之又派大将孙泓进犯山阴,孙泓率军走到浦阳江时,浃口戍主汤休武击败了孙泓。武帝派几千名禁军,几百匹战马,往东进攻唐之。禁军抵达钱唐,唐之手下都是一群乌合之众,对骑兵都十分惧怕,双方刚一交战,唐之全军崩溃,禁军抓获了唐之,斩首,进而平定叛乱各郡县。

  台军乘胜,颇纵抄掠。军还,上闻之,收军主前军将军陈天福弃市;左军将军刘明彻免官、削爵,付东冶。天福,上宠将也,既休诛,内外莫不震肃。使通事舍人丹阳刘系宗随军慰劳,遍至遭贼郡县,百姓被驱逼者悉无所问。

  禁军乘胜对老百姓大肆奸淫虏掠。班师后,武帝听到了这一情况,就下令逮捕军主、前军将军陈天福,将他绑赴刑场斩首,免除左军将军刘明彻的官职,削除他的爵位,发配到东冶做苦工。陈天福是武帝平时最宠爱的大将,他被处死,朝廷内外人士无不感到震惊。武帝派通事舍人丹阳人刘系宗前往禁军去过的郡县安抚百姓。走遍了遭到叛民进攻的郡县。对于被胁迫而参加叛乱的百姓,一概不予追究。

  '4'闰月,癸巳,立皇子子贞为邵陵王,皇孙昭文为临汝公。

  '4'闰正月,癸巳(初一),武帝立皇子萧子贞为郡陵王,立皇孙萧昭文为临汝公。

  '5'氐王杨后起卒,丁未,诏以白水太守杨集始为北秦州刺史、武都王。集始,文弘之子也。後起第后明为白水太守。魏亦以集始为武都王。集始入朝于魏,魏以为南秦州刺史。

  '5'氐王杨后起去世。丁未(十五日),武帝诏命白水太守杨集始为北秦州刺史,封为武都王。杨集始是杨文弘的儿子。又任命杨后起的弟弟杨后明担任白水太守。北魏也封杨集始为武都王。杨集始到北魏京都朝见,北魏又任命他为南秦州刺史。

  '6'辛亥,帝耕籍田。

  '6'辛亥(十九日),南齐武帝亲自耕种籍田。

  '7'二月,己未,立皇弟为晋熙王,铉为河东王。

  '7'二月,己未(疑误),武帝立皇弟萧为晋熙王,萧铉为河东王。

  '8'魏无乡党之法,唯立宗主督护;民多隐冒,三五十家始为一户。内秘书令李冲上言:“宜准古法:五家立邻长,五邻立里长,五里立党长,取乡人强谨者为之。邻长复一夫,里长二夫,党长三夫,三载无过,则升一等。其民调,一夫一妇,帛一匹,粟二石。大率十匹为公调,二匹为调外费,三匹为百官俸。此外复有杂调。民年八十已上,听一子不从役。孤独、癃老、笃疾、贫穷不能自存者,三长内迭养食之。”书奏,诏百官通议。中书令郑羲等皆以为不可。太尉丕曰:“臣谓此法若行,于公私有益。但方有事之月,校比户口,民崐必劳怨。请过今秋,至冬乃遣使者,于事为宜。”冲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若不因调时,民徒知立长校户之勤,未见均徭省赋之益,心必生怨。宜及调课之月,令知赋税之均,既识其事,又得其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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