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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录-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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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独自一个人的时候,对自己的思考力还这样掌握不住,那么,当我和别人谈话的时候,我是个什么样子,就更可以想见了,因为在谈话中,要说得得体,必须同时而且刻不容缓地想到千百种东西。我只要一想到在谈话时还有那么多的礼节,而且自己准会漏掉一两处时,我就够胆战心惊的了。我简直不能理解人们怎么敢在大庭广众中说话,因为在那种场合,每说一句话都要考虑到所有在场的人,为了确有把握地不说出任何得罪人的话,需要知道每个在场的人的性格和他们的过去。在这一方面,那些久在交际场中活动的人是有很大便利的:他们对于什么话不应该说知道得比较清楚,因而对于自己所说的话也就更有把握。虽然如此,他们还免不了无心中说出一些不该说的话来。人们可以想象,一个毫无社会阅历的、好象从云彩里掉下来的人,叫他不说错话,即使只一分钟也是办不到的。至于两个人之间的谈话,我觉得更为苦恼,因为这需要不断地说话:人家对你说,你就必须回答,如果人家不说了,你就得没话找话。仅仅这种不堪忍受的窘况,就使我讨厌社交生活。我觉得没有比叫我立即说话,并且一个劲儿地说下去,更令人难受的了。我所以如此,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非常讨厌受拘束的缘故,总之,硬要我找话说,我就不可避免地会说出一些蠢话来。

对我来说,比这更糟糕的是,既然无话可说,就应该缄默才对,而我却象急着要还账一样,发疯似地说了起来。我急急忙忙、结结巴巴地说了一些不相连贯的话,如果这些话真的毫无意义,那倒是我的幸福。我本来想克服或掩盖我的笨拙,结果却很少不把我的笨拙暴露出来。在我可以列举的无数实例中,我现在只举出一项,这不是我年轻时候的事,而是我进入社会已经多年之后的事;那时候,如有可能,我总是要尽量摆出从容不迫、谈笑风生的神气。有一天晚上,我同两位贵妇人和一位先生在一起,这位先生不妨指出名字来,他就是德·贡托公爵。房里没有别的人,我极力想插几句话。天知道我插了什么话!在四个谈话的人中,三个人完全不需要我插嘴。女主人叫人送来了一付鸦片剂,因为她的胃不好,每天要服用两次。另一位夫人看到她在直咧嘴,就笑着问她说:“是特龙委先生的药吗?”“我想不是的,”主妇用同样的语调回答说。“我想就是这种药也不见得有效!”这就是有才气的卢梭为了献殷勤而补充的一句话。在座的人一听都楞住了,谁也不说一句话,谁也不笑一笑,过了一会儿,话题转到别的事情上去了。这种愚蠢的话若是对别的女人说的,可能只是句趣话,但对于一位可爱到难免会引起一些闲话的女人说来,虽然我确实无意得罪她,这种话也是够厉害的;我相信在场的两个证人,一男一女,都是忍了又忍才没有笑出来。这就是我在没话找活的时候无心说出来的俏皮话。我很难忘掉我说的这句话,因为除了这句俏皮话本身很值得记忆以外,我还认为它产生了一些致使我时常想起这句话来的后果。

我相信,读了上述的一切,人们就足能明白,为什么我虽然不是一个傻瓜,却常常被人看成是傻瓜,甚至一些具有相当鉴别能力的人也不例外。特别不幸的是:我的面貌和眼睛看来长得很精明,因此人们对我的失望使得我的愚蠢就越发刺眼了。这种小事,虽然是在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但对于了解以后的事情却是十分必要的。它是了解我的很多怪事的钥匙;人们看到那些怪事时候,往往归咎于我性情孤僻,其实我的性情并不如此。如果不是由于我深知自己在交际场中出现不仅会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而且不能保持自己的本色,我也是会和别人一样喜欢交际的。我决定从事写作和隐退,这对我来说,是最合适的了。我若出现在人们面前,谁也看不出我有多大才干,甚至猜也猜不到,杜宾夫人就遇到过这种情形,虽然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而且我在她家还住过几年;自那时以后,她本人就曾多次向我谈到这一点。当然也有一些例外,这我以后再谈。

我的才能大小就这样被确定了,适合于我的职业也这样被选好了,剩下的问题就是再次研究怎样履行我的天职。困难在于我没有正式入过学,我会的那点儿拉丁文连当个神父都不够用。华伦夫人想叫我到修道院去受一个时期的教育,她去和修道院院长商量。那位院长是一位遣使会的神父,名叫格罗,他是一个身材矮小的憨厚的人,一只眼半瞎、瘦弱、头发斑白,说他是我见过的遣使会的神父里最有才智、最少学究气的一个,并不算过分。

他有时到妈妈家里来,妈妈款待他,抚爱他,也戏弄他,她有时叫他帮着系好她上衣后面的带子,这是他十分愿意干的工作。在他执行这项任务的时候,妈妈忽而去做这个,忽而去做那个,在房中到处打转。这位院长先生被带子牵着跑,嘴里不断叨念着:“我说,太太,你倒站稳点儿呀!”这是一项十足的绘画题材。

格罗院长慨然同意了妈妈的提议。他答应按极少的膳宿费收留我,我的教育由他负责。问题就看主教是不是同意了。主教不仅同意,而且还愿意替我付膳宿费。他还允许:直到认为我取得人们所预期的成绩以前,可以照旧穿普通人的服装。

这是多么大的变化啊!我不得不服从。我就象赴刑场一样到神学院里去了。神学院真是一个阴森森的住所,特别是对于刚从一位可爱的女人家里出来的人,尤其阴森可怕。我仅带去了一本书,这是我恳求妈妈给我的,它给我以无限的慰藉。谁也猜不出这是本什么书:原来是一本乐谱。在她所研究的学问之中,音乐也没有被遗忘。她有一个很好的歌喉,唱得相当不错,还会点儿大钢丝琴。她很热心地教了我一些音乐课,我必须从最浅的地方开始学,因为我连唱圣诗的歌谱都不会。一个女人给我上了八次或十次课,而且断断续续,不仅未能教会我依谱唱歌,而且连音乐符号的四分之一我也没有学会。然而我对这门艺术非常爱好,愿意自己一个人慢慢练习。我带去的这本乐谱并不是很浅易的,这是克莱朗波的合唱曲。我既不懂变调,也不知音节的长短,但是,终于把《阿尔菲和阿蕾土斯》合唱曲的第一首宣叙调和第一首咏叹调的乐谱读了出来,而且还唱得毫无错误,人们可以想见我是下了多大的功夫,是怎样顽强地坚持了练习啊;当然,这首曲子是谱得准的,你只要按那歌词的节奏读出来,也就自然可以合拍了。

神学院里有一个可恶的遣使会神父尽找我麻烦,因而我连他教我的拉丁文都讨厌起来。他有一头平滑而油亮的黑发,面包颜色的面孔,水牛般的声音,猫头鹰似的眼睛,胡须好象野猪鬃,微笑中带有恶意的讽刺,四肢一动好象木偶人。他那讨厌的名字我忘记了;但是他那可怕而又令人肉麻的面貌却始终留在我的记忆里,我一想到他就不寒而栗。我当时在走廊里遇到他的光景,至今还历历在目,他彬彬有礼地拿他那顶沾满污垢的方帽向我摇晃,表示请我进他的房间,我觉得他的房间简直比监牢还可怕。这样一位教师和曾经当过我的老师的宫廷神父对比起来,该有多大的区别啊!

如果我再让这个怪物摆布两个月,我准会神经失常的。但是,和善的格罗先生看出了我的苦闷,那时我吃不下东西,一天天消瘦下来,他当时就明白了我苦闷的原因。这并不是很难解决的事情,他使我摆脱了那畜生的爪牙。并且,又来一个更鲜明的对比,他把我交给一个最温和的人:这个人叫加迪埃,是弗西尼地方的一个年轻教士,到这个神学院里来进修的。这个教士为了帮助格罗先生,我想也是出于仁爱之心,很愿意分出自己进修的时间来指导我的学习。我从来没有见过比加迪埃先生更动人的相貌,他的头发是金黄色的,胡须近于赤褐色,他的风度和他家乡所有的人们一样,在憨厚的神色下蕴藏着很大的智慧。然而,他身上真正突出的是敏感、多情和热忱。他那双大蓝眼睛,具有亲切、温和和悲愁的混合情调,使得别人见了他,就不能不关心他。从这位可怜的年轻人的眼光和声音看来,简直可以说,他已经预知自己的命运,而且感到自己生来就是为了受苦的。

他的性格和他的外貌非常吻合;他十分耐心,十分谦和,与其说他教我读书,不如说是和我共同学习。我很快就喜欢他了,因为他的前任已经为此打好了基础。然而,尽管他为我费了不少时间,尽管我们双方都很努力,而且他教得又很好,可是我无论怎样用功,进步还是很小。说起来真是奇怪,我虽然也有相当的理解能力,我却从来不能从老师那里——父亲和朗拜尔西埃先生是例外——学到什么东西。我另外的一些知识,都是我自学来的,这个以后就会清楚的。我那不能忍受任何束缚的思想不肯服从时间的限制;担心学不会的心情妨碍着我专心听讲:生怕由于自己不懂而让教我的人着急的心情促使我装懂,教的人一直往下教,我却什么也不懂。我想按自己的步调行动,不愿顺从别人的步调。

接受圣职的时刻到来了,加迪埃先生要返回本省,去当助祭教士。临走时候,我对他依依不舍,又是惜别又是感激。我对他的祝愿,也象对自己的祝愿一样,并未成为事实。几年以后,我听说他在一个教区中作副本堂神父的时候,和一个姑娘发生关系,生了一个孩子。那是他以一颗从来没有爱过任何女人的、非常温柔悱恻的心爱上了这个姑娘。这在一个管理得非常严格的教区里是一件震惊全区的最严重的事件。按照常例,神父只可以同已婚妇女发生关系生孩子。现在他犯了教规,被关进监狱,受到凌辱,并被驱逐出境。我不知道他以后是不是能恢复职务,但是,由于我同情他的厄运,这件事深深地铭刻在我的心中,在我写《爱弥儿》的时候,又想起了这件事,因此我就把加迪埃先生和盖姆先生合并在一起,把这两位可敬的神父作了“萨瓦副主教”的原型。我感到满意的是,我这种描写并没有玷污我所选择的原型。

我在神学院的时候,奥博讷先生被迫离开了安讷西。这是因为执政官先生认为自己的妻子和奥博讷先生发生爱情是一件丑事。实际上这只是“园丁之犬”的作风;古尔维奇太太虽然是个可爱的女人,但是她的丈夫对她非常恶劣,由于山外人的怪癖,他认为她是没用的,并且对她非常粗暴,以致提出了分居问题。古尔维奇先生是一个恶汉,象鼹鼠一样阴险,象枭鸟一样狡猾,由于不断地招惹别人,结果,自己也被撵走了。据说普罗旺斯人是用歌曲向敌人报仇的,奥博讷先生用一出喜剧向自己的敌人报了仇;他曾经把这出喜剧寄给华伦夫人,华伦夫人拿给我看过。我很喜欢这个剧本,它使我也产生了写一个喜剧的念头:让人看看我是不是真象这位作者宣称的那样笨。不过,这个计划一直等我到了尚贝里后才实现,剧本叫《自恋的情人》。我在那个剧本的序言中曾经说我是在十八岁时写的,其实我是瞒了几岁。

差不多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一件事,这件事本身并没有什么了不起,但是,对我却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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