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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国法。此言千乘之国,是畿外邦国也。一乘车,士卒共七十五人,又有炊家子十人,固衣装五人,厩养五人,樵汲五人,共一百人。”可见,士徒的比例,畿内比例达一比二,远比畿外的一比二十四为高。这大概说明,畿外引用了大量庶民参军,军事扩张加剧。而非贵族化的军队往往更先进,较少地采用战车,较多地运用步兵。另外,即使在畿外,一乘七十五人的兵力并不包括后勤人员,如果把后者加上,一乘则有百人。
《学而时习之》 第二部分 “千乘之国”到底多大?(4)
关于步兵作为军事技术为什么更先进,《左传昭公元年》有一段记录:
晋中行穆子败无终及群狄于大原,崇卒也。将战,魏舒曰:“彼徒我车,所遇又阨,以什共车,必克。困诸阨,又克。请皆卒,自我始。”乃毁车以为行,五乘为三伍。荀吴之嬖人不肯即卒,斩以徇。为五陈以相离,两于前,伍于后,专为右角,参为左角,偏为前拒,以诱之。翟人笑之。未陈而薄之,大败之。
此段可试译为:
晋国的中行穆子(也就是荀吴)在大原击败了以无终为首的狄人,其取胜的原因是重视步兵。在战前,魏舒说:“对方是步兵而我方是战车,又是在不便车行的狭窄地段作战,以十人为单位替下一车,必胜。将敌人困于狭窄的战场上,则又创造了一个获胜的条件。所以我请求全改车兵为步兵,并从我开始。”于是大家都毁掉战车,排成步兵的行列,五乘车改为三个五人步兵小组。荀吴的一个宠幸不肯改成步卒,魏舒将他斩首示众。魏舒又排出五种阵法互相配合,两伍在前,五伍在后,一伍在右角,三伍在左角,五十人为突前方阵,用以诱敌。狄人嘲笑他们。晋军则趁对方未摆开阵势就进攻,将敌人打得打败。
这段描写的,实际上是一场军事革命,所涉及的历史背景相当复杂,仅看译文也未必能了解。在世界军事史上,战车比骑兵和步兵都要落后,但改变起来却不容易。这里一个主要原因,是古代车服之制是社会阶层的标志,是一种“礼”。有权乘战车者,有相当的社会地位;而步卒则身份很低。另外,战车不是国家供应,而是自己备置,是一重要的家产,人们不可能轻弃。晋国的北境受狄人威胁。狄人不受中原礼法的约束,全为步兵。晋之将领面对生死存亡的危局,以效率为上,提出毁车为卒。提出此议的魏舒,知道会遇到阻力,所有主动提出自己带头,先毁了自己的车。但最高将领有个宠信之臣不肯毁车加入步兵,魏舒立即将之杀掉示众。这样才获得了胜利。
此战发生在公元前541年。上表显示,四年后,即公元前537年,晋国军力达到4900乘,比其他最大的国家也高出四、五倍,让人难以置信。我猜想,乘并不是指兵车的数量,而是一个军事单位,每乘代表一定数额的士兵。大概此战之后,尝到甜头的晋国格外注重发展步兵。如上所述,一个驾驭战车的士,必须有相当的财力置办装备。这就好比在我们今天的社会,买得起汽车的才能从军。这一经济资源上的限制,决定了军队规模不可能大。但一个步兵则便宜得多,贫困家庭也能够合格,这样就刺激了军事扩张。
中世纪欧洲的“军事革命”,就是起源于传统的骑士在城市步兵面前不堪一击。1346年在Crecy,英格兰的骑士就下马和步兵站在一起,一举击败了法国的重甲骑士。1470年代,瑞士长矛兵将勃艮第骑士军团打得大败,证明了步兵的绝对优势。但骑士不仅有军事意义,还是一种社会地位。许多骑士抵制变革,不愿意放弃自己的社会地位。只有经历了一系列败仗后,才不得不在绝境中变革求生。(GeoffreyParker;1996:69…70;2004:3…4;HendrikSpruyt:83…86;BrianM。Downing:56…64。)上面晋与狄之战的故事,也说明了大致相同的过程。不过这种变革,不仅是军事变革,也会引发社会变革,因为贵族和平民都成了步兵,等级没有了。同时军事规模增大,最终向政府财政提出要求,引起财政革命。
《学而时习之》 第二部分 从儒家的财政观看“隐公观渔”(1)
孔子心目中的兵制如何,我们不得而知。他在这章中主要讲的是财政原则:“敬事而信,节用爱人,使民以时”。
关于“敬”,刘殿爵先生的解释非常透彻。他指出,在周代的文献中,“敬”描绘的是一个人在参加祭祀之时的心灵状态。不过,这种心灵状态和其他宗教中的表现有所不同。在其他宗教中,人们面对神灵表现出的是恐惧和卑微的臣服。孔子说的祭祀中的“敬”,则是从为民谋福利的莫大之责任感中产生的。因为这样的责任压倒性地沉重,因此“敬”中有畏惧。这一畏惧,是出于对承担如此神圣之责任时可能有的闪失的担心。(Lau:26。)《国语…周语上》讲“明神而敬事之”,指的是对上帝的态度(这里的上帝和基督教的上帝不同),也可以参证。《论语正义》中也讲;“敬,肃也……警也,恒自肃警也。此注言敬慎者,慎亦肃警意也。”执政要战战兢兢,心怀虔敬,讲求信誉,这是孔子一贯的教导,在《论语》中以不同形式反复出现。
“节用爱人,使民以时”,则要和孔子时代的经济环境结合起来理解。先民的生活,如果没有战争的话,不应该太繁忙。因为当时的农业比较粗放,有很长的农闲季节,另外商业和手工艺不发达,除了农活外,可干的事情不会太多。《论语正义》在围绕“千乘之国”讨论兵制时还对赋役是否繁重有过争论。其中一派认为:“农隙讲武,正当人人训练。家出一人,不为厉民也。若夫车马之费,亦自不多。古者木材取之公家山林而无禁,则造车不难。马牛畜之民间,可给民用。不过暂出以供蒐田之用耳。芻茭则尤野人所易得者也。”这里的“蒐田”,是田猎,也就是上古的军事演习了。这里讲的,无非是当时并无常备军,无山泽之禁,大家可以到深山野地里各取所需,生活容易,供应有限的军事需求,还是绰绰有余。这多少反映了当时的经济形态:耕地被山泽荒野包围,属于大家的公地。
不过,这一景象显然受崇古的影响而太过理想化了。我们不妨看一下《左传》中的数条史料:
……晋悼公即位于朝,始命百官……节器用,时用民,欲无犯时。(成公十八年)[译文:晋悼公在朝廷即位,开始任命官吏……节约所使用的器物,依照农时派役,不使个人的欲求与农业季节冲突。]
冬,城防。书事,时也。于是将早城,臧武仲请俟毕农事,礼也。(襄公十三年)[译文:冬天在一个叫防的地方建造城墙。《春秋》上记载了此事。这是按季节开工。本来计划早些开始,臧武仲则请求一定要等到农事完毕后,这样才合乎礼法。]
宋皇国父为大宰,为平公筑台,妨于农功。子罕请俟农功之毕,公弗许。筑者讴曰:“泽门之皙,实兴我役。邑中之黔,实慰我心。”(襄公十七年)[译文:宋国的皇国父当上了太宰,为平公建造一座台榭,妨碍了农事。子罕请求等到农事结束后再开工。平公不答应。工地上的人于是唱起歌谣:“住在泽门里面那些皮肤白白的人,征发了我们的劳役;城里那些皮肤黑的人,体贴我们的心情。”]
八年春,石言于晋魏榆。晋侯问于师旷:“石何故言?”对曰:“石不能言,或凭焉。不然,民听滥也。抑臣又闻之曰:‘作事不时,怨讟动于民,则有非言之物而言。’今宫室崇奢,民力彫尽,怨讟并作,莫保其性。石言,不亦宜乎?”(昭公八年)[译文:八年春天,晋国魏榆有石头说话。晋侯问师旷:“石头为什么说话?”师旷回答说:“石头并不能说话,大概是有人借石头说话。不然的话,百姓的声音就听不到了。臣下还听说:‘兴办事业不按农时,老百姓就怨声载道,连不能说话的东西也出来说话了。’现在您的宫室建设得格外奢侈,老百姓为此财力用尽,怨谤四起,人们无法保证自己的生活。此时石头出来说话,难道不是合情合理吗?”]
《学而时习之》 第二部分 从儒家的财政观看“隐公观渔”(2)
冬,筑郎囿。书,时也。季平子欲其速成也。叔孙昭子曰:“《诗》曰:‘经始勿亟,庶民子来。’焉用速成,其以勦民也?无囿犹可,无民,其可乎?”(昭公九年)[冬天开始建造郎囿。《春秋》记载说:这是合乎时令的工程。但季平子想加速完成。叔孙昭子则说:“《诗》中说:‘万事开始时不要求急,百姓会把他们的儿子送来效力。’为什么要加速完工,以此来扰民呢?没有这个园子日子照样过,没有百姓,还能过日子吗?]
从以上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到两点:第一,“使民以时”是理想的治国之术,许多人都在讲,孔子不过是“述而不作”而已。如臧武仲把这一原则说成“礼也”。像晋悼公,刚刚即位时心气正旺,希望做个模范君主,严守这一规则。另外,两次冬季的施工,都被《春秋》按惯例记载,表明传统礼制的认可,这正是因为工程是在农闲时进行。第二,除了第一条外,其他史料都体现了君主突破“使民以时”的传统的行为,而且使老百姓怨声载道,社会气氛格外紧张。孔子强调“使民以时”,大概也是因为这一礼法正在衰亡之中。
《左传隐公五年》中有一段关于“农隙以讲事”的议论,其所涉及的事件则更耐人寻味:
五年春,公将如棠矢(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公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书曰:“公矢鱼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我将此段试译为:
五年春天,隐公将到一个叫棠的地方去观看捕鱼。臧僖伯劝谏道:“凡是那些在祭祀和军务等国之事上不用的物品、那些与礼器和兵器无关的材料,君主都不征用。作为君主,其职责是使老百姓生活有规范、贡奉合理。所以,操演祭祀和军务之大事以确定法度,就是使老百姓的生活能够规范;选取材料时辨明索取对象,就是使贡奉合理。没有规范,贡奉不合理,就是混乱之政治。不断执行混乱的政治,国家就会败亡。所以,春夏秋冬进行的四种田猎(即春蒐、夏苗、秋狝、冬狩),都是在农闲时进行的。每隔三年,则有一次大型军事演习。演习结束,部队回到城内休整、祭告宗庙、清点演习所获,并使车服旌旗鲜明招展、贵贱有序、行伍分明。少者出兵在前、收兵在后,以演习威仪。如果鸟兽的肉不是摆在祭祀的器皿中作为贡奉,如果皮革、齿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