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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却没有了,或者从来就没有过。母亲辞世的那个年代,城市的普通百姓不可能有一座坟,只是火化了然后深葬,不留痕迹。父亲满山跑着找,终于找到了他当年牢记下的一个标志,说:离那标志向东三十步左右就是母亲的骨灰深埋的地方。但是向东不足二十步已见几间新房,房前堆了石料,是一家制作墓碑的小工厂了,几个工匠埋头叮当地雕凿着碑石。父亲憋红了脸,喘气声一下比一下粗重。妹妹推着我走近前去,把那儿看了很久。又是无言。离开时我对他们俩说:也好,只当那儿是母亲的纪念堂吧。
虽是这么说,心里却空落得以至于疼。
我当然反对大造阴宅。但是,简单到深埋且不留一丝痕迹,真也太残酷。一个你所深爱的人,一个饱经艰难的人,一个无比丰富的心魂……就这么轻易地删简为零了?这感觉让人沮丧至极,仿佛是说,生命的每一步原都是可以这样删除的。
纪念的习俗或方式可以多样,但总是要有。而且不能简单,务要复杂些才好。复杂不是繁冗和耗费,心魂所要的隆重,并非物质的铺张可以奏效。可以火葬,可以水葬,可以天葬,可以树碑,也可为死者种一棵树,甚或只为他珍藏一片树叶或供奉一根枯草……任何方式都好,唯不可意味了简单。任何方式都表明了复杂的必要。因为,那是心魂对心魂的珍重所要求的仪式,心魂不能容忍对心魂的简化。
从而想到文学。文学,正是遵奉了这种复杂原则。理论要走向简单,文学却要去接近复杂。若要简单,任何人生都是可以删简到只剩下吃喝屙撒睡的,任何小说也都可以删简到只剩下几行梗概,任何历史都可以删简到只留几个符号式的伟人,任何壮举和怯逃都可以删简成一份光荣加一份耻辱……但是这不行,你不可能满足于像孩子那样只盼结局,你要看过程,从复杂的过程看生命艰巨的处境,以享隆重与壮美。其实人间的事,更多的都是可以删简但不容删简的。不信去想吧。比如足球,若单为决个胜负,原是可以一上来就踢点球的,满场奔跑倒为了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