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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美国的种族问题之所以如此敏感,令人念念不忘。确实与你所提到的历史渊源有关。因为在美国的历史上,种族问题一度与奴隶制度相联系。这使得本来就放在哪里都不容易处理的种族问题,在这里就更添了一份历史宿怨。
你对美国最终结束奴隶制的南北战争一定很熟悉,但是实际上,南北战争并不是解决奴隶制的唯一举动。反对奴隶制的努力几乎与这个制度相始终,这些努力甚至在美国建立之前就已经开始。只是,由于历史的局限性,这只能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实际上也是人类逐步认识自己,逐步清理自己的一个过程。今天,当我们用历史的眼光,去重新审视这样一个过程,依然感到收获不菲。
再说,就连你已经熟悉的南北战争,实际上还有叫你听了会吃一惊的教科书之外的故事。所以,尽管你已经熟悉了美国奴隶制时代的“汤姆叔的小屋”等等,我还是必须把这个话题从头讲起。
你也知道,当年哥伦布发现美洲的时候,他到达的是美洲的南部。美洲的开发也就是从南美开始的。一开始,这和美国人的祖先英国人没什么太大的关系。当时的世界是属于“海上霸王”的。所以,有着大量航海家和海盗的西班牙,葡萄牙,就成了南美的主人,最主要的还是西班牙人。“海上霸王”们也很熟悉非洲。因此,当他们的美洲新殖民地严重缺乏劳力的时候,他们很自然地就想到了非洲,在那里,有的是强壮的黑人。
那是四百多年以前。不幸的是,奴隶制确实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论是白人的欧洲文明,还是黑人的非洲文明,都是如此。所以,在今天看起来显然应该是劳务输出的生意,在四百年前却成了奴隶买卖的勾当。在这里面,当然有一些被白人奴隶贩子劫道抓获的部落黑人,但这不可能是最经济方便的来源。所以,基于当时非洲社会发展的极不均衡,也基于他们事实存在的奴隶制,使得有一部分黑人也成为这一交易的重要一环,他们取得“货源”并且出售,成为卖方。
在今天的美国,如果你要买几车砂石铺路,你找的并不是砂石场,你应该找的是运输公司。四百年前的奴隶贩卖也是同样的道理。当时经营这一行当的是航海业,奴隶贩子都是一些航海冒险家。由于这是一个获利甚丰的行当,各个欧洲国家的船长都加入了这个行列。但是实力最强的,依然是西班牙和葡萄牙。以致于美国人长期使用的黑人一词,,即“尼格罗”,居然不是源于英语而是源于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
西班牙在一百多年里不断从南美向北美推进和开发,这种开发也伴随着购买黑人数量的增加,因为劳力奇缺。当时在南美黑人已经非常普遍,以致于今天我们在南美甚至可以看到一些以黑人为主的岛屿和国家。他们并不是当地的土著,他们的祖先也是在贩卖黑奴的浪潮中给卷到这里来的。
于是,当美国人公认的先驱,第一批英国清教徒,乘着那艘著名的“五月花号”,在海上漂泊长达65天,终于到达北美大陆的东海岸,即新英格兰的时候,当他们面对一片莽莽荒原跪下祈祷的时候,这里真是他们所看到的那样,是一片巨大的尚未开垦的处女地吗?这个说法也对,也不对。
因为不管怎么说,在他们到达的时候,相对于整个北美大陆的广袤土地来说,确实可以说是人烟稀少。在他们的活动范围内,甚至远远超出他们的活动半径,还是浩浩渺渺的人迹罕见乃至于人迹未到之处。
但是从另一面来看,包括整个南美和北美的一部分,在他们到达的时候,已经有超过两百个西班牙城镇,有近二十万西班牙人及五百万当地的印地安土著。还有相当数量的从非洲买来的黑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当时的“新大陆”已经有了以西班牙人为主的一定的社会格局和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也包括了奴隶市场这样一个现实。
然而,我也一直没有想通,就连这么冷的加拿大都已经被法国人在1604年看中,建了居民点,为什么美洲东海岸的北部,也就是后来成为美国摇篮的好端端的一大片风景优美的地区,当时就是冷冷落落,无人问津。所以,在南美洲的黑奴贩卖都已经进行了近百年,却还没有一个黑人随着西班牙人被带到这个地方来。
可是,说起来真活象是命运安排的一样,恰在这些清教徒开拓者乘坐的“五月花号” 抵达北美东海岸的一年之前,1619年的8月,在距离他们上岸地点以南五百英里开外的同一海岸,第一批二十名黑人已经先于他们来到了这里。是一艘荷兰船载来了这些黑人。至今没有人知道他们是奴隶还是半奴隶状态的家仆。
除了满满一船欧洲商品还捎带载来这二十名黑人的荷兰船长,就这样创下了一个令人难堪的历史记录。虽然由于没有任何交通和通讯手段,所以“五月花号”上面的移民先驱对此也一无所知。然而,这二十个黑人的存在以及他们存在的方式,从象征意义上看,就在“五月花号”靠上北美的同时,奴隶制和种族问题就已经在北美开始了。这一切确实发生在今天称为美国的这块土地上,虽然要再过大约一百五十年,世界上才会有美国这个国家。
由于这块土地的开发,是以开放移民式的方式进行的,因此,新英格兰地区第一批英国移民所面对的寂寞和荒凉,很快就被一批批闻讯而来的后继者所打破。北美,在西班牙人开发南美多年之后,终于也成了一个新的移民热点,以英国人为主的欧洲新移民蜂拥而至。英国也开始把这里看作是自己的殖民地。可是这个时候,在奴隶贩子们中间,也肯定在盛传着这样的好消息:在北美的东海岸,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新市场。
你还记得吧?我们以前在学人类发展史的时候,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如果假定“人”确实是类人猿“变”的,而不是上帝“造”的话,那么,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有别于其它动物,可以称自己为“人”,而不是动物了呢?
我们都从教科书上得过到这样的结论,是劳动创造了人,人与其它动物的分界线,是他们开始制造工具。这个结论使我心安理得踏实了几十年。直到有一天,终于亲眼看到一个大猩猩,为了获取食物,认认真真地为自己制造了工具,并且如愿以偿地用自制工具取得了食物。吃完之后,大家居然还是认为它只是一只大猩猩,而不是“人”,真是令我大失所望。
后来,又听说“艺术创作”是上述问题的一个分水岭。我将信将疑。这意思是说,当一只类人猿终于操起一根烧焦的树枝,在岩石上画出一个树丫巴杈的时候,他就完成了向“人”迈进的关键一步。可是,美国偏偏有人养了一只大象,就是喜欢画画,看着它用鼻子搁下油画笔,居然还换枝硬笔签名,“以防假冒”,真叫我哭笑不得。看看画的色彩感觉,肯定比有的“人”还强一点。
最终,我决定把这个问题搁一搁。就在这个时候,我不知在哪里看到这么一种讲法。我不把它当作真理或是答案,可是我确实喜欢这个说法:皓月当空,万籁俱寂之时,一个坐着的人猿混混噩噩的脑瓜里,突然冒出这么一个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我和其它的动物究竟有什么区别呢?”这时候,他就是“人”了。
请你原谅我的这段题外话。我想说的是,作为整体的人类是有这样一种特性的。那就是,第一,他是不断在思考的;第二,他思考的一个最基本问题永远是与人性有关的。作为整体的人类,他不得不始终在对这个问题进行道德自省和良心拷问。这是人类有可能对“进步”二字持有信心的基本依据,你发现,我们有一点绕回来了吧?
因此,当我们再回到三百多年前的北美奴隶交易,甚至回到四百年前的南美奴隶交易。我们发现,那些参与了贩卖黑奴的非洲部落首领和来自欧洲的白人奴隶贩子,他们在同一个行为中道德上所要承担的责任,可能是并不相同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他们当时的发展程度是有本质不同的。这个程度不同,是指他们作为一个人类群体,对于人性和道德的思考深度和理解是不同的,也就是他们的进化程度根本是不同的。
就像在今天,我们仍然可能发现在某个热带密林深处,还存在一个“猎头族”。他们的部落每年都要偷猎一个异族的脑袋,借以得到整个部落平安吉祥的保障。这个时候,我们说,这种猎杀是一种原始宗教。假设这时候来了一个探险家,他在这个部落住了一阵得到启发,出于私怨也割下了某人的一个脑袋。他当然不会在部落里受到任何责难,但是,他的行为就很难被称为是“原始宗教”而不是“谋杀”。在这里你会看到,同时发生的同一行为,在道德上所要承担的责任是有可能不一样的。
奴隶问题在北美最初的产生,是有一定的历史原因的。你会看到,不仅今天的美国种族问题不是简单的,即使是当年的奴隶问题,也同样是非常复杂的。
首先是在南美已经有一大批“经营”了一个世纪左右的奴隶贩子。对他们来说,货源和经营方式都已是熟门熟路,只是随着北美移民的大量涌入,他们换个送货地点而已。所以,这里一开始就有大量源源不断,自动送上门来的“奴隶货源”。
同时,奴隶制确实也是欧洲文明发展的一部分,而且在那个时候还有一些类似奴隶制的残余,例如,在北美沦为奴隶的虽然主要是黑人,但在开发初期,有相当数量的一部分白人也同样成为奴隶。这是移民们承袭了欧洲当时盛行的以劳役抵债的传统。
当时来到北美的白人有大量处于赤贫状态,他们甚至买不起一张驶往他们的希望之乡的轮船船票。于是,普遍有以自己作抵押的。谁付的这张船票,谁就在几年之内拥有这个劳力。甚至还有一些人,根本就是从英国的负债监狱里直接被挑选来的。也就是说,奴役劳力,对当时的欧洲移民来讲,并不非常陌生。
尽管如此,但是,当时英国本土已经风云激荡,平等自由的思想也已经不是什么萌芽状态了。所以我想,在这些英国人刚刚到达美洲大陆的时候,一定也被“奴隶市场” 这样的“异国风光”吓了一跳。也就是说,对于南美已经盛行的这种方式:这样赤裸裸的,把人彻底当作牲口一样的奴隶买卖,他们要接受甚至参与这样一种行为,面前还是会出现一个令人犹豫的道德门槛的。
但是,当时的美洲移民是控制很弱,极其混乱的。在这些人里,什么样的背景都有,也什么样的状况都有。你可以想象,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在三百多年前的人类整体发展水平上,在一个奴隶制已经成为事实的地区,显然不会面对陌生的蛮荒之地和严酷的生存条件,却坚持以道德为理由,断然拒绝以奴役的方式使用劳动力。
那么,当时这些新移民究竟面临着什么样的困境呢?
那艘著名的“五月花号”所载的移民先驱者的情况,就是十分典型的例子。他们一共是一百零二人,在十一月中旬到达北美。很不幸的是,他们靠岸的新英格兰恰是今天美国版图的北方。当时严寒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