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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氏世范-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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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待家事要热心
  
  【原文】兄弟子侄有同门异户而居者,于众事宜各尽心,不可令小儿、婢仆有扰于众。虽是细微,皆起争之渐。且众之庭宇,一人勤于扫洒,一人全不知顾,勤扫洒者已不能平,况不知顾者又纵其小儿婢仆,常常狼藉,且不容他人禁止,则怒詈失欢多起于此。
  【译述】兄弟子侄有同门户而异居的情况,即分开另过,但居住在一个院子里。在这种情况下,处理每件共同之事时,大家都应各自尽心。不能让小孩子、佣人等去扰乱大家的生活。即使是非常细微之事,也可能成为弘起大争论的端倪。况且,大家的院子,一个人总是很勤快地去洒扫另一些人则全然不顾,勤于洒扫的渐渐开始心理不平衡,表示愤愤然。有时不勤于洒扫的又纵容小孩子或佣人把院子搞得乱七八糟,还不容许他人去禁止。这样愤怒之极,吵架骂人之事就会发生。
  【评析】“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正如这首歌唱的那样,对于共同的事业,大家若都能尽心尽力的话,前景将是很光明的。
  “对待家事要热心”,袁采虽然只针对家庭琐事,如洒扫庭院作了阐发,但这个观点适用的范围却宽泛得多,小至孝事父母,大至发展事业。
  李逵是个办事鲁莽、性子急、脾气暴的人物。给宋江曾经惹了不少麻烦,但他是一个重义气,又懂得孝事母亲的孝子。他自知从前的自己不务正业,没能在老母面前尽孝,只有哥哥在家,承担了侍奉母亲的全部责任。当他在梁山混出了个人样之后,便首先想要老母享享清福,即刻与宋江商量过后,接母亲上山。在他看来,孝事母亲是每个做儿子的责任,不能只让哥哥一人承担。
  梁山兄弟的事业能发展到高峰,不是一人之功,而是全部梁山好汉以自己的侠肝义胆,“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在“梁山水泊”这块宝地上,流淌着他们每个人辛勤的汗水,为了共同的事业,他们各自都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浓墨重彩地为“杏黄旗”下的英雄们创造了共同的辉煌。
  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三人保师父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降妖除魔,历经磨难。在照料师父这一点上,各自都做到了尽心尽力。猪八戒偶尔爱耍点儿小脾气,但在紧要关头并不给大家丢脸。八十一难之后,终于取得真经,师徒四人修成正果。
  
  居家相处贵宽容
  
  【原文】同居之人,有不贤者非理相扰,若间或一再,尚可与辩。至于百无一是,且朝夕以此相临,极为难处。同乡及同官亦或有此,当宽其怀抱,以无可奈何处之。
  【译述】居住在一起,对于有些品质恶劣总是以无理取闹来扰乱他人的人,如果是一次两次,尚可与他争辩。如果他已经到了一无是处的地步,并且早晚总这样无理取闹,那就很难与他相处了。同乡居住或一同做官也有时会遇到这种无理取闹的人,应当以宽阔的胸怀,以无可奈何的方式与他相处。
  【评析】夏金桂是薛蟠名媒正娶的妻子。生得颇有姿色,亦颇识得几个字。
  若论心中的丘壑经纬,颇步熙凤之后尘,只是从小父亲便去世了,又无同胞兄弟,寡母独守此女,娇养溺爱,不啻珍宝,女儿的一举一动,母亲皆百依百顺,未免骄纵过甚,竟养成个盗跖的性气。爱自己尊若菩萨,视他人臭若粪土。在家中时常和丫环们使性弄气,轻骂重打。嫁给薛蟠之后,自认为要做当家的奶奶,又见薛蟠气质刚硬,举止骄奢,以为必须拿出点儿威风来,才能煞得住人。
  薛蟠本是个喜新弃旧之人,且是有酒胆无饭力,得了这样一个妻子,正在新鲜劲儿上,凡事未免让她些。这一让不要紧,夏金桂越发张狂,一日与薛蟠吵嘴,装起病来,茶汤不进,闹得薛姨妈骂了薛蟠才罢休。
  夏金桂挟制了薛蟠,后来又倚娇作媚,将及薛姨妈。
  一日闲着无事,夏金桂为了香菱的名字一事而与香菱寻事,让宝蟾假意勾引薛蟠被香菱撞见,薛蟠将香菱痛打了一顿。夏金桂并且诬陷香菱在她枕头下放纸人来诅咒她,哭哭啼啼,大吵大闹,薛姨妈无奈,只好让香菱收拾东西,派人送出去卖掉。夏金桂大肆撒泼,一面哭喊,一面滚揉,自己拍打,薛蟠急得说又不好,打又不好,央告又不好,只得出入咳声叹气,抱怨说运气不好。最后,香菱只得跟着宝钗过。寻完香菱的事,夏金桂便开始在宝蟾身上找岔子。哪知宝蟾丝毫不让她,虽不敢还言还手,却大撒泼性,寻死觅活,昼则刀剪,夜则绳索,薛蟠无耐,徘徊于两者之间。夏金桂脾气不发作时,纠集人来斗纸牌,每日杀鸡炖鸭,赏肉给人吃。吃够了便开始骂。薛家母女无可奈何,也不去理她,一时大家都没了主意。
  象夏金桂这样一再无理取闹的人,无法与她论理,最好的方法便是以无可奈何处之。
  
  叔侄如父子
  
  【原文】父之兄弟,谓之伯父、叔父;其妻,谓之伯母、叔母。服制减于父母一等者,盖谓其抚字教育有父母之道,与亲父母不相远。而兄弟之子谓之犹子,亦谓其奉承报孝,有子之道,与亲子不相远。故幼而无父母者,苟有伯叔父母,则不至无所养;老而无子孙者,苟有犹子,则不至于无所归。此圣王制礼立法之本意。今人或不然,自爱其子,而不顾兄弟之子。又有因其无父母,欲兼其财,百端以扰害之,何以责其犹子之孝!故犹子亦视其伯叔父母如仇仇矣。
  【译述】父亲的兄弟被称为伯父、叔父;父亲兄弟的妻子被称作伯母、叔母。
  叔父、叔母死后,侄儿为他们服丧略低于父母一等,说明伯父(叔父)、伯母(叔父)对侄儿的抚养教育也基本接近于父母,与亲生父母相差不太远。把兄弟的孩子称作犹子,也是因为他们侍奉孝顺伯父、伯母象儿子一样,接近儿子的孝道。所以从小失去父母,若有伯父、叔父,伯母、叔母,那么就不至于无人抚养;老了之后没有子孙的,倘若有侄子在,那么也不至于无人赡养。这是当初贤圣之王制定礼法的本意。现在的人中有的并不如此,只爱惜自己的孩子,而不顾惜兄弟的孩子。有的甚至因为他没了父母,就想兼并夺取他的财物,千方百计扰乱迫害侄儿,又有什么理由要求侄儿对他尽孝呢?这就是有些侄子把伯父、伯母,叔父、叔母看作仇人的原因。
  【评析】在我国这个注重伦理的国度里,总是教诲人们尊老爱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般人都能做到这些,更何况有血缘关系的叔侄呢?
  贾政与贾琏是典型的叔侄关系。按理说,贾琏是贾赦的儿子,应归属宁国府,但贾琏夫妇二人却常年住在荣国府里,担负起管理荣国府的重大使命。叔侄之间的关系犹如父子,贾琏对叔父贾政唯唯诺诺,贾政对侄儿贾琏毫无外心,放心大胆地交给他许多要处理的事情,一如对宝玉的严加训斥与管教。
  当查抄荣国府之后,发现有重利盘剥的借票,贾政心存畏惧,又极为迷惑,含泪与贾琏倾心交谈,一如父子真情:“我因官事在身,不大理家,故叫你们夫妇总理家事。你父亲所为固难劝谏,那重利盘剥究竟是谁干的?况且非咱们这样人家所为。如今入了官,在银钱是不打紧的,这种声名出去还了得吗?”贾琏听了之后,跪下说道:“侄儿办家事不敢存一点私心,所有出入的帐目自有赖大等人登记。。”贾政在关键时刻,只有琏儿还可共同想些主意,而宝玉虽是他的儿子,竟是无用之人。
  
  身教重于言传
  
  【原文】人有数子,无所不爱,而为兄弟则相视如仇仇,往往其子因父之意遂不礼于伯父、叔父者。殊不知己之兄弟即父之诸子,己之诸子,即他日之兄弟。我于兄弟不和,则己之诸子更相视效,能禁其不乖戾否?子不礼于伯叔父,则不幸于父亦其渐也。故欲吾之诸子和同,须以吾之处兄弟者示之。欲吾子之孝于己,须以其善事伯叔父者先之。
  【译述】一个人不管有几个儿子,对每一个儿都无限厚爱,但往往对自己的兄弟却相视如仇敌,他的儿子们往往由于父亲的态度,也对伯父、叔父不加礼遇。孰不知自己的兄弟就是自己父亲的几个儿子,自己的几个儿子在日后也会成为兄弟。我和亲身同胞兄弟不和睦,那么我的几个儿子则争相仿效,怎么能阻止他们彼此乖违不和呢?儿子们对伯父、叔父不加以礼遇,那么不孝顺父亲是他们日后逐渐要干的事。所以想要使我的几个儿子和睦相处,必须以我和自己的兄弟和睦相处的例子给他们看。
  如果想要使我的儿子们日后能孝顺我,就必须首先让他们做到善待叔父、伯父们。
  【评析】“有其父必有其子”,典型地概括了父亲对儿子的影响力。言传不如身教,在教育孩子这个问题上,以身作则是一剂良药。
  曹操是一个“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他有英雄的义举,但也有许多不为人称道之处,他与刘备最重要的区别就是刘备能宽以待人,并且极为信任自己的兄弟,自己的部下。曹操则不然,他似乎谁都不相信,夜间睡觉都睁一只眼提防着他人。他逃难至一个父亲的老友家中,听到“磨刀霍霍”之声,便以为要对他行凶,他先下手为强斩杀了老者的家人,后来他才弄明白磨刀是为了杀猪款待他。他虽有愧色,但仍对自己的警惕之心抱有某种程度的得意与满足。在这样一个父亲的影响之下,儿子曹丕也很少信任别人,将自己的兄弟们大肆杀戮。曹操生前最喜欢曹植,因曹植聪明绝世,几次欲立为继承人,却没有成功。曹丕篡汉称帝之后,对曹植一直怀有旧恨,总想寻找点“莫须有”的罪名,将曹植杀掉。一日,曹丕招曹植问:“先帝在世时,总夸你诗才敏捷,我未曾亲眼目睹,今天限你在七步之内,成诗一首。如若做不成,当判你一个欺诳国君之罪。曹植未及七步,其诗已成,中寓明显的规讽之意,这首诗便是有名的《豆萁诗》。
  
  背后之言不可听
  
  【原文】凡人之家,有子弟及妇女好传递言语,则虽谓舅姑、伯父、妯娌皆假合,强为之称呼,非自然天属。故轻于割恩,易于修怨。非丈夫有远识,则为其役而不自觉,一家之中乖变生矣。于是有亲兄弟子侄隔屋连墙,至死不相往来者;有无子而不肯以犹子为后,有多子而不以与其兄弟者;有不恤兄弟之贫,养亲必欲如一,宁弃亲而不顾者;有不恤兄弟之贫,葬亲必欲均费,宁留丧而不葬者。其事多端,不可概述。亦尝见有远识之人,知妇女之不可谏诲,而外与兄弟相爱常不失欢,私救其所急,私周其所乏,不使妇女知之。彼兄弟之贫者,虽深怨其妇女,而重爱其兄弟。至于当分析之际,不敢以贫故而贫爱其兄弟之财者,盖由见识高远之人不听妇女之言,而先施之厚,因以得兄弟之心也。妇女之易生言语者,又多出于婢妾之间。婢妾愚贱,尤无见识,以言他人之短失为忠于主母。若妇女有见识,能一切勿听,则虚佞之言不复敢进;若听之信之,从而爱之,则必再言之,又言之。使主母与人遂成深仇,为婢妾者方洋洋得志。非特婢妾为然,仆隶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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