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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古惑仔见黄毛被砸,举起手中刀棍向我俩就砍,我俩向前根本没跑出去几步,身上就都挨了几棍子,黄毛哎呦一声,急忙大声朝那些古惑仔喊:“晴姐没让伤这俩大陆仔,别动刀。别往脑袋上砸。”
他这一喊我和大熊都松了口气,这许多把刀一起劈过来,怕是就要牺牲在这里了,可即使这样,我俩又那里是这几十号人的对手,这帮小子虽然不拿刀砍我们,可下手真狠,铁棍子带着风声砸在身上那真是钻心的疼。
好在这些小子听了黄毛的话,没往脑袋上砸,要不我俩也早就坚持不住了,可就是这样,放倒了五六个人后,最终还是被他们打倒在地,我俩被十几个人死死的摁在地上,黄毛鼻子被我那一背包砸出了血,从一个小弟那接过来一个手绢,塞住鼻子,气冲冲的到我俩身边,每人狠狠踢了一脚,大声叫骂:“妈B的死大陆仔,黄毛哥你也敢打?”随即看着其他古惑仔大声骂:“看什么看?都是死人吗?赶紧绑了给晴姐送去。”
十几个古惑仔摁住我俩,绑了个结结实实,我心里暗暗叫苦,实在不知道黄毛嘴里的晴姐是什么人物,我挣扎着朝他喊:“黄毛,欺负人的不是好汉,我们得罪过你吗?”
黄毛朝我呸了一口说:“好你妈B汉啊?你当这是水泊梁山呢?难道你们大陆来的都是傻仔?你没得罪过我,不过我们大姐大说要抓你,算你小子命不好。”
“你们大姐大是谁?就算死你也得让我死个明白吧?”我还是大声的对他喊。
黄毛扑哧一声乐了:“你还真是个傻屌,去了见到晴姐不就知道了,问什么问?”说完指挥着其他人去开车,接着又让几个小子抬着我俩走出了巷子,这时巷子里还是有不少人的,我和大熊扯开嗓子大喊:“救命啊!报警啊!”可那些人一见到黄毛这帮人远远的就躲开,那里有人敢去报警。
黄毛见我俩喊,还不时的调笑两声:“你们俩个衰仔嗓门不小啊,都快赶上帕瓦罗蒂了,来在给黄毛哥我涨一调………”
我俩喊了几声,来往的人见了他们都跟老鼠见了猫一样,有的古惑仔还瞪着眼看着别人嚷嚷:“看什么看?警告你们少管闲事,要不砍了你全家………”
我知道再喊下去也无济于事,干脆闭了嘴,他们抬着我俩走了没多久,就走出了巷子,巷子口那停着一两面包车,黄毛指挥着把我俩扔进车里,开着车呼啸而去。
事到如今我知道再挣扎下去也没什么意义了,干脆配合他们还少遭点罪,可是大熊很恼怒,不干不净的骂着黄毛:“你个兔崽子就靠人多,有能逮跟你家涛爷比划比划'奇''书+网'。我用一只手就能掐吧死你,你个王八犊子,以为染个黄毛你他妈就能站到十字路口冒充黄灯啊?…。。”
大熊不停的骂,黄毛也不动气,使劲擦了擦自己脸上的鼻血,对旁边一个古惑仔说:“刀仔,这个胖子嘴不干净,把你袜子脱下来给他塞上。”
那个刀仔真的去脱袜子,大熊见了急忙说:“塞袜子就不用了吧?俺不说话了还不行?”
黄毛照着大熊脑袋就是一巴掌:“再他妈废话就给你塞上。”大熊翻了翻白眼,看了看旁边那个脏兮兮的刀仔,一句话也不说了。我们被扔在面包车里,坐都没让我俩坐,也看不见前面的路,其实就算看见了也不知道是去那,车子开的很快,走了约有大半个小时突然停了下来。
几个小子下了车连拖带拽的把我俩弄下车,我跌跌撞撞的站稳,抬头一看原来是一家夜总会,我俩被架着往里走,这会刚是中午,夜总会还没开门,一个看场子的年轻人见了黄毛,点头哈腰的迎上来:“黄毛哥,这么早啊?”
黄毛点点头:“晴姐呢?”
“晴姐在酒吧正等着你呢。”
黄毛听了也不多话,带着我俩走了进去,这是一家很豪华的夜总会,这时候正在做卫生,想是为晚上的开业做准备,我俩被带着上了二楼,拐了两个弯,黄毛推开一扇门,把我俩使劲推了进去,这是一个并不算很大的酒吧,看样子应该是个静吧,里面装饰的很有情调,窗帘被拉死,头顶上开着柔和的吊灯。屋子放着一首萨克斯的曲子,沉静而又悠远。
正对面的吧台上,一个女子背对着我们,手里端着一杯酒,静静的坐在吧台前面的转椅上,一动不动像是已经进入到了音乐的世界里,这仿佛是一幅绝美的画面,女子的存在不仅不让人感到突兀,反而显得十分自然,她整个人好像跟环境已经融为一体。多一分,少一分,都会显得不自然。我看了她一眼。可光看背影也看不出多大年纪什么模样,但她却给人一种十分神秘的感觉。不用说这个人肯定是黄毛口中的那个晴姐了。
嚣张的黄毛到了这里,竟然变得像小学生一样乖,神情瞬间变得严肃,轻轻的走到女子身边,弯下腰轻声的对她说:“晴姐,你让我带来的人我给您带来了。”
那个晴姐很自然的挥了挥手,举手投足间有一种说不出的优雅。黄毛什么也不敢说,垂手站到她身边,这时这个神秘的晴姐慢慢的转过头,微笑的看着我俩说:“我是马卫国的女儿,你们找我父亲什么事?”
在车上我曾经无数次的想象这个晴姐到底是什么人,什么情况我都想到了,此时就算是个母夜叉突然出现在我面前都不会觉得奇怪,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大姐大竟然是如此的年轻。
二十五章 … ~马晓晴~
这是一个二十二三岁的女孩子,看上去比宝梅大点比我和大熊却小了两三岁。她优雅的站起来缓缓向我俩走近,我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大姐大,她个子很高,有一米七。长的很漂亮却不是那种温柔可爱型的,而是英气逼人。她有一双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高鼻梁,嘴很薄,抿起来却给人一种坚强,倔强的感觉。柔顺的黑发扎成一个马尾辫自然的甩在身后,穿了一条并不宽大的黑色裙裤,上身套了一件男款的白衬衣,整个人看上去当真称得上是活力无限,飒爽英姿。
高跟鞋踩在地板上发出“噔噔噔………”清脆的声音,每一步都像是踩在了我的心上。当我听到她说马老先生是他的父亲很是吃了一惊。在我的想象中马老先生应该是位隐士,就算不是,也是位避世的高人。可怎么都没想到,他竟然有一个混黑社会的女儿,看起来还是混的不错的那种。
因为从来没见过马老先生,更何况也没听蒋教授说马老先生有个女儿,单凭她的一面之词是很难让人相信的。还有一种可能,她想找马老先生的麻烦也说不定。难道她是想套我的话?或者有别的目的?真是这样的话,那打死也不能说出蒋教授来。
想到这我一咬牙问:“你说你的马老先生的女儿,有什么证据没有?”
我一说这话,黄毛立刻呲牙对我吼:“衰仔你看看这是那?晴姐说是就是,你敢不信?”
黄毛这一喊叫,立刻进来十几个古惑仔,各个摩拳擦掌的只等黄毛一声令下,就要群殴我俩,大熊见了这情况急忙大声喊:“都别动!我告诉你们,我哥俩也是混黑社会的,也是社团的!”
他这话一出口,所有人都楞了一下,不再向前,只有那个晴姐还在一步一步的向我们走近,一边走一边满不在乎的问:“哦,你们也社团的?那个社团的?老大是谁?”
大熊四下看了看,咽了口吐沫:“我俩是红星社的!”
晴姐皱了下眉头:“哦。。”
大熊见她眉宇不善,急忙说:“不过我们不是香港总部的,我们是牛栏山分社的。”
屋子里顿时寂静一片,连晴姐都停下了脚步,瞪着大眼睛惊讶的看着我俩,看了半天才哭笑不得的说:“你以为香港没有二锅头?你还是电影看多了?”
晴姐一说完,黄毛上来照大熊后脑勺就是一巴掌:“衰仔,你当我们是傻子啊?”
大熊见被拆穿很明智的闭上了嘴,眼珠子四处乱转。晴姐叹了口气:“我本想好好招待一下你们的,谁想到竟是这样不识趣,那也别怪我不客气了,黄毛,给我搜一下他俩,看看他们是什么身份。那一路的神仙。”
黄毛应了一声,又招呼了个小弟开始搜我俩身,这时候我俩被他们绑得跟粽子一样,动都动不了只能眼看着,一点办法也没有。我们的证件和身份证都在兜里,这一下就是想隐瞒都隐瞒不了啦。我心中暗恨,大熊这张破嘴,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黄毛和那个古惑仔手脚也麻利只一下下,我俩就被翻了个底朝天,黄毛搜出我俩的证件,拿在手中看了看,对那女子说:“晴姐,这两衰仔是大陆公安。”
听说我俩是公安,晴姐明显楞了一下,可这也是转瞬之间的事接着就恢复了原来的神态,高昂着头一副君临天下的姿态看着我们:“早知道会有人找上门,可没想到会是两个大陆公安。
我和大熊知道说什么也没用了,干脆闭上嘴,一句话也不。晴姐走到我俩身前,对我说:“你不是问我怎么才能证明我是马老先生的女儿吗?我问你,是不是蒋天佑告诉你们的地址?”
我没说话,大熊却傻乎乎的问了一句:“你怎么知道?”
晴姐斜着眼睛看向我俩:“因为这几年跟蒋天佑的信都是我写的。”
我不可置信的看着她:“这,这怎么可能?”
“没什么不可能的,现在可以把你们来的目的告诉我了。”
我想了下,依旧坚定的对她说:“我觉得还是见到马老先生跟他亲自见面说的好,不过你放心,我俩虽然是警察,可来这里绝对不是找你们麻烦的,而是请马老先生出山帮我们解决一个大难题。事成之后必有重谢。”
晴姐微微一笑:“就凭你们想给我摆道还不够资格,这里是香港可不是大陆,而且现在有麻烦的是你们,不是说大话,这时候就算真的杀了你俩,也没人能奈何我半点,你相不相信?你们想见我父亲就要先过我这一关,现在可以说到底是什么事了。”
虽然她说的有鼻子有眼的,可面对这样一个强势的女子,还是不敢掉以轻心。我摇摇头:“这件事关系到很多人的生死,只有见到马老先生我才会说,没见到马老先生之前就算你把我哥俩打死在这里,我们还是不会说的。”
晴姐眨着大眼睛看着我:“你肯定?”
我坚定的点了点了点头,她叹息了一声说:“既然这样,那我就带你们去见我的父亲把。”说完招招手让黄毛带人架着我俩跟他走,我以为她会带我俩去一个很隐蔽秘密的地方,谁想到她在前面带路,直接领我们上了这家夜总会的三楼。
来到三楼最里面的一扇门前,她取出钥匙打开门径直走了进去。这是一间有五十平米的屋子,屋子里摆满了鲜花,正前方有个很大的供台,供台上面摆着一个精致的骨灰坛,后面是一个五十多岁老人的黑白照片,老人面容很慈祥,微笑的看着前方,骨灰坛前面有一个灵位牌子,上面写着,马卫国。灵牌上除了这简单的三个繁体字,其他的什么都没写。
可就这三个字,对我而言却无疑于是晴天霹雳,我甩开架着我的两个古惑仔,震惊的向前走了两步,盯着牌位看了半天,仔细想了想,现在我和大熊就是人家砧板上的一快肉,想剁也就剁了,那会费这么大的工夫来骗我们?我们来香港,她也不可能提前知道的,再看眼前的供台虽然擦的干净,却也有几个年头,绝不会是现搬来的,既然如此那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