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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业 清朝开国史-第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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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的城防崩溃后,扬州城居民只有听天由命了。尽管当时大雨倾盆,但是一些居民忙着烧香,准备着入侵者的到来,同 时大量地隐藏他们的金银财宝。他们只是做了这些谨慎的准备,但是全然无力抵抗那些已接管这座城市的满族人、蒙古人和投降了的汉人。王秀楚写道:“众皆次第待命,予初念亦甘就缚”。①
那些叛徒领着清兵在这座商业城市中从一个富户进入另一个富户。清兵们先是要银子,后来就无所不要了。直到20日的白天,还没有人身伤害。但是夜幕降临之后,人们听到了砸门声、鞭子抽人声和受伤人发出的嚎叫声。那个夜晚火势蔓延开来,但有些地方的火被雨浇灭了。到5月21日,一份告示保证说,如果藏起来的人能够出来自首的话就会得到赦免,于是许多藏在自己家里的人走了出来。可他们走出来后却被分成50或60人一堆,在三四个士兵的监督下,用绳子捆起来。然后就开始用长矛一阵猛刺,当场把他们杀死,即使仆倒在地者也不能幸免。
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藉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②
扬州变成了屠场,血腥恶臭弥漫,到处是肢体残缺的尸首,一切社会准则都不复存在了。扬州城那些因美丽而闻名的妇女们,愿意把她们自己献给清兵,最要紧的是用身体赎回她们的生命。逐渐地,一股疯狂席卷了入侵者。任何女人不论愿意还是不愿意,都有可能被抓住,被成群的士兵轮奸。③一些市民像奴隶一样为清兵服务, 替这些入侵者做饭,打扫卫生。由于这种人的生命可以得到赦免,因此其余的人也极力想加入进去,但是被拒绝了。与此同时,大屠杀仍然在继续。
遇一卒至,南人不论多寡,皆垂首匍伏,引颈受刃,无一敢逃者。①
那些从城墙上跳下去企图逃跑的人不是摔断了大腿,就是落到了流氓无赖和散兵游勇手中,他们把这些人抓起来拷打,要他们交出财宝来。在城里,一些人藏到垃圾堆里,在身上涂满烂泥和脏物,希望以此躲开人们的注意,但是清兵不时地用长矛猛刺垃圾堆,直到里面的人像动物一样蠕动起来,鲜血从伤口流了出来。大火蔓延开来,那些因为藏在屋子里或地下室里仍然活着的人们,或者是被无情的大火所吞噬,或者是战战兢兢地跑到街上来,被那些仍然在屠城的清兵杀死了。甚至那些被正规的清军放过去的、赤身露体在街上游转的、孤弱无助的市民,又被成群的散兵(“不知为清兵、为镇兵、为乱民”)拦住,乱棒打死。②
到5月25日,即滥杀和抢劫的第六天,这场大屠杀结束了。清军接到豫王的命令,就此封刀。和尚们得到命令开始收集和焚烧尸体。到5月27日,开始赈济口粮。又过了几天,那场雨——它使大火没有毁灭整个城市——终于停止了,太阳也出来了。当时的人们估计,有80万人死于这场屠杀。③
③ 《世祖实录》第十六卷,第192页。
① 刘约瑟:《史可法》,第147页。
② 根据史可法关于军事改革的奏疏,用于炮队训练的每件神器,需要上百人花半天时间把这些巨大的器件从军械库拖到训练场。就像他说的那样,比起新式的三眼枪,这些东西简直就是笑话,只能摆摆样子。他建议立即更新装备。朱文长:《史可法传》,第25—26页。三眼枪——在沈阳的辽宁省博物馆有样品——由三个筒组成,每个筒有7英寸长,引发装置都与枪膛的一个扳机相连。整个武器加上木托有18英寸长。这些枪筒的口径近50毫米,无来复线,不需要安装其他装置就可以依次开火。
③ 陈于阶从西方人那里还学到了天文学,而且因为他的天文历法知识,很早便被徐光启和史可法推荐到钦天监任职。参加南京政权后,他在兵部主持重炮事宜。宋如林:《松江府志》,第1011页(第四十六卷第35页);温睿临:《南疆绎史》,第218页。
④ 温睿临:《南疆绎史》,第114页。
① 温睿临:《南疆绎史》,第114页;查继佐:《国寿录》,第47页;王秀楚:《扬州十日记》,第517页。
② 王秀楚:《扬州十日记》,第517页。
③ 同上书,第516页。
① 温睿临:《南疆绎史》,第114、221页;张其昀:《清史》,第94页。在另一份不无真实的记载里,史得威把时时失去知觉的史可法从城东小门的城墙上放了下去。但到城外,这些人接二连三被敌箭射倒。史可法仰卧地上,因而被俘。史得威:《维扬殉节纪略》,第2页;又见姚家积:《明季轶闻考补》,第112页。
② 巴克豪斯和布兰德:《北京宫廷》,第205页(此段引文有误,权且照译——译者)。
③ 温睿临:《南疆绎史》,第115页。根据另一份记载,多铎请求他帮助平定江南,史可法愤怒地回答:“我为天朝重臣,岂肯偷生作万世罪人哉。我头可断,身不可屈,愿速死,从先帝于地下。”豫王答道:“既为忠臣,当杀之以全其名。”于是他下令杀死史可法,并且把他吊在城南塔楼上,在那里过路的清兵路过时可以劈砍这具尸体。史得威:《维扬殉节纪略》,第3页。
① 《世祖实录》第十六卷,第192页。许多官员投降了。其中地位最高的是胡茂正,他接着在1645年和1646年成为安徽的重要军事人物,在凤阳和徽州推行清的统治。1647年,他被调任为江南总督马国柱的都统。1655年,根据洪承畴的建议,他的那支以野蛮而著称的晋陕之兵后来被调走,以协助平定湖广。《贰臣传》第六卷,第8—9页。
② 和刘肇基一样,把岳飞的名言“精忠报国”刻在铠甲后背上的马应魁也被杀害了。就在崇祯死前曾上书请求建立民军的云南绅士何刚投井自尽了。徐光启的助手陈于阶在扬州的天主教堂上吊自杀。参见何绍基编:《安徽通志》,第2373页(第二0八卷第6页);查继佐:《国寿录》,第47页;温睿临:《南疆绎史》,第218页。陈于阶在死前显然有过思想斗争:“吾微员也,可以无死。然他日死何以见徐公哉!”温睿临:《南疆绎史》,第218页。与史可法一起殉难的文武官员名单,见史得威:《维扬殉节纪略》,第4—5页。
③ 温睿临:《南疆绎史》,第115页;何绍基编:《安徽通志》,第2374页(第二0八卷,第8页)。
④ 以下引文根据王秀楚:《扬州十日记》,第518—536页。这次大屠杀是由多铎下令进行的,为的是给其他抵抗者一个榜样看看。他的士兵屠杀了五天,然后在第六天“封刀”。这样,臭名昭著的十日大屠杀的最后五天充满了满人和汉人无法无天的暴行。张德芳:《〈扬州十日记〉辨误》,第367页。
① 王秀楚:《扬州十日记》,第523页。
② 同上书,第521—522页。
③ 许多妇女被掠为战利品。几个星期后,当满人进入南京时,南明首都的市民们惊恐地看着旗人鞭下这些像“猪”一样排成长队的战利品。那以后,多铎由洪承畴接替,随其部队回京。同行的满人挑选出所有年龄在14到30岁之间,并且体态适中的女俘,一同归去。她们知道北方是怎样的一块不毛之地,因此当她们被带出新华门时,都可怜地啼哭起来。很多年后,直到康熙年间,在宁古塔(黑龙江)或蒙古附近的路人们还说见到过这些年龄已大,饱受欺辱的妇女。比如,一个汉人在东北见到过一个扬州口音、身穿兽皮的女人。他问她为什么会到这里来,但是她还未来得及回答,就被她的满族男人带走了。那时,东北地区男多女少。顾诚:《论清初社会矛盾》,第145—146页。
① 王秀楚:《扬州十日记》,第527页。
② 同上书,第536页。
③ 同上书。这个数字被谢国桢采纳,谢国桢:《南明史略》,第72—73页。张德芳不同意王秀楚谈到的数目。根据当时扬州附近各个乡村的报告,这个地区人口总数是78960户,或者说是495497口。加上在17世纪扬州的人口统计数,张德芳认为这个地区(包括城市)总人口大约为100万。他估算说,在各种情况下,攻城时挤进这个城市的人口最大数量至多应该是20万—30万人。张德芳:《〈扬州十日记〉辨误》,第368—370页。这看起来是比较保守的估计。

 
史可法功过评价
史可法的尸体没有在死者中找到,这并不令人奇怪。传说他还活着,这甚至还为一些在城市陷落之后起义反满的民军提供了旗号,他们宣称,史可法领导着他们。①尽管史可法幸存的亲属向当局保证说,那个军事将领是个冒充者,但是这个疑问一直存在。②史可法的旧日幕僚阎尔梅在一首诗里表达了这些疑问:
元戎亲帅五诸侯,
不肯西征据上游。
今夜庐州灯下见,
还疑公未死扬州。③
阎尔梅耿耿于怀的怀疑是可以理解的,这表达了他对史可法防守战略的失望。不太令人理解的,是清朝总督洪承畴也不相信史可法的死讯。他在一年以后,曾向昆山的忠君之士顾咸正打听史可法是 否还活着。因为参与吴圣兆起义而被捕的顾咸正,面带嘲笑地回答了洪承畴的问题。他暗示说,洪承畴自己也曾被误报死亡:“汝知洪承畴死乎,不死乎?”①不过,看来已不必研究关于史可法死刑执行的清官方记载了,特别是在史可法就义时目击者的证明材料后来由他的养子和一个当时在场的卫兵公布出来以后。②
尽管没有尸首用来祭奠,但是史得威还是尽力为他父亲建造了一座坟墓。第二年,得威把他父亲的衣物收集到一起,象征性地埋在扬州北门外的梅花峰下。③甚至在进行这种追孝之举以前,多铎本人已经下令,在已经破落不堪的扬州城内建祠,以纪念史可法的在天之灵。这样,这位已故的前明将领很快就成了日益增多的英雄崇拜者的偶像。④人们不难明白为什么这一切会发生。对多铎本人来说,纪念这样一个已经埋葬了的忠贞不渝的义士,有助于把这场疯狂的掠杀变成一种庄严的、带有英雄主义色彩的传奇。从抽象的价值观来看,史可法对于一个已经灭亡了的王朝承担的儒教义务,已经远远超出了满人与汉人的冲突。正因为如此,人们后来把他当作“忠正”的楷模,认为他是仅次于文天祥的忠君榜样,而乾隆皇帝为了清朝本身也利用了史可法这种臣僚的忠 诚。①随着不断地受到赞美,史可法的历史地位被大大提高了。他的信件——甚至他给密友的私信——也被认真地收集起来,他许多警策的话语也一直为人所传诵。②到18世纪末,他的被理想化了的形象被刻成受人欢迎的雕像在扬州出卖,此时,他已成为超凡的人物。到了20世纪,他的死难使他成了“民族英雄”,一个受到人们“最衷心地”尊敬的“民族英雄”。③
不过,即使在史可法成为这样一个中国人民的民族英雄以后,关于他的历史作用的看法仍然充满着矛盾。对于那些1966年在公开出版物上热烈讨论史可法地位的当代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来说,他在扬州的遇难只不过是一件偶然的光荣事件,但同时他却由于“封建的忠君思想”和“对农民起义军进行16年之久的反革命镇压”而受到了斥责。④有人说,“史可法是镇压农民革命的最大刽子手,是历史的罪人”;而同时,一些人坚持认为,他的令人钦佩的自我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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