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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国史叙诗之意;而好事者踵而广之,则诗话而通於史部之传记矣。间或诠释名
物,则诗话而通於经部之小学矣。(《尔雅》训诂类也。)或泛述闻见,则诗话
而通於子部之杂家矣。(此二条,宋人以后较多。)虽书旨不一其端,而大略不
出论辞论事,推作者之志,期於诗教有益而已矣。
《诗品》、《文心》,专门著述,自非学富才优,为之不易,故降而为诗话。
沿流忘源,为诗话者,不复知著作之初意矣。犹之训诂与子史专家,(子指上章
杂家,史指上章传记。)为之不易,故降而为说部。沿流忘源,为说部者,不复
知专家之初意也。诗话说部之末流,纠纷而不可犁别,学术不明,而人心风俗或
因之而受其敝矣。
宋儒讲学,躬行实践,不易为也。风气所趋,撰语录以主奴朱、陆,则尽人
可能也。论文考艺,渊源流别,不易知也。好名之习,作诗话以党伐同异,则尽
人可能也。以不能名家之学,(如能名家,即自成著述矣。)入趋风好名之习,
挟人尽可能之笔,著惟意所欲之言,可忧也,可危也!
说部流弊,至於诬善党奸,诡名讬姓。前人所论,如《龙城录》、《碧云
騢》之类,盖亦不可胜数,史家所以有别择稗野之道也。事有纪载可以互证,
而文则惟意之所予夺,诗话之不可凭,或甚於说部也。
前人诗话之弊,不过失是非好恶之公。今人诗话之弊,乃至为世道人心之害。
失在是非好恶,不过文人相轻之气习,公论久而自定,其患未足忧也。害在世道
人心,则将醉天下之聪明才智,而网人於禽兽之域也。其机甚深,其术甚狡,而
其祸患将有不可胜言者;名义君子,不可不峻其防而严其辨也。
小说出於稗官,委巷传闻琐屑,虽古人亦所不废。然俚野多不足凭,大约事
杂鬼神,报兼恩怨,《洞冥》、《拾遗》之篇,《搜神》、《灵异》之部,六代
以降,家自为书。唐人乃有单篇,别为传奇一类。(专书一事始末,不复比类为
书。)大抵情锺男女,不外离合悲欢。红拂辞杨,绣襦报郑,韩、李缘通落叶,
崔、张情导琴心,以及明珠生还,小玉死报,凡如此类,或附会疑似,或竟讬子
虚,虽情态万殊,而大致略似。其始不过淫思古意,辞客寄怀,犹诗家之乐府古
艳诸篇也。宋、元以降,则广为演义,谱为词曲,遂使瞽史弦诵,优伶登场,无
分雅俗男女,莫不声色耳目。盖自稗官见於《汉志》,历三变而尽失古人之源流
矣。
小说歌曲传奇演义之流,其叙男女也,男必纤佻轻薄,而美其名曰才子风流;
女必冶荡多情,而美其名曰佳人绝世。世之男子有小慧而无学识,女子解文墨而
闇礼教者,皆以传奇之才子佳人,为古之人,古之人也。今之为诗话者,又即有
小慧而无学识者也。有小慧而无学识矣,济以心术之倾邪,斯为小人而无忌惮矣!
何所不至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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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书名 作者
卷六 外篇一
书名:文史通义 作者:章学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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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立三书议
凡欲经纪一方之文献,必立三家之学,而始可以通古人之遗意也。仿纪传正
史之体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徵。
三书相辅而行,阙一不可;合而为一,尤不可也。惧人以谓有意创奇,因假推或
问以尽其义。
或曰:方志之由来久矣,未有析而为三书者。今忽析而为三,何也?曰:明
史学也。贾子尝言古人治天下,至纤至析。余考之於《周官》,而知古人之於史
事,未尝不至纤析也。外史掌四方之志,注谓:“若晋《乘》、鲁《春秋》、楚
《梼杌》之类”,是一国之全史也。而行人又献五书,太师又陈风诗。(详见
《志科议》,此但取与三书针对者,)是王朝之取於侯国,其文献之徵,固不一
而足也。苟可阙其一,则古人不当设是官,苟可合而为一,则古人当先有合一之
书矣。
或曰:封建罢为郡县,今之方志,不得拟於古国史也。曰:今之天下,民彝
物则,未尝稍异於古也。方志不得拟於国史,以言乎守令之官,皆自吏部迁除,
既已不世其家,即不得如侯封之自纪其元於书耳。其文献之上备朝廷徵取者,岂
有异乎?人见春秋列国之自擅,以谓诸侯各自为制度,略如后世割据之国史,不
可推行於方志耳。不知《周官》之法,乃是同文共轨之盛治,侯封之禀王章,不
异后世之郡县也。
古无私门之著述,六经皆史也。后世袭用而莫之或废者,惟《春秋》、《诗》、
《礼》三家之流别耳。纪传正史,《春秋》之流别也;掌故典要,官《礼》之流
别也;文徵诸选,风《诗》之流别也。获麟绝笔以还,后学鲜能全识古人之大体,
必积久而后渐推以著也。马《史》班《书》以来,已演《春秋》之绪矣。刘氏
《政典》,杜氏《通典》,始演官《礼》之绪焉。吕氏《文鉴》,苏氏《文类》,
始演风《诗》之绪焉。并取括代为书,互相资证,无空言也。
或曰:文中子曰:“圣人述史有三,《书》、《诗》与《春秋》也。”今论
三史,则去《书》而加《礼》,文中之说,岂异指欤?曰:《书》与《春秋》,
本一家之学也。《竹书》虽不可尽信,编年盖古有之矣。《书》篇乃史文之别具。
古人简质,未尝合撰纪传耳。左氏以传翼经,则合为一矣。其中辞命,即训诰之
遗也;所徵典实,即贡范之类也。故《周书》讫平王,(《秦誓》乃附侯国之书。)
而《春秋》讬始於平王,明乎其相继也。左氏合而马、班因之,遂为史家一定之
科律,殆如江汉分源而合流,不知其然而然也。后人不解,而以《尚书》、《春
秋》分别记言记事者,不知六艺之流别者也。若夫官《礼》之不可阙,则前言已
备矣。
或曰:乐亡而《书》合於《春秋》,六艺仅存其四矣。既曰六经皆史矣,后
史何无演《易》之流别欤?曰:古治详天道而简於人事,后世详人事而简於天道,
时势使然,圣人有所不能强也。上古云鸟纪官,命以天时,唐、虞始命以人事;
《尧典》详命羲、和,《周官》保章,仅隶春官之中秩,此可推其详略之概矣。
《易》之为书也,开物成务,圣人神道设教,作为神物,以前民用。羲、农、黄
帝不相袭,夏、商、周代不相沿,盖与治历明时,同为一朝之创制,作新兆人之
耳目者也。后世惟以颁历授时为政典,而占时卜日为司天之官守焉;所谓天道远
而人事迩,时势之不得不然。是以后代史家,惟司马犹掌天官,而班氏以下,不
言天事也。
或曰:六经演而为三史,亦一朝典制之钜也。方州蕞尔之地,一志足以尽之,
何必取於备物欤?曰:类例不容合一也。古者天子之服,十有二章,公侯卿大夫
士差降,至於元裳一章,斯为极矣。然以为贱,而使与冠履并合为一物,必不可
也。前人於六部卿监,盖有志矣。然吏不知兵,而户不侵礼,虽合天下之大,其
实一官之偏,不必责以备物也。方州虽小,其所承奉而施布者,吏、户、礼、兵、
刑、工,无所不备,是则所谓具体而微矣。国史於是取裁,方将如《春秋》之藉
资於百国宝书也,又何可忽欤?
或曰:自有方志以来,未闻国史取以为凭也。今言国史取裁於方志何也?曰:
方志久失其传。今之所谓方志,非方志也。其古雅者,文人游戏,小记短书,清
言丛说而已耳。其鄙俚者,文移案牍,江湖游乞,随俗应酬而已耳。摚鹣壬�
难言之。国史不得已,而下取於家谱志状,文集记述,所谓礼失求诸野也。然而
私门撰著,恐有失实,无方志以为之持证,故不胜其考覈之劳,且误信之弊,正
恐不免也。盖方志亡而国史之受病也久矣。方志既不为国史所凭,则虚设而不得
其用,所谓觚不觚也,方志乎哉!
或曰:今三书并立,将分向来方志之所有而析之欤?抑增方志之所无而鼎立
欤?曰:有所分,亦有所增。然而其义难以一言尽也。史之为道也,文士雅言,
与胥吏薄牍,皆不可用;然舍是二者,则无所以为史矣。孟子曰:其事,其文,
其义,《春秋》之所取也。即簿牍之事而润以尔雅之文,而断之以义,国史方志,
皆《春秋》之流别也。譬之人身,事者其骨,文者其肤,义者其精神也。断之以
义,而书始成家。书必成家,而后有典有法,可诵可识,乃能传世而行远。故曰;
志者志也,欲其经久而可记也。
或曰:志既取簿牍以为之骨矣,何又删簿牍而为掌故乎?曰:说详《亳州掌
故》之例议矣,今复约略言之。马迁八书,皆综覈典章,发明大旨者也。其《礼
书》例曰:“笾豆之事,则有司存。”此史部书志之通例也。马迁所指为有司者,
如叔孙朝仪,韩信军法,萧何律令,各有官守而存其掌故,史文不能一概而收耳。
惜无刘秩、杜佑其人,别删掌故而裁为典要。故求汉典者,仅有班书,而名数不
能如唐代之详,其效易见也。则别删掌故以辅志,犹《唐书》之有《唐会要》,
《宋史》之有《宋会要》,《元史》之有《元典章》,《明史》之有《明会典》
而已矣。
或曰:今之方志,所谓艺文,置书目而多选诗文,似取事言互证,得变通之
道矣。今必别撰一书为文徵,意岂有异乎?曰:说详《永清文徵》之序例矣,今
复约略言之。志既仿史体而为之,则诗文有关於史裁者,当入纪传之中,如班
《书》传志所载汉廷诏疏诸文,可也。以选文之例而为艺文志,是《宋文鉴》可
合《宋史》为一书,《元文类》可合《元史》为一书矣,与纪传中所载之文,何
以别乎?
或曰:选事仿於萧梁,继之《文苑英华》与《唐文粹》,其所由来久矣。今
举《文鉴》、《文类》,始演风诗之绪,何也?曰:《文选》、《文苑》诸家意
在文藻,不徵实事也。《文鉴》始有意於政治,《文类》乃有意於故事,是后人
相习久,而所见长於古人也。
或曰:方州文字无多,既取经要之篇入经传矣,又辑诗文与志可互证者,别
为一书,恐篇次寥寥无几许也。曰:既已别为一书,义例自可稍宽。即《文鉴》
《文类》,大旨在於证史,亦不能篇皆绳以一概也。名笔佳章,人所同好,即不
尽合於证史,未尝不可兼收也。盖一书自有一书之体例,《诗》教自与《春秋》
分辙也。近代方志之艺文,其猥滥者,毋庸议矣。其稍有识者,亦知择取其有用,
而慎选无多也。不知律以史志之义,即此已为滥收;若欲见一方文物之盛,虽倍
增其艺文,犹嫌其隘矣。不为专辑一书,以明三家之学,进退皆失所据也。
或曰:《文选》诸体,无所不备,今乃归於风诗之流别,何谓也?曰:说详
《诗教》之篇矣,今复约略言之。《书》曰:“诗言志。”古无私门之著述,经
子诸史,皆本古人之官守;诗则可以惟意所欲言。唐、宋以前,文集之中无著述。
文之不为义解(经学、)传记(史学、)论撰(子家)诸品者,古人始称之为文。
其有义解、传记、论撰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