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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受了十余年的骂,从来不怨恨骂我的人。有时他们骂得不中肯,我反替他们着急。有时他们骂的过火了,反损骂者自己的人格,我更替他们不安。如果骂我而使骂者有益,便是我间接于他有恩了,我自然很情愿挨骂。”〔13〕这是1930年春胡适写给杨杏佛信里的一段话。事情起因于杨杏佛的一次讲演,在讲演中杨骂了胡,后来讲演在当时的《民国日报》上发表,杨杏佛觉得不妥,特地写信给胡适,作了相应的解释。胡适回信,多少有点怨气,谁对挨骂会“情愿”呢,但他的态度毕竟坦荡诚正,而且更可贵的,是他把这态度保持了一辈子,这就是“从来不怨恨骂我的人”。可以和这句话比对的,是鲁迅去世前写在《死》中的那句话:“我的怨敌可谓多矣。”什么是怨敌,就是骂过鲁迅并为鲁迅所忌恨的人。胡适因为从不怨恨骂他的人,所以,他不如鲁迅,自己一个怨敌也没有。最能说明问题的是,鲁迅一生骂过胡适多少次,还把自己的名字租给别人骂,但,胡适把鲁迅当怨敌了吗?
在胡适看来,骂人过火,会“反损骂者自己的人格”,所以胡适保持不骂。这里骂人过火的“骂”,就不是一般的指责、攻击,而是动用了侮辱性的词汇,比如,唐德刚借胡适之口骂“鸟嘴”的便是。而“反损”是指侮辱性的词汇,在侮辱了对方人格的同时,也侮辱了自己的人格,因为,人和人是相通的、一样的。今天我们在街上,有时看见两人吵架,一个骂得不堪,另一个则说,你骂你自己,就是这意思。用动物骂人,根本上说,是人尚未脱离动物时的“蛮性遗留”,它可以是一种文化现象,但绝不是文明现象。文明是文化的进化形态,人类待有文字,方称文明。而我们用这作为文明标志的文字骂人,不但侮辱了对方,侮辱了自己,也侮辱了我们的文明。胡适骂不还口,是他自己人格上的一种“自洁”,也未必不是出于对文明的“自洁”。鲁迅不然,他奉持的原则是《旧约》中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骂还骂。骂,特别是侮辱性的,鲁迅并非不知其“秽”,但,他的方式是:“有些下贱东西,每以秽物掷人,以为人必不屑较,一计较,倒是你自己失了人格。我可要照样的掷过去,要是他掷来。”〔14〕一个担心掷过来,“反损骂者自己的人格”,一个不惮掷过去,“自己失了人格”。在对人格“损失”的态度上,胡、鲁泾渭分明。
鲁迅去世后,苏雪林写信给胡适,附寄了她给蔡元培的信。两信中,苏雪林痛陈鲁迅之非,其中不乏骂词,并表示要作一篇《鲁迅论》的文字,询问胡适,“允许不允许”发在由他主编的《独立评论》上。挨了鲁迅一辈子骂的胡适在回信中责备了苏雪林:
关于鲁迅,我看了你给蔡先生的信,我过南京时,有人说起你此信已寄给他了。
我很同情于你的愤慨,但我以为不必攻击其私人行为。鲁迅狺狺攻击我们,其实何损于我们一丝一毫?他已死了,我们尽可以撇开一切小节不谈,专讨论他的思想究竟有些什么,究竟经过几度变迁,究竟他信仰的是什么,否定的是什么,有些什么是有价值的,有些什么是无价值的。如此批评,一定可以发生效果。余如你上蔡公书中所举“腰缠久已累累”,“病则谒日医,疗养则欲赴镰仓”……皆不值得我辈提及。至于书中所云“诚玷辱士林之衣冠败类,廿五史儒林传所无之奸恶小人”一类字句,未免太动火气(下半句尤不成话),此是旧文字的恶腔调,我们应该深戒。〔15〕
我不知道,假如鲁迅地下有知,读了这信,会是什么看法。鲁迅骂胡适,就像习惯性流产一样,胡适并非不知,“鲁迅狺狺攻击我们”,即是知了。所谓“狺狺”,也是骂人,苏雪林用此在前,胡适不审,沿用于后,不管怎么说,也是失足。但,观其整体,论人终究持平,尤其下一节对鲁迅文学创作和小说史研究的称赞,更见出胡适的胸襟。而苏雪林的批评,主要不在于她对鲁迅的看法,而在于她的那个“火气”以及由此所导致的文字。这个“火气”,就是胡适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经常提起的、包括也是在给苏雪林信中专门作过解释的“正义的火气”,有时胡适又写作“正谊的火气”。在胡适看来,“‘正义的火气’就是自己认定我自己的主张是绝对的是,而一切与我不同的见解都是错的”,并进一步指出:“一切专断,武断,不容忍,摧残异己,往往都是从‘正义的火气’出发的。”〔16〕可以补充一句,骂人这一件事,也是从“正义的火气”出发的,苏雪林就是一例。因为自觉正义,所以就可以使用衣冠败类、奸恶小人之类的字句。殊不知,胡适历来是有事说事,有理说理,一向不搞文字攻讦,也看不惯这类攻讦文字。
苏雪林比胡适小不到十岁,但在胡适面前是执弟子礼的,所以胡适在信中不客气地批评了她,反对那种骂文字。鲁迅呢,二十年代曾在北京的世界语专门学校上过课,在他回该校学生吕蕴儒的一封信中,也涉及骂这个问题,其态度显然就不一样。他一开头就表示:“我极快慰于开封将有许多骂人的嘴张开来,并祝你们‘打将前去’的胜利”。〔17〕不知道开封的具体的事是什么,因此不好评判;但这怂恿本身是否就有问题呢,毕竟这是老师给学生的信,能鼓励学生把骂人的嘴都张开来?下面是鲁迅给学生的进一步指导:“骂人是中国极普通的事,可惜大家只知道骂而没有知道何以该骂,谁该骂,所以不行。现在我们须得指出其可骂之道,而又继之以骂,那么,就很有意思了,于是就可以由骂而生出骂以上的事情来的罢。”真是“骂亦有学”、“骂亦有道”啊,而且还“很有意思”。以鲁迅和鲁迅文章对年轻人的巨大影响和感染,它是会光大为一种风习的。在这一点上,胡适就不成气候。鲁迅那篇骂胡的“鸟导师”发表后,就有青年来信,特地称颂骂人的那一段:“先生:‘你们所多的是生力,遇见森林,可以辟成平地的,遇见旷野,可以栽种树木的……寻什么乌烟瘴气的鸟导师!’可真痛快之至了。”〔18〕骂人文字不但写得痛快,看得也痛快。可惜胡适就不会写这类文字,他的文字走平易一路,内中贯穿的是一种清醒大于热情的理性精神,当然满足不了一味沉浸于热情中的年轻人。这一点,胡适并非不知,他在1936年写给周作人的信中有这样一段坦白:“我在这十年中,明白承认青年人多数不站在我这一边,因为我不肯学时髦,不能说假话,又不能供给他们‘低级趣味’,当然不能抓住他们。”〔19〕骂,就是一种低级趣味。然而,胡适并不打算改变自己。同一年,苏雪林在上面那封信中很直率地告知胡适:《独立评论》杂志的“态度因为过于平和,持论因为过于稳健的缘故,色彩未免不甚鲜明。青年读惯了那些慷慨激昂、有光有热的反动文字,再读《独评》当然会发生不能‘过瘾’之感”〔20〕。苏雪林其实该知道,胡适写文章,压根就不图别人的“痛快”和“过瘾”。所以,他只好这样回答:“然而我们又不甘心做你说的‘慷慨激昂,有光有热’的文字”,为什么?因为,“我们(至少可说我个人)的希望是要鼓励国人说平实话,听平实话。这是一种根本的疗法”〔21〕。可惜这种“根本的疗法”根本就没起作用,胡适那一套,是冬葛夏裘,根本不合时宜。平实话没几人能听进去,尤其是青年。热血是要“激”的,激情是要“煽”的。谁抓住了青年,谁就抓住了时代。胡适抓不住青年,青年却抓住了鲁迅。因此,“新文化运动”后,“鲁文化”不断压倒“胡文化”,良有以也。
四、鲁迅骂人的策略
《鲁迅骂人的策略》是鲁迅与创造社发生冲突时,一位署名“黑木”的人就鲁迅骂人方式所写的一篇文章:
鲁迅之笔,以酸尖刻薄而出名,其骂人也,亦有其一定之“孙子兵法”,兹为介绍如下:
骂西滢时代:做随感录骂,在小说里面骂,在给旁人写的序文里面骂,回答旁人的信内骂,化名做文章来骂。
骂高长虹时代:做随感录骂,拼凑别人写好的文章来骂,在给旁人的信上骂,做考证介绍文时骂,写小说骂,引用古人的典故来骂,在自己作品的序文里面也骂。
今也,骂革命文学家时代:写随感录骂,用假名字写随感录骂,集对方的人的文句来骂,在旁人作品的按语上骂,给旁人的回信上骂,借旁人的来函骂,叫弟弟们化名来帮着骂,在启事里面骂。
黔驴技,止于此,新的出,再介绍。〔22〕
这样的文字显然是对鲁迅的攻击。不是不可以指出鲁迅骂人的“孙子兵法”,而且大体也没错,但,何必要说“黔驴技”,鲁迅终究不是黔驴,虽然,骂亦有技。仅就技而言,以上不过是方式的归类,离技还差那么一点。这个“黑木”显然没注意到鲁迅此前写于1925年的一篇文章:“中国老例,凡要排斥异己的时候,常给对手起一个诨号,——或谓之‘绰号’。这也是明清以来讼师的老手段。假如要控告张三李四,倘只说姓名,本很平常,现在却道‘六臂太岁张三’、‘白额虎李四’,则先不问事迹,县官只见绰号,就觉得对方是恶棍了。”〔23〕这段话几乎就是鲁迅的夫子自道。我少时知道的梁实秋,便是从鲁迅那里得来的。其时,还不明白其人其事,却先知道了“乏走狗”。文章的题目就让你未见其人,先闻其“名”。现在方知“乏走狗梁实秋”原是“白额虎李四”的家传。可叹我不是县官是读者,也给鲁迅算准了,“先不问事迹”,“就觉得对方是恶棍”。以后,我又陆续知道了“寡妇主义”杨荫榆、“革命小贩”杨邨人、“才子+流氓”创造社,还有“洋场恶少”施蛰存,等等。
为什么我“先不问事迹”,“就觉得对方是恶棍”呢?这就是“名”的作用。胡适与国民党论战的《人权论集》中,有一篇专论“名”的文章,叫《名教》,是批评国民党标语文化的。其中论述,很给人启发。胡适指出,中国人对“名”以及“名”所具有的不可思议的神力之崇拜,已经相当于西方人对上帝的崇拜了,所以,中国如果有宗教,不妨就是“名教”。胡适举了个例子:“小孩跌了一交,受了惊骇,那是骇掉了‘魂’了,须得‘叫魂’。魂怎么叫呢?到那跌交的地方,撒把米,高叫小孩的名字,一路叫回家。叫名便是叫魂了。”〔24〕这就是名教的一种表现。既然“‘名’就是魂”,名能表现魂,那么,起名就非常重要,它要先声夺人。从起名角度言,是“善名命善,恶名命恶”,而从接受角度言,“善名便引起我爱敬的态度,恶名便引起我厌恨的态度”。因此,这“名”本身,率先就给一个人定了性,同时也先在地决定了人们对此人的态度。比如,和任何事迹无关,也在任何事迹之前,“孺子牛”与“乏走狗”,两“名”一出,善恶已判。这就是“名”的诀窍。由此可导出骂的技巧。不骂人的胡适尚且洞察,善骂者自然更谙此道。
然而,在上面那个“叫魂”的例子后,胡适并未住笔,而是继续“例”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