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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中世纪哲学思想史-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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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陆九渊则以为要“先立乎其大者。”他说:“既不知尊德性,焉有所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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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学?”(《语录上》,《全集》卷三十四)就是说,首先要存心;一旦“发 

明本心”,就“自昭明德”,自然明理了。 

     三是陆九渊与朱熹的争论是关于“复性”的途径问题。陆九渊和朱熹都 

主张“复性”说。不过朱熹区分了“心”与“性”。他说:“灵处只是心, 

不是性,性只是理。”陆九渊则主张没有必要作这样的区分。他认为“心即 

理”,心与性是一回事,“复性”就是“复本心”。而朱熹则主张“复性” 

的途径在于“明天理,去人欲”。陆九渊说:“天理人欲之言,亦自不是至 

论。若天是理,人是欲,则是天人不同矣。……《书》云:‘人心惟危,道 

心惟微。’解者多指人心为人欲,道心为天理。此说非是。心一也,人安有 

二心?”(《语录上》,《全集》卷三十四)他认为,朱熹区分天理和人欲、 

道心和人心的说法是把天与人分裂为二了。但这决不是说他不赞成区分理和 

欲,只是认为应该把“欲”叫作“物欲”、“利欲”而已。他说“道塞宇宙, 

非有所隐遁。在天曰阴阳,在地曰柔刚,在人曰仁义。故仁义者,人之本心 

也。……愚不肖者不及焉,则蔽于物欲而失其本心;贤者智者过之,则蔽于 

意见而失其本心。”(《与赵监》,《全集》卷一)就是说,使人失其本心 

的原因在于两种“蔽”:第一种是“物欲”,第二种是“意见”。一般人“蔽 

于物欲”,诸子百家“蔽于意见”,即认为自己的意见即是真理。只有去掉 

 “物欲”、“意见”之蔽,才可以复见本心。 



                            7。陈亮的哲学思想 



     陈亮(公元1143年—1194年),南宋思想家,永康学派的代表。他与 

叶适的哲学思想,在当时思想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成为与理学、心学三足 

鼎立的学派。 

      (1)陈亮的“道在物中” 

     陈亮针对程朱理学“理在气先”和“理在气上”,即形而上的理或道是 

形而下的气或器的派生者和支配者的观点,提出了“道在物中”的思想。他 

说:“夫道非生于形气之表,而常行于事物之间者也”,不论自然界和社会 

都有其“道”。陈亮认为“道”是具体事物的法则,人们必须在客观的“事 

物之间”去认识事物的道理。以道与事物的相联系来看,也可以说:“天下 

岂有道外之事哉!”(《勉强行道大有功》)即道在物中,道外无事,相互 

依赖。对什么是道?陈亮的回答是:“天地之间,何物非道,赫日当空,处 

处光明,闭眼之人,开眼即是,岂举世皆盲,便不可与共此光明乎?”(《又 

乙已秋与朱元晦秘书》)这就是说,陈亮认为什么物都是道,道与物不能分 

开,“何物非道”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命题。 

     陈亮还认为,理学家主张道在具体事物之外,道与人的具体行动无关, 

实际上是佛教思想。他说:“夫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者,非谓其舍人而为道 

也。若谓道之存亡,非人所能与,则舍人可以为道,而释氏之言不诬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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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与朱元晦秘书》)。陈亮反对离开人道 (社会生活中具体的道)还有所 

谓天道。正是肯定在人道之外还有所谓天道。真正的“孔孟之学”,却是主 

张道表现在物中,理表现在事中,天道体现在人道中。 

     陈亮还反对程朱对“理一分殊”的解释,他说:“尝试观诸其身耳鼻口, 

肢体脉络,森然有成列而不乱,定其分于一体也。一处有阙,岂惟失其用, 

而体固不完矣。是理一而分殊之说也,是推理存义之实也”(《文集·西铭 

说》)。认为“道”的含义,除了指具体事物相应的法则外,也指宇宙的总 

法则。而程朱认为理一分殊,是说“万物各具一理,万理同出一源”,一理 

与万理的关系是神秘的“月印万川”似的关系。陈亮则认为理一分殊的意义 

应该象耳目鼻口与人的全部身体的关系一样,是部分和全体的关系。这种关 

系正是他所主张的“理一所以为分殊也”的关系。而程朱的“理”是脱离具 

体事物,高高在上的精神本体,万物分享这个理,万物各得此理之全,而不 

是各得其一部分。朱熹的理一分殊不是讲的总的理与部分的理的关系。所以 

说“人人有一太极,物物有一太极”。陈亮的“理”是不脱离具体事物的理, 

具体的物从它们的种属分类的关系说,有部分的理,有总的理。理一分殊的 

理一是天地万物的理的整体,分殊是这个整体中每一事物的功能。整体的理 

必须是各部分功能的总和,这就是说,全体只能是各部分组成的全体。 

     陈亮还依据他的“道在物中”的哲学思想,在社会生活领域提出了“本 

末具举”的观点。他认为人的需要是全面的,既要有物质生活,也要有精神 

生活,二者缺一不可,“有一不具,则人道为有阙”。他说,如果认为精神 

生活是本,物质生活是末,则精神生活不能独立于物质生活之外,必须通过 

物质生活表现出来,所以应该“本末具举”,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并重。 

      (2)陈亮与朱熹的王霸、义利之辩 

     朱熹认为,义与利、王与霸的对立就是天理与人欲的对立。天理即是义 

理,人欲即是功利:义理就是讲仁义道德,功利就是讲利欲。那末,“革尽 

人欲”,就是去利欲,去功利;“复尽天理”,就是只讲义理,讲仁义道德。 

朱熹把这一理论运用到历史观上,提出“王霸义利”之辩,鼓吹复古主义。 

他认为决定历史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心的好坏,特别是帝王心术的好坏。夏 

商周三代帝王的心术最好,能以“道心”治天下,所以天理流行,社会上一 

切都是至善的、光明的,是王道政治;汉唐以来的帝王心术只在利欲上,所 

以社会历史长期陷入混乱、黑暗的局面,是霸道政治。在朱熹看来,历史的 

演变是退化的,人们的道德品质愈来愈低,原因就在于三代圣人心传的道统 

失传了。因此,他认为挽救社会危机的办法只有从“存天理,灭人欲”的道 

德修养入手,使危殆的“人心”由危而安,微妙的“道心”由隐而显,恢复 

道统的统治,才能重现三代的王道政治。 

     陈亮针对朱熹的空谈义理、心性,提出“义利双行”的功利之学。他认 

为,物质生活欲望出于人的天性,“得其正则为道,失其正则为欲”,人的 

情欲“有分”,“有辨”,能得到正当满足就合乎道德。所以,“天理人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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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并行”。陈亮还针对朱熹的所谓三代专以天理行,汉唐专以人欲行;三 

代是王道盛世,而三代以下是人欲横流;虽然汉唐强盛,但决不能“以成败 

论是非”的观点,强调事功、功利在道德评价中的重要性。他认为观“心”, 

即动机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看“迹”即效果,“心”要通过“迹”来表 

现,没有“迹”就无以判“心”,三代圣王与汉唐皇帝一样,都是有心有迹 

的,历史上从来就是“义利双行,所谓王道政治与霸道政治在历史上也从来 

是交杂并用的,根本不存在什么“三代以上”和“汉唐以下”的绝对鸿沟。 

古今的“贤君”都有他们的功业建树,区别只在于有的“做得尽”,有的“做 

得不尽”,有的成功,有的失败,而不于主观动机上的有什么“义”与“利”、 

 “天理”与“人欲”的绝对差别。他反驳朱熹说:“秘书(按指朱熹)以为 

三代以前都无利欲,都无要富贵底人,……亮以为才有人心,便有许多不净 

洁。” (《龙川文集·乙巳又书》)陈亮认为物质欲望是人的天性,不容抹 

杀,统治者只能“因其欲恶而为之节而已”(《龙川文集·问答七》)。他 

主张统治者应用赏罚的手段来使为善者得到富贵尊荣,为恶者得到危亡困 

辱,就是说要顺应人的天性来进行统治节制,而不是从根本上否定天性的利 

欲要求。所以他说:“外赏罚以求君道者,迂腐之论也;执赏罚以驱天下者, 

霸者之术也。”(同上)陈亮显然赞同古代法家的理论,在他看来,“霸术” 

既然可以收到驱使天下的功效,那就没有什么不好。他说:“谓之杂霸者, 

其道固本于王道也。”(《龙川文集·又癸卯通书》)霸道原是本于王道的, 

二者之间并没有本质的区别。陈亮完全从事功效果着眼,认为凡事只要能够 

做到功成事济,便是正确的。 



                            8。叶适的哲学思想 



     叶适(公元1150年—公元1223年),南宋思想家,永嘉学派的代表。 

      (1)叶适的“道归于物” 

     叶适在批判程朱理学的“理在气先”和老子的“道行天地”的观点时, 

继承和发展了陈亮的“道在物中”的思想。叶适说:“物之所在,道则在焉。 

物有止,道无止地。非知道者不能该物,非知物者不能至道,道虽广大,理 

备事足,而终归之于物,不使散流”。(《习学记言》卷四十七)意思是: 

物与道不可分离,物在哪里,道也在哪里;物与道又是不同的,因为物是有 

限,道是无限的;不知得道,就不能概括物,不知得物就能达到道,即只有 

通过物才能知得道、达到道;道虽然是无限的,贯通一切事理,但最后仍然 

要归结到物,而不致使道、物流散。因此,叶适认为物是比道更重要、更高 

的范畴,他说:“夫形于天地之间者,物也;皆一而有不同者,物之情也; 

因其不同而听之,不失其所以一者,物之理也。”(《进卷·诗》)天地之 

间有形象的东西就是物。叶适反对理学家讲的所谓“太极”。理学家都将《易 

传》说的“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奉为“宗旨秘义”,但叶适却说,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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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话其实是“文浅而义陋。” (《习学记言》卷四)叶适以为,所谓“极” 

无非是标准、准则的意思。”夫极非有物,而所以建是极者则有物也。”(《进 

卷·皇极》, 《水心别集》卷七)“极”并非是在物之外存在的一种东西, 

而是在有物才能建极,不能离开具体事物而另外有“道”和“极”。叶适也 

反对朱熹所说的,先有“太极”才有万物,先有房子、车子之理,才有房子 

和车子,等等,他认为不应作“形而上者”与“形而下者”的区分,说:“若 

夫言形上则无下,而道愈隐矣。”(《习学记言》卷四)那么,什么是“理” 

呢?叶适说:“夫形于天地之间者,物也;皆一而有不同者,物之情也。因 

其不同而听之,不失其所以一者,物之理也;坚凝纷错,逃遁谲伏,无不释 

然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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