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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蜡和它的偶性,而这些,实在说来,假如没有眼睛,没有手,你就不能看见,不能摸到,或者按照你的说法,也不能想是看见,想是摸到。
你接着说:可是,如果说蜡在不仅经过视觉或触觉,同时也经过很多别的原因而被发现了之后,我对它的概念和知觉好像是更加清楚、分明了,那么我对于我自己的认识岂不是应该越发更加明显、清楚、分明了吗,既然一切用以认识和领会蜡的本性或别的物体的本性的道理都更加容易、更加明显地证明我的心灵的本性?可是,既然你所推论关于蜡的东西,都只能证明人们知道精神的存在,而不能证明它的本性,同样,其它一切也不会证明出更多的东西来。即使除此而外你想要从对蜡的实体的这一知觉中推论出别的什么东西,你也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既然我们对于这个实体只不过是领会得非常模糊,只不过是把它领会成为我不知道是个什么,那么同样,精神也只能用这种方式来领会,以致的确可以在这里重复你在别处说过的话:我不知道是什么的那个你自己。
你最后说:然而我终于不知不觉地回到了我原来想要回到的地方;因为,既然这是我现在弄清楚了的一件事,即精神以及物体本身不是用感官或想像功能所能真正认识的,而是只有用理智才能认识的,而且它们不是由于被看见了或被摸到了才被认识的,而只是由于被思维所理解了或者了解了才被认识的,那么我非常显然地认识了没有什么对我来说比我的精神更容易被认识的了。对你来说,这话说得很好;但是对我来说,我看不出你从什么地方能推论出对于你的精神,除了它存在以外,还能清清楚楚地认识别的东西。因而我也看不出这个沉思的标题本身(即《人的精神是比物体更容易认识的》)所许的愿已经实现了;因为你的计划不是要证明人的精神的存在,或人的精神的存在比物体的存在更清楚,因为肯定没有人怀疑它的存在,你无疑是想要使它的本性比物体的本性更加明显。不过我看不出你做到了什么。谈到物体的本性时,你,精神啊!你自己曾说过,关于物体,我们认识了许多东西,例如广延、形状、运动、对地位的占据等等。
可是关于你自己,除了你不是物体性的一部分的一种聚集,不是空气,不是风,不是一种在走路或在感觉的东西等等以外,你说了什么?不过,即使我们同意了你所有这些东西(虽然你自己反对了其中的某几个),这也并不是我们所期待的;因为,实在说来,所有这些东西都不过是一些否定,而我们并不要求你向我们说你不是什么,而是要求你告诉我们你是什么。
因此你终于说你是一个在思维,也就是说,在怀疑,在肯定,在否定……的东西。
可是,首先,说你是一个东西,这一点都没有说到已知的什么;因为“东西”是一个一般的、泛泛的、不确指的词儿,它对你并不比对世界上一切东西更合适,并不比一个不是纯粹“什么都不是”更合适。你是一个东西,那就是说你不是一个“什么都不是”,或者换言之,但意思完全一样,即你是一个什么东西。但是,一块石头也不是一个“什么都不是”,或者,假如你愿意的话,是一个什么东西;一个苍蝇也是一样,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是这样。然后,说你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这倒是真地说到已知的东西了,但它在以前并不是未知的东西,它也不是我们所要求于你的;因为有谁怀疑你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可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我们因而希望要知道的,是认识并深入到专以思维为其职责的那个实体的内部。因此,我们所追求的,也是你应该得出结论的,并不是你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而是以思维为其属性的这个东西是什么。怎么啦!假如请你对于酒给我们一个更准确、高于寻常之见的知识的话,你以为光说酒是葡萄挤出来的液体的东西,它有时是白的,有时是红的,它是甜的,能醉人等等就算满足了,而不想尽量揭露和表明它的实体的内部,指出这个实体如何由酒精、蒸馏液、酒石酸以及其他若干部分以适当的分量,适当的温度混合到一起而构成的吗?因此,既然大家期待你,而你也答应关于你自己给我们一个比寻常之见更准确的认识,那么你自己会判断像你那样做的,即对我们说你是一个在思维、在怀疑、在理解……的东西,那是不够的;你应该对你自己做一番像化学分解那样的工作,使你能够给我们揭露并且使我们认识你的实体的内部。
当你这样做了以后,要由我们来检查一下,看看比起物体(它的本性已经由解剖学、化学、那么多不同的技艺、那么多的感觉和那么多不同的实验给我们表明得如此清楚了)来,是否你更被认识了。
对第三个沉思的反驳论上帝,以及上帝存在一、首先,你认为对于我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这个命题的清楚、分明的认识,是你所具有的确定性的原因,你从这里推论出,你能把凡是我们领会得非常清楚、非常分明的东西都是真实的这一条订为总的准则了。不错,直到现在我们还没有在暗昧不清的人类事物之中找出我们关于确定性的更可靠的准则,不过,既然有那么多伟大的人物,他们虽然似乎本来已经非常清楚、非常分明地认识了许多事物,却认为真理是隐藏在上帝本身的心里或者是高深莫测的,那么难道不能怀疑这个准则可能是错误的吗?当然,在怀疑论者们所说的话以后(你一定知道他们的论据),从认识得清楚的一件事物里我只能得出事物真地就象它们对每个人所表现的那样;除此而外,我们还能保证什么真理呢?
举例来说:我清楚、明显地感觉到瓜的味道很好吃,因此瓜的味道对我来说就真是这样;但是如果因此就说这个味道在瓜里真地就是这个样子,那我怎么能相信呢?因为在我年轻时和我的身体健康情况非常好的时候,我认为它并不是这样,我那时明明白白地感觉在瓜里有另外一种味道。甚至我现在还看到有不少人并不认为它好吃;我看见有不少动物的味觉非常灵敏,体格非常强壮,但它们的感觉并不和我的一样。那么难道“真”反对它本身吗?或者换言之,难道一个事物,虽然它被清楚、明白地领会了,它本身却不是真的,而实际上只是被清楚、明白地领会为真的吗?对于精神的东西,也几乎一样。
我从前曾经起过誓说,从一个小量达到一个较大的量,不可能不经过一个相等的阶段;我曾经以我的生命来赌咒说,两条不断接近的线,如果延长到无限,不可能最后不相交。我觉得这些事情是如此清楚、分明,以致我把它们当作非常真实、毫无可疑的定理;而后来却有些理由使我相信不是这样,因为我把相反的东西领会得更清楚、更分明了;即使现在,当我想到数学假定的性质的时候,我还免不了对它们的真实性感到某些怀疑和不信任。因此我承认人们可以说我是真地按照我假定或我领会量、线、面等的性质而认识这样的和那样的一些命题;可是,至于说它们本身因此就是我所领会的那样子,这却不能加以肯定。虽然这是数学上的真理,不过这和现在所谈的其它的事物有关,因此我问你:为什么在人们之间有那么多不同的见解?每个人都认为他非常清楚、非常分明地认识了他所辩护的见解。你不要说他们之中大部并不坚持他们的意见,或者说他们不过是装腔做势说他们理解得很清楚;因为我知道有许多人将以自己的生命来坚持他们的意见,尽管他们也看见别人也以同样的热情坚持相反的意见,除非你也许这样地认为:甚至到这最后时刻他们还伪装他们的感情,还不到从他们的良心的最深处把真话拿出来的时候。
当你说你早先把许多事物当作非常确定、非常显然的接受了下来之后你又看出它们是可疑的、不确定的时候,你自己也碰到这样的问题;不过你是把这个问题悬而不决,也不去证实你的准则;你只是利用这个机会去论述你可能由之而受到了欺骗的观念,你把那些观念认为是表象在你以外的什么东西,而这些在你以外的东西也许并不存在;在这以后你再一次谈到一个骗子上帝,你可能在“二加三等于五”、“一个正方形的边不能多于四个”这些命题的真实性上受到这个骗子上帝的欺骗,以便由之而向我们指出必须等到你证明出来有一个不可能是骗子的上帝的时候才来证实你的准则。实在说来,你用不着费那么大的力气去证实那个非常容易使我们把假的当作真的接受下来并且引导我们误入歧途的准则;而最必要的是你应该告诉我们一种好的办法,使我们学会指导我们的思想,使我们知道:每次当我们以为清楚、明白地领会了什么事物时,我们到底是弄错了,还是没有弄错。
二、在这以后,你把观念(在它们作为影像这一点上,你想把它们算做是思维)分为三种:有些是与我们俱生的,有些是来自外界的、外来的,还有些是由我们制造和捏造的。在第一类下面你放上你对于一般称之为一个东西、或一个真理、或一个思维所具有的理智;在第二类下面放上你对于你所听到的声音,你所看见的太阳,你所感觉到的火所具有的观念;在第三类下面你放上你自己所虚构和捏造的人鱼、鹫马以及诸如此类的其他一些怪物。接着你说也许你所有的观念都是外来的,或者都是与你俱生的,或者都是由你造成的,因为你还没有足够清楚、分明地认出来它们的来源。因此为避免错误(可能一直到观念的来源完全被认清以后,错误也还会发生)起见,我想现在请你注意:全部观念好象都是外来的,它们是由存在于理智以外的事物落于我们的某一个感官之上而生起的。
因为,实际上,精神不仅有(甚至可以说它本身就是)领会从外在对象发出,通过感官而达到精神的那些外来的观念的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