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次次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向东向东、再向东-第1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东方”。这或许就是为什么美洲文明发展最晚的秘密。
  另外,我在某些资料处偶然看到这样一个古埃及人的信念:西方属于死亡之地。这就是他们避讳向西的原因所在。并且,不仅古代印度人有西天就是死亡的代称,中国人一样如此,比如马王堆T型帛画的方位,是古埃及人开创了这个“西天”的称谓吗?
  当我发现下面这段文字后简直有点喜出望外的感觉,在一本叫《波波尔·乌》(Popul Vuh)的玛雅文献中,玛雅首领通常接受加冕的时候会唱着这样的诗歌:“我们去向日出的地方,我们的父辈来自那里”。看来他们的祖先真的曾经越过海洋,然后来到日出的地方①。不过从后一句语焉不详的诗句中,我真得说它起码有三个解释:一,“走向日出的地方”是个传统与他们祖先曾经有过的举动,可以认为就是我说的人类一直从中东附近向东走去;二,假如一直“去向日出的地方”,则可以到达父辈们生活的地方——那里依旧是越过大西洋的北非、中东地区——这只表明他们清楚了解父辈的方位,不表明他们父辈直接从北非、中东越过大西洋西去到达美洲地区;三,他们的父辈就是直接越过“狭窄的”大西洋到达美洲的,所以他们才知道父辈来自“日出的地方”。我想我是不能排除在后期曾经有人从北非越过大西洋来到美洲的可能性,并且他们了解到地球是圆的这一概念。但我强调:最先的主流首先是从中国越境而至美洲。
  一般认为亚伯拉罕生活在4 000年前,美洲成型的文明也多在这个时段之后才开始,2 000年前左右达到辉煌顶点。亚伯拉罕的子孙成群结对地来到美洲开拓新的天地合情合理。父辈们告诉他们目的地就是日出的地方,假如他们有环球的概念,那么他们还可以被告知:不断向日出地方走去就能重新回到故乡。
  《圣经》一直强调以扫有“红皮肤”、“多毛”的生理特征,这是不是在暗示我们那正是美洲的红土,美洲的荒芜呢?据说玛雅人一点也不多毛。但是玛雅人有拔毛的通行习惯。是因为当初“多毛”受到驱逐使以扫的后代以不断拔毛才发展为今天不多毛的这一现状呢,还是他们本来就不多毛,这是个疑问。假如一个民族一直保留拔毛的习惯,4 000年后多毛者的后代还会多毛吗?这是个专业生物学问题,我回答不了。不过我有几个推测以说明“多毛”问题:一,数千年的生活环境改变了他们的生理特征。全球人类生理特征以经度方位从欧洲到近东、到远东有顺序地在眼睛、毛发颜色、鼻子高低方面呈明显的群体渐变,另外纬度方面则展示了肤色深浅差异,显示出地理可能对人种生理特征的影响力;二,最初西班牙传教士到达美洲之后故意对玛雅人的上层精英进行肉体灭绝,玛雅人中间“多毛”而鼻子高大的人种很可能正是玛雅人中的高等级被消灭人群。以上两个原因都有可能导致我们今天在玛雅人那里看不到“多毛”人的存在。
  “多毛”的生理特征的提出确实很有意思。撇开肤色不谈,就今天“多毛”和“少毛”而言,人类的差别真的很大,几乎可以分为“多毛人”和“少毛人”两类,即便在中国也有这个分别,并且和男女无关,有的男性皮肤光滑无毛,有的身为女性却毛发发达。但总体看西方人毛发比亚洲人毛发浓密一些。《圣经》里对以扫“多毛”的提出,说明了确实在亚伯拉罕家族中间也存在着“毛发”方面的差别:既然有人(以扫)是“多毛”的,就暗示出有人(雅各)是相对少毛的。
  “多毛”算不算是一种生理缺陷呢?
  据说中东地区有为王必须完美的传统,即便有一点身体的缺陷或者外伤损害都会有剥夺王位继承的危险。后来为什么中国人有“发肤受之于父母”而不可随意而为等,可能与此有关。在有众多禁忌的古代社会,以扫以某种不名誉(比如他喜欢外出活动受有外伤,或者干脆因为“多毛”等)而自认失去王位继承权,不得不主动离开中东也是有可能的,给他的选择只是比如“你愿意以什么样的语言在家谱中表述你的离开”,而他也完全可以回答说:“我少年无知以红豆汤出卖过我的长子权。”
  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过这样一个事实,中国传统审美中非常注重人的外表,王侯将相经常把外貌与品德联系起来对待,似乎面貌丑陋几乎等同于不道德。中国人一直到今天都比较歧视外貌不美的人,但是西方人在基督教化下基本上割除了这种狭隘的观念,把“人人平等”也贯彻进面貌判断方面。据说摩西就是一个面貌出众的男人,但不幸此人舌头似乎受到过伤害,这个损害很可能导致了他的一些命运的改变也未可知。
  《圣经》中雅各从舅舅家逃跑进入迦南后不久,两兄弟再次相遇。我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久以扫就带着家人乖乖离开了,他把家园故土留给了雅各(以色列)。这里肯定存在一些我们还不知道的古代政治秘密,原因不会是“红豆汤”之类的生活琐事,那只是个隐晦的表达方式而已。并且请注意雅各更名的时间发生在他离开舅舅家回到迦南的途中,这个细节不是没有意义的。在古埃及更名一般意味着一个新的法老开始掌握政权。
  《圣经》说:“以扫就是以东”。后来命名的“以东”地理方位就在红海湾的尽头北岸区域。我想这里很可能留下了以扫的根,但主要人员却离开了。并且那肯定是个数十万的大军,并且他们一部分人乘船从红海离开。
  两兄弟的母亲利百加怀孕的时候两个孩子在子宫中争斗,耶和华对他说:“两国在你腹内,两族要从你身上出来,这族必强于那族,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实际上就意味着雅各留下做地主,以扫要被驱逐出去,尽管他也建立新的国家,但是却要臣服于“天”(中东),我推测作为殖民地他们要向母国定期进贡纳税。
  “25:25 先产的身体发红,浑身有毛,如同皮衣。他们就给他起名叫以扫〔以扫就是有毛的意思〕”,以扫与红色有缘,不仅直接形容其“身体发红”而且《圣经》后面一句话直接告诉我们“以扫就是以东”,“以东就是红色”①。
  目前全世界人种大致分黄、白、红、黑,而印第安人恰好就是“红人”所以皮肤红色的以扫就是印第安人的祖先,我不相信这是个巧合,因为有太多的“巧合”都指向一个结论。而美洲以其母亲利百加的故乡Aramaean命名就更合逻辑,经过四千年的演变成为今天的America也没有什么奇怪的。以扫的妻子叫Judith;而中国商朝之母“简狄”的玉圭又出现在印第安人那里。这一系列的巧合不可能是偶然的。
  “27:40 你必倚靠刀剑度日,又必事奉你的兄弟,到你强盛的时候,必从你颈项上挣开他的轭”。
  这是父亲对以扫预言的解读:你一路出去,必定遭遇无数战争,并且要向兄弟纳贡,一旦羽毛丰满就可以挣脱开去,自立门户。这也是所有东方殖民地的发展规律,最初与母国有联系,一旦强盛就可以独立。几千年后的美国与英国之间重演了这一幕。

《向东向东,再向东》之创世记(14)
  “28:8 以扫就晓得他父亲以撒看不中迦南的女子。便往以实玛利那里去,在他二妻之外又娶了玛哈拉为妻。他是亚伯拉罕儿子以实玛利的女儿、尼拜约的妹子”。
  以扫是不是因为父亲看不上迦南女子,但是这个事实恐怕是真的:以扫娶了“以实玛利的女儿”。假如说以实玛利就是中国的“禹”,那么以扫就是和中国人联姻,他从中国经过而到美洲去就有了一个中转站与根据地。我想以扫是经水路和陆路结合到美洲去的。以扫生活的时代接近中国的殷商,确实一些印第安人在今天自称他们是来自中国的殷人。种种迹象表明,以扫带领自己的家族曾经长期在中国生活过,“禹”(假如是“以实玛利”的话)按辈分是以扫的伯父和岳父。这些信息都象是以扫建立了殷商取代了夏朝。但我觉得殷商的来历很复杂,以后会有专门的章节讨论商朝的出现,现在先说以扫及其家族与美洲的联系。
  我怀疑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沿中国的南部海域北上,在中国的东北和山东一带曾经长期居留,一部分蒙古人、赫哲人、鄂温克人、满族人以及更北地区等民族可能为以扫后裔或与之有密切的族源关系。以扫的一个妻子就是“赫人(Heth或Hittite)”。在今天的英语翻译中把“Heth”直接音译为“赫哲”恐怕一般专家不会有太大意见。
  美洲与中国北方民族的文化联系不可小觑。玛雅人与中国草原民族的许多习俗传统、甚至是称呼都有相近的地方,比如玛雅人在公元10世纪之后经常受到来自北方的“陶而泰克人”(又称“托尔特克”Toltec①)的侵袭,实际上他们有可能就是中国元人的祖先,也可以说,在西班牙人到达美洲之前的公元10世纪正是这些蒙古人进入并结束了玛雅文明。其后200年,向西,蒙古人使用战马推进到今天的法兰西;向南,蒙古人把自己的政权推行到了两河流域和印度境内。古代人的许多达行壮举都是愈加纤秀的今人不可想象的。玛雅人属于蒙古人种这也是公认的事实。
  当然我不认为美洲文明是由单一的民族建立的,它很可能经历了几个层次。
  夏朝结束了中国境内的原始社会,依照中国的情形,以实玛利也同样会顺利结束美洲的原始世外桃源。我十分吃惊地闻知,玛雅的一个重要都城就叫“乌希马尔”(Uxmal),这不就是“以实玛利”(Ishmael)嘛!现在我倒是要怀疑,以扫和岳父谁最先到达美洲。
  美洲玛雅人尽管没有埃及的法老,但是玛雅人的社会政治形制却与古代中东人大同小异:贵族(Akneg…ebob)和君王(Halach Uinic;即真人)处于最上层;祭司又是一个特别的阶层,与贵族一样享有特权;第三层是平民;最后是奴隶。一个特别的地方是,美洲也有中东地区的长老制痕迹。
  我注意到美洲的玛雅“贵族”发音表现为“Akneg…ebob”,他们的酋长阶层也属于世袭贵族,但被表达为“Almehenob”。还有几个高级别的人士最后两个字母都是“ob”,玛雅祭司就叫“Ahjubob ”。远在中东的古埃及贵族就是“nob”,它发展到今天英语的“noble”(贵族)。
  中国古代一直有个游离于政治体制之外的群体是特别受人尊敬的,那就是“高人”或者“高士”;中东有称“博士”的人基本相当于他们;玛雅人则称呼这类人为“Chilanese”,翻译为“先知”,属于祭司的一个组成部分。整体看,这些人很有可能是古代负有特殊神秘使命传送全球信息的人,他们会定期长途跋涉到各个国家或部落中去。他们不是王侯,但他们象钦差大臣一样有着超然于王权的决断权。但在大约2500年前这个制度就没落了,到后来他们演变为一种文化符号保存于东方和印第安文化之中。我特别奇怪从中国定期到玛雅部落中去的中国人是不是可以被称为“Chilanese”(先知)呢?假如他们从中东母国而来,假如中国是他们的必经之地,他们自然就是信息最充分、无所不知的“Chinese”或“Chilanese”(先知)了。中国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