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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欧剧变的根源与教训-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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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部宪法首次明确规定了罗马尼亚共产党作为各劳动人民组织、国家机构和机关的政治领导力量的地位。宪法还规定: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是城乡劳动人民的国家,确认了劳动人民获得的巨大权利和自由;而人民政权的基础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工人阶级同劳动农民的联盟;国民议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唯一的立法机关;国家权力的最高执行机关和最高行政机关是部长会议。宪法还规定了罗马尼亚国民经济中的各种所有制成份,即社会主义成分、小商品生产和私人资本主义成分,而社会主义成分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
  第二节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从1949年起,罗工人党就着手进行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
  1949年3月,罗工人党中央全会作出了“关于党在加强工农联盟和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斗争中的任务的决议”
  ,制定了把1944年土地改革时留给所有者的土地和通过土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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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的示范农场收归国有的法令,并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建立集体农庄的决定。该决议规定现阶段农村中的主要任务是限制资本主义剥削和准备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条件。
  规定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它只接受贫农和中农参加,不接受富农。党在农村的阶级政策是依靠贫农、巩固与中农的联盟和不断地进行反对富农的斗争。罗党对农村中富农的政策是从经济上限制它们,以便逐步消灭农村中的剥削关系。但限制富农,并不意味着把富农作为阶级来消灭,国家在通过价格政策、税收政策、交售额不等的义务交售制、禁止买卖土地等措施来限制富农进行剥削的同时,也为富农提供了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从事生产活动和进行商品交换的可能性。这个决议对在罗马尼亚正确解决农业问题、发展农村的社会主义经济、在新的条件下满足国民经济的要求、提高农民和全体人民的生活水平有着重要意义。决议强调指出,在还没有建立起技术基础、没有造就必要的人才、对劳动农民群众的说服工作还没有使他们自觉自愿地组织集体农庄的情况下,着手进行大规模的集体化就是错误的。全会同时为国营农业单位——机器拖拉机站和国营农场确定了重要任务,强调国营农场在组织社会主义农业和吸引农民走社会主义农业道路的作用,指出国营农场除了保证国家粮食的中央储备外,还应成力强大的农业发展的中心。同时还强调要重视所有的合作形式,即既要重视消费合作社,又要重视从农民的劳动组合和互助传统中产生出来的简单的生产合作形式。后来在合作化过程中,有些地区出现了强制加速合作化,擅设公堂,非法地给许多农民判罪的错误。
  在反富农的名义下,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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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有8万多农民被交付审判,其中有3万多人还受到了公审。
  罗党对此坚决地进行了干预,制止了逮捕和审判,并释放了成千上万非法被捕的农民。针对合作化过程中出现的错误,1941年9月,罗工人党作出了关于“建立集体农庄和农业共耕社工作的决议”。
  决议指出,对于那些为使劳动农民加入集体农庄而破坏自愿原则,施加经济上和行政上的压力,追求数量,强迫命令,打击中农,限制贫农等偏差,都应受到坚决制止和批判。
  决议明确强调党在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时,唯一的方法应是说服的方法,向劳动农民解释的方法。从1942年起,罗党更加注重巩固农业中现有的社会主义单位,加强对农民的说服工作,为此又制定了《劳动农民共同耕作土地的农业共耕社示范章程》,规定将共耕社社员加入共耕社的小块土地合并成一大片或几大片土地,但土地的所有权仍为社员个人所有。
  还规定只有贫农和中农可以成为共耕社社员,富农、投机商、剥削他人劳动的人均不能加入共耕社。这一《示范章程》加快了共耕社的建立和发展。
  农业共耕社的数目从1942年的1834个增加到1949年的11482个。
  1949年,从土地面积和农户数来说,共耕社在农业合作部门已占优势。
  1943年又公布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章程》,该章程规定社员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时,应将全部土地、耕畜、主要农具等交给合作社。同时决定继续支持集体农庄和共耕社,扩大农业机械化,传播农业先进技术,扩大种植面积,大力发展畜牧业等。
  1946年2月中央全会决定以合同收购制代替农产品的义务交售制。同年7月,罗工人党中央全会建议对集体农庄的标准章程进行修改和补充。全会建议,在社员大会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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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下,吸收那些对人民民主国家表现忠诚,在党的地下斗争时期支持过工人运动和反法西斯斗争,在前线为解放祖国而跟希特勒军队作过战,支持过群众反对地主和实行1944年土改斗争,积极参加过建立人民民主制度和共和国的原剥削分子加入农业合作社。同时,在大多数劳动农户都已加入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乡和村庄里,社员大会还可接受没有参加过上述活动,但证明自己是忠于人民民主国家的原富农入社。
  此次全会还决定建立土地入股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为支持社会主义合作社和个体农民,从1947年1月1日起,集体农庄、农业生产合作社、畜牧业共耕社和拥有耕地面积不到1公顷、其主要收入不是依靠饲养与出售牲畜的劳动农民可免除义务交售肉类。
  1949年3月罗又通过了大国民议会主席团“关于消灭农业中任何剥削形式残余以进一步提高劳动农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和发展社会主义建设的法令”
  ,该法令禁止“出租或租借农业土地、以及农业生产者对他人劳动的任何剥削”
  ,消灭以实物或现金形式租佃土地以及农业中其他剥削形式的残余,为此剥夺了富农多余的土地,从而在经济上消灭了最后一个剥削阶级——富农。
  1960年罗党八大在分析了农村生活中所发生的变化,农业的社会主义部门已包括了全国81%以上的农户和可耕地面积的情况下,从而宣布,罗已建成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在农业中的资本主义所有制的最后形式已被消灭。
  到1962年4月,社会主义农业单位拥有的农地面积已占全部可耕地面积的96%。农业生产合作社拥有320多万农户,已接近于全国农户的总数,合作社部门占有全国可耕地面积的79%。至此,罗马尼亚在农村中已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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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农业合作化,大国民议会宣布全国合作化过程已完成。
  第三节 第二个五年计划(1946~1960)的任务、指标和执行情况
  1944年12月罗党“七大”制定了第二个五年计划(1946~1960)
  ,这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是在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工业、首先是重工业的基础上,保证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以便到1960年农业中的社会主义部门无论在面积还是商品生产方面都占优势。
  “二五”计划的主要目标是: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生产,特别是那些国内有原料基础保证的重工业部门——石油、化学、动力、钢铁、有色金属和煤炭工业;在利用国产原料的基础上发展消费品工业;不断扩大和加强农业中的社会主义部门;发展国营和合作社贸易,加强城乡的货物交流和国营社会主义部门和小商品生产部门之间的商品交换;通过消费合作社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形式加强城乡小商品生产者的合作化运动等。规定“二五”计划期间,基本建设总额为1040~100亿列伊,即比第一个五年计划增加67~74%。
  基本建设投资的46%用于工业,而其中的84%又用于生产资料工业。与1944年相比,规定1960年电力生产增长80~84%,原油增长28%,煤增长80~90%,钢增长1~12倍。还规定1960年工业总产值将比1944年增长60~B64%,其中生产资料生产将增长70~74%,而消费品生产将增长40~4%。
  1946年波匈事件后,12月中央全会又对第七次代表大会规定的关于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比例进行了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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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些调整。全会指出,由于经验不足,在经济各部门之间的适当比例和提高生活水平方面都犯了错误,因此,今后在发展重工业的同时,必须把发展农业和消费品工业作为中心任务。
  全会决议在继续强调“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发展重工业的政策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基础”
  的同时,也强调必须有计划地、大力发展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农业、轻工业、食品工业和住房建筑。为此,全会决定对第二个五年计划所规定的投资进行一定的削减,并调整了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比例,结果,1947年用于积累的国民收入分配额只占91%,1948年B增加到148%,而1941~1944年期间积累基金的平均率为B176%。与此同时,全会还决定以合同预购制代替农产品征B购制,并修改了1947年的国家预算和经济计划,即减少基建投资和加速发展消费品生产,改进工资制度,扩大地方权限。
  为此将增加近40亿列伊用以改善工资、提高养老金、国家对儿童的补贴、发展社会文化活动和提高农民收入。但由于降低了积累基金,影响了工业的发展速度,1948年11月中央全会又决定加速国民经济的发展,将国民收入中的积累基金比例从1946年的14%提高到18%,于是1949年和1960年的经济计划又规定了较高的积累率。
  不过在整个1946~1960年五年计划期间,积累率仅为16%。
  1949年罗工人党中央全会决定增加所有职工的基本工资,免去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列伊以下的工资所得税,减少每月工资收入在1400列伊以下的工资所得税;工人的基本工资平均增加10%。这样,19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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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比1944年提高了30%。
  第四节 党内斗争
  1942年2月,罗工人党中央全会揭发并批判了“波克~卢卡反党分裂集团”。
  该集团的主要成员有原罗党中央第二书记、部长会议副主席兼外交部长安娜。波克,原党中央第三书记、部长会议副主席兼财政部长瓦西里。卢卡,原中央第四书记、内务部长特奥哈里。乔治斯库等。全会指责他们“粗暴地践踏列宁主义关于个别吸收入党和保证正确的社会构成的组织原则”及党内生活的准则,采用“竞赛”和“集体入党”的方法,从而导致一些敌对分子、钻营者和道德败坏分子混入党内。全会还指责他们践踏集体工作的原则,企图凌驾于党之上,诽谤党的领导,否定中央委员会的作用,搞个人崇拜;破坏工农联盟,反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鼓励富农和城市中的剥削者;反对建立农业共耕社并阻碍农业中社会主义国营部门的发展;破坏人民法制,逮捕审讯了大批劳动农民。
  1942年3月,罗工人党中央全会决定开除卢卡的党籍,指控他破坏币制改革、保护资本主义贸易。全会决定给予安娜。波克警告处分,并不再把她选入政治局和书记处。同年6月再次对他们进行指控。
  说卢卡“阻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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