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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也知道,对此国内外的很多上师是怎么样看待的,我们的传承上师怎么样看待的。虽然现在藏地有个别所谓的活佛上师,通过不同的途径和方法搞这样的事情,但这个问题自古以来错综复杂,在此也没有必要详细地告诉大家。不管怎么样,我今天再三地要求:凡是学习《入行论》的人,不能念诵供奉修单!
若没有再三强调的话,有些学习大乘论典的道友,随随便便依止上师,今天修这个护法、明天修那个护法。当然对我个人来讲,藏传佛教中公认的智慧神和事业神,没什么不准念的,但供奉修单完全违背传承上师及国内外具相善知识的教言,它失毁誓言之后,你若继续修持,什么成就都不会现前,这也是传承上师们的一种印持。不管什么样的人,都应该尽心尽力地追随传承上师的足迹,因此大家务必要值得重视!
下面正式进入讲课。
丑三、为断嗔而除贪:
若欲断除嗔恨心,必先斩断它的来源,否则,表面上断除一些所缘也徒劳无益。
譬如屋着火,燃及他屋时,
理当速移弃,助火蔓延草。
此处作者通过形象贴切的比喻,说明若要对治嗔恨烦恼,必须先从根源上着手。
比如房屋着火了,如果这间屋子实在保不住,为了防止火势蔓延而燃烧周围的房厦,人们会迅速移开草木等易燃物,即使这些东西再贵重,为了抢救其他的房屋,人们也会忍痛割爱,在很快时间内,把这些东西全部拆除舍弃。
大概在1999年,色达县有一栋房子着火了,当时整个县城的人都跑去救火,我看见他们每个人脸上露出了恐慌和忐忑的表情。为了阻止大火波及四邻,他们把旁边房屋里的东西,如家具、衣被等等,不管它有多么珍贵,统统都扔出去。因为当时的火势已经控制不住了,为了不让所有财产毁于一旦,世人一般都会采取这种办法。本来平时对这些财物很执著,但在这种紧要关头,这样做是最明智的。
这个比喻说明了什么呢?
如是心所贪,能助嗔火蔓,
虑火烧德屋,应疾厌弃彼。
同样的道理,由于心所贪执的任何人和事物,是能助长嗔火蔓延的因,别人对此作违缘可使嗔心大发。因此,为防止嗔火焚烧福德的宅室,我们一定要当机立断,抛弃所贪执的一切。
世间人都不愿意有很大的嗔恨心,不管是学佛的、没学佛的,都希望自己性情柔和,不愿意暴躁易怒。然而因缘现前时,有时候自己也没办法控制,原因是什么呢?就是生嗔恨心的因没有断。就像烈火依靠干柴会熊熊燃烧一样,人们耽著我和我所,若有人损害自己的身体生命、地位名声及亲朋好友,嗔恨之火便会因此而点燃。
尽管《释量论》中说:嗔恨心依靠不悦意的对境产生,贪心依靠悦意的对境产生。从这个角度上,贪心与嗔心的行相、所缘似乎是他体,但实际上它们全部来源于无明我执和萨迦耶见,依靠这样的我执和我所执,产生了贪心,又产生了嗔恨心。倘若没有对我和我所贪执,嗔恨心怎么会平白无故产生呢?
平时留意一下也会知道,我们一天所发的嗔恨心,有多少是为了度化众生,有多少是为了自己和亲友?我们爆发嗔怒,要么是我的亲人遭到了侮辱,要么是我的身体受到了损害,为利益众生的几乎没有。所以《妙法莲华经》中说:“诸苦所因,贪欲为本,若灭贪欲,无所依处。”若能消灭相续中的贪欲,世上的痛苦也就没有依处了。
要知道,对什么贪执越强烈,引发的嗔恨就越大。现在有些人受到感情挫折后,恨对方就像发疯了一样,来源是什么?就是自己太执著,假如一点贪执都没有,绝不可能如此痛苦。萨绕哈巴尊者说:“贪执纵有芝麻许,竟引痛苦无边际。”无垢光尊者在《三休息》中也讲:“执著越大,痛苦越大。”世间上人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冲突,归根结底就是源于贪执,若没有抛开贪执的对境,嗔恨之火一定会蔓延十方。
我们在寂静地方的修行人,远离了自己的家庭财富,没有什么牵挂,也不会有很多嗔恨。尤其到了泰国等修行圣地,那里的修行人少欲知足,独自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非常潇洒。然而世间上并不是这样,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交流,处处流露着对我和我所的贪执,嗔心的产生必然势不可挡。所以,我们学习大乘佛法的人,对自己的亲朋好友、地位名声,尽量不要特别去执著。如果越来越执著,依此哪怕产生一刹那的嗔恨,千百万劫所积的施戒等善根也将摧毁无余。因此,有智慧的人应按寂天菩萨的教言经常观察自己。
这里的内容,并不是佛教的一种教条,也不是盲目的一种信仰,而是通过比喻、理证,让我们真正明白不应生嗔的道理。凡是有自证的人都会知道,嗔心是不是依靠贪执而产生?这些道理一分析的话,大家确实不得不服。我们一天中经常发脾气,如果仔细观察,这并不是为了众生,就是因为对我和我所的贪执。因此,为了斩断嗔恨之根,修行人务必要断除贪执。
子三、修承受痛苦之安忍:
如彼待杀者,断手获解脱,
若以修行苦,离狱岂非善?
有些人可能想:“别人对我进行加害,而我却忍辱偷生、不思报仇,或者让我辞亲割爱,远离亲朋好友,抛开一切贪执的对境,那对我来讲非常痛苦,恐怕有一定的困难吧。”
为此寂天论师劝导说:虽然抛舍亲友、安忍他人的轻贱很痛苦,但这种痛苦与来世地狱的痛苦比起来,真的不算什么,若仅以安忍这点痛苦就远离地狱,那岂不是很好吗?打个比方说,有个囚犯被判了死刑,关在牢狱中,恐怖和绝望难以言表,但若以某种方便,对他改判为砍手脚、割耳朵,让他保住性命,此人必定欢天喜地、欣喜若狂,只要有活命的机会,这种酷刑他也会心甘情愿地忍受。
古代这种刑罚比较多,我很小的时候,见过一个老人,他少了一只耳朵,很多人问他什么原因?他说自己以前犯罪被判了死刑,后来通过求情,当地法官改判为割耳朵,他才得以保住了性命。这种情况在我们藏地有,古印度也有,汉地也有。本来人们对肢体非常执著,谁也不愿意割掉一块,但如果是为了保命,即使接受这种惩罚,自己也毫无怨言。不仅仅是判死刑,现在有些人患了绝症后,只要还有一线希望,怎么开刀都愿意,截掉一只手也可以,再难看也不要紧,只要能够活下去,医生怎么样都无所谓。所以龙猛菩萨在《中观宝鬘论》中说:“医方中所说,以毒能攻毒,如是以小苦,除大苦何妨?”
同样,放下对亲朋好友的贪爱,自然会有一些痛苦,但若能以此痛苦偿还地狱之苦,谁不愿意接受呢?人间再怎么苦,与地狱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以前弟子们问米拉日巴尊者:“上师,您的行为已完全超出了凡夫的意境,功德全部圆满,过失无余断除,您最初是金刚持,还是一位佛菩萨的化身呢?”米拉日巴尊者回答:“你们认为我是金刚持或者某位佛菩萨的化身,这说明你们对我有虔诚的信心,但对于正法来说,恐怕再没有比这更严重的邪见了。为什么呢?我最初受亲人的欺负,依靠咒力降冰雹杀了很多人,造下了弥天大罪。后来我非常害怕感受地狱的痛苦,于是集中精力修持正法,安忍无量苦行,以此消除了地狱之苦。如今我确实得到一定境界,但不仅是我,你们所有的人,如果也像我这样深信因果,安忍修行之苦,谁都可以生起同样的功德,到那时,你们也可以称为是金刚持或佛菩萨的化身了。”因此,若以小苦抵偿大苦,这是非常划得来的。
当然,作为凡夫人,远离亲朋好友、故乡双亲,肯定是有一定的痛苦。见月律师在《一梦漫言》中说,他出家多年后没有回去,有一次行至家乡附近,非常思念父母双亲,此时“思双亲不能养,伯父不能葬,一夜雨泪不干……由是抆泪饶城,望西山祖坟倒地叩首,痛切心酸,足软难举。”但尽管如此,他仍提醒自己:“若以手足情存,则必堕业网。”前段时间讲黄檗禅师的公案时,也提到了他对母亲的挂念 。像他们这样的成就者,尚且有这种感受,我们一般人更是免不了这种痛苦。
在座的有些道友,对家里的执著特别强烈,但修行要想成功,必须断除对亲友的牵挂。昨天有个道友的母亲给我打电话:“我特别特别想我的女儿,她已经四年没回家了。求求您,可不可以让她回来?”我说:“现在正在传法,我也没有权力让她回去,学院的课程也比较多。”“我只有求您了!我在医院的病床上,可不可以让我看一眼我的女儿?”后来我把这话转告给她的女儿,但她不太愿意回去,因为家人并不赞叹她出家,害怕回去就给扣住了。
我们在修行的过程中,按照堪布根霍的解释方法,会遇到两种痛苦:一是修法上的痛苦,比如现在白天晚上经常没电,在这里吃饭提水也很困难;另一个,就是离开亲朋好友的痛苦。但这些痛苦是不是特别剧烈呢?并非如此。若能抵消来世地狱饿鬼旁生的痛苦,这是非常值得的。历代的高僧大德和修行人,明白这个道理之后,纵然遇到再难以割舍的对境,自己也能尽量修安忍。
大家在修行中一定要有勇气、有毅力,不要随波逐流,别人让你不要学佛,就跟着他们转,这没有必要!自己应该把握自己,智慧和见解要稳固,任何人也不能动摇,否则,若随着外境摇摇摆摆,修行肯定不会成功。因此,我们应以高僧大德为榜样,逐渐断除对亲朋好友的执著。
当然,外面的居士一点都不照顾家人,这也不可能。前段时间很多人对我的评价不错,说我对他们的家庭团结做出了贡献。但今天一讲贪著家人是嗔恨的来源,你就明天不理他们,把儿女父母全部抛开,恐怕也不现实。所谓的学佛不能一时冲动,应该反反复复地观察。但对家人的执著,却可以“悄悄”地减少。表面上看,你对他们特别贪执,口口声声说:“没有你们的话,我一瞬间也不会呆在这个世上。”但心里应该想:“他就是嗔恨的来源,他就是烦恼的根源!”(众笑,师笑曰:“我是不是在教你们做坏人?”)
于今些微苦,若我不能忍,
何不除嗔恚,地狱众苦因?
有些人说:“远离亲朋好友或安忍别人的污辱,还是比较痛苦的。尤其是别人用刺耳的语言骂我,平白无故地打我,我还要向他道歉,那实在是有点难忍。”作者对此回答说:若对这些微不足道的苦害,你都不愿意去忍受,大发嗔恨心,那嗔恨所感的地狱之苦远胜于此,你又怎么去安忍呢?
有些人认为安忍特别难修,遇到逆境时实在是忍不了,假如连这些都忍不了,那地狱的痛苦你能忍得了吗?龙猛菩萨在《亲友书》中说,在人间一日中不断感受三百短矛猛刺身体的痛苦,与地狱最轻微的复活地狱之苦比起来,就连它的百千万分也不及一。世间上最痛苦的莫过于被关入监狱,或被病魔折磨得不成人形,而这与地狱之苦相比,根本无法相提并论。倘若现在连这样的小苦都不能忍,将来真正堕入地狱时,那些痛苦又该如何忍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