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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胡须,还得有烟草味,“亲吻一个不带烟草味的男人,简直就如亲吻一堵泥墙”。除此以外,几乎是全世界所有的地方,对男人女人的共同要求是:口水不能太多。
吻之灵犀,槢槢亘古。
你的第一个吻几乎将我带进了坟墓,
你的第二个吻又把我给救了,
如果你再吻我一下,
那么哪怕让我去死,我都愿意。
事实上,画家和雕塑家们从来都是把“吻”作为他们永恒表达的主题。千百年后,你尽可遗忘诗人们在此事上的雀跃、欢呼和矫饰,但你无法遗忘布歇的油画《海格力斯与翁法勒》、蒙克的铜版画《咬》以及罗丹的雕塑《吻》。
吻是两个人的事,虽然尚属私密,但它仍然为权力的介入留下了巨大的罅隙。权力在此间往往以禁忌和惩罚两种方式表现自己的无所不在。在尼罗普教授《接吻的历史》一书中,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
罗马元老院议员加图曾把另一位议员降职,因为那人当着女儿的面吻了自己的妻子。
——看来当时,当着他人的面接吻是不被允许的。哪怕这个“他人”是自己非常亲近的人。那位议员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降职。
克莱门特神父也曾告诫所有已婚男女,不要当着仆人的面互相亲吻。
——克莱门特神父多像加图议员的新闻发言人啊。
在一些传统的国家里,甚至还旷日持久地讨论过亲吻到底应该不应该被视为通奸。
——天哪,幸亏他们的讨论没有形成立法。
在那不勒斯,曾经有这样一项律法:如果一个人在大街上违背女子意愿亲吻她,那么他将被禁止进入事发地点三十英里以内的地域,以限制自由作为对他的惩罚。
——你已经离开了那不勒斯,你还有什么话可说呢?
十八世纪末,德国制定过一项极为严格的律法,以此保护女子不受强行亲吻。起草人首先对吻进行了具体的划分:合法的吻以及不合法的吻。合法的吻包括精神上的吻,以和睦友爱为目的的吻以及作为一种礼仪方式的吻。不合法的吻指出于恶意,或出于下流目的的吻。什么样的吻可以作为一种礼仪方式?律法的起草者也做了详尽的规定:在开会时;人员到达时;人员离开时;出于礼貌;玩笑,逗乐;以示尊敬;节日期间;爱情之吻(已婚爱人之间以及已订婚马上就要结婚的恋人之间)。
除了上述条例,起草者还认为,事关亲吻的行为还要根据当事人的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一位农民如果强行亲吻了一名出身高贵的女士,将会因为这名女士对他的指控而受到加倍的惩罚;但是,一名贵族绅士要是亲吻了他的女仆,女仆的指控对绅士则不会造成任何影响。总而言之,这位律法起草者认为,在相同阶层人士间发生的亲吻行为不会被认定为民事侵权,除非受到伤害的是一名修女或已婚女士。当然喽,即使是在相同阶层间的亲吻,要是亲吻时一方怀着下流的念头,另一方就可以起诉,但必须出具足够的能够证明对方有下流念头的证据。
——从中也许可以看出立法者的阶级身份。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英国。1837年,萨瓦兰德爵士想跟凯瑟琳小姐开个玩笑,就亲了她一下,没想到被凯瑟琳咬下了鼻子上的一块肉。法庭判凯瑟琳无罪,理由是:“当一名男子在未经女子许可的情况下与其亲吻,女方有正当权利咬伤对方的鼻子。”
——也许女权运动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已颇成气候,因为法官的话音还未落,女方律师就大声补充说:“只要女方乐意,咬下整个鼻子都是合理的。”
其实更多的时候,欧洲人不是通过教会禁令或立法来禁止强吻现象的。他们有别的手段,比如寓言。一首阿尔巴尼亚民歌讲述了这么一个故事:一名男子在小溪边找到了自己心爱的女孩,并违背女孩意愿强吻了她。女孩羞愤难当,想用溪水洗去被吻的痕迹。结果溪水变成了红色。附近居民在溪水中洗衣服,衣服也变成了红色。用溪水浇的庄稼也开出了红色的花朵。鸟儿喝了溪水后,声音嘶哑,也失去了美丽的歌喉。
按笔者理解,这个故事讲的也许不是强吻,而是强奸。但作为寓言,它的禁忌力量无疑是强大的。
权力介入此间,无疑保护了女子免受非法亲吻,但也让更多的女子终日幽怨,正如罗尼博格所说的那样:“每一个女孩心里对吻都有一种渴求,虽然表面上她会对此表现得极为厌恶。”这让亲吻的成本无限加大,因为男人往往无法判断对方的真实想法,就在这样的试探与反试探中将激情和欲念消耗殆尽。
即便如此,亲吻还是在欧洲广泛流传起来。奴隶们亲吻领主的脚以示忠实,平民们亲吻公主脚下的土地以示敬意,老骑士亲吻新分封的骑士以示祝贺,木匠协会的所有木匠亲吻新加入的木匠以示欢迎,赌博前亲吻桌上的牌以示祈祷好运气,死刑犯处决前被允许亲吻十字架以示宽恕……
那时候的欧洲人生活在亲吻中,彼泽·哈维格德为我们记录下了丹麦一场婚礼的场景:
当大家就餐完毕后,教会的一般人员首先站起来,搂住牧师的肩膀,边亲吻牧师边说感谢盛情款待的话。然后牧师走到就餐的所有人当中,所有人一个接一个地亲吻他。由于牧师身材又高又胖,一些年老的妇人们只有踩着他的脚才能亲吻到他。
而在罗马,如果一个人离开家乡若干年后重返故土,他被人亲吻的次数将是惊人的。所有的邻居、亲戚都会献上他们的吻。在当地做工的织工、漂染工以及鞋匠都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正如伊拉斯谟·罗特达姆所说的那样,吻,在欧洲,简直就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以致于当时一位很有名望的物理学家也介入了对吻的研究,他的问题是:为什么赫尔克里斯铜像的面部会因为亲吻而磨损严重,而当时最具时尚风格的一位贵妇人的面部却找不到任何亲吻的痕迹?经过苦心研究,他最终得出答案:因为铜像已被亲吻了许多世纪,而贵妇人只被亲吻了数十年。他的答案并不令人满意,因为立即就有人反驳说,我们伟大的物理学家忽略了两个常识:第一,贵妇人嘴唇的质地远比赫尔克里斯铜像的质地柔软,所以前者理应更容易磨损;第二,人们吻一个贵妇人时远比吻一个铜像时来得激烈,所以理应还是前者更容易受损。那位物理学家求助于一位生物学家后又反驳道:赫尔克里斯铜像的磨损是不可修复的,而贵妇人的嘴唇则由于组织细胞的再生得以不断修复。
吻到底是表达情感的一种方式,还是人类亘古的一种恶习?
这个问题还尚未经过智者的头脑,就被消解在各种各样受商业操控的接吻大赛里。这种比赛动辄有成千上万人参加;他们被驱赶到市中心的广场上,在炎炎烈日下,在成千上万围观者的喝彩声中,在娱乐版记者的镁光灯前,在电视台为赞助商插播广告的空档里,他们把接吻变成了一种苦役,一种考验耐力与肺活量的运动,一种在嘴唇上贴上防磨胶布就能延时四十分钟的技巧。
想想芬兰语中“吻”一词的含义,不觉哑然:人们可以在不中意的异性面前双唇紧闭,却不约而同地为商业献出了他们的嘴。在这一点上,猴子理应受到人们的敬意。
(〔丹麦〕克里斯托夫·尼罗普:《接吻的历史》,许德全译,华龄出版社2002年版)
道在屎溺间
? 蒋 蓝
几年前,偶然在《神秘的舞蹈》一书里看见一段记载,说萨德侯爵喜欢随身携带满满一盒裹了糖衣的西班牙苍蝇,在嫖妓时提供给那些不知情的妓女服下。萨德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他认为西班牙苍蝇能使生殖系统兴奋起来,激发交媾的欲望,是一种很不错的春药。从概述性的描述里,我们知道作者省略了事件的背景与细节,而且,西班牙苍蝇仅仅是常识性的春药么?这是汉语资料无法回答的。后来读到莫里斯·勒韦尔的《萨德大传》,才明白萨德使用西班牙苍蝇(另一说是一种叫芫青的甲虫)的本意。他把这种小虫压碎,其中含有刺激肠胃的物质,能够刺激血液循环,两者组合后,促成阴茎或阴核的有力勃起,但它却会伤害肾脏,甚至可能致命,这也是萨德犯下种种罪孽的罪证之一。这是浮在药物表面的性力,萨德其实青睐于秘藏在本质深处的西班牙苍蝇的不安分力量,它可以使服用者的肠道产生大量气体,于是不停地放屁。萨德侯爵焦急地等候在妓女的肛门外,侧耳聆听着激情的发声术,他一个猛子扎到粪门,对异质气体采取了令人背气的深呼吸方式,他激动得发抖,在妓女排泄的尾声中,西班牙苍蝇的鬼魂开始翔舞,香屁放尽处,坐起看云时,停车坐爱枫林暖,文学的萨德终于破裂,日破云涛万里红,开始冲刺肉的高潮……
从心理机制看,这种带有受虐倾向即承受痛苦或污辱而获得快感的方式,自古不衰。比如恋粪症、恋尿症,包括萨德爵士的恋屁症,并不属于精神病,除了取得性满足的方式偏离正常模式外,其情感、理智、智能等其他方面均表现正常,只是性心理诡异而已,患者往往在高峰时刻不能控制自己。他们要御风,他们渴望御女,或者被御。因此,我理解这种为缓解一己情欲的古怪方式,尽管有伤风化,毕竟是隐蔽于私人空间的。
在中国历史上,我们难以发现私人空间的存在证据,也就是说,个人的欲望几乎被宏大叙事完全遮蔽了,欲望只是在宽大的道袍里像老鼠一样吞吐起伏。也许有一些嗜好特异之士,但他们的龌龊绝对不可能在历史上留下丝毫痕迹,让我们欣慰的是,由于他们与皇权勾搭在一起,不但开发了自己的特异功能,将私人空间转化为公共领域,以“辅佐王道”或“排忧解难”的献身面目,解除了王道甚至天道的隐疾,如此,他们留下了身体政治话语。
刘敬叔的《异苑》说:东莞刘邕性嗜食疮痂,以为味似鳆鱼。尝诣孟灵休,灵休先患痔疮,痂落在床,邕取食之,灵休大惊,痂未落者悉褫取饴邕。南康国吏二百许人,不问有罪无罪,递与鞭,疮痂落,常以给膳。这种制造痂壳的方式,固然暴露了嗜痂者的残酷,但尚不能充分体现变态的身体与政治的暧昧关系。但在下面这个历史典故里,财富欲望开始向身体本身进发了。
宋国有个叫曹商的人,被宋王派往秦国作使臣。他启程的时候,宋王送了几辆车给他做交通工具。曹商来到秦国后,对秦王百般献媚,千般讨好,终于博得了秦王的欢心,于是又赏给了他一百辆车。曹商带着秦王赏的一百辆车返回宋国后,见到了庄子。他掩饰不住自己的得意之情,在庄子面前炫耀:“像你这样长年居住在偏僻狭窄的小巷深处,穷愁潦倒,整天就是靠辛勤的编织草鞋来维持生计,使人饿得面黄肌瘦。这种困窘的日子,我曹商一天也过不下去!你再看看我吧,我这次奉命出使秦国,仅凭这张三寸不烂之舌,很快就赢得了拥有万辆军车之富的秦王的赏识,一下子就赐给了我新车一百辆。这才是我曹商的本事呀!”
庄子对曹商这种小人得志的狂态极为反感,他回敬道:“我听说秦王在生病的时候召来了许多医生,对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