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褡寰幼〉牡胤饺此坪跏鞘裁炊疾灰酥种驳牡胤健! �
任何民族总想离开坏的地方去寻找好的地方,而不是离开好的地方去寻找坏的地方。这是很自然的。因此,受侵略的地方大多数是自然条件好的地方。而且这里由于接踵而来的侵略和蹂躏,使最美好的地方变得人烟稀少,而北方那些可怕的地方却有人居住,原因就在于那里几乎不能居住。
历史学家告诉我们斯堪的纳维亚人向多瑙河两岸转移,我们并不认为这是一种征服,而只是向荒凉地区迁移罢了。
因此,这些气候宜人的地方,曾由于其他民族的移居而变得人烟稀少,而对所发生的悲剧我们并不了解。
亚里士多德说: “ 从一些古迹来看,萨地尼亚好像是希腊的殖民地,从前这里很富裕。以热爱农业著称的亚利斯德斯为他们制定法律。但是,以后严重地衰弱下去。因为迦太基人统治了这里,把一切适合于养育人类的东西都破坏了,并且强迫民众耕种土地,违者处死。 ” 萨地尼亚在亚里士多德时代未能复兴,直到今天亦然如故。
波斯、土耳其、俄罗斯和波兰的气候最温和地区,由于曾受到大小鞑靼破坏而未能得到恢复。
第四节 地区土地肥沃与贫瘠的其他影响
土地贫瘠使人灵巧、朴素、耐劳、勇敢和善于打仗。他必须去获得土地不能给予的东西。土地肥沃、生活富裕则使人变得怠惰以及一定程度的贪生怕死。
有人发现,在农民富裕的地方例如萨克森,招募来的德国部队就不如别的地方的好。可以通过更加严明的军事纪律来弥补这一缺陷。
第五节 居住在岛屿上的人民
居住在岛屿上的人民比居住在大陆人民拥有更多自由。岛屿通常小而分散,一部分人不太容易去压迫另一部分人。海洋使他们与大型帝国分开,专制扩展不到那里,征服者受到大海的阻拦。岛民们不会被卷入征服之战,他们比较容易保持自己的习惯。
第六节 人类用智慧建起家园
人类的智慧使自己的家园变得可以居住,并且需要同样的智慧才能得以存在,它需要温和的政体。世界上主要有三个地方属于这种类型。这就是中国的两个美丽的省 —— 江南 '1' 和浙江以及埃及和荷兰。
中国古代的帝王并不是征服者,他们为了增强自己的实力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最能证明他们聪明才智的事。人们会看到治理了洪水之后,帝国的版图上的这两个最美丽的省份。这是通过人民的辛勤劳动建造起来的。这两个省的土地异常肥沃,给欧洲人的印象是这个泱泱大国的人民是最幸福的。但是,要使帝国的这么大的一块土地不受到破坏,就需要对它不断进行必要的保护和培育,需要一个智慧的民族的美德,而不是一个好逸恶劳民族的恶习;需要君主的合法权力,而不是暴君的专制统治。政权就应该像过去的埃及和今天的荷兰一样温和。大自然给荷兰那样不便的条件就是要它关心自己,而不要因懒散或任性而使土地荒芜。
所以,虽然由于中国气候的缘故,人们很自然地表现出奴隶般的服从,虽然由于帝国幅员辽阔会发生各种恐怖,但是中国最初的立法者们不得不制定非常好的法律,而政府往往不能不遵守这些法律。
第七节 人类的劳动成果
人类的劳动再加上良好的法律,使地球变得更适合于居住。我们现在看到河流奔腾,而过去这里是湖泊和沼泽。这种利益并不是大自然给的,但是受到大自然的保护。当波斯人统治亚洲的时候规定,凡是把泉水引到不曾有水灌溉过的地方的人,可以五代享受这种利益。当时有许多溪涧从托吕斯山流下来,波斯人不惜任何代价把水引来。今天这些河水灌溉着农田与花园,人们却不知道它们的发源地。
因此,勤劳的民族所创造的幸福并不随着它们的消亡而消失,正如热中于破坏的民族一样,它们所制造的灾难比它们存在的时间还要更长。
第八节 法律的普遍性
法律与各民族的谋生方式有着密切的关系。一个从事商务和航海的民族比一个仅限于耕种土地的民族需要更广泛的法律知识。从事农业的民族比那些以放牧为生的民族需要更多的法律知识。从事放牧的民族要比以狩猎为生的民族需要的法律知识要多得多。
第九节 美洲的土地
美洲之所以有那么多未开化的民族,就是因为那里的土地出产许多作物和果实,供人食用。如果妇女们在茅舍周围种一小块土地,很快就会长出玉米。男子靠狩猎和捕鱼,生活就可以过得很富裕。另外食草动物如牛、水牛等的繁殖情况好于食肉畜生。而非洲帝国则一直是食肉动物占优势。
我认为,如果欧洲人不耕种土地的话,就不会有这些好处,那将会变成只有橡树和其他不结果实的树木的森林。
第十节 人口数量与谋生方式的关系
我们会看到在那些不耕种土地的民族,人口数量的比例情况。没有耕种过的土地的出产和经过耕种的土地的出产的比例,就像一个国家的野蛮人的数量与另一个国家农夫的比例一样。对于耕种土地同时还致力于各种技艺的民族,这种比例还要作进一步的详细统计。
非农业人口几乎不可能形成一个大的民族。他们如果是牧民,就需要广阔的土地才能维持某一数量人的生存。他们如果是以狩猎为生的话,他们的人数会更少,为了谋生,他们会组成人数更少的部落。
这些狩猎者的家园到处都是茂密的森林,因为这些人在当地没有整治山河,所以到处是沼泽,每一人群择地而居,形成了小部落。
第十一节 未开化民族和蛮族
未开化民族同蛮族之间有区别,前者是分散的小民族,由于某种特殊原因而不能联合起来;后者通常是一些能够联合起来的小民族。未开化人一般是猎人,蛮族一般是牧民。这种情况在亚洲的北部会看得很清楚。西伯利亚的民族不懂得过群体生活,因为如果过群体生活就无法维持生计。鞑靼人在某些时间里能够过群体生活。因为他们的畜群在某些时期可以聚集在一起。因此,所有的部落可以联合起来。当一个首领制服了其他许多首领时就可以实现联合。联合起来之后,他们必须在要干的两件事中作出抉择:这就是分散开来,或者向南方的某个帝国展开大规模的征服战争。
第十二节 非务农民族间的国际法
这些民族居住在没有明确界限的土地上,所以,相互之间会发生许多纠纷。他们有争夺荒地的纠纷,正像公民当中的争夺遗产纠纷一样。他们因狩猎、捕鱼、放牧以及争夺奴隶会有许多发生战争的可能。由于他们没有领地,所以有大量的问题要按国际法处理,而很少用民法处理。
第十三节 非务农民族间的民法
主要是由于土地的分配,使民法的内容增加。在那些不实行土地分配的民族,民事法规很少。
把这些民族所作的规定,与其叫做法律,倒不如叫做习俗。
在这些民族中,那些记得往事的老人是很有威望的,在那里人们不能用财富,但可以用手法或智谋而出人头地。
这些民族游荡和散布在牧野或森林之中。在他们那里婚姻不像我们这里那样牢靠。我们这里,婚姻通过住所固定下来,女人被固定在一个家里。这些民族的男人则很容易更换妻子,或者一个男人有几个妻子,有时甚至把妻子混同于牲口。
放牧的民族不能离开他们的畜群,牲畜就是他们生活的全部。他们也不应该离开自己的老婆,因为她们在照料牲畜。所以,这一切都应该一起面对。特别是他们通常生活在辽阔的草原上,没有可靠的防御地势,他们的妻子、儿女和畜群往往会成为敌人攻击的目标。
他们的法律规定了对战利品的分配,而且像我们的撒利克法一样,对偷盗问题给予了特别关注。
第十四节 非务农民族的政治状况
这些民族有很大的自由。因为他们既然不耕种土地,就不依附在土地上。他们漂泊游荡。如果有某个首领要剥夺他们的自由时,他们立即会到另一个首领那里去寻求自由,或者退居森林中与他们的家族生活在一起。
这些民族享有如此之大的人的自由,它必然会带来公民的自由。
第十五节 会使用货币的民族
阿利斯底普因船舶失事,于是泅水并在就近的海岸登陆。他在沙滩上发现有人画的几何图形,十分惊喜,他判断自己已置身于希腊人的土地,而不是一块野蛮民族的土地。
如果你因为某种意外事故而单身匹马地来到一个陌生的民族时,只要你发现一枚钱币,你就可以判定你已经来到了一个文明的民族。
耕种土地要求使用货币。因为耕种需要知识和技术,人们会发现知识、技术和需求总是齐头并进的。这一切会导致产生一种价值的标志。
激流与大火使我们发现了地下的金属,一旦对这些金属进行筛选提炼后就不难加以使用了。
第十六节 不会使用货币的民族的民法
一个民族不懂得使用货币时,就几乎只知道暴力引起的不公平,于是懦弱的人们联合起来反抗强暴。这种民族几乎只有通过政治途径才能解决纠纷。但是,在使用了货币的民族,就会出现因狡诈引起的不公平。人们可以用各种各样的手法造成这些不公平。因此就不能没有好的民法。
在没有货币的地区强盗只能抢走实物,而这些实物总是各不相同。但是在使用货币的地方,强盗夺走的是标记,这些标记总是相像的。在没有货币的国家,什么都隐藏不了,因为强盗抢夺财物后,总是要带着他的犯罪证据。但是,在使用货币的国家情况就不同了。
第十七节 不使用货币的民族的政治权利
一个不耕种土地的民族,他们的自由的最大保障就是他们不懂得使用货币。打猎、捕鱼或放牧所得既不可能大量聚积,也不可能长期保存,不至于一个人处于能够收买所有其他人的地位。如果人们所拥有的不是实物而是财富的标记,一个人便能聚集大量的标记,并且可以随意送给他人。
没有货币的民族,每个人的需求很少,很容易得到满足,实现平等。因此,在这种状况下平等是必需的,他们的首领也就不是专制的了。
第十八节 迷信的力量
如果旅行游记所说的是真实的话,在路易斯安纳的一个叫做纳哲的民族,他们的政体则与上述情况相抵触。他们的首领可以任意支配他的所有臣民的财产,并且随意让他们做任何事情,连要脑袋都不能拒绝,就像大阔佬一样。当他的预定继承人要出生时,在哺乳中的一切婴儿都要献给这位继承人,终身为他服务,人们会说他就是埃及的大贵人。人们在这位首领的小屋内就像对待日本或中国的皇帝那样侍奉他。
迷信的偏见更甚于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