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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3a1—1083a17批评斯泮雪浦——批评齐诺克拉底。—1083b8毕
达哥拉斯学派之传统观念亦有其困惑之处。—1083b19故数非独立实是——若为
独立存在之数,(一)试问各单位如何由未定之两衍生,(二)试问此数为无限抑有限:
(甲)无限非实是;(乙)若为有限,其限何在?以十为限是荒谬的。—1084
b2关于单位性质之诸疑难。—1085a3章九以“大与小“诸品种为物质原理创制
几何对象之诸困难。1085a3—1085a23意式论之一般困难[旁涉]。—1
085a31
以相似于“单与众”的原理创制几何对象,其困难相同。—1085b4以“单与
众”制数同样不合适。众为有限抑无限?—1085b21
点如何创制?—1085b34综结对于数论之批评。—1086a27关于意式
论之批评——苏格拉底之定义普遍不离个别,意式论者则使之分离而独立。—1086
b14章十本体的第一原理为个别性抑普遍性?答案:潜能不离实现,普遍不离个别。
1086b14—1087a25卷十四继续批评意式论与数论章一 各家应用对
反为第一原理;但诸对反不能作为第一原理。1087a26—1087b5柏拉图学
派应用“元一与众多”对反之诸品种为第一原理,颇为混淆。—1087b33“元一”
或“单位”为一计量而涵存有底层事物,不是一个本体;与此相似,“不等”和“大与
小”,由量性而入于关系范畴者,也不是一个本体。—1088b14章二永恒本体不
能由要素组成。1088b14—1088b35柏拉图学派以“虚假”论“其是”,
以“非是”符“众多”,其目的在解释实是之为本体,何以由一〈单〉而成多〈众〉。
—1089a32但他们于实是范畴与量范畴间的疑难始终未能交代清楚。——“非是”
作潜在论方可成为物质要素。—1090a2批评数论:数何必独立存在?—1090
a16章三继续批评毕达哥拉斯学派以数为独立实是之理论。1090a16—109
0b2点线面亦不能为独立本体。—1090b14。
斯泮雪浦的理论于实是土不能贯通——
齐诺克拉底的理论无以解释可感觉宇宙。—1090b31
柏拉图并未说明算术数的独立存在。
——如数为永恒事物,便不应为之设立创造过程。—1091a22章四有些人认
为善是自然进化之产物;另有人以善为第一原理;古诗人与麦琪多主于善;善确为第一
原理。以善为“元一”与以善为列数均属荒谬。1091a22—1092a5柏拉图
学派理论体系的四个基本错误。—1092a8章五对于斯泮雪浦的反对意见。109
2a9—1092a21
数怎能由其要素制成?—1092b8数何得为事物之因?—1092b26章六
检查数的附会而予以说明。1092b26—1093b7事物之有数每可相比拟,但
可比拟的事物间并无因果关系。—1093b21
意式数甚至于不能表示事物间的比拟。
所以柏拉图学派之哲理多谬。—1093b30
译者附志
(一)形而上学(哲学)的编次
(1)“形而上学”(哲学)是“亚氏全集”中的重要著作。
在早期希腊诠疏中,这书名有两种解释。其一,叙明安得洛尼可(盛年约公元前4
0)在编纂亚历遗稿时,把这若干草纸卷汇次在“物学”之后,他于书名有所迟疑,姑
尔签为GαμEGαGαψKσιJα“次于物学之后若于卷”。拉丁编者省去冠词就成为M
etaphysica,此字一直为西方各国译文所沿用。另一解释出于克来孟·亚历
山大里诺,他把这一个书签题词肯定为一门学术专名。亚氏在本书内称物学为“第二哲
学”(1037a4),克来孟就解释这里所讲“第一哲学”为“超物学”。中国旧译
据此作为“形而上学”。亚氏在这书内反复提示彼所论述为“第一原理”(πρωGηα
ρJαι),为“智慧”(σHψια),为“哲学”(φιMHσHψια),为“神学”
(θEHMHιJη)[亚氏所谓神学类似天文哲学(1026a20),异于宗教上的神
学]。安得洛尼可当初倘就标举“哲学”为题名,实际上是允当的。
(2)古希腊思想的发展渊源于“神话”(μKθHI),故常含混地称神话学家为哲
学家(982b19),含混地称“神话”为“哲学”(1000a9)。使哲学脱离
诗与神话而具有明晰的内容,成为庄严的名词,正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
德所从事于学术研究的方向。亚氏把学术分为(一)理论,(二)
实用,(三)生产三类。理论学术指(甲)物学、(乙)数学、(丙)哲学。实用
之学指政治、经济、伦理等。生产之学指各种技艺如建筑、医院、体育、音乐、雕塑、
图画以及缝衣制鞋等。他所谓“物学”包括一切有生与无生物,包括生理与心理、地质
与气象,也就是“自然哲学”。技术上的理论部分,如建筑用力学,他抽象为“运动”;
音乐用声学,他抽象为“数”;图画用光学,他抽象为“线”(1078a16);这
些就分别归之于物学、算术与几何。他把天文列在数理之内(有时也在物学著作中讨论),
而称之为最接近于哲学的一门学术。希腊当时于这些学术都已相当发达。
(3)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曾设想要有一门学术来贯通各门学术。亚氏既博习古
今,兼综百家,对于这样一门学术重加思考,毕竟把“哲学”的轮廓规划了起来。我们
现在看本书卷B中所提十三类哲学问题也许觉得无可矜尚,但想到当时人类抽象与综合
能力方在萌芽,要从混噩的事例中,开始分析出条理,确属困难。亚氏的学术分类在西
方实际上沿用到近代;他把哲学列于三种理论学术之先,称道这门学术为最高尚精确的
智慧,为学术研究树立基本原理(卷A第二章,卷E第一章)。他说哲学家尽知一切事
理(1004a34),而各门学术各研究它自己所划定范围内的实是(1025b7)。
于是他标志了哲学研究的对象为“通则”与“本体”。通则(αξKKμα)为一切学术
所应共同遵循的“公理”,本体(HKσια)
为一切事物与其演变所不能须臾离的“实是”(GHHF)所寄托。
(4)希茜溪“亚氏书目”中列有“物学后编”十卷,这可能是现行十四卷本“哲
学”中YrAAnCCVUB这十卷。其余四卷,(一)a卷象是后来插入的,其内容易于A零之
为哲学导言,而是一般理论学术的序引。(二)B卷在希茜溪“书目”中另作单篇,称为
“词类集释”。(三)K卷,上半是BΓE的缩本,或为这三卷先草拟的纲要,下半为
“物学”卷二、卷三、卷五的简编。K卷文理不是亚氏式的,象是门弟子的剳记。(四)
D卷与它卷不相关联;可以作为论“宇宙总因”,或“原动者”,或“邦感觉本体”的一
个专篇。
十卷中,A是完整的专篇。BAE可能是一组。ZHC为本体之学的正文。另一组,
M卷似乎初意在改订N卷,写成后,因内容有异,遂一并存录。Ⅰ卷象导一单独的补编。
其各卷内文句分析,写作的先后并不与卷次相符;A、B、K上半,A(除第八章外),
N当先草成;全书各卷时间相隔盖二十年。A卷与M卷批评柏拉图学派意式(理念)论
颇多重复;A卷行文亚氏犹自侪于柏拉图学派之间,M卷则已是亚氏晚年自外于柏拉图
学派的语气了。希腊诠疏家如亚历山大(Alexander)与阿斯克来比(Asc
lepius)都认为“哲学”这本书是欧台谟(Eudemus)汇合他老师有关上
述各主题的若干专著与讲稿所辑成。各卷间每互有关照的文句;这些可能是亚氏生前自
行添补的,也许是后世编纂者加入的。
(二)本书注释
(5)汉文译者凭形而上学(哲学)的希英对照本及英译本(参看附录“参考书目”
Ⅱ,3)与积累的诠疏,得以厘订章句与错简,校读异文与异释,求取全书的通解,考
订了学术名词,翻出这本二千三百年前的著作。译文所附注释大别为四类:(甲)依据
陈规,凡辞旨(子)与原书它章,(丑)与亚氏其它著作,(寅)与柏拉图各书,(卯)
及诸先哲诗歌、戏剧或残篇有关者,为之记明出处。(乙)有关史迹、事例、以及名物
度数,其旧传诠疏加以简释;间亦取用近人新解。
(丙)亚氏及诸先哲学术名词大抵由两方式铸成:(一)由日常用语分离出来,作
为专用名词,如“实是”“元一”等,或如“如何”等于“原因”,“如此”同于“素
质”(有时同于“普遍”);(二)用普通名词或动字加以变化或组合,造作新名词,
例如“除去物质”成为“抽象”,“划定界限”成为“定义”。译者希望在译文中力求
辞义正确外,仍保留着学术用语初创时的浑朴,繁衍中的脉络;但这很难做到。因汉、
希文字原始构造的差异与以后蕃殖方式的不同,同一希腊字,常得用不同的几个汉文字
来翻译,以适应各章节的文理;关于这些,读者也可于各页脚注及“索引三”中窥见一
斑。(丁)
二千三百年前的古文当然可于许多句读发生异解,而历经传抄,错字异文也是到处
有的。这些,经过近百余年的校订功夫,都已有人勘定,我们只在脚注中偶尔举些例示。
译者
1958年9月
译后记
壹 亚氏著作的编成、传习与翻译
(1)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322)著作可分三类:第一类为“对话”,
大都是早年在雅典柏拉图学院中(公元前366—348)写的。公元前第二世纪初海
尔密浦(Hermippus)曾编有“亚氏书目”。第一世纪安得洛尼可(AnLdr
onicus)重订亚氏全部遗著时,亦曾编有“总目”,这总目今已失传。稍后又有
希茜溪(Hesychius)书目。公元后第三世纪初,第欧根尼·拉尔修著“学者
列传”,其中亚氏本传亦附有一书目,内容与“海尔密浦书目”略同。“第氏书目”一
百数十书名中列有“对话”19种。这些“对话”所含题旨、思想与笔调,都是仿效柏
拉图的,叙事属句较现存讲稿为清润;
公元前后的拉丁作家常传诵这些“对话”,作为文章典范。这一类书籍均已逸失。
亚氏生平曾为学术研究收集了大量材料,作成剳记。旧传诸“书目”中若干逸书属
于此类。1890年在埃及苇纸堆中发现的“雅典宪法”应是这类遗稿中“148种希
腊城邦宪法”内的一篇。剳氏亚记遍涉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各部门;这一类书籍的损失
甚为可惜。
第三类就是现存“亚氏全集”。其中大部分篇章为吕克昂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