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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度东风吹世换-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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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琉璃锺 '同作者作品'  


红妆期待篇
  胡人落泪沾边草,汉使断肠对归客——乱世红颜蔡文姬的一生
  〔文/嫣红1969〕
  几年前,在欧洲出土了一座古墓,里面埋葬的是一个古代日耳曼女郎。根据出土墓碑的记载,女郎死得时候很年轻,她可以说是殉了自己的爱情。她喜欢一位勇敢壮实的猎人,地主的儿子却霸占了她。后来,地主的儿子随军出征,失去了音信,别人都认为地主的儿子已经生还无望,欢天喜地的女郎嫁给了倾心已久的猎人,两人开始了幸福温馨的生活。地主的儿子活着回来了,他陷入了疯狂的愤怒,他拉开弓箭,射死了与妻子恩恩爱爱的猎人,也掐死了妻子心中的希望。女郎悲痛欲绝,她要为猎人报仇血恨,地主的儿子狠心向妻子下了毒手,他给妻子灌下了毒酒,这位日耳曼女郎从此静静躺在冰凉的土地上,身边流过了无数的时光。德国人凭吊这位美丽的日耳曼女郎,为她的不幸遭遇而悲伤。但是,看在中国人眼里,这位古代日耳曼女郎那有半点淑女的模样?她贪图富贵,不守妇道,丈夫生死未卜,就公然琵琶别抱,投入野男人的怀抱。她的丈夫不究其过,放她一马,她竟想为奸夫出头,只落得横尸地上的下场。
  德国人为她流下了眼泪,这眼泪感动于爱情的力量,在中国人看来,她正是杀夫未遂的潘金莲形象,武松会把她挖心挖肝、刨空肚肠。无独有偶,在近代中东地区,对付这样的女人也是出于同一种思想。挖出一个大坑,将赤身裸体的淫妇赶了进去,沙土埋住了女人的身体,留在外面的是女人的头颅。一辆牛车过来了,车上装满了石头,群众拿起石头,向淫妇砸去,女人的头颅很快变成了一堆泥肉。这种残酷场景可以说明中东女人谨守规矩,其实只是畏于刑罚的严酷。没有了这种严酷的刑罚,也就没有了伴随这种刑罚的独特现象。
  汉魏时期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思想解放的时代,男人关注自己的疆土远胜于关注女人的私处,汉族男人霸气横溢,征战四方,他们的视野是如此的海阔天空,他们的胸怀是如此的雅量高致,产生了令后世百思不得其解的现象,魏、蜀、吴三国的正宫皇后都是再醮妇人,这与后世汉族男人的处女崇拜简直大相径庭,南辕北辙,这种时代风尚下的蔡文姬生逢其时,渡过了丰富而绚丽的一生。她在需要父亲的时候,有一位名满天下的好父亲。她在需要丈夫的时候,先后有三位关怀备至的好丈夫,她在需要子女的时候,能够依靠子女的侍奉,善终于乱世,她实在是个享尽幸福的女人,只是有点身在福中不知福。
  “伊大宗之令女,禀神惠之自然;在华年之二八,披邓林之矅鲜”,美丽博学的蔡琰,字文姬,陈留郡国人,是东汉名儒蔡邕的几个子女之一,从小受到了那个时代所能给予的最好的教育,完全没有后世的“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影响。靠着弱化女人来衬托男人,这是后来汉族男人越来越窝囊的原因。蔡文姬在父亲的精心培养之下,“博学有才辩,又妙于音律”,加之容貌美丽、气质高雅,最终成为汉魏时期的一代名媛。
  戏曲中曾有一出著名的《琵琶记》,唱得就是蔡文姬的父亲蔡邕蔡伯喈。讲得是蔡邕进京赶考,高中状元,被当朝丞相慧眼识珠,成为当朝丞相的东床佳婿。蔡邕的家乡遭到灾荒,他的发妻赵五娘偕同公公婆婆,前往京城寻访亲人。他们饥寒交迫,苦不堪言,赵五娘让公婆吃米,自己吃糠,婆婆怀疑赵五娘背着自己吃好的,偷窥之下,发现赵五娘吃的是糠。这时赵五娘的唱词是,“那糠呀,与米是一处飞”,公公婆婆深受感动,坚持与媳妇一起吃糠,不久就双双暴亡。赵五娘卖掉一头秀发,才能将公公婆婆勉强下葬。随后,她抱着琵琶,一路卖唱,风餐露宿,终于找到了负心郎。《琵琶记》编得感人肺腑,对照史实,却是一派胡言。东汉时期,根本没有什么科举制度,也不存在什么状元郎。当世对蔡伯喈的评价是,他德行醇厚,为世人所景仰。“邕性笃孝,母常滞病三年,邕自非寒暑节变,未尝解襟带,不寝寐者七旬”。曾经有仇家企图加害于他,“使客追路刺邕,客感其义,皆莫为用”,仇家“又赂其部主使加毒害,所赂者反以其情戒邕,故每得免焉”,汉朝,真是一个充满真情真义的时代。
  蔡邕精通经史典籍,工于隶书,长于音律,他的家就是那个时代的文化沙龙,也是那个时代的高级图书馆,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那个时候的曹操出入蔡府,除了羡慕蔡府的满室藏书,对清丽高华的蔡文姬自然倾慕有加。“家公与蔡伯喈有管鲍之好,乃命使者周近持玄玉璧于匈奴,赎其女还,以妻屯田都尉董祀。”这是曹丕在《蔡伯喈女赋序》中的描述,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曹操也是才高八斗,不然何以写出,“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汉末至五代,是中国门阀制度一统头脑的时代,一位名门之女,身价往往高不可攀。唐初山东士族的女儿,嫁娶索要的聘礼相当于当时一位宰相三年的俸禄(还要不吃不喝),这个价钱足以娶上十几个平民百姓的女儿,但是人们对高门士族的女儿却越发趋之若婺。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一种种族进化的表现,一个素质优秀的母亲决定了一个家族的前途和命运,古代社会的教育极不普及,母亲的品德和学养往往塑造了儿子的形象,从遗传学的角度来说,高素质的母亲会生出高素质的儿子,高素质的儿子会带给一个家族无限的希望。汉朝时期有一位名人身材矮小,常感自卑,为了改良品种,他娶了身材高大的妻子,贤德的妻子培养出了名垂青史的儿子。这种自觉的改良和进化曾使大汉民族成为世界上最优秀的民族,大汉男人成为世界上最英武最帅气的男人。
  熹平四年(公元175年),蔡邕校定《六经》的谬误,将正文刻在石碑上,立于太学门外,成为流传后世的“熹平石经”,前往观摩的人络绎不绝,每天停在那里的马车就有一千多辆,蔡邕的书法,“骨气洞达,爽爽如有神力”,蔚然大家,成为当时偶像级的人物。
  他得罪了当权的宦官,被迫流亡,曾长期避祸于泰山羊家,他的女儿也成了羊家的媳妇,后来生下了一对出色的儿女。生下的男孩叫羊祜,是三国时期著名的美男子和军事将领,羊祜去世后,敌人的阵营哭声一片,百姓自发为羊祜建庙立碑,“望其碑者莫不流涕”,史称“堕泪碑”。生下的女孩名叫羊徽瑜,长大后嫁给司马师为妻,史称景献羊皇后,“后母陈留蔡氏,汉左中郎将邕之女也”。晋武帝司马炎曾奖赏羊祜的功劳,羊祜请求晋武帝加封自己的表弟蔡袭(也就是蔡文姬的侄子),蔡袭得到了关内侯的爵位,按照血缘辈份,他把蔡文姬叫做姑妈,羊祜把蔡文姬叫做姨妈。
  年轻时代的蔡文姬,就对音乐有着很高的敏感和天赋。她的父亲能听出琴曲中最微小的错误,她则能隔着墙壁听出父亲弹琴时弄断了哪根丝弦。她的父亲能制作闻名中外的焦尾琴,她则能听出弹琴之人当时的心情。“曳丹罗之轻裳,戴金翠之华钿”,16岁的蔡文姬出嫁了,开始了她一生中第一次婚姻。她的丈夫卫仲道出身河东大族,熟读经史,与蔡文姬琴瑟和鸣。不幸天妒良缘,婚后一年,卫仲道就因病去世。那个时代的女性,还不兴为夫守节之说,蔡文姬返回娘家,恢复了悠闲自在的小姐生活。
  “我生之初尚无为,我生之后汉祚衰。天不仁兮降乱离,地不仁兮使我逢此时”,董卓焚烧洛阳,荼毒百姓,无恶不作。偏生他想扬名于后世,极力笼络文人儒士。他将蔡邕一日之内连升三级,封为左中郎将。后来王允设计,董卓伏诛,蔡邕有感于董卓的厚待,前去抱尸痛哭,王允勃然大怒,“董卓是一国贼,险些倾覆汉室,蔡邕身为汉臣,就该同仇敌忾。而他竟敢为私恩忘大节。今天杀了董卓,蔡邕如此伤痛,这足以证明他是董卓的同党”。蔡邕请求“黥首刖足”,留下有用之身,完成汉史的编写,士大夫也多方营救,想挽回蔡邕的性命。太尉马日磾恳求王允,“蔡邕是旷世之才,熟知历史,如果能续写汉史,当成为一代大典。他素有忠孝之名,所坐之罪并无实证,杀他不怕让举国百姓失望吗?”王允回答,“昔日汉武帝不杀司马迁,使《史记》这部谤书流传后世。现在国祚中衰,神器不固,不可让这个佞臣执笔于幼主左右,不仅无益于圣德,还使我们在书中蒙受他的讥讽”。马日磾见王允杀心如铁,万分伤痛,他对别人说,“王公其不长世乎?善人,国之纪也;制作,国之典也。灭纪废典,其能久乎”,蔡邕死于狱中,王允也很快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他坚持不肯赦免董卓旧部,董卓部将李榷、郭汜攻破京城,夷其家族,只有王允兄长的两个儿子逃出生天。董卓旧部中的胡羌兵抢走了蔡文姬,把她带到了南匈奴,她成了南匈奴左贤王的王妃,这一年,她大概是二十三岁。
  蔡文姬所在时代,是“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时代,南匈奴内附汉朝,胡羌兵不过是董卓部队中的狗腿子,随着董卓部队劫掠京城,如果单独以游牧部落的身份作乱,早被汉军打得上天入地。他们就象英国皇家军队中的尼泊尔雇佣军,虽然英勇善战,却总是正宗英国人眼中的二等公民。三国时代,胡人军队只能充当交战各国的帮凶身份。
  “胡人宠我兮生二子”,蔡文姬成了左贤王的心肝宝贝,她自恃文化的优势,把男人发自内心的真情片片凌迟。她和左贤王的婚姻被视为抢婚,但华夏先人,哪一个的祖先不是经历抢婚,“乘马班如,泣血涟如”,抢婚的男方,几天不点烛火,以防女方家人的报复。汉魏时期的汉族男女,也有不少是在进洞房的时候才看清配偶的长相,这样的婚姻能否天长地久,也很值得怀疑和思量。
  “儿前抱我颈,问母欲何之。人言母当去,岂复有还时。阿母常仁恻,今何更不慈。我尚未成人,奈何不顾思”,袁绍落败,中原初定,曹操缓过一口气来,就想到了流落南匈奴的蔡文姬。此时,蔡文姬已在胡地呆了十二年之久,和左贤王生下了两个可爱的儿子。曹操以周近为使,带上黄金千两和白壁一双,向匈奴索要蔡文姬,这时的蔡文姬不会只有一种选择,她可以拒绝曹操的好意,她可以长留丈夫和儿子的身边,但她选择了归汉。“毡裘为裳兮骨肉震惊,羯膻为味兮枉遏我情。鼙鼓喧兮从夜达明,胡风浩浩兮暗塞营”,这才是她无法适应的,就象现在的上海美女不会留恋非洲部落酋长夫人的位置,她不会把一个虎背熊腰的匈奴勇士当成一生的知音,她不想穿胡人的裘皮衣赏,她不想喝带着腥味的羊奶,她不想吃带着膻气的羊肉,她更看不惯胡人的野蛮无礼。在匈奴,父亲死了,儿子继承除了亲生母亲之外的所有女人,哥哥死了,弟弟马上成为嫂子的夫君,这对于汉朝一代大儒的千金小姐来说,再过十二年,也无法适应这里的观念。就算丈夫宠爱她(她懂那么多的诗书),儿子依恋她,也无法改变她精神上的俯视,就象一个琴师在倾心弹琴,听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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