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ǎ凉こ逃勺约菏┕ぃ鹿こ桃�400万元的合同金额分包给乙建筑公司承建,甲公司已与乙公司签订了分包合同。
第一年,甲公司自行施工的A工程实际发生工程成本450万元,预计为完成A工程尚需发生工程成本150万元,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分包的B工程的完工进度,向乙公司支付了B工程的进度款250万元,并向乙公司预付了下年度备料款50万元。甲公司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确定该项建造合同第一年的完工进度如下:
450+250
合同完工进度=---------×100%=70%
450+150+400
6.本准则第25条规定了在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的会计处理。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依据本准则第20条和21条规定的标准来判断。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企业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而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2)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例如,某建筑公司与客户签订了一项总金额为100万元的建造合同。第一年实际发生工程成本40万元,双方均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建筑公司在年末时对该项工程的完工进度无法可靠估计。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但由于客户能够履行合同,当年发生的成本均能收回,所以,公司可将当年发生的成本金额同时确认为当年的收入和费用,当年不确认利润。其帐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0
假定该公司当年与客户只办理价款结算15万元,由于客户出现财务危机,其余款项可能收不回来。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只将15万元确认为当年的收入,40万元应确认为当年的费用。 其帐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
工程施工——毛利 250000
7.本准则第26条规定了预计损失的会计处理。即: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例如,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金额为10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最初预计总成本为90万元。第一年实际发生成木63万元,年末,预计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42万元。假定该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该公司应在年末时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63
第一年合同完工进度=------×100%=60%
63+42
第一年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60%=100×60%=60(万元)
第一年确认的合同毛利=〔100-(63+42)〕×60%=-3(万元)
第一年应确认的合同费用=收入-毛利=60-(-3)=63(万元)
第一年预计的合同损失=〔(63+42)-100〕×(1-60%)=2(万元)
其帐务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63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0
工程施工——毛利 30000
同时,
借:合同预计损失 20000
贷:预计损失准备 20000
(七)关于披露
本准则第27条规定了披露建造合同的有关事项。需要披露的有关事项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在建合同工程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或亏损);
(2)在建合同工程已办理结算的价款金额;
(3)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金额;
(4)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
(5)合同总金额;
(6)当期已预计损失的原因和金额;
(7)应收帐款中尚未收到的工程进度款。
需要说明的是:“在建合同工程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或亏损)”与“在建合同工程已办理结算的价款金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以相低后的差额反映。如果在建合同工程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已确认的毛利大于在建合同工程已办理结算的价款金额,其差额反映在建合同工程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结算的款项,这部分款项是企业应向客户收取的款项,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一项流动资产列示;如果在建合同工程已办理结算的价款金额大于在建合同工程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已确认的毛利,其差额反映在建合同工程尚未完工部分但已办理了结算的款项,这部分款项是企业超过完工进度多结算的款项,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一项流动负债列示。
三、举例
例一:假定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金额为9000000元的建造合同,承建一座桥梁。工程已于1996年7月开工,预计1998年10月完工。最初,预计工程总成本为8000000元,到1997年底,预计工程总成本已为8100000元。建造该项工程的其他有关资料如下:
项 目1996年1997年1998年
至目前为止已发生的成本2;000;0005;832;0008;100;000
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6;000;0002;268;000
已结算工程价款1;800;0004;800;0002;400;000
实际收到价款1;500;0003;500;0004;000;000
该建筑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根据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及时登记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价款和实际已收取的工程价款,并根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准确地确定工程完工进度,计量和确认当年的合同收入和费用,并在会计报表中披露与合同有关的会计信息。
需要强调的是,公司确认当期合同收入时,不能根据当期与客户办理了价款结算的款项来确认为当期的收入金额,公司与客户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款项并不是当期的合同收入,当期的合同收入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进行确认。
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一)确定各年的合同完工进度
各年的完工进度如下表如示:
项 目1996年1997年1998年
合同金额9;000;0009;000;0009;000;000
减:合同预计总成本
至目前为止已发生的成本2;000;0005;832;0008;100;000
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6;000;0002;268;000
合同预计总成本8;000;0008;100;0008;100;000
预计总毛利1;000;000900;000900;000
完工进度25。00%72。00%100。00%
注:1996年的完工进度=2000000÷8000000=25%
1997年的完工进度=5832000÷8100000=72%
(二)计量确认各年的收入、费用和毛利
各年计量和确认的收入和费用如下表所示:
年末累计以前年度确认本年度确认
1996年
收入9000000*25%2;250;0002;250;000
毛利1000000*25%250;000250;000
费用(收入-毛利) 2;000;0002;000;000
1997年
收入9000000*72%2;250;0004;230;000
毛利9000000*73%250;000398;000
费用(收入-毛利)5;832;0002;000;0003;832;000
1998年
收入9;000;0006;480;0002;520;000
毛利900;000648;000252;000
费用(收入-毛利)8;100;0005;832;0002;268;000
三)编制有关会计分录,并在会计报表中披露有关信息(为简化起见,以下会计分录
以汇总数反映,有关纳税业务的会计分录略)
1、1996年的会计分录如下:
(1)登记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 2000000
贷:应付工资、库存材料等 2000000
(2)登记已结算的工程价款
借:应收帐款 1800000
贷:工程结算 1800000
(3)登记已收的工程价款
借:银行存款 1500000
贷:应权帐款 1500000
(4)登记确认的收入、费用和毛利
借:工程施工——毛利 250000
主营业务成本 2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250000
2、1996年建造合同在会计报表中的披露:
(1)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下列信息:
①应收帐款:根据“应收帐款”科目余额填列。金额为300000元(1800000-1500000)。
②已完工尚未结算款:本项目应在流动资产类项目中列示,反映在建合同已完工部分但尚未办理结算的价款,根据“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减“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金额为450000元(2250000-1800000)。
(2)在利润表中披露下列信息:
①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本年贷方发生额填列。金额为2250000元。
②主营业务成本:根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本年借方发生额填列。金额为2000000元。
(3)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
①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本例合同完工进度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②在建工程累计已发生的成本:根据“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额扣除毛利后的余额填列。金额为2000000元。
③在建工程已结算价款:反映在建合同累计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价款,根据“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填列。金额为1800000元。
④合同总金额:9000000元。
3、1997年的会计分录如下:
(1)登记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 3832000
贷:应付工资、库存材料等 3832000
(2)登记已结算的工程价款
借:应收帐款 4800000
贷:工程结算 4800000
(3)登记已收的工程价款
借:银行存款 3500000
贷:应收帐款 3500000
(4)登记确认的收入、费用和毛利
借:工程施工——毛利 398000
主营业务成本 383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230000
4、1997年建造合同在会计报表中的披露:
在资产负债表中披露下列信息:
应收帐款:金额为1600000元。
已结算尚未完工款:本项目应在流动负债类项目中列示,反映在建合同未完工部分已经办理了结算的价款,根据“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减“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填列,金额为120000元(1800000+4800000-2250000-420000)。
在利润表和附注中披露的信息与1996年基本相同。
5、1998年的会计分录如下:
(1)登记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 2268000
贷:应付工资、库存材料等 2268000
(2)登记已结算的工程价款
借:应收帐款 2400000
贷:工程结算 2400000
(3)登记已收的工程价款
借:银行存款 4000000
贷:应收帐款 4000000
(4)登记确认的收入、费用和毛利
借:工程施工——毛利 252000
主营业务成本 226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20000
(5)工程完工时,将“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额与“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对冲
借:工程结算 9000000
贷: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