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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斯多德全集-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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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式既为其它一切事物之因,他因而认为通式之要素即 
一切事物之要素。 “ 大与小 ” 之参于一者,由是产生了数,故 
数之物因为 “ 大与小 ” ,其式因为 “ 一 ” 。他同意毕达哥拉斯 
学派所说元一是本体,不作其它实是的云谓,也同意他们所 
说数是一切事物所由成实的原因;但在涉及 “ 无限 ” 时,他 
不以无限〈无定〉为一个单纯原理,而用 “ 大与小 ” 为之构 
成,并举示有所谓 “ 未定之两 ”—— 关于这一点他是特殊的。 
他认为数离开可感觉事物而独立存在,这也与他们相巽,毕 
达哥拉斯学派认为事物即数。他将一与数从事物分离开来,又 
引入了通式,这些与毕达哥拉斯学派分歧之处大抵由于他对 
事物定义的研究引起的(早期思想家全不运用辩证法);他 
将 “ 一 ” 以外的另一原理,作为 “ 未定之两 ” ,是因为他相信 
除了素数以外,各数均可由 “ 两 ” 作为可塑材料,随意制 
成。 
   事实并不如此;这不是一个健全的理论。他们使通式只 
一次创成,而许多事物可由物质制出,然而我们所见到的则 
是一桌由一物质制成,那制桌的虽只一人,却于每桌各应用 
了桌式而制出许多桌来。牡牝的关系也类此;牝一次受精,一 
次怀孕,而牡则使许多牝受孕;这些可与那些原理相比拟。 
柏拉图对于这些问题就这样主张;照上述各节,显然他 
只取两因,本因与物因。通式为其它一切事物所由成其为事 
物之怎是,而元一则为通式所由成其为通式之怎是〈本因〉; 
这也明白了,通式之于可感觉事物以及元一之于通式,其所 
涵拟的底层物质〈物因〉是什么,这就是 “ 大与小 ” 这个 
“ 两 ” 。还有,他也象他的前辈,如恩培多克勒与阿那克萨哥 
拉一样,分别以善因与恶因配属于两项要理。 
  
章 七 
   我们简略地重叙了前人所说的原理与实是,以及他们的 
大旨;我们虽已获益良多,但他们所言原理或原因,在我们 
的 “ 物学 ” 中都已指明,他们虽各有所涉及,内容还都是 
浮泛的。有些人以物质为基本原理,而对这些物质又各有不 
同的观点,有些人主张物质只有一种,有些人则认为不止一 
种,有些人认为物质具有实体,有些人则认为是非实体的;如 
各举其实例,这就是柏拉图所谓 “ 大与小 ” 意大利学派所谓 
“ 无限 ” ,恩培多克勒所谓 “ 四元素 ” (火,地,水,气),阿 
那克萨哥拉所谓 “ 相似微分 ” 组成无尽事物。于这种原因,这 
些,皆各有所见;还有那些人以气为主,以火为主,或以水 
为主的,以及另一些人,应以某种较火为密,较其犹稀的物 
质为主(有些人曾说明基本元素应是这样)。他们也各有所 
领会。 
   这些思想家只把握了这一个原因;但另外一些人提到了 
动变的来源,例如有人以友与斗,或理性,或情爱为基本 
原理。 
   于 “ 怎是 ” ,或本体实是,没有人做过清楚的说明。相信 
通式的人于些有所暗示;他们不以通式为可感觉事物的物质, 
不以元一为通式的物质,也不以通式为动变的来源,他们认 
为一个通式如当它为动变之源,毋宁作为静持之源,这就使 
通式成为其它一切事物的怎是而元一则成为通式的怎是。 
动作与变化以及运动之所缘起,他们虽则也推求其故,却 
并不明认到这应是自然本体中的一因。主于理性,主于友爱 
的人将这些归之于善类;他们认取动变由此开始,可是他们 
没有认见事物之所由生成与存在正为此故。同样,那些人说 
元一或存在是善,说这是本体的原因,他们并不说本体正是 
为了善而生成与存在的。所以他们同时又象知道又象不知道 
善是事物的一个原因;他们只说事物具有善的属性,并未确 
认善正是那事物成实的极因。 
   那么,所有这些思想家既不能另出新因,这应该证知我 
们所陈四因为确当而且无可复加了。凡有所询求于事物之原 
因,宜必并求此四因,或于四因中偏取其某因。让我们接着 
考察各家议论的得失以及他们在有关第一原理这问题上各说 
所可引起的疑难。 
  
章 八 
   于是,那些人主张宇宙唯一,一唯物质,而物质又专指 
那些具有量度的实体,他们显然走入多歧的迷途了。尽管存 
在着非实体事物,他们却只讲实体事物的要素;在陈述事物 
一般物质现象与其生成灭坏原因时,他们遗弃了动因。又,他 
们不谈事物的本体,不问其怎是〈本因〉,也是错的;除了 
“ 地 ” 〈土〉以外,轻率地就将单纯实体当作第一原理,不复 
追询它们 —— 火,水,地,气 —— 如何互相生成,这也是错 
的:因为事物或由并合而生成或由析离而生成,这于它们的 
先天性与后天性是大有区别的。 
   因为(甲)最基本的元素物质应该是由它们的并合来组 
成最初的事物的,这种质性应是属于实体中精细的微粒。以 
火为原理的人与这论点最为符合。其他各家所讲实体元素的 
秉赋也与此意相近。至少是这样,凡主张基本元素只一种的 
人没有谁曾举出 “ 地 ” 为这唯一元素,明显地这因为地的粒 
子太粗。其它三元素则各有人为之主张;作为基本元素,有 
人主于火,有人主于水,有人主于气。(何以他们不象普通人 
一样主于地土呢?俗语云, “ 万物皆土〈生出于土,灭归于 
土〉。 ” 希萧特说一切实体之中,地最先生成;这意见久已 
成为最原始而通俗的意见了。)照这微分论点,那些主于地, 
水,气以及主于某种密于气而疎于水的元素的讲法,都不如 
主于火为正确。但(乙)若说先于本性的当后于生成,组合 
物于生成论虽在后,于本性论便应在先,则与我们上面所述 
的相反者才算正确 —— 那么就应该水先于气,地先于水。 
主于一元素为原因的就是这些问题。主于不止一元素者 
如恩培多克勒,以万物具有四实体的论点,也未能免于疑难; 
有些问题与我们上面所指的相同,另一些则是由他理论的特 
点所引出的。 
   我们常见到实体互生互成,火并不常是火,地也并不常 
是地(这曾在我们的自然哲学论文中讲过);关于动变的原 
因以及四元素可否归结于一元素或两元素这问题,他讲得既 
不明确也不漂亮。照他的论点冷不生热,热不生冷;这样质 
变是不可能产生的。如果认为变化是可以产生的,这就得承 
认还有某些事物来涵容这些 “ 对成 ” ,还得有一个实是,它能 
成火亦能成水;这个恩培多克勒是不承认的。 
   至于阿那克萨哥拉,人们如果说他曾主张过两种元素, 
这与他有些论点是完全符合的;他虽没有明言这种观念,若 
有人从他的言语中指证这种观念,他就必须承认。说宇宙玄 
始一切事物是混杂的,这实在荒谬,因为照此说来,在未混 
杂以前,事物当有他的单净形式,而自然又何尝容许任何偶 
然的事物作偶然混杂;并且照这观念,诸秉赋与属性将可由 
本体析离(因为混杂了的事物应该能够析离);可是人们如果 
紧随着他,将他所有的示意都贯串起来,似乎这又将显见他 
的思想相当清新。假如一切真没有一些可离析的,那么现存 
的本体也真将无可为之申说了。试举例以明吾意,这应没有 
白,没有黑,没有灰色,也没有它色,这就必须多无色;苟 
谓有色,这必得有诸色之一色。依这论法,相似地,也必须 
是无味;也没有其它的属性;因为这不能有任何质,任何度 
量,也不能有任何情况明确的物类。如其不然,事物就成为 
有色,或有味,或有可举说的特殊形态,但因一切事物悉归 
混杂,这就不可能了;因为这特殊形态必须是已析离了的属 
性,但他说除了理性,一切皆混,惟有理性独净不混。从这 
里,再跟上去,他就得说原理是 “ 一 ” ( “ 一 ” 是单净而未混 
杂的)与 “ 别 ” ,(这 “ 别 ” 的性质就是某些倘未获得确定形 
式的 “ 未定物 ” 。)他并未明确表达出自己的思想,但他意向 
所指,后期的思想家似乎较他自己更清楚地捉摸到了。 
   总之,这些思想家所熟习的只是关于生灭与动变的理论; 
他们就只为这些找寻原理与原因。但人们若开其视野,徧看 
一切存在的事物,一切可眼见与不可眼见的事物,而明白地 
于这两类事物加以研究,当会得知我们正该用更多时间来考 
查什么符合于他们的观点,而什么又不符合我们目前的探索。 
毕达哥拉斯学派对原理与元素的想法比之那些自然哲学 
家较为奇怪,他们不从可感觉事物追求原理,而他们所研究 
的数理对象除了天文事物以外,都是一类无运动的事物。可 
是他们所讨论与探索的却正是这物质宇宙的诸问题;他们记 
述 “ 诸天 ” 之创造并观察诸天的各部分与其活动和演变;他 
们使用各项原理与原因来解释这些现象时,恰又与自然哲学 
家们所言略同 —— 他们所谓 “ 诸天 ” 所包涵的事物原也不殊 
于这物质宇宙的万物。但我们已说过他们所提示的原理与 
原因本可以导向更高境界的实是,这些原理与原因在自然理 
论上也不如在那些更高境界中来得适用。可是他们并没有告 
诉我们世上倘只有 “ 有限与无限 ” 和 “ 奇与偶 ” ,动变如何可 
能,而没有动变,生灭又如何可能,或是经行于天宇间的列 
宿又如何能照现在的轨迹而行动。 
   又,人们倘承认空间量度由这些要素组成,或者就算 
这些已经得到证明,我们还得询问何以有些实体轻,有些则 
重?从他们所执的前提与所持的议论来判断,他们于可感觉 
事物与数理对象该是当作可相能转的;我推想他们所以不谈 
火或地或类比之实体,就因他们认为在数理对象之外,于可 
感觉事物已没有什么特殊的道理。 
再者,我们怎样才能将这些信念结合起来,何以数与数 
的属性是一切存在事物的原因,是自古迄今一切天体现象的 
原因?何以世界只能按照他们所说的那些数目来组合,不能 
照其它数目?在某一特殊的区域中,他们安置了 “ 条教 ” 与 
“ 机运 ” ,在这稍上或稍下安置 “ 不义 ” 与 “ 分离 ” 或 “ 混 
合”并 “ 指证 ” ,这些庶事各都是一个数;可是这里各处先已 
安置有一套由数组成而具有量度的诸实体, —— 就是这样, 
抽象的众数与物质世界的众数是相同的数,抑或不相同的两 
类数呢?柏拉图说这是不相同的;可是他也认为数可以作事 
物之量度,也可以成为事物的原因,其分别恰是这样,事物 
本身的数是感觉数,为之原因之数则是理知数。让我们暂时 
离开毕达哥拉斯学派;我们所涉及于他们的已够多了。 
  
章 九 
   至于主张以意式为原因的人,他们为了掌握我们周围诸 
事物的原因,先引入了与诸事物为数一样多的形式,好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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