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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世界列国国情习俗丛书-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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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再处理其余家产。若财产已被分光,妻子提出彩礼后,则由所有分家产
者均摊支付。若是丈夫抛弃妻子,或丈夫主动提出离婚,那么彩礼非支付不
可,否则不准办离婚手续;若夫妻间发生矛盾主要是由妻子引起的,而两人
又未同床,那么妻子无权向丈夫索取彩礼。从实际情况看,大多数人结婚时
不付完彩礼,但各地的做法也不尽相同,有的是同床之前支付一些,其余往
往在丈夫死后或离婚时支付。但有的因未给完已确定的彩礼,妻子则否认为 


①一种油炸饼。

妻,或拒绝与丈夫同床,或拒绝同丈夫一起外出。

妻,或拒绝与丈夫同床,或拒绝同丈夫一起外出。

印度的穆斯林有离婚现象。伊斯兰教徒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离婚,因
为真主最不喜欢离婚,尽管离婚属于合法。因此,在离婚前有关人士总是想
各种办法来调解,以使双方关系正常。经过一切努力,证明全然无效时,才
应该离婚。还有一种情况,若男方连说三声“离婚”时,则非离婚不可。要
想离婚,夫妻双方要告诉各自的证人,若证人已经不在,独自也可以离婚。


四、印度的基督教婚俗

四、印度的基督教婚俗

在印度除印度教徒和穆斯林外,基督教的人数占第三位。据 
1991年人口
统计,印度的基督教人数为 
1960万人,占印度总人数的 
2。6%。基督教徒的
增长率比印度教徒和伊斯兰教徒都高,以 
1961~1971年为例,十年间,印度
教徒增长 
23。6%,穆斯林增长 
30。85%,而基督教徒则增长 
32。6%。

印度的基督教徒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1。欧洲人的后裔;
2。由印度教徒、伊斯兰教徒改变信仰而来,或印度土著民的后裔;
3。上述教徒混血儿的后裔。
基督教规定,教内一律平等,没有种姓制度和种姓歧视,没有高低贵贱
之分,教徒之间互相通婚。但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并非如此,至今仍有不
少种姓歧视的痕迹。例如,有些基督教徒彼此之间不是不通婚,就是不愿同
席而食等等,因为他们原来都是印度教徒,把印度教高低贵贱的种姓歧视也
带进了基督教内部,尽管他们现在统属基督教徒。

(二)印度基督教徒的婚姻

据基督教规定,男女婚姻自由,实行一夫一妻制,反对任何形式的一夫
多妻或一妻多夫制。

择偶有两种办法:一是青年男女自己挑选;二是由父母决定。配偶选定
后,选个吉日良辰,举行订婚仪式。订婚仪式这天,男方青年和一些人要前
往女家。经女方姑娘同意后的当天由神父当众宣布他们的婚姻关系。这时,
青年男女互相往对方手上戴个戒指,人们趁机尽情歌唱,气氛格外热闹。接
着,女方设宴,热情款待男方来客。订婚仪式过后,男女青年可以一起自由
散步、聊天,无人非议,但他们不能同床,同床是婚后的事情。

订婚后,男女双万商定结婚日期。结婚日期定后,双方及时告诉神父,
起码不迟于结婚前 
21天,以便神父在这三周内通知大家,让人们知道他们的
婚事。在此期间即这 
21天内,若有人对他们的婚事有不同意见,可及时提出
反对。

与此同时,男女双方在交神父请帖时,一定要附有以下证明:

1。基督教徒身份证;
2。清白无污的证明书。
发出请帖之后,若在三周之内无人反对他们的婚事,则届时在教堂内为
他们举办婚礼。婚礼一般从早晨 
6点到傍晚 
6点之间举行,忌讳在晚上进行。
婚礼在教堂里举办,由神父主礼。神父先向新郎、新娘宣读《圣经》,
这时新人听后还要立志宣誓,说些“白头到老”之类的誓言。最后,神父宣
布二人正式结为夫妻,新郎、新娘交换戒指,神父向他们祝福,祝他们生活
幸福,永不分离,到此婚礼完毕。

(三)基督教的离婚

基督教反对离婚,尤其在印度更是如此。他们认为,结婚是上帝意愿的
象征。因此,他们中流传着不少反对离婚的说法,诸如“既然上帝把他们结
合在一起,人们就不应该再把他们分开”,“既然上帝把他们结合了,他们
自己也不应分离”,如此等等。显然,印度基督教徒对婚姻态度严肃认真,
不轻率离婚;尽管他们结婚自由,但离婚并不随便。当然,也不是绝对反对


离婚,没有离婚现象。事实上离婚现象也是有的,不过离婚比较困难,有一
定规定。例如,妻子若与别人通奸,丈夫则有权同妻子离婚;若丈夫皈依其
他宗教,或另外有女子与其结婚或丈夫有不轨行为等,妻子有权同丈夫提出
离婚。但若丈夫只是虐待妻子,而无越轨行为,妻子是不能提出离婚的。因
此,同是基督教徒,在西方国家离婚容易,因而离婚率高,在印度离婚较难,
因此离婚率低。


五、土著人的奇特婚俗

五、土著人的奇特婚俗

少数民族种类之多、数量之大,世界闻名,他们在印度社会中占有重要

地位。各民族都有自己的历史文化,更有奇特的风俗习惯,就连挑选生活伴

侣的方式也各有特点,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试婚:男女婚前可同居,以便互相了解和确定婚姻关系。男的到女家后,

居住时间长短不一,少则几周,多则数月。如果双方满意,则可结婚。若双

方性格不合,男的要给女方父母一笔钱,作为赔偿,然后方可回家,婚事就

算告吹。但若女方已经怀孕,两人则非结婚不可。今天在古吉拉特邦的皮尔

族和阿萨姆邦的古喀族中这种风俗尤为流行。

抢婚:即男方的人把女的抢来成婚。抢婚分为三种,一是强行抢婚;二
是默契抢婚;三是礼仪性抢婚。

强行抢婚:在姑娘及其父亲不同意的情况下,把姑娘抢来再举行结婚仪
式。多数少数民族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男多女少,则采取付款娶妻的做法,
即付一笔身价费给姑娘。如男方钱少,或姑娘身价费高而无力支付时,便设
法强行抢妻。这种风俗,自古就有,相传至今。从前,在印度的那加族、霍
族、皮尔族、贡德族以及阿萨姆邦、比哈尔邦和中央邦的一些少数民族中非
常盛行。后来,由于政府限制,随着教育的普及和文明宣传的加强,这种风
俗在日益减少。但是,有些少数民族为了维护这种旧的风俗传统,改头换面
地创造了一些抢婚新花样。例如,在贡德族中,只要父母同意就可抢婚;喜
马拉雅山谷地带的波迪亚族也是如此;在柯亚族、蒙达族和比尔豪尔等民族
中则采用另一种办法:姑娘如不能轻易抢到手,男子可藏身于庙会或其他公
共场所,待机行动,只要遇到机会,就往姑娘头上戴番红花。一旦成功,就
意味着姑娘归他所有,与此同时,社会也予以承认。

默契抢婚:即双方家庭商定,某月某日男家前来抢亲。确定了日期,男
方便带着亲友“袭击”女家。女家的人假装受伤,呆在家里不动,男家的人
便把姑娘抬到马上,和男青年一起带走,这时姑娘故作呼喊哭泣之状。用这
种方法,显示男青年的勇敢,并表达对姑娘的爱情。

礼仪性抢婚:男女青年双方情投意合,但遭到父母的反对。在这种情况
下,利用庙会或节日的机会,男青年应姑娘的要求,公开给她头上涂朱红,
这样,父母也只好同意他们成婚。若还不同意,就会有五老会①的人出面给他
们调解。除皮尔族之外,在一些蒙古人种少数民族中,这种做法很流行。

考验婚:到了结婚年龄的男子,利用庙会、节日等机会,显示出自己的
体力和才干为强者后,有权挑选姑娘为妻,古吉拉特邦的皮尔族就采用这种
办法。在洒红节时,人们举行一种名叫“高尔·格泰芳”的舞会。在舞场中
央竖立一根竹竿,上面挂有椰子和红糖。未婚姑娘在竹竿四周围成一圈。圈
外再围一圈未婚男子。青年们都尽情地跳舞。跳舞过程中,男青年要奋力冲
破姑娘们的舞圈,爬上竹竿去取下椰子和红糖。这时候,一个个争先恐后,
拼命冲挤,姑娘们竭力阻拦,不让他们冲进圈内。这时他们之间,犹如厮杀
格斗一般,有些男子的衣服被撕破,有些男子的头发被揪掉,受伤流血,男
青年们也在所不惜。最后,哪位青年冲进圈内,首先拿到竹竿上挂的椰子和 


①印度农村中由五人组成的组织从事裁决等事宜。

红糖,就算他获得了胜利。这样,他就有权挑选在场的任何一位跳舞的姑娘
为妻,并且可以不付分文,立即带走。

红糖,就算他获得了胜利。这样,他就有权挑选在场的任何一位跳舞的姑娘
为妻,并且可以不付分文,立即带走。

换亲婚:这是一种两家的姑娘交换成婚的办法,即甲家的姑娘嫁到乙家,
而乙家的姑娘再许配给甲家。这样,两家互相交换,免付姑娘的身价费。贫
寒之家,往往采用这种办法。在印度,除迦西族禁止采用这种办法外,其他
少数民族大都采用。

私奔婚:男女双方相爱,因遭到父母的反对或因付不起姑娘的身价费,
一对情人就双双私逃外地,结为夫妻。过些时候,再回到家里,社会便给以
承认。这时,父母自然也就无计可施,只好同意。这种结婚方法,不举行任
何仪式。今天在蒙达族、霍族、桑塔尔族等少数民族中还颇为盛行。从前少
数民族中,由于不盛行童婚,所以上述结婚办法相当普遍。今天由于童婚盛
行,此种结婚办法日益减少。

强求婚:如果一位姑娘爱上一位男青年,或已订婚而男方还在拖延婚期,
或男青年同意又遭到父母的反对时,那么她要设法同那位青年成婚,就得采
用这种办法。其做法是:一天,姑娘带上米酒,突然闯入男方家里,对她的
突然闯入或赖着不走,当然会遭到男方家里人的反对,男方家为千方百计把
她赶出门,会施展种种手段。例如在火里投放辣椒,使室内气味刺鼻,难以
忍受,全家都到室外,只把姑娘一个人留在屋里;或者往姑娘身上泼热水,
甚至遭受一顿毒打,要么不给她饭吃。而和她要好的男青年这时会偷偷给她
送饭,并鼓励她努力坚持,不要灰心。姑娘经受住了这些考验,便会泰然自
若地坐在那里不动,就算她获胜。男方父母也只好同意。今天,印度的比尔
豪尔族、奥郎沃族、格麻尔族、蒙达族、桑塔尔族等少数民族中还流行这种
婚俗。

(二)婚姻的规定与禁忌

印度土著人与其他文明民族一样,在结婚方面有不少规定与禁忌,例如
哪些部族或哪些姓的人可以彼此通婚,都有自己的传统习惯。一般情况,他
们多流行族内婚姻,即使有不同分支,分支之间彼此不通婚,实行分支内部
通婚。异姓的人也很少通婚,如道达人有两个姓,一个姓是达勒特劳勒,另
一个姓是迪瓦里耶勒,它们都是内婚群体。又如皮尔人也有两个姓,一个是
吴杰莱皮尔,另一个是迈莱皮尔,它们彼此也不通婚。而有些土著人不论这
些,彼此可以通婚,如鲁夏依人和古喀人等。有些土著人非常强调种姓区别,
不同种姓的人互不通婚,这是因为它们受了印度教影响的缘故,甚至有的还
相当严重。如若违犯,则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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