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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书五经合集-第1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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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神源于信念,信念事对自己所确认的价值和意义的执着追求。没有信念做支撑,可能凭兴之所至地做一些事,却不可能始终如一,不可能在大大小小的事上都表现出完全的一致性。局外人,营营苟苟的人,事不可能理解这一点的。
  人在生活中的确应当有精神,不管这种精神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它都会使我们的言行有所归依,有轨可循。
  

  子夏其子而丧其明(1)
  ——劝诫忠告是爱心的体现
  【原文】
  子夏其子而丧其明(2)。曾子吊之,曰:“吾闻之也:朋友丧明,则哭之。”曾子哭,子夏亦哭,曰:“天乎!予之无罪也!”曾子怒曰:“商!女何无罪也③?吾与女事夫子于洙泗之间(4),退而老于西河之上(5),使西河之民疑女于夫子(6),尔罪一也。丧尔亲,使民未有闻焉,尔罪二也。丧尔子,丧尔明,尔罪三也。”而曰:“女何无罪与?”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过矣!吾过矣!吾离群而索居(7)。亦已久矣!”
  【注释】
  ①本节选自《檀弓》上。②子夏:孔子的弟子, 春秋 末期卫国人,名叫卜商,子夏是字。 (3)女(ru):同“汝”,你。 (4)事:侍奉。夫子:孔子弟子对孔子的尊称。洙泗:古时鲁国的两条水名。⑤西河:地名,在今陕西东部黄河西岸地区。 (6)疑:同“拟”,比拟。(7)索居:独居。
  【译文】
  子夏因儿子死了而哭瞎了眼睛。曾子前去吊唁并说:“我听说朋友的眼睛失明了,就要为它哭泣。”曾子哭了,子夏也哭起来,说道:“天啊!我没有罪过呀!”曾子气愤地说:“你怎么没有罪过呢?以前我和你在洙水和泗水侍奉老师,后来你告老回到西河,使西河的人们把你比作老师。这是你的第一条罪过。你居亲人之丧,没有可以为人特别称道的事这是你的第二条罪过。你儿子死了就哭瞎了眼睛。这是你的第三条罪过。”曾子接着反问道你难道就没有罪过吗?“子夏听后仍掉手杖,下拜说:”我错了!我错了!我离开朋友独自居住太久了。
  【读解】
  儒家讲“仁”。仁的内容之一是爱人,是以宽厚之心去爱护他人。这个宽厚之心,并不是没有原则的姑息迁就,也不是丧失自我立场地随便附和,而是用德行去感化、影响对方。这种爱法叫做“爱人以德”,用今天的话说,对朋友的真正爱护,是帮助他克服自己的缺点,改正自己的过错。子夏的故事就是讲的这个道理。
  儒家的这个思想早已得到人们的认同,并把它当作做人的准则之一。比如俗话说的“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其实便是对“爱人以德”德通俗解说。
  忠告朋友告诫朋友,提醒朋友,是爱心的体现这个十分明显的道理,人们在实际中总是想不通,脑筋转不过弯。遇到批评就以为是与自己过不去,甚至是故意作对。可是,如果忠告者不看重你,不关心你,犯得着对你进行规劝和提醒吗?脑筋转弯儿得要从相反得角度去想想,才会得到正确得答案。
  

  子柳之母死(1)
  ——君子不取不义之财
  【原文】
  子柳之母死(2)。子硕请具③。子柳曰:“何以哉?”子硕曰:“请粥庶弟子母(4)。”子柳曰:“如之何其粥人子母(5),以葬其母也?不可。”即葬。子硕欲以赙布之余具祭器(6)。子柳曰:“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家于丧(7),请班诸兄弟之贫者(8)。”
  【注释】
  ①本节选自《檀弓》上。②子柳:鲁国人。③子硕(shi):子 柳的弟弟。具;备办。这里指备办丧葬的器用。(4)粥(yU):同“鬻”,卖 庶弟:父亲的妾所生的年幼的儿子。⑤如之何:怎么。其:语气助词,没 有实义。(6)赙(fU)布:送给丧家助葬的钱帛。(7)家:意思是充作 家用。(8)班:分发。诸:之于,给……。之:代同,指剩下的钱帛。
  【译文】
  子柳的母亲去世了,子硕请求备办丧葬的器用。子柳说:“用 什么来备办呢了”子硕回答道:“请把庶弟的母亲卖了。”子柳说: “怎么可以卖掉别人的母亲,用得来的钱安葬自己的母亲呢?不 行。”安葬之后,子硕想用别人送来助葬剩下的钱帛备办祭祀器物。 子柳说:“不能这样。我听说,君子不惜丧葬之事以利其家,辽是 聂我把剩下的钱帛分发给贫穷的兄弟们吧。”
  【读解】
  借机发财,是势利之人的心态。只要机会出现,有利可图,便 会削尖脑袋往里钻,管他正当不正当、仁义不仁义,绝不会放过任何一点借机发财的时机。
  那么,君子就不爱财了?非也。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就 是说,君子和小人都爱财,这大概是人的天性。但是,君子和小 人的分野在于:一个取财有道,一个取财无道;一个是正当的,一 个是不义的。这个差别虽然不能说是天壤之别,却也是原则的差 别。
  君子既要顾自己的利益,也要考虑别人的利益,凭自己的正 当劳动获取理应得到的财物,比如孔子收取学生的“束修”(干 肉)。小人则只顾自己,不顾别人,发不义之财是常事,把自己的 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也不少见。 记住这个原则差别,约束自己非份的发财欲望,肯定会使自 己变得好起来。
  

  成子高寝疾(1)
  ——生死都要对人有益
  【原文】
  成子高寝疾(2)。庆遗入请曰③:“子之病革矣,如至乎大病(4)则如之何?”子高曰:“吾闻之矣:生有有益于人,死不害于人。吾纵生无益于人,吾可以死害于人乎哉(5)!我死,则择不食之地而葬我焉(6)。”
  【注释】
  ①本节选自《檀弓》上。②成子高:国子高,齐国大夫。③庆遗:齐国人。请:治理的意思是询问。(4)大病:重病治理纸委婉的死亡。⑤乎哉:表示反问的语气词。(6)不食之地:不长庄稼的土地。
  【译文】
  成子高病倒在床。庆遗进屋问他说:“您的病已很危急了,如果这样发展下去,后事该怎么办呢?”子高说:“我听说过,活着的时候要对人有益,死了也不要害人。我纵然在活着的时候无益于人,难道死了害要危害于人吗?我死之后,就找一块不长庄稼的地把我埋了吧。”
  【读解】
  古人有诗说:“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这诗意,不知是否从成子高地事迹化出?即使不是,总有一点是相通的:做人应当替他人着想,有益于他人,牺牲自我,哪怕是死了也要有益他人。
  这大概可以算作是一种无私的献身的精神吧,如同春蚕,直到生命终结,才停止孜孜不断的吐丝;正如红烛,直到最后一滴烛泪烧干,才不会再燃烧。倘若提倡人人都像落红、春蚕、红烛一样默默为他人作奉献,自然是很高尚、很伟大的。倘若要求别人作奉献,自己则独享别人的奉献,那算是怎么回事呢?
  理想同现实毕竟事两回事。现实中总有人在作奉献,也总有人在安享别人的奉献,甚至害挖空心思地窃取。如果成子高有灵在天,怕事不得安宁吧。
  

  晋献公之丧(1)
  ——非礼不听是君子
  【原文】
  晋献公之丧,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2)。且曰:“寡人闻之(3):亡国恒于斯,得国恒于斯。虽吾子俨然在忧服之中(4),丧亦不可久 也(5),时亦不可失也,孺子其图之(6)!”以告舅犯(7)。舅犯曰:“孺子 其辞焉(8)!丧人无宝,仁亲以为宝(9)。父死之谓何?又因以为利,而 天下其孰能说之(10)?孺子其辞焉!”公子重耳对客曰:“君惠吊亡臣 重耳(11),身丧父死,不得与于哭泣之哀(12),以为君忧。父死之谓何? 或敢有他志(13),以辱君义?”稽颡而不拜(14),哭而起,起而不私(15)。子 显以致命于穆公(16),穆公曰:“仁夫,公子重耳!夫稽颡而不拜,则 未为后也(17),故不成拜(18)。哭而起,则爱父也。起而不私,则远利 也。”
  【注释】
  ①本节选自《檀弓》下。②秦穆公:春秋战国国时诸侯国泰国国君,姓 赢,名任好,春秋五霸之一。③寡人:古时君主自称。这只是使臣代国 君讲话。④吾子:表示亲爱的称呼。俨然:严肃的样子。忧服:忧伤服 丧。(5)丧(sang):失位逃亡。(6)孺子:对年幼者的称呼。堰,重耳的舅舅,字子犯。 (8)辞:推辞,拒绝。(9)仁亲:以仁爱对待亲人。(10)孰(shu):谁。说:辩解。(11)亡:逃亡,流亡。 (12)与:参与。(13)或;又。敢:岂敢,怎敢。(14)稽颡(qi sang): 古时居父母之丧时跪拜宾客的礼节。拜:拜谢。(15)私:私下交谈。 (16)子显:公子絷(Zhi),字子显,是秦穆公派来吊唁的使者。致命:复命,汇 报。(17)后:指继承人。(18)不成拜:只稽颡,不拜谢。
  【译文】
  晋献公死后,秦穆公派使者向公子重耳吊唁,并且说:“我听说,亡国常在这时,得到国家也常在这时。虽然你现在庄重地处 在优伤服丧期间,但失位流亡不宜太久,不可失去谋取君位的时 机。请你好好考虑一下!”重耳把这些话告诉了舅犯。舅犯说道: “你要拒绝他的劝告!流亡在外的人没有什么可宝贵的东西,只有 把以仁爱对待亲人当作宝物。父亲去世是怎样的事啊?利用这种 机会来图利,天下谁能为你辩解?你还是拒绝了吧!”于是公子重 耳答复来使说:“贵国国君太仁惠了,派人来为我这个出亡之臣吊 唁。我出亡在外,父亲去世了,因此不能到灵位去哭泣,表达心 中的悲哀,使贵国国君为我担忧。父亲去世是怎样的事啊?我怎 敢有别的念头,有辱于国君待我的厚义呢?”重耳只是跪下叩头 并不拜谢,哭着站起来,起来之后也不与宾客私下交谈。子显向 秦穆公报告了这些情况,穆公说:“仁义呀,公子重耳!他只跋 叩头而不行拜礼,这是不以继承君位者自居,所以不行拜礼。哭 着起立,是表示敬爱父亲。起身后不与宾客私下交谈,是不贪求 私利。”
  【读解】
  面对权力的诱惑而不动,流亡在国外而不妄称君主接班人在咱们的历史上,恐怕只有春秋战国那样的时代才会有的事。那时,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君子,不搞阴谋诡计,凡事讲究礼仪,讲究名正言顺事成,是很体面的。专靠耍手腕,搞小动作,贪欲膨胀,譖越名份而取得不应属于自己的名誉、地位、财富,是为人不齿的。这是那个特殊时代的风气,并且一去不复返了。
  凡事讲礼,尤其是在现实利益的诱惑面前,比如权力、女色 财物、金钱、名誉、地位的诱惑面前,也要讲究取之有道,在天的人看来,可能太迂腐,太繁琐,太无必要。但是,这的确是大有必要的。社会生活和人伦关系要有序,要有轨可循,总得有 所规范。礼虽不一定是最好的规范,但毕竟比没有规范、乱来一气要好。难怪孔子为了维护礼的理想秩序,坚持非礼勿视,先勿听,非礼勿行。
  同法相比,礼是一种软性的社会规范。它主要靠人们内心的自觉,而内心的自觉来自于性情的陶冶和修炼。因而,这种软性 的规范的作用总是有限的,古人多半针对“君子”强调礼,把 “小人”、“野人”排除在礼之外,大概便是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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