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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长-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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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老兄,你不知道。人生在世谁不想活得风风光光?谁不想死得光明磊落?可我要背着一肚子的窝囊去见祖宗的。老兄你说说,人生有几个不让人?老婆,孩子,土地。可我这一辈子有什么?”金玉良抬起目光:“你年轻时在街上耍威风的时候,我真是羡慕死你了。话又说回来,那死亡谷封了几十年,你说我有权让人家开采吗?有句丑话不瞒您说,就连我的老婆也是人家的……嗨!我呀,乌龟一个!”

  马东亮默默地看着金玉良,俗话说鸟之将死,其鸣也哀。这个行将就死之人,可能要把西方市上上下下关心的事说出来了,现在的金玉良确实什么也不怕了。

  “好了,老弟。人生就这么回事,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就是老婆吧,人人都说老婆好,你在的时候是天天好,可你一蹬腿,她马上就跟人家跑了。要论钱财嘛,年年挣不完,可是到你不想挣的时候,眼睛也闭了。人生就这么回事,不骗你,我还有两个月就到退休的年龄了。我这一生最不想干的事,就是看犯人,可是我这一生收获最大的事也是和你们这些犯人打交道。”马东亮将酒壶举到唇边又放下了,“我送走了多少判了死刑的,你知道吗?”马东亮张起手指,“六十,六十多人啊!你想想,比我退休的年龄还多。唉!有活活被打死在这儿的,有自杀在这里的,有好人也有坏人。自古哪个庙里没有屈死的鬼哟!”

  金玉良哆嗦着嘴唇一把抓住马东亮的手:“老……老哥,我想见雪山,我有重要事情要告诉他,我有……”

  马东亮看着金玉良,木然地摇摇头:“是证据?可是……雪山的岳父是林为驹,林为驹和司徒家的关系你不清楚?雪山和司徒儿子的关系你也不清楚?这个梦,我劝你不要做了,做也没有用。”

  “不。我知道,雪山跟他们不一样,他敢跟市长拍桌子!”

  马东亮默默站起身:“可是,市长是市长,书记是书记啊!你连这种关系都弄不明白,有再好的证据也是白搭。”

  金玉良怔怔地看着老警察马东亮,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第三节四个女人算计一个检察官
  作为黄金大案公诉人的朱支峰此时在想什么,母亲方茹晰并不知道。她只看到了宣判后金玉良愤怒的目光,还有那撕心裂肺的叫喊。对一个经历过这种磨难的人来说,她能感觉到那种对于不公正的无奈与无助。她在西方市生活了60年,她是看着西方市长大的,而且为了一个人的信念偷偷活了下来,她了解西方市的一切。

  对于方茹晰来说,如果说西方市的大事,除了那块几十年的心病,可能没有比黄金大案和金玉良被判刑更大的事了。应该说她带着孙子去参加旁听不完全是为了儿子朱支峰,而是去看雪山的,她以为雪山会在法庭上,可是他来得很晚。在法庭的门口,她与林为驹不期而遇,林为驹那惊诧的目光让她感到心绪不宁。方茹晰看了眼屋内默默低头想心事的朱支峰,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底火,因为她已经问过儿子好几遍了,每一次都被朱支峰没好气地顶了回来。

  方茹晰将目光投在小院里的辣椒、西红柿和油菜上,投在正在晾晒衣服的娜珠身上。自从儿媳娜珠下岗后,真正失业的是她,她成了一个十足的下岗女工。她什么也插不上手,菜地娜珠侍弄得比她精心,小苗长得旺旺的,洗衣服、做饭她更是上不了手。方茹晰见娜珠将洗好的一盆衣服放在地上,便帮助娜珠一起晾了起来。“妈,歇着吧。支峰的事您也别想得那么多,再说,您想也没有什么用,啊?”娜珠麻利地端过了方茹晰面前的盆子。“晓曦,快搬个凳子,让奶奶歇一会儿。”娜珠冲屋里喊了一嗓子,继续抖她手上的衣服。“黄金大案要我说啊,判得少了,判得轻了。应该把那些整天喝工人和农民血的人统统给枪毙了。”方茹晰手中的衣服被娜珠不由分说地夺了过去。这个大咧咧的媳妇,自从皮革厂停工后,就像个被困狮子似的,整天满大街地跑,见谁都说要给人家打工。可是所有回答都令她失望。于是她就在家里鼓捣那点小菜地,把本来由她婆婆干的工作给代替了。方茹晰轻轻叹了口气,赶上这个时候,谁也没有回天之力让这么多的人有活干。

  方茹晰没有坐孙子朱晓曦搬来的凳子,而是跟着朱晓曦走进了屋里。在黄金一案上,她想帮助儿子朱支峰,她不希望儿子在这件事上栽跟头。她知道朱支峰并没有明白她的心思,她担心朱支峰不知道这里面的水深水浅啊!朱支峰见方茹晰走进屋里,目光垂得更低了。

  “爸,你给奶奶拍拍这儿,”朱晓曦挺着胸脯示意,“奶奶生气,是不是你干过对不起奶奶的事啦?”朱晓曦用力拍拍自己的胸脯向朱支峰示范。这个宝贝,他想把气氛挑起来,他不愿意奶奶生气。

  朱支峰慢慢站起身,用手拨开儿子:“孩子家别瞎掺和,没你的事,快学习去。”朱支峰已经接到了几个电话,他正在为这些事烦呢。其中两个电话约他见面,都是他最不想见的人——黄金公司的出纳沙叶霜,被收审了六个月,这个人天不怕地不怕,在金玉良一案上,她不会轻易放弃的;另外一个就是《西方文萃》记者林文寒,这个书记的千金好像一心要跟他过不去似的,关于黄金大案的报道,没有一篇不是唱反调的。这俩人都要见他,躲都躲不掉。

  “支峰,你不要跟妈躲躲闪闪的,妈没几年活头了,你必须知道,你是一个工人的儿子,你当再大的官,都不要忘了那些看着你长大的叔叔婶婶们。只要你想到他们,真正把他们挂在心上,你才能让妈放心地闭上眼睛。”

  朱支峰不愿跟妈妈讨论这个沉重的话题,更不想让家人也卷入黄金大案中来。作为一个男人,他有责任保护好这个家,让老的小的都能平安地生活。

  “妈,我还有事,有人在等我。”

  “支峰,我只想知道,在法庭上金玉良为什么用那种眼神看你?他说的证据是怎么回事?你不能昧着良心办案啊。”

  朱支峰对昧着良心办案这句话很反感:“妈!他是死囚犯,一个死囚犯,你能让他用什么眼神看我?他又能用什么眼神看我?判了死刑谁不恨?谁又不骂?”

  “那他为什么说有证据?有批件?你是一个检察官,他有证据,为什么不交给你?因为他对你失去了信任!这些你能向妈解释清楚吗?”

  “听他瞎说什么证据,证据在哪儿?他拿出来啊!妈,他是罪犯,是死囚犯!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何况是一个大活人!他想活命就要胡说八道。我还有事,我得走了。”朱支峰逃也似的走出了家门。

  娱乐中心的风情屋很安静,柔和的灯光,轻柔的音乐,小桌上有几个小碟子,两个高脚杯里血红的酒浆在甜甜地等待着他的到来。恰恰相反,这一切并没有松懈朱支峰的神经,反而使他有了一种负疚和警惕之感。沙叶霜正在冲他微笑,不知是因为灯光还是因为气氛,这个女孩今天很漂亮,也很温柔,尤其是她的笑,很甜很甜的。但在朱支峰的眼睛里,他感到沙叶霜的笑是非常虚假的。

  沙叶霜端起酒杯邀请朱支峰:“朱组长,来,我敬你一杯!”

  朱支峰乜了眼沙叶霜,并没有端面前的酒杯。“说说,为什么要把我约到这里?”

  沙叶霜调皮地一笑,将目光在屋中巡视了一周。“因为这个地方牵涉了许多与黄金大案有关的回忆,更能引起你对自己成就的一些自信。另外我这个人从小就仰慕英雄,是个非常浪漫的理想主义者。由于这两个原因,所以……”沙叶霜做了一个蹩脚的耸肩动作。

  朱支峰觉得这些话很刺耳,如果出自别人的口还好说些,出于沙叶霜之口,就充满了浓厚的讥讽味道。

  “你这是在骂我,我收审了你那么长时间,而且弄得你连工作都丢了,我估摸着你背地里牙根都会咬得发疼的。”

  “你把我想得太坏了。我是恨过你,但后来想想,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像您这样知过能改者,也是不多见的。何况,你又为咱们黄金公司除了一害,其实也是西方市的一大害。您把金玉良给收拾了,您说该不该崇敬您啊?来,咱们喝一杯!”沙叶霜的目光一刻也没有离开过朱支峰的脸,她要真真切切地看看这个男人在想什么。

  朱支峰觉得沙叶霜的挖苦很有水平。“这不是你的真心话,其实我心里明白你要说什么,你在想什么。”

  “你连这点自信都没有,你这个英雄真是白当了。来,咱们干一杯。酒逢知己千杯少嘛!你老是不端杯子,咱们就成不了知己了。”沙叶霜再次将酒杯邀向朱支峰,她已经明白了朱支峰此时的心态,这个男人不敢正视自己的所作所为,说明他已经意识到了什么,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头。

  朱支峰端起酒杯,他无法想到他的一举一动此时都传输到了冷小月的眼睛里。自从沙叶霜走进西部风情娱乐中心,冷小月就没有放过她。沙叶霜能把朱支峰约到这里,这本身就说明了很多问题。冷小月晃动着腿棒子,目不转睛地盯着监视器里朱支峰的手,当朱支峰的手伸向那个酒杯时,她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里。不能让他们这样粘乎下去,一个四十岁的大男人最容易上这些青春女孩子的勾。“去,想办法把他们搅黄喽。另外,林文寒不是正在找朱支峰吗?她不是很热衷于黄金专案的报道吗?给她打电话,让她来采访朱支峰,顺便也炒炒黄金大案。她把这件事炒得越大对我们越有利。”身后的人没有动,这是一个色狼,只要让他食色,他什么事情都可以干。冷小月眼皮冲上翻了一下:“怎么还不去?”

  “我在想您这一招的高明之处,如果林文寒介入报道黄金大案,尤其是金玉良的案子,那个从德国来的博士肯定会不高兴的。”

  冷小月不喜欢部下猜她的心思,更反感对方说破。因为对于这些靠她吃饭的下属,只能让他们有希望,而绝不能让他们实现希望。人最可怕的是贫穷,最不可怕的也是贫穷。冷小月以沉默来强迫自己的部下去执行她的命令。身后的人转过了身。冷小月紧紧盯着监视器。

  “朱组长,为什么不高兴?能说说吗?”

  “这年头,有什么事能让人高兴的?”

  沙叶霜的目光在朱支峰的脸上寻找着:“帮我找到金玉良,他现在关押在哪儿?我要见他。”

  “你说什么?他不在看守所?”

  “在看守所我找你干什么?”

  冷小月大步走下楼梯,没想到在大厅碰到了林文寒,这个臭丫头,也是她的眼中钉,是与她竞争金远的对手。作为商人,她冷小月还必须要打好这张牌。冷小月轻轻推开风情屋的门:“对不起朱组长,这是《西部文萃》的记者林小姐,她听说您在这里,就闯进来了。我们也没有办法,又不敢得罪记者,所以……”冷小月故意做了个无奈的动作,将目光转向了身后的林文寒:“你们谈,你们谈。”

  林文寒不喜欢冷小月,从机场见到时就不喜欢,这倒不是为了金远,而是觉得她这个人身上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她极力想排除这种成见,尽量把冷小月往好里想,但她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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