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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炼成妖-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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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群人立刻露出愤怒的神色,全部望着暗影,暗影看着我叹了一口气,挥了挥手,示意大家走人。我眼尖的发现,几个帮众眼里已经有了失望的神色。嘿嘿,看来我的目的是达到了。 
  作为一个帮会的帮主,人心是非常重要的,刚才那些人受了我这么露骨的挑衅,早就火冒三丈了。这个时候,暗影如果跳出来和我划清界线,大义灭亲,就算不能成功,也能博得一个好名声,收买更多的人心。但是暗影却选择了向我妥协,自古忠义不能两全,这样他势必就要失去人心了,而这,恰巧就是我的目的。 
  “蜘蛛,你笑得这么阴险,是不是又想到什么损招了?” 

  “不是想到,而是我已经做了。”我嘿嘿直笑。 
  “?”几个人头上闪着问号。 
  “我知道了。”命无还说:“蜘蛛是想让暗影逐渐失去民心,坐不下去这个帮主,逼他作出选择。” 
  “嘿嘿,小还,还是你最了解我。”我猥亵的拉着命无还的小手占便宜。 
  其余几个贼互相看了一眼:“蜘蛛,你真是越来越阴险了,那我们是不是就要像你说的那样,见到血雁阁的人就杀?” 
  “那是自然,我怎么能说话不算数呢?”我扬着头得意的说。 

  “……我开始同情暗影了。” 
  “我也是。” 
  …… 
  从这以后的4天里,可以说是血雁阁的灾难日,我带着5个贼和12个皇家护卫,天天在苏聂城的大街上乱晃,遇到血雁阁的人二话不说就上前光明正大的开砍,也不怕捕快,更不怕玩家。 
  这样的骚动当然不会躲过洪荒日报记者的眼睛,一个记者不怕死的在一次我们刚砍完人的时候来采访,我直接给了飘尘小贼一个同意的眼神,飘尘小贼就添油加醋的把整个事情的始末告诉了该记者,于是今天的报纸头条就是“苏聂城疯狂屠杀背后的真相——血雁阁帮主暗影和疾风旅团团长蜘蛛之间不得不说的故事”。这个报道的叙述当中,隐讳的指出,疾风旅团之所以疯狂屠杀血雁阁的帮众,是为了报复暗影对蜘蛛的始乱终弃。 

  报纸出来后,论坛上也是一片热闹,许多对血雁阁心存不满的人都在论坛上支持疾风旅团,说杀的好杀的妙,这样背信弃义的男人,就该好好教训一下。而另一些暗影的支持者就大骂这些记者造谣,发布假消息诋毁血雁阁。一时之间论坛上硝烟四起,大家都吵的不亦乐乎,而我这个始作俑者却乐呵呵的躺在王宫梵露住所的软椅上,吃着水果,喝着美酒,看着口水横飞的论坛。 

  看到我幸灾乐祸的样子,几个贼都一个劲的摇头。 
  “唉,蜘蛛,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你了,说你是红颜祸水吧,你又没有长的倾国倾城,说你是乱世贼寇吧,你又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但是到哪都要搞得鸡飞狗跳,这次血雁阁可让你给整惨了。” 
  “就是,本来暗影在苏聂城的名声很好的,支持者一大堆,可是现在……估计原来的一半都没有了。” 
  “最惨的是那个红蝎子,每次出门都被蜘蛛暗算,估计她现在天天做噩梦,已经快要疯掉了。” 
  “蜘蛛这招太棒了,即可以光明正大的杀人挣种族功勋,又不召骂名,一点后遗症都没有,要不是还要去牛叉帮,我真想一辈子呆在这。” 

  “要是我们一辈子呆在这,血雁阁就要忍不住挪窝了。” 
  …… 
  几个人越说越兴奋,我心想我靠,你们比我还幸灾乐祸呢,怎么只说我不说你们自己啊,这几件事你们哪件没参与啊! 
  “好了,耽误了这么久,我们该去天下龙鬼那了。”我站起来伸了一个懒腰,“我去和梵露流星告个别,然后我们就走。” 
  说着我嘴里哼着“我们是害虫~我们是害虫~”的小曲,就出去了。留下五个贼面面相觑。 
  “蜘蛛真是一语道破天机啊!她这种行为用‘害虫’来形容再恰当不过了。” 
  “不过她好像是唱的‘我们’吧!这不是把我们几个也算进去了吗?我们可是玉树临风的帅哥,风度翩翩的正人君子,怎么能说是害虫呢?” 

  偷梁换柱一说完几个人就一起鄙视他:“现在我们是拴在一根绳子上的蚂蚱,难道你想脱离团队不成?” 
  看着4双寒光闪闪的眼睛,偷梁换柱只好违心的说:“怎么会呢,我是那种人吗,害虫好啊,我从小的志愿就是将来成为一名光荣的害虫!”偷梁换柱信誓旦旦的拍着胸脯。 
  “算你识相!” 
  …… 
  还是在格斗场找到了梵露和流星,流星这家伙简直就是个武痴,每天拉着禁卫军统领在这里比试,搞得这个统领大叔每天跟吃了苦瓜一样,苦不堪言。 
  而住了这几天之后,我发现那个大皇子幻风也并不是像流星所说那样不堪,除了挺好色和自恋爱臭美之外,就没什么太大的缺点了,总的来说还是一个合格的皇子。幻风是很喜欢梵露没错,但也没什么过分的举动,两兄弟虽然每天吵吵闹闹的,但在我看来,其水准连小学生都比不上,要是他们是一男一女的话,都可以称为是‘打情骂俏’了,巨汗~ 

  两兄弟的性格有着天与地的差别,但是他们也有一个共通点——都不想当储君,也就是都不想当国王。幻风的原因是当国王太忙影响自己泡妞,流星的理由是当国王没自由,不能天南地北的去玩……有这么两个皇子,苏聂族真是不幸。 
  这任苏聂族国王也认为幻风太过于不务正业,就打算立流星为储君,之前流星就是为了逃脱这件事才离家出走的,谁知道却被幻风用及其阴险的通缉大法给弄了回来,因此他对幻风恨的牙痒痒也是情理之中,所以一般有幻风在的地方流星是不会出现的,有流星在的地方幻风也尽量避免露面——他打不过流星。 
  但是,就在现在,我看见流星和梵露的同时,看见了幻风,本来这也没什么值得奇怪的,王宫就这么大,碰到一起也不希奇。希奇的是,他们居然没有吵架?!还心平气和的在一起商量着什么的样子,奇迹啊奇迹,我倒要听听是什么事让这对冤家连吵架也忘了。 
  “嗨!流星,梵露,嗯……大皇子。”我笑着打招呼。 
  “你来了啊!”流星看见我很高兴,示意我坐下。然后对着幻风:“这就是我给你说的蜘蛛,我想这件事托付给她最合适了。” 

  托付给我?什么事啊?我莫明其妙的看着他们几个。 
  幻风也盯着我如欣赏大熊猫似的看了半天,然后连连点头:“她的实力很不错,没有问题。”说完掏出一个卷轴。 
  任务卷轴?!我眼睛都直了,还有NPC主动给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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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炼成妖》 第5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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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炼成妖》    第56节 
作者: 落月追风 
         
  “这个任务说起来有点复杂,我先给你解释一遍。”幻风看我认真在听,就接着说道,“洪荒大陆上流传着一个传说,大陆上存在一个密宝,叫做盘古手印,具体是个什么东西没有人知道,只知道它每隔一万年出现一次,拥有它的人就可以拥有统一洪荒大陆的力量,但是它出现的地方是随机的,还有守护神兽,所以自古以来还没有人能成功得到它。”说到这里幻风停下了。 

  流星接着说:“我这次出去游历,和梵露一起到了白狼族的时候,听到民间流传一件事——盘古手印已经出现了,就在白狼族的地盘上。不管这个消息是真的还是假的,都需要确认一下,我们都不希望野蛮的白狼族得到盘古手印,但是我们去不方便,就想托你去打听一下这件事,怎么样?” 
  “没问题啊!”我松了一口气,只是打听一下而已,我还以为要我去杀那个什么守护神兽呢,吓死我了。 
  想着我打开卷轴,看了一下:“洪荒大陆的密宝(主线任务):当幻风、流星、梵露三人聚集时触发任务,去白狼族打听密宝的消息回复流星。接受条件:之前必须完成妖狐族的任务‘解救犯人’。” 
  我看完直接晕倒,怪不得上官翔说我接了两个系统任务呢,原来童炎给我的转职任务就是这个系统任务的第一环啊! 

第四十二章 命中的克星 

  本来我觉得,不就是个打听消息的任务么?随便一问就问出来了。但事实证明,这个任务并不像我想的那么简单。因为,这个任务并没有指定向哪些人打听,白狼族一共有一个都城、四个主城、12个普通城市,外加一大堆大大小小数不清的城镇村庄,那个NPC的数量实在是……有“点”多。要想从这海水一样多的NPC中找到那个传说中的知道消息的人,无疑需要禽兽般的体力和毅力。 

  自从我们进了白狼族的地盘,我见到一个NPC就凑上去问:“请问,您知道盘古手印吗?”可是无一例外的,他们都不耐烦的挥手:“不知道!” 
  靠,我心里暗骂,怪不得流星说白狼族极不喜欢外族的人,这个态度也太恶劣了吧!妖狐族的人和他们比起来都可以称作‘友好’了。不过我还是没有放弃,这可是系统主线任务啊,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要是我最后能得到那个什么密宝的话……嘿嘿,我就发达了。 
  “蜘蛛,你没事吧,受什么刺激了,人家这么凶你,你还乐呵呵的凑上去挨骂,有毛病啊!” 
  “你才有毛病呢,我这是做任务来着。”说着我又屁颠屁颠的跑到另一个NPC跟前:“请问……” 
  …… 
  五个贼都无奈的看着神经兮兮的我:“我看蜘蛛不是没有受到失恋的刺激,而是她的症状比较特别,表现为暴力、嗜血、以及间歇性的任务狂想症。” 

  “就是,说是什么系统主线任务,洪荒里有主线任务?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又不是RPG。”众人根本不相信我接到了洪荒的主线任务。 
  “蜘蛛!”一群人催我,“你再这样问下去,我们明年也到不了利爪城!” 
  “好啦好啦,最后一个。”我说着又窜到另一个NPC面前…… 
  “喂!你已经说了十次‘最后一个’了,有完没完啊!再不走我们就扔下你不管了。” 
  靠,我这个团长还真是没地位,“来啦来啦。”再次得到否定的答案后,我郁闷的跑回五个贼身边,“我们做传送到利爪城去吧。” 

  利爪城是白狼族的都城,也是牛叉帮所在的地方。洪荒里稍微大一点的帮会,都会尽量避免和其它的大帮会在同一个城市里,这样没有利益上的冲突,可以减少一些无谓的争斗,毕竟打架是要花钱的,越是大的帮派越注意这方面的管束,牛叉帮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据说利爪城的治安是少数几个治安良好的城市中数一数二的,可能除了妖狐族之外,就属它最安全了。 

  听了这样的消息,我对天下龙鬼这个人有了一些好奇,他在综合实力榜一直排第一,那么肯定大部分的时间都花在了修炼上,毕竟世界上像我这么狗屎运的家伙还是稀有动物。而即使这样,他还有精力经营了洪荒里的第一帮派牛叉帮,看起来还管理的不错的样子,难道他一天24个小时不眠不休?就是职业玩家也做不到这一点啊!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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