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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差生-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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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过两周就是期末考试了。我又恢复到了高考前的状态:也许我能考个满分,也许我不能及格。但为了让前者的概率大一点,我准备减少上网时间,并首次发挥图书证的作用——这两周,我就在图书馆度过了。毕竟我的第一任务是不能被退学。现在退学的意义又加了一层,它意味着我和小西再也不能见面了。

    走进图书馆的自习室时,我吓了一跳。这是个什么情况?自习室人满为患,每人手上一堆资料,资料边一般都是2升装的太空杯。即便有人离开,他们也顽强地用一堆复习资料霸占着,以防中途被赶出图书室。看来大家打的都是持久战,不到考试结束,是不打算搬出图书室了。莫非大家都是临时抱佛脚?我不禁有点飘飘然,如果大家都是这么混的话,那我胜算的几率就高很多了。呵呵,不跟这拨人抢占资源了,大家都不容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我转身准备离开,不过在迈出第一步的时候,我就感到了某人独有的味道。小西…就在我两点钟方向上,不过两点钟方向的除了他,还有一个女生。

    女人的第六感是很灵的,虽然我平时第六感弱了些,但凭我考试时敏锐的猜测选择题答案的直觉,这个女生跟小西的关系不简单。

    其实不用直觉,用肉眼也看出来了。我看到小西给她揉太阳穴,在她耳边轻声地说着什么。我终于看见了期盼了一学期的小西宠溺的神情,那是雪山上的一米阳光,很平静很纯粹很祥和很完美,可惜,可惜对象不是我……

    我继续转身,跟没事人一样下楼,途中还遇到了几个同学,笑着和他们打招呼,并一起诅咒灭绝师太的变态考试方法。我乐呵呵地和他们说再见,出了图书馆。

    十二月的广场,没有风,而且阳光明媚,我还是觉得没有暖气的户外有刺骨的东西让我难受。抬头看了看天。太阳无害地在我两点钟的方向挂着。我有点生气,伸出一阳指骂它:“你不要一脸无辜,你为什么要在那个位置?你给我下来,老娘最讨厌就是两点钟方向。”说完我还不解气,开始往两点钟的方向狂奔。以前一直讨厌跑步,可这次我发现跑步真是件不错的事情。我感到风从耳边刮过,眼角边潮湿的东西会随风而去。我只要大口大口地呼吸,不用去管他曾经或此时在谁的耳边呼吸,我只要在乎我跳动的心脏,不用去管它曾为谁跳动,也不用去管它此刻又为谁受了伤。

    我越跑越慢,渐渐体力不支地倒在躺椅上。学期末的未名湖没有成双成对的情侣,安静得跟深夜一样。冬天的风景有点萧杀,偶尔有几只麻雀飞在我身边。这鸟儿大概习惯了人来人往,竟肆意地在停在我肩膀上。我笑笑,有个伴在旁边也不错,至少不那么孤单。回头有时间在燕南养只猫吧。养一只眼睛像小西的猫。小西的眼睛一眯起来是弯弯的月牙,某些时候配上慵懒的表情,跟猫似的。嘿嘿。我抹了把脸,把身体蜷缩起来。

    我忽然很希望有个人能抱紧我,告诉我:别怕林林,别怕。然后我可以把头埋在对方的肩上,可以大哭大喊,不顾形象地控诉小西抛弃了我,还可以大声地宣布:我周林林还没开始恋爱就失恋了!

    我觉得凄凉。真不会挑时候,如果不是赶在期末失恋,还能叫上宿舍里的人去喝个酒,喝糊涂了耍个酒疯,也许心里就不那么堵得慌了。现在宿舍里的几个都在复习,我这儿女情长的破事就不去打扰她们了。我感叹一下自己还能如此理智地思考,果然是无敌金刚美少女啊。

    我起身收拾收拾,开始拖着沉重的腿往南走。刚才跑得过劲了,小腿有点酸疼,嘴巴被风灌得整排牙齿泛酸。真是自作孽。以前看电视,女主角一失恋就来个自虐,要么不吃饭不喝水,要么变成女强人奋发图强去了,可是真轮到自己,才知道自虐也不是那么好做的。伤害不是守恒的,精神上的伤害不会因为身体上的痛楚而减少。现在我心里堵得慌,头痛得厉害,开始后悔刚才应该找个角落哭完就得了,干嘛学棒子剧去?难道还要顶着一对金鱼眼跟小西说:欧巴,回来吧。

    不过今天发生了这么有纪念意义的事情,我还是打算去物美买几罐啤酒。我想好了,喝完这几罐啤酒,我就当自己死了这个心,踏踏实实看我的书,努力把自己锻造成女强人去。虽然说女强人是大于女人,小于男人基本上等同于人妖的物种,但总比无所事事地游魂般飘荡好。

    在柜台边排队结帐的时候,茹庭和方予可出现了。

    现在的我其实很讨厌情侣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对我来说,此刻任何一对情侣对我说句话都是一种显摆和挑衅。

    茹庭显然没有意识到我的敌意,还是笑着跟我打招呼:“林林好巧~~”

    我讨厌这种打招呼的方式,这让我联想到我傻乎乎地转身跟小西说“好巧”的样子,要是没有这种刻意的巧合,我就不会和小西有每周吃饭之约,就不会有这么多的妄想,也就不会有现在的心如刀割。

    所以我很尖刻地说:“对啊,老天爷也不管管,学校那么大,碰来碰去还是这么几个人。”

    茹庭有些尴尬,大概高傲的她没料到会受到这么不热情的对待。她无辜地眨巴着大眼睛望向方予可。

    我懒得理他们。现在自己都不想理了,还理别人干嘛?修复关系之类的事情到明天再说。今天我只想今朝有酒今朝醉。

    方予可果然跟茹庭是一家人,拉了拉我胳膊:“好端端地吃炸药了?”

    我冷笑一声,低着头跟着队伍前进,轻声骂道:“一对神经。”

    实际上我声音并不轻,方予可明显一怔。我老做这种掩耳盗铃的事情,以为只有自己听得见,其实大家都听见了。以前明明知道小西对我没有男女之间的想法,明明知道他偶尔接电话的时候会有爱人专用的温柔表情出现,我却假装看不见听不见,现在翻牌了,露馅儿了,事实这么□裸地放在我面前了,我才逼自己去面对,去放弃。

    耳边传来方予可沉闷的声音:“你道歉。”他的声音和小西的声音不一样,小西大概在变声期的时候喉咙受过损害,声音哑哑的,但丝毫不影响他的磁性;而方予可的声音更有男性的宽度,适合做午夜播音员,专门用来抚平遭受老公外遇的更年期女性的伤口。

    想到这,我不禁失笑。

    方予可面红耳赤,但还是跟我说“你道歉。”

    不就是惹你媳妇不高兴了吗?重色轻友的家伙!不过今天我已经够可怜了,不在乎更可怜一点。我转身面对他们两人鞠躬:“对不住了!”

    我来不及去观察他们的表情,我迅速地转回身,看到柜台已在我前面了。我把购物框里的东西倒在上面,开始往书包里掏钱包。书包很沉很乱,一堆乱七八糟的零食和参考书,钱包呢我的钱包?我看到我的眼泪正在一滴一滴往包里落。今天的我丧到家了。好好地去图书馆,被宣布我喜欢的人有爱人,平时把白痴当作我名字来唤的人因为我的一句“神经”要我道歉,排了大长队想买点酒精买点醉的时候,居然没有带钱包。

    我用手擦擦脸,笑着跟服务员说:“对不起,我没带钱包,东西我不要了。需要我把东西放回去吗?”我想我笑得肯定很难看,不然服务员哪会这么惊恐地摇着头呢。

    我嘿嘿地笑:“谢谢啊。”

    我出门一路狂奔,跑回宿舍,找到钱包,又迅速地出校门打上车。我跟师傅说:“去三里屯酒吧街。”

    那时候我不知道海淀这块儿也是有酒吧的,我脑海里的北京除了后海就只剩三里屯了。我只想找个有酒的地方,去实现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梦想。

 恋爱无疾而终(二)

    那是我唯一一次进酒吧。我进了酒吧之后,发现一瓶小啤酒都要20出头,相当于我一天的饭钱。我毅然放弃那里的科罗娜,去找寻我的青岛。

    于是我又在三里屯到处转着找便利店,终于不负我望,在某条街边找到了7…11。抱着共花了不到15块钱的五罐青岛,我开始满足地乐。

    三里屯这个地方真好,闹的地方闹得厉害,静的地方跟无人区似的。我坐在绿化区的躺椅上,打开啤酒喝。

    我的酒量很清楚,啤酒喝几瓶不成问题,黄酒只能喝几两,白酒一口就倒。从我买啤酒的行为上来看,其实我想醉的意念不是那么坚定。我很实际地想到,如果喝醉了,我只能在躺椅上过夜。现在是寒冬,酒虽然能驱寒,但还坚持不了一个晚上。而且我对北京的治安还持有怀疑的态度。

    我打算小资一下,纪念该纪念的,然后打道回府。

    不过在喝到大概第三罐的时候,我的脑袋就开始晕乎乎的了。大概好久没喝这玩意儿了,酒量开始偏离实际水平。果然酒量这个东西于我也像考试成绩一样无法预测。这次我就失常发挥了。

    在犹豫要不要打开第四罐的时候,我听到了手机响。我一看冷面杀手的名字,二话不说拒绝接听。今天晚上我想把时间留给小西,从明天开始,我计划着不能想他了,大丈夫当断则断。

    然而方予可锲而不舍地打着我的电话,跟催命一样。我想要不要关机算了,但我还真有点良心不安,今天骂了他们两个神经,怕是把这小子惹急了。大不了再道个歉。我接起电话。

    电话那头传来很焦急的声音:“你在哪里?”

    我嘿嘿地乐。播音员午夜播音来了,可惜我没遭到外遇,不然我也倾诉一把。我淡淡地说:“方予可,我道完歉了。不带这样的,我都鞠躬了吧?够诚恳的够给你面子了。你还没完了?”

    方予可执着地问:“你在哪里?”

    我笑了:“你是复读机吗?傍晚就只会说“你道歉”,晚上就只会说“你在哪里”。

    方予可终于不是复读机了:“我找你去,你在哪里?”

    我摇摇头,尽管他看不见:“其实我也不知道在哪里。我只是想一个人待会儿,过会儿就回去了。”

    方予可小心翼翼地问我:“今天在超市轮到你结帐的时候,我才望见你买的是啤酒,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我喝了一口啤酒:“没什么事情。就有点渴,所以买点啤酒喝……没想到越喝越苦,早知道就买果粒橙了……”

    “你现在还在喝?”方予可的声音里,我听出了关心的味道。

    我忽然有点想哭,又开始跟下午似的希望有人抱着我跟我说别怕别怕。我哽咽着回答:“恩,还有几罐……不喝浪费了。喝完了就回去……”

    方予可柔声道:“我来陪你一块儿喝,这样就不浪费了。早点喝完早点回学校。你告诉我你在哪一块儿,身边有什么标志性建筑物?”

    我环顾四周,告诉他:“我在三里屯这一块儿,标志性建筑物就是7…11……”

    在喝到最后一罐的时候,我想打电话给他,让他不用来了。但他电话一直占线,我只好去7…11再买了几罐,以防他来了之后没酒喝又骂我白痴。

    当我脚下有一摊啤酒罐时,我看到了方予可的身影。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妮子大衣,纽扣已经打开了,露出里面单薄的衬衫。他的头发有点凌乱,脸上还有大颗汗珠,一点都不像他平时干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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